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惧 日期:2015-04-04 10:20:13
1.洪荒中发生的一段啼笑皆非的故事,四个兄弟,四个小妖,他们一个是斜眼,一个是变态,一个是哑巴,一个是侏儒,却都有各自赖以生存的能力。
2.有人告诉我,说书应该写得具有神秘感;有人告诉我,说书应该写得有代入感;有人告诉我,说书应该写得有罪恶感,但是我想,我只是写本轻松恶搞的书,需不需要这么累?
3.主站的书背景之大我只能仰望,伏笔之多我只能眺望,文笔之好我只能观望,最让我自卑的是女频的书,都是些女中豪杰啊!你们都是花木兰,都是春哥,行了吧?
4.留点残羹剩饭给我,投完大神的票,记得在某个不起眼的阴暗角落还有我在画圈圈,日行一善懂吧?投我一票你就当做了好事了。
5.以上观点仅代表何惧本人,非官方正式意见,如果有人诽谤我,那我……我也没办法,何惧不是太监,请勿以讹传讹,名声啊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