作者:美艾阿西莫夫 日期:2016-03-02 21:07:02
他穿的那套晚礼服让我看走了眼,没能瞬间认出是他,还以为真的来了位当事人。当时我对本周以来这第一位顾客欣喜异常,根本没顾得上细想:早上9:45怎么还有人穿着晚礼服?尽管此人的袖子短得使手腕露出足有六英寸,尽管在裤管和袜子之间还空出了一大截,我还是只顾着殷勤接待。
但我马上瞧见了他的面容——这正是我的奥托舅舅!
啊,是您,舅舅!你们只要曾经见过他一面,就能在任何地方认出他来。
从五年前《时代》杂志在封面上登出他的尊容以后,至少有两百名读者写信给编辑部赌咒发誓说对他的相貌永世难忘,其中多数人甚至为此恶梦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