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淳 日期:2015-11-04 14:32:03
1、《我有个好故事,就要你一碗酒》,人人网网络红人李淳,其文章每篇阅读量超过30000+,新浪微博红人@MC拳王,首部成长故事集。畅销书作家马伯庸写序推荐!
本书简介:
●人人网网络红人李淳、新浪微博红人(@MC拳王)所著的首部成长故事集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意义,奔奔放放,大胆前行,愿每个人都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畅销书作家马伯庸写序推荐!
●独家收录经典文章《远比你孤独》《远比你浪漫》《忘情水》《熊孩子的最高境界》……
《我有个好故事,就要你一碗酒》,为人人网网络红人李淳、新浪微博红人@MC拳王所著的首部成长故事集。在书中,李淳以幽默风趣、严肃认真的态度,写出男人该有的气魄、女人该有的魅力,豪放却不失雅致、精细却不失风度。他笔下的人物,让你又爱有恨;他讲述的故事逗趣又机智,诙谐又严肃,让你舍不得读完。
我一点都不打算谈论李淳这个人,我只想借他的一双众生的眼睛,来看看众生。——马伯庸(畅销书作家)
作者简介:
李淳,人人网网络红人,新浪微博网络红人。其在人人网上的文字阅读量,每篇过30000+,上万条评论,被多次转载,人称“诗人拳王”。因其文风幽默风趣,严肃活泼,备受广大读者关注。其在新浪微博拥有90000+的粉丝量,“不会做菜的拳王不是个好诗人”,李淳却恰是会做菜的拳王、诗人。《我有个好故事,就要你一碗酒》,是李淳首部成长故事集。他的文字在网络上赢得广泛好评,深受读者追捧,读完让人忍俊不禁,又有深深地认同感。
目录:
第一章
远比你孤独
你能想象出比这更文艺的电子,更孤独的个体吗?能想象出来的话,诺贝尔文学
奖、诺贝尔物理学奖也许都是你的了。
远比你孤独(一)/003
远比你孤独(二)/009
忘情水/020
不散的宴席/036
程序正义/050
贵族朋友/061
第二章
熊孩子,你够了
也许你见过熊孩子,但你绝没见过这般熊孩子。
牛建国你听到了吗/075
熊孩子的最高境界/094第一章
远比你孤独
你能想象出比这更文艺的电子,更孤独的个体吗?能想象出来的话,诺贝尔文学
奖、诺贝尔物理学奖也许都是你的了。
远比你孤独(一)/003
远比你孤独(二)/009
忘情水/020
不散的宴席/036
程序正义/050
贵族朋友/061
第二章
熊孩子,你够了
也许你见过熊孩子,但你绝没见过这般熊孩子。
牛建国你听到了吗/075
熊孩子的最高境界/094
完美的解决方案/101
我的堂弟证明了时间旅行是可能的/111
第三章
一万分的浪漫
我喜欢你过马路的时候悄悄拽着我的衣角,多过害怕冷场故意讲的笑话,我喜欢你急于讲事情敲出的错别字,多过反复修改删了又写的漂亮情诗,我喜欢你想我的时候就拿起电话,多过评论这几行冷冰冰的排比句。
远比你浪漫(上)/117
远比你浪漫(下)/128
一个比一个遗憾/140
万痛千伤只等闲/154
辛酸尽头是甘甜/174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太原吗/184
第四章
我们随时都能相聚
我可以编织梦境,你也能。但我们各自梦里的世界永远无法交融,而现实中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随时都能相聚。
阿龙的故事/193
【Canyoufeelmyrice】“冚家铲”黄金炒饭/205
我真是任重道远/210
女人真是不可共事/216
我的麦加,伯尔尼和爱因斯坦/221
生日快乐,我的兄弟/227
前言【推荐序】——众生见众生
我一点都不打算谈论李淳这个人。
我只是想借他的一双众生的眼睛,来看看众生。
王国维有两句诗:“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这是一种高妙的境界,它源于尘世,超脱尘世,然后又落回红尘。看似划了一个圆圈,全无变化,其实内涵已然不同。经此历练,不再是俯瞰红尘的天眼,而是以众生之眼平视着众生。
以众生见众生,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技巧。不,准确地说,这不是技巧,而是一种天分。它和年龄、阅历、身份、背景、经验等等全无关系,只与悟性有关。
在这一部短篇集里,我们附身于李淳之上,借由他的双眼,去观察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人和一些事——其实大部分是王睿——这些文字近乎白描,充斥着市井气息,有欲望,有劲道,有汪洋恣意的情绪,却难得地没有土腥味。就好像是一条尘世浊溪缓缓流过脚边,他没有站在溪边俯瞰,而是化身为每一粒溪底的砂粒,让水潺潺滤过,浑浊沉淀于身边,清澈流远。这就是众生的世界,也是众生所看到的世界。
你看,我又不得不谈起李淳这个人。没办法,作品和作者之间,有一条脐带相连,你不可能彻底切割两者,单独谈论。【推荐序】——众生见众生
我一点都不打算谈论李淳这个人。
我只是想借他的一双众生的眼睛,来看看众生。
王国维有两句诗:“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这是一种高妙的境界,它源于尘世,超脱尘世,然后又落回红尘。看似划了一个圆圈,全无变化,其实内涵已然不同。经此历练,不再是俯瞰红尘的天眼,而是以众生之眼平视着众生。
以众生见众生,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技巧。不,准确地说,这不是技巧,而是一种天分。它和年龄、阅历、身份、背景、经验等等全无关系,只与悟性有关。
在这一部短篇集里,我们附身于李淳之上,借由他的双眼,去观察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人和一些事——其实大部分是王睿——这些文字近乎白描,充斥着市井气息,有欲望,有劲道,有汪洋恣意的情绪,却难得地没有土腥味。就好像是一条尘世浊溪缓缓流过脚边,他没有站在溪边俯瞰,而是化身为每一粒溪底的砂粒,让水潺潺滤过,浑浊沉淀于身边,清澈流远。这就是众生的世界,也是众生所看到的世界。
你看,我又不得不谈起李淳这个人。没办法,作品和作者之间,有一条脐带相连,你不可能彻底切割两者,单独谈论。
我个人最喜欢《忘情水》和《你见过凌晨四点的太原吗》,前者让我想起年轻时的兄弟,后者充满了民间口叙历史的神秘和散漫。它们的风格不尽相同,但又有共通之处,那就是平视众生的视角。看得出,他热爱生活,热烈拥抱着每一个细节,但一点也不打算去提炼、浓缩或升华成什么哲学——生活本就如此,只要静静地看着,就很开心了。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其实是《不散的宴席》,可惜它有点浑浊。
好了,据说在上菜之前,唠叨菜色是最不受欢迎的行为。所以我还是就此住口,请读者们自己去品鉴吧。
马伯庸
【自序】——献给所有疲惫心灵的礼物
大概在1998年的时候,当时还是初中生的我在一本作文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议论文,时间太久远了,当时文章的标题我已经忘记。我之所以还记得有这篇文章,是因为其后续事件——一个福建的小姑娘,循着期刊上的通讯地址给我写了一封信,想和我进行一番文学交流。
那时的我可严肃了,生怕被老师、家长看见了认为我不好好学习,所以,我非但没有回复,还把信烧了以此明志。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理科生,毕业后老实巴交地搞了几年IT,现在又转到了金融行业,总之就是和文字工作八竿子打不着。成年后的我还是和1998年没啥区别,总是害怕同事、领导知道我背着他们混文艺圈,所以我就连写方案都要刻意加几个可有可无的病句,以掩盖文采。其实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但我习惯把自己定义成一个生活在电路板、代码、大数据和资产负债表里的男人,特别害怕有一天在这些领域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指着我说:“李淳,你竟然是一个文人。”现在看来,我真的挺怂的。
尽管长期承蒙各路笔友厚爱,但是那篇1998年发表的议论文仍然是我迄今为止的唯一的正式作品:有版权,有稿费,有读者——典型的“出道即巅峰”。怎奈文艺圈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觉得有必要将我埋藏的才华展露出来,将我的作品予以曝光。他们认为我是一个可塑之才,应该让更多的人看见我的文章,不然这是文学界的损失。
当然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我本质上是一个理科生,喜欢可量化和标准化的东西,我同时是个业余短跑运动员和泰拳手,深谙“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之道。写作这东西就像选美,我眼里的美女西施也许在别人眼中就是悍妇无盐,之所以有一部分朋友对我施以错爱,也许仅仅是因为我的文章略微有点与众不同罢了。这就好比在电视里充斥着仙女妹妹、小鲜肉的当下,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执着地热爱史泰龙这种老派动作演员一样。我也一直试图让我的文章变得老派一点,我始终相信这样的文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像白酒虽不如果啤酒甘甜和亮丽,但却会历久弥香。
这本书是我自1998年的无名议论文后的第一部正式作品,摘选自我25-29岁之间在社交网络上受众人赞赏文章。有的不尽成熟,有的无病呻吟,但总的来说还是一些态度端正的作品,羞涩地跟大家碰面。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这些文章,因为喜欢同一类型文学作品的读者,他们和作者在本质上是一类人。我再也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类似于当年福建小姑娘的读者,读者即是朋友和知己,这本书里有故事、有酒,献给所有疲惫心灵的礼物,ifyouwantsome,comegetsome.(如果你想要,欢迎来取阅。)
我一点都不打算谈论李淳这个人,我只想借他的一双众生的眼睛,来看看众生。
——马伯庸(畅销书作家)
远比你孤独
讲几个小故事,关于寂寞/孤独的,保证比郭敬明他们讲得好。
(一)
以前我曾去华为面试过,填表时有一项须注明:是否愿意应聘海外项目职位。其实华为的海外销售经理、售前工程师、售后工程师之类的薪资高得离谱,非常适合像我这种低调沉稳的技术黄牛。不过就是工作太枯燥无聊了,尤其在一些政局动荡的第三世界国家,子弹满天飞,人们根本不敢出门,唯有天天待公司宿舍里对着技术白皮书发呆。
坊间流传着两个著名的关于华为驻外工程师的段子:一是某个驻外的华为员工在公司宿舍的院子里养了一群鸡,不用于下蛋也不用于食用,而是用来赶着满院子跑,打发时间……二是南非约翰内斯堡的华为基地曾收到过当地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信,内容是抗议华为的员工在基地旁边的海滩上将海龟翻身,导致海龟再也无法翻转过来而活活饿死……他们真的是太寂寞了……
(二)
记得小时候看过柯南道尔的一篇短篇小说,叫《卢浮宫博物馆的奇闻》。写一英国人在卢浮宫里迷路了,闭馆时他被关在了卢浮宫里面,却有幸见证了奇迹:一名长得比木乃伊还恐怖的馆员在深夜偷偷打开了盛装一位女性木乃伊的木棺。
那名馆员原是古埃及的一名法术师,机缘巧合地与朋友一道研制出了长生不老药,这种药服用后能抵抗衰老与暴力的伤害,这并不是永生,但它的效力可以维持好几千年。这药的负面作用是当你活腻了的时候,想死也死不了……
这埃及哥们儿,他在给自己服用了此药之后,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的爱人用药呢,爱人就得肺病死了。古埃及人笃信有阴界,这下他与爱人阴阳永隔。更气人的是他的合作伙伴暗恋着他的爱人,他的爱人死后,那位合伙人独自发明出了长生不老药的解药,并且立马服用之后,去阴间调戏朋友妻去了。
这让法术师气得要死,他试验了无数种配方,却终因缺少一种药引而发明不出解药,然后他就这么孤独而猥琐地活了3000多年。在这个夜晚,他终于有机会打开了爱人的棺材,在棺材里发现了合伙人藏在其中的解药药引。此时的他,终于可以解脱……
然后他讲完这个故事后,他迫不及待地服下解药,让自己迅速衰老并且死亡。他死得比古往今来任何一名自杀者都要快乐,这不仅仅是因为他能够得以和爱人重逢(或者目睹爱人和合伙人的朋友在另一个世界给自己戴绿帽子),更是一种从万世的孤独中得到终极的解脱……
看完小说后,我时常想象那3000多年的岁月,这人是怎么熬过来的。那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愿意用几世换我们一世情缘,希望可以感动上天,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这哥们儿的故事可以改编成《求法老》了。
(三)
RayBradbury雷布拉德伯里著的《浓雾号角》,是超棒的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只从6500万年前的大灭绝中幸存下来的蛇颈龙,竟得以长生不死(估计是吃了埃及人发明的仙丹),全世界就只有它一只蛇颈龙了,孤零零地活在大海深处。
每年冬天的浓雾时节,海港的灯塔就会发出低沉的号角声为过往船只引路。那号角声像极了蛇颈龙的叫声,因此每年都会将那只死不了的活化石——蛇颈龙从海底引上海面,大概它以为那是同类的呼唤……
它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在最后,经过大自然多年的教育,它终于进化出了一点智商,它发现发出这种声音的压根不是自己的同胞,发现恐龙界真的只剩下它自己活在这个地球上了。于是它悲愤地毁掉了灯塔,潜入了海底,从此它再也不会听到那熟悉的呼唤,也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每次想到这只蛇颈龙,我就觉得眼角隐隐有眼泪溢出。那是古往今来最孤独的生物,它活在黑暗、高压、寒冷的海底,并且由于没进化出前肢,不能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在苦寂中独自度过了亿万年……想想就难过。我们的失恋和它的孤独比起来算个锤子。
(四)
这是我能想象的最终极的孤独。严格说来,在我接触这个理论之前,连想也想象不到,你们能想到吗?
先讲讲此理论的主角——反物质[1]。关于“反物质”的概念,简单说来就是由带正电荷的电子组成的物质,它们和现实世界中的物质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电荷的正负属性相反而已。你可以想象一下,宇宙里存在一个反物质构成的你,终于有一天和你的本尊相逢了,你们激动地伸出右手深情相握,却在接触的一霎灰飞烟灭,并释放出比氢弹爆炸所释放的能量还巨大的能量,那场面将是多么辉煌。
一开始“反物质”只是狄拉克的预言而已,直到科学家在实验室里真正[1]反物质是一种人类陌生的物质形式,在粒子物理学,反物质是反粒子概念的延伸,反物质是由反粒子构成的。反物质和物质是相对立的,会如同粒子与反粒子结合一般,导致两者湮灭并释放出高能光子或伽玛射线。
制造出了反氢原子等反物质粒子,“反物质”才被人们承认。虽然它存在时间极短,迅速泯灭,但是真实地验证了“反物质”在宇宙中的确存在。
真正吸引我的理论,是诺贝尔奖得主理查德费曼提出的“反物质猜想”。他运用麦克斯韦方程推导出两个解,发现在数学上,一个在时间中正向前进的负电子和一个在时间中逆行的正电子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反物质”不过是在时间中逆行,即从未来向过去前进的“正物质”而已。“反物质”和“正物质”的对消泯灭,实质上是“正物质”在时间轴上的突然掉头,回到过去的同时变成了“反物质”(即2分钟前的“反物质”,在1分钟前和“正物质”对消,实质上是该“正物质”在1分钟前开始了时间上的逆行,变成了“反物质”。2分钟前你看到的“反物质”就是在时间轴上逆行回去的这个“正物质”而已)。
更加震撼的理论如下,费曼由此解决了困扰物理学界多年的基本粒子问题:为何世间万物、大到星系小到原子,都会展现出不同的属性,例如,银河系和仙女星系、氢原子和氧原子,都没有完全相同的个体,但是在电子身上是个例外。世上没有“大电子”“小电子”“性感电子”“高帅富电子”之说,你也无法在一个电子上刻字,然后送给自己的女友。因为组成宇宙万物的无穷多的电子,是一模一样的,找不出任何差异的。
费曼由自己的“反物质假设”完美地解释了这一困扰:因为从宇宙大爆炸的那一刻起,整个宇宙本来就只有一个电子。没错,在全宇宙的庞大的空间内有数不尽的星体和物质,其实都是这一个电子在不同时空的分身
而已。它从大爆炸开始,在时间轴上正向前进,直到宇宙的末日,又掉头回去,变成正电子,在时间里逆行,逆行到了宇宙诞生之初。就这样永世无休止地循环下去,这个电子出现在了时间轴上的每一个点,出现在了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三维世界的我们看来,空间里布满了数不尽的电子,构成了世间万物。
其实那些电子,包括我们自身、我们的父母亲人、我们的恋人、我们养的狗、狗拉的屎、曼哈顿川流不息的人潮、塔克拉玛干沙漠寂如死水的无人区、兰桂坊莺歌燕舞的不夜城、海底那只无尽孤独的蛇颈龙……万事万物都一样,都只不过是那同一个电子正行、逆行了无数次的分身而已,整个宇宙就这么一个电子,孤零零地从天地混沌走到宇宙毁灭,再倒回去重来,周而复始。
假如这理念是真实的,你还觉得自己孤独、寂寞吗?还会去养鸡场赶母鸡,去海滩翻乌龟吗?
你能想象出比这更文艺的电子,更孤独的个体吗?能想象出来的话,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物理学奖也许都是你的了。
我这就赶紧想去……免得被郭敬明、庆山安妮宝贝这些孤独界的话事人给抢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