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晓云 日期:2015-11-25 18:01:36
★蒋晓云首次讲述自己的人生
★细腻与哀愁都刻进了小说,乐观与洒脱书写在这里
★再顺遂的人生,也有别人看不见的遗憾
★记忆中的人,曾经的传奇,家所在的远方,如今安好?
本书简介:
《云淡风轻近午天》内容简介:《云淡风轻近午天》集结蒋晓云博客及专栏散文近六十篇,从小说到散文,从虚构到纪实。曾经忧于交心的作者终于写下自己的真实生活。
上海的灯火流离,台北的淫雨霏霏,加州的阳光明媚。逝去的父母,离散的朋友,拆去的旧城墙。梦里不知身是客,此时何处是故乡。
作者简介:
蒋晓云
祖籍湖南岳阳。现旅居美国。
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毕业,后就读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育系博士班。曾任《民生报》儿童版、《王子》杂志主编。
学生时期即开始写作;一九七五年发表处女作《随缘》,一九七六年起连续以短篇《掉伞天》《乐山行》,中篇《姻缘路》,三度荣获“联合报小说奖”,以媲美张爱玲的惊人才华饮誉文坛。作品后来集结成《随缘》《姻缘路》出版。
一九八〇年后赴美留学,成家立业,停笔三十年。
二〇一四年先后出版《百年好合》《桃花井》简体版,二〇一五年出版短篇小说集《掉伞天》。
目录:
代序
文章自得方为贵/1
第一辑归去来兮
香梦长圆/9
以食为名/13
驻马望南门/19
B荣誉榜/24
返乡首日/29
翻旧账/33
闲坐说玄宗/37
45
窈窕淑婆青春梦/41
寒雨曲/47
张飞打岳飞/51
一千零一日/56代序
文章自得方为贵/1
第一辑归去来兮
香梦长圆/9
以食为名/13
驻马望南门/19
B荣誉榜/24
返乡首日/29
翻旧账/33
闲坐说玄宗/37
45
窈窕淑婆青春梦/41
寒雨曲/47
张飞打岳飞/51
一千零一日/56
傻妹和英雄哥/60
逐鹿中庭/65
打东东/71
第二辑情之为物
心理医生/77
相忘于江湖/82
哪个不多情?/86
苦主/91
红粉和粉红/95
不若彼裙钗/99
不老此裙钗/108
后门桃树下/113
天人五衰/119
儿女情短/123
爱到老病休?/129
身在情长在?/134
怅望江头江水声/139
关关雎鸠/143
狮兔同笼/146
宫本决战佐佐木/150
鸡兔同笼/154
第三辑坐家随笔
虫洞/159
未妨惆怅是轻狂/165
仁与不仁/169
时光胶囊/177
67
云淡风轻近午天/182
包饭和点心/189
从吃素说起/196
像雾又像烟/199
算不算张迷/204
新诗体小说/208
家喻户不晓/213
作家情结/219
不与今番同/228
革命之母/233
民国苦吟/238
云深不知处/243
咁都得?点都得!/247
花式摔跤/250
说文解“爷”/254
窃禄从来岂有因/257
第四辑两岸风情
阿扁的阿姑/269
愁到夜郎西/272
微笑西门町/277
郑卫之风/281
领导的范儿/285
过大年/289
书店里的前朝/293
几年修得同车坐/297
算命的嘴/301
试说新语/305
拆烩鱼头/308
★蒋晓云的整体风格,意切言真,柔婉中自有一股刚韧,更是带着一股英气,淡笔冷扫,把特定的历史感,用文字一点一点拼成厚重。这是蒋晓云小说的风格,也是她性格、人格的延伸。——《南方日报》
★乍看上去,蒋晓云的文字与张爱玲确实有点像,两人所写的时代差不多,对于人物心理、场景描写同样细致入微,但若细细读来,却发现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味道。张爱玲的文字如冷风,让人心中隐隐作痛;可读蒋晓云的书,却是能让人放肆地大哭一场。——《新快报》
香梦长圆我的父母都已离世多年。他们的前半生遭遇日本侵华,后半生碰上国共内战,中间勉强能算太平的几年,他们勤奋努力兼之机缘巧遇,达到了自己人生的高峰期。我哥哥大我很多,对他们在老家风生水起的辉煌既有幸参与也都还复记忆。一九九六年他替父亲写挽联的时候感叹道:唉,我们的父亲还是做过一些事的,到了我们这一代,就连挽联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写了。我在台湾出生。在我眼中的父母一直都是飘零坎坷,家无恒产的难民。我对他们只有敬爱、同情与怜惜,没有想过他们会留下什么有形的遗产给我。母亲去世后,我的父亲来我美国家中散心。他带了一个大行李箱,满满一箱都是母亲生前穿过的旗袍。我非常讶异他千里迢迢带了这样一大箱不合时宜的旧衣来美国,却连自己的贴身内衣裤都没有多准备一套。我想他是伤心过度,行为失常,当天赶快带他出去买了几套换洗衣物应急。那一大箱母亲的遗留衣物随着我从美西搬到美东,又搬回美西,十年内我两次横越美洲大陆,搬了不下十次家,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才在加州湾区安定了下来。随着时间流逝,我渐能面对丧母之痛,终于决定开箱把那些陈年旗袍拿出来,替母亲在后院做了一个没有碑的衣冠冢。那堆衣物中有一幅三边滚了蓝色布边的长方形白布条,没有滚边的一边剪得不太平整。布面已经泛黄,全幅留白甚多,一角写了四个楷书体“香梦长圆”,旁边零零落落地绣了一对比翼双飞的燕子,和一树蓬蓬桃花。颜色用得很淡雅,都是粉蓝粉红粉墨,是我母亲一向喜欢的那种色调,针脚虽然高高低低却还用了深浅渐染的绣法。我看不出那是个什么玩意,就收在一旁,等父亲来了,拿去问他。父亲说那是一幅帐檐。是他和母亲新婚的时候,由他写的字,母亲绣的花。那时已经快八十的父亲大概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微笑着说:“两个人闹着玩,我那几个字写得不好,你妈妈也根本不会绣花。”以他们的年代,是教会学校高材生的母亲,女红不是普通差。我读女中的时候,人人的妈妈都帮她们做家事课洋裁作业,我的却是拿到裁缝店去讲好话还要多给钱,先剪裁了拿去打次分数,缝一半再拿去打次分数,最后留几颗扣子让我拿到学校去做个样子。作弊作得太明显,害我差点家事课不及格。后来我去到父母亲家乡,才知道我妈妈的不擅长家务竟是四乡闻名。她的娘家和婆家后人都有长辈对他们讲述我妈的轶闻,亲见的老人更是在四十年后见到她的子女都还有故事可说。当时我一面听家乡亲戚讲我母亲逃难到乡下时,因为不会生火煮饭和缝洗衣裳,闹出的种种笑话,一面想到那幅她亲手绣的帐檐。是什么动力驱使她这样一个自视甚高的时代新女性自暴其短地绣了一幅让丈夫一见就发笑,笑到作者往生多年后,八十老人看见了都还要哂笑当年的难看手工艺品?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仓皇辞庙,多少珍贵物事都要抛弃之际,却花时间和力气,歪七扭八地剪下了这幅字也没写好,画也没绣好的帐檐当成宝贝带着走?多年后,我也已初老,历经了人世若干沧桑,我把这幅帐檐慎而重之地带回了我的出生地,委请朋友精工装裱,打算将来当成祖父母的遗产留给我的侄女。虽然几个字写得让父亲自己一辈子不满意,惯拿钢笔的母亲绣工更是稚拙得令人发噱,可是我想到年轻的父母,在连天战火下的新婚愿景竟是“香梦长圆”,就一面眼眶湿润,却一面也像父亲晚年时看到帐檐那样地微笑了。在我们这个没有房地契可以留给后人的家庭,我希望这幅不完美的劳作品会把一个带点香艳和传奇色彩的家族爱情故事,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首次发表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联合报》副刊以食为名愚夫妇虽才初老,少年相识,从做朋友开始算,缘分迄今已经超过四十年。马齿渐长,记性渐短,生活中的乐趣之一是拼凑回忆。可笑又可气的是明明是共同经验,却发展成各说各话,吃饱没事竟以争执到底是谁失忆为戏。有时想想如果要从对方的眼睛里去回顾前半生,恐怕连自己都要重新认识自己。比如吃早点时讨论今天午饭何处去,我忽然想起来问:你记得我年轻的时候很会做菜吗?你吃过我做的“砂锅鱼头”吗?丈夫呛得口中咖啡差点喷出,急忙摇手否认,用笑岔了气的腔调反问:“说谁很会做菜?”接着又感叹:“说你很会说笑就是真的!大概在外面吃腻了,梦到自己会做菜。”借题发挥,他又讲起他那个常做的噩梦:年老的他坐在轮椅上,被后面的一双手推到楼梯口,他觉得有可能会滚下楼梯,往后转头想对“推手”提出警告,却惊恐地发现那是我的手。还未及出声,轮椅就滑下了楼梯。一路滚动,还听到我在他头顶上无辜地说:“Oops!Sorry!”这么不好笑的笑话亏他一讲再讲,不但强调“生平最大恐惧”就是有一天老病到需要我来照顾,还要加批注:不是你坏心,是你太不可靠,你自己走楼梯都摔过两三次,要推个轮椅那还不滚下楼去?我警告他再多讲几次,瞎编出来的“噩梦”就会成真了。他坚持还真就做过那么个梦。虽说“常做”确实夸大了点,可是起码梦到过一次,那就够人吓很久了。嗟!我曾经喜欢做菜绝对不是做梦。多年前我到美国读书,一本教科书都没带,却带了五本中菜食谱来就是证据。只是几十年来搬来搬去,“证据”已经烟消云散,这个“嗜好”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唯二的“遗迹”:一是我转电视频道看见烹饪教学总会停下来看几分钟,二是我家有各式烹饪用具,把厨房柜塞得爆满。幸好儿子“大威哥”长大后喜欢烹调,算是替这些东西找到传人。我每次看见大威哥都要叮咛,买任何厨房用品或食物料理器前都先来家里找找。多年远庖厨,我却在友朋之间素有烧得一“嘴”好菜的口碑。有长达十几年的时间,我每天写简易食谱贴在冰箱上给不想花脑筋替东家搭配均衡饮食的钟点管家“参考”。一个职业妇女朋友就曾经一再拜托我把那些写在日历纸或餐巾纸上的食谱留下来给她“循环利用”(Recycle)。她说每天家里吃什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我却把写简易食谱当成好玩的事情来做。每天开冰箱看看有什么材料,应该怎么配;那时没空写小说,写写什么“肉切细丝,以适量盐、酒、糖、酱油腌制至少半小时……”也算一解我对中文创作的渴望。小孩半大不大意见特多的那几年,管家做的中式三菜一汤只有大人捧场。我一下班就匆忙洗手更衣围围裙,另煮肉酱意大利面、奶酪通心粉、蜂蜜烤鸡块、干煎羊小排,那些引不起敝厨娘食欲的食物把小孩养到六英尺,也顺便把自己整得对厨房敬而远之。在我煮菜“光说不练”的名声渐渐传出之际,有位老广朋友懂得赞美人,跟我说:“有嘛野,整嘛野,才真的好也!”意思是我能“就地取材”,冰箱打开就可以请客。不像他家请客,一周前就开始“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先把丈夫当司机兼搬运工折腾一番。听他说起来,家里有一个人“会做菜”的荣誉还真是得来不易,竟有点“一将功成”的味道,他这个无名英雄丈夫的功劳,被一笔抹煞,置于无地,到宾客赞美太太的厨艺和辛苦之际,还落得一个酸溜溜的“他呀,光会吃”的评语。可是像我在厨房里这样貌似轻松,很多干练主妇眼中看来就不够慎重其事,更不够苦情。加上多年动口不动手,缺乏实战经验,“差劲女主人”的名声传了出去,我渐渐连客也不敢在家里请了。如果“请”非得以,也是请吃烧烤BBQ,让材料和丈夫去出风头。近年来四海为家,在两岸当然是上餐馆,在美国更是搬家搬得锅碗瓢盆不成套,自己厨房里的东西都找不到,哪里敢想到下厨请客?只好托词“对吃没兴趣”。说的次数一多,连自己都信了。其实以宽松标准来看,我可算出身饕客世家;记得少时寒舍饮食就比其他我知道的家庭讲究,家中还多年保有下馆子的传统。在外遍尝美食,父兄回到家里也嘴刁手高,厨艺不俗,常常讽笑“我们家女的不会烧菜,只能打下手”,也不想想他们讲那句贬词的时候我才几岁!只是亲友间以讹传讹,弄得好像我一直和不会煮也不爱吃的我妈一国。孰料我长大后不屑打下手,自认手艺比我妈强太多,只是离开家乡后没机会练习,后来更开始烧西菜,做了自己都不想吃,渐失烹煮的兴致。要不是家乡老友提起还是台湾小姑娘时大家玩青春版“家家酒”,我表演“外省菜”:“砂锅鱼头”、“冰糖肘子”、“茄汁明虾”、“东坡扣肉”都端得出来,我竟忘记此生有过那么几天,曾经喜欢洗手做羹汤,而且还烧过叫得出名堂的佳肴。有一道我私淑于老爸的“红烧冬瓜”,顾名思义,材料手段显然简单,却让只吃过一次的女友惦记经年,说是自己回去试了多少次都不得要领,见面就逼问秘诀,我却对料理细节全不复记忆。难忘的是父亲曾经因为我喜欢吃他做的“珍珠丸子”,多次要亲传私房食谱,可是我那时已经不喜欢下厨,就一直打混不学。他气急道:“你不学,等我死了谁做给你吃?”我赖皮道:“你在我就有得吃,哪天你要走了,为了纪念你,我以后就不吃这道菜了。”以至到现在一看到桌上有“珍珠丸子”,虽不后悔没继承“家传菜”,却会心酸地想起父亲真的永远离开了。 驻马望南门不同“古早”从台湾到美国可以是家人、爱侣之间生离死别的大事,现在飞越太平洋只是“千里江陵”。曾有侨居地的帅姐朋友到年底舍不得浪费手上的升等机票,又没有时间度假,就花一个周末飞趟台北,啥正经事没干,光捧场看了部国片,出来戏院在饶河街夜市买了几根她朝思暮想的大辣烤玉米啃啃,算上国际日期变更线切换,台美之间离“一日还”的境界虽不中也不远了。新年以来,侨居地朋友看到“哑谜道场”多日未贴新博文,以为是欠缺素材,就问:什么时候再回台北住住寻找灵感?的确,到了台北都不用我去找,感慨自然会找上门来。正好台湾有国际书展等等各种热闹“相招”,想想确实也到了可以再度返乡小住的时候,反正是空巢的闲云野鹤,行李一提,说走就走。果然台北是灵感之地;才放下箱子,去南门市场买点小菜填充空了个把月的冰箱都能想起两句唐诗,陪古人“悲往事”:无才日衰老,驻马望千门。不过我这今人无马可驻,只是到站下车,望向不知如今安在的昔日台北城门。看着“南门市场”的站牌忍不住叹口气,同伴就问怎么了。我随时都能浮想翩翩,面对好意,无言以对,只能承认敝人胡思乱想,“扯功”不凡;人家杜甫是当官差的大诗人,有满腹忠君之思,驻马望之不忍去的是千仞宫门;我当年一个小孩子,离家时是个小女子,云游归来成了个小老妪,怀念不舍的是几座已经走进历史的台北城门。真该道声惭愧——确实太会瞎扯,这脑袋瓜里联想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呀?然而我对几十年前的台北城门确实是很有感情的,强说愁的少年生活和交游就在那个没有实体城墙的小小四方阵里度过,是只快乐的井底之蛙。倦游世界归来,台湾变小了,台北变大了,乘着捷运在老家地下穿梭,我再也不辨方向。侄女跟我讲到台北的任何地方,发现不管存不存在实体,姑姑就认自己记得的那几座“城门”;她们很快学会了在指引方位的时候跟我说:“就是从原来的北门那边过去……”或者:“从前小南门那里……”我对新兴市区的热闹虽然感觉新鲜和方便,却没有回到家乡的感动,至少一〇一大楼就不如西门町红楼更能激动我的怀旧之情。只见捷运站名不见南门的南门市场是我现在返乡后的食物补给站。这个地方也充满了我少年时代的回忆:我总在这一站等乘欣欣巴士回新店。等车无聊就傻看旁边店家刀削面师傅站得远远地削他手中一大块面团;面片在他手下成了活物,像飞鱼跃水一样在空中舞蹈,一片片无惧地奔向沸腾的大锅;削面师傅的手势极其流利,百发百中。记忆里的店是黑和深灰的颜色,只有削面师傅手上那一大块面团雪白。我应该做过那个看起来卫生并不达标小店的座上客,却不记得吃过什么终生难忘的美味——南门市场和那间店,留在我心里的不是滋味,是一片风景。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这个深植在心的印记,秋天回乡时,高中死党问有什么想吃的家乡味时,我就问起南门市场的刀削面到哪里去了。朋友说早没了,可是现在的南门市场也很好玩,是个贵妇买菜的地方,就带着我去“观光”。我们从楼上卖熟食的铺子逛起,再到楼下的生鲜食品摊去猎奇;我发现很多有趣的食材,闹过把海蜇皮当成千张,酸菜当成雪里蕻的笑话。从老友带我回去过第一次以后,我就成了那里熟食铺的常客。侄女说,姑姑去的就是马英九妈妈喜欢的那一家。不奇怪,我们的父母是湖南老乡嘛,味蕾同源;铺子里的菜肴都是以前我还在家里做女儿时桌上常见的,只是马英九有福气,他的妈妈还健在,还能去买菜。我从美国李伯的大梦①中醒来,中国卢生的黄粱已熟;即使做梦,我都不是领着玛丽亚在南门市场买生鲜的台北贵妇。更何况“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回头一望,自己人生的每一步纵使在情理之中,成就却都在意料之外。虽然“无才日衰老”,比上又不足,可是平安喜乐,不能算赖。只是青春离家老大回,树欲静而风不止。看看桌上摆着的三菜一汤:竹笋雪菜炒肉丝、葱烤鲫鱼、梅菜扣肉、香菇土鸡汤,好像回到在家做女儿时的家常,可是没有父母手泽,再地道也是市场熟食铺里买来的“西贝货”。我不再是当年在台北四个城门之间穿梭说愁的惨绿少年,可是正月返乡,家乡却没有“家”,走遍五湖四海,看过世界归来的小老妪真切地惆怅起来。 傻妹和英雄哥晨起接到一通录音来电,是山城公家打给住户的警告电话。说有民众举报近来在本小区数度看到山狮(MountainLion)出没。Google一下,发现我一直以为只是大野猫的动物,中文名竟然叫“美洲狮”。这名字挺吓人,而且录音电话警告住户这种动物攻击性很强,教导民众如果与山狮狭路相逢,要勇敢正面相对,等它走开,它如不走,你可缓缓后退,切忌转身惊慌而逃。如果穿有外套,赶快撑开,膨胀体型,与之对峙,等待(祷告?)对方退却。如果不幸被攻击,最佳策略就是跟它对打,拼命将之打跑,争取机会脱身。如果看到了,还能全身而退(这六个字是我加上去的),就打九一一举报。以前某日傍晚出外散步时也看过不像家猫的特大猫不怀好意地瞅人,那矫健的大猫脖子上没戴名牌,还长着像山羊一样的长胡子。我当时以为那就是MountainLion,回家还跟儿子胡吹了一通。现在对照网络图片,原来山狮竟是在动物园里看过外形像小号豹子的Cougar一族。那我当时看到的可能只是大野猫,或者是哪家养的胖大到变形的家猫。否则果真要是MountainLion,那我还得与它对打一番才得脱身,现在就不知道还有没有这十根手指写文章胡说乱侃了。我家也有过两只猫:绒球和麻丁。它们的来历很传奇,竟然是在墙壁里挖出来的。当然,可能只是邻居母猫偷生在院中某处,然后在搬迁的过程中从屋顶(烟囱?)掉到我家的墙壁里去的。不过在找来工人把内外所有可能的缝隙都检查封住以后,小猫最初究竟怎么会跑到墙壁中去还是无解,以致墙中出猫的原因始终成谜。反正故事开始的那天晚上是儿子在计算机房里一直听到喵喵叫,却到处找不到来源。后来判断猫叫是从墙壁里发出,虽然觉得不可思议,却怕以后有动物死在里面更麻烦,于是循声凿壁而探,居然救出一只有着琥珀色皮毛的可爱小猫。这么好看的猫还真的少见。因为不是纯种,所以它虽有暹罗猫美丽的毛色,却没有暹罗猫不友善的面相。那还有什么说的呢,就留了下来。儿子叫小猫“绒球”(Bobble)。老妈出钱出力带去兽医院检查身体打预防针不表。兽医说猫还小,约了长大到数周再带过去结扎。过了两天,墙壁的洞还没补起来,又听见喵喵叫。神奇的猫洞里又挖出第二只猫。儿子叫它“麻丁”(Martin)。麻丁是只长相普通的小黑猫。可是第一只留下来了,没有理由因为第二只卖相不好就弃养,就也一并收留。所以说岂止以貌取人,人还以貌取猫呢。朋友就“菜”我,说如果先两天救出来的是小黑猫麻丁,可能我就都不让儿子留下来了。养不多久,俩猫的特色就显现了。绒球艳光照人却愚蠢迟缓,麻丁貌不惊人却聪明勇敢。绒球不喜欢出门,静静地坐在屋内一隅,放饭的时候来吃饭,放风的时候也不走远。她平时姿态优雅,可是抓自己尾巴玩却老抓不到的样子完全是个傻妹漏馅。叫她“绒球”,她从来不应,我们只能乱学喵喵猫语引起注意。儿子说:“她这么笨,我怀疑她听得懂自己的名字!”麻丁则肯定知道自己叫麻丁。他虽然决定要做一只“户外猫”(OutdoorCat),难得进屋跟人亲近,可是如果他在附近,那叫“麻丁”就一定应声而出。和宅在家的傻妹绒球不同,英雄哥麻丁一天到晚在外面忙不停,捉松鼠扑麻雀,入地三尺刨土拨鼠的窝,上树一丈研究啄木鸟怎么弄出动静。我亲眼看见他耐心埋伏在草丛中扑猎一只剽悍的蓝松鸦(BlueJay)作耍,也深信留在车道上的蛇尸是他老兄“龙虎斗”的胜利成果。后来因为他太喜欢献宝,常分享他的“部分”猎物,如一个鸟头或其他更恶心的东西,放在大门口垫子上当礼物送人,儿子就给他脖子上挂了个铃铛,警告附近的小动物,山大王英雄哥“麻丁”来了。一年多后,我们须要搬离山上的家两年,暂住到车程距离山居十分钟的城里。两只猫也只好跟着搬家。傻傻的绒球在新家走动一圈,找到壁炉旁的一角,大概看见清扫壁炉的器具和歇息的软垫是旧物,嗅嗅转转也就傍依着安顿下来。英勇的麻丁却认生,赖在院墙上不肯下地。城居虽有院落,却毕竟不是麻丁心里的那座山。我跟邻居打了声招呼,说我们有只“户外猫”会到处走动。美国人都爱动物,一致说没有关系,这条小街上的院子都欢迎他。此后,麻丁几天不见猫影是常事,我们有点担心,可是城居生活对麻丁来讲未免太过无聊,就想也许他在哪家邻居的院子里找到新鲜玩意儿乐不思归也说不定。当接到动物收容所按猫脖上名牌打来电话,说麻丁在离家好几条街巷的大马路上出了车祸往生时,我们虽有点悲伤却并不吃惊,咸相信他是在返回旧家的冒险途中遭到了横祸。他本来就是一只山野里的猫,不该带他来城里的。儿子摸着懒洋洋的绒球说:“这个傻妹,她这么笨,她会知道麻丁永远不回来了吗?”我说我不知道。这么笨,却知足守分、随遇而安的傻妹,舒服地卧在壁炉旁的软垫上,我知道她将这样醒醒睡睡,平庸终老,而且她在梦里可能还会抓到那条醒时永远抓不到的自己的尾巴;然而聪明勇敢,斗蛇捉鸟,念念山中旧事,却不许人间见白头的英雄哥麻丁如今安在?从墙中捡到的两只猫,就这样,在两年后搬回山居的时候变成了一只。 逐鹿中庭前几年在亚洲的时间多,美国的房子就交给当时刚上大学的儿子当家。他本来以为一个人生活不知有多逍遥,简直是迫不及待地把家人送走。结果独居没多久就开始在电子邮件和电话里抱怨这抱怨那,说是全美国也没有几个像他这样小小年纪就要担负起那么多家庭责任的。他放学了得代收全家信件、付他自己用的水电账单、应付上门来的服务人员,更何况他还要“保卫家园”,不让野鹿来犯。那时母子之间虽然聚少离多却感情更加增进。像他说的,看不到妈让他更爱妈。虽然我因工作飞来飞去,个把月就能回来看看,毕竟都是短期居留。不再朝夕相处,和儿子见面反而变得很有话聊。起码对话不再局限于“回来啦”、“吃了没”这些废话。我们常常谈心。他还把我当贵客款待,每次都亲自下厨,准备烛光晚餐招待。他好交游,朋友多,母子吃一个晚饭,他可以接N通手机。打岔的情形大概是这样:“妈,一个人住好寂寞哦……对不起,接个电话。”“哈啰?现在没空,跟我妈吃饭呢是……”“妈,刚才说我很寂寞……对不起,接个电话。”“哈啰?明天不行,我妈还没走。等下看了行事历再跟你敲定……”“妈,刚才说到哪啦?哦,对,我很寂寞……对不起,接个电话。”所以我一直没怎么同情他的寂寞。可是我现在真的很同情他当时需要面对的人鹿大战。这个夏天我“当家”。成群野鹿成天随兴自在地绕中庭闲步,过分到与我隔窗对望也不当回事,径自慢条斯理地享用种在窗前的花叶。敲打窗子或大声吆喝它都当你不在。院子里原来盛开的玫瑰都被吃光了不说,车道旁有铁丝网围护,我正打算采收享受成果的有机西红柿和李子也都一夜之间全部失踪。有一天我正心痛地在浇灌,抢救被鹿啃得差不多成了秃干的新种酪梨树,几只鹿居然就停在“一石”之遥,等我走开。简直是嫌我在它们吃点心的时间出来浇水,很讨厌碍事的样子。那天我气得到处去找儿子买来打鹿的BB枪,想至少朝空放两枪吓唬吓唬它们也甘心一点。因为它们已经嚣张到连我丢石头都只漠然地左右踱两步,就驻足观望,并不如我想象的那样地被飞石吓成受惊之鹿,匆匆逃跑走避。这一群寄居在我家的不驯之鹿,对我这个屋主,连表示起码的敬畏之意都欠奉。睁着假装无辜的大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讥讽:“您就省点力气吧,那几颗小石子咱不怕的啦。”儿子买这支枪来打鹿,被我臭骂过一顿,山居小区虽然每户相隔遥远,毕竟还是住宅区,就算在打鹿季节也不能随便动家伙。而且他鹿没打到,倒把家里的车子保险杆上打出几个弹孔。可是《孙子兵法》这小子肯定不懂,却能无师自通,领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精神。既然“子当家”,母命就当耳边风。还强辩说只用枪来吓唬鹿,绝不会瞄准了真打,否则怎么会打到老妈的车子上去?反正大人不在,小鬼当家做主,他就一意孤行,准备好枪弹,跟来犯的鹿算是杠上了。他同学尼克的爸爸一本正经地跟他说,如果打到鹿了,就赶紧打电话通知他来处理,他要扛头鹿回去打牙祭。那次出事,儿子说纯属意外,他不觉得鹿是被他打到的。他说:“那头鹿走在斜坡的挡泥墙上,我朝它的方向放空一枪,它就吓得掉下去了。”儿子闯了祸,还怪鹿走路不稳。“一头鹿会在挡泥墙上走得掉下坡去,那还算鹿吗?可能它原来就发晕。”他依约打电话给尼克爸爸。尼克就和他童心未泯的老爹迅速驱车前来凑热闹。儿子事后生气地告诉我:“尼克的爹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他说他又不是屠夫。他只是不相信我真会打到一头鹿,随便说说。”三个老少男人围着那头摔伤的鹿商量了一会,最后打了电话给本地警长来处理这件大事。警长到了又打电话给动物收容所,收容所说他们不收活的野鹿。大家对着受伤昏迷的庞然大鹿就有点束手无策了。警长说可能得先让它安乐死。老顽童一样的尼克爸爸来劲了,拿言语刺激警长:“我赌你不敢毙掉这头鹿!你敢吗?我赌你不敢!你不敢对不对?”穿制服的那位起先还端着执法人员的架子,可能受不起一个“死老百姓”一激再激,还有两个愣头青傻在旁边当观众。儿子说,说时迟,那时快,警长竟忽然掏出手枪在他们面前把那头倒霉的鹿给当场正法了。“妈呀!”儿子事后告诉我,“电影里那些杀人场面都是骗人的。你知不知道光杀死一头鹿就有多难呀?起码开了三四枪才把它打死。西部片里杀受伤的马,就朝头上打一枪搞定,才怪!”儿子学鹿垂死挣扎几起几跌大嘶大鸣的恐怖样子给我看。“你看它们安安静静地在外面走来走去,一定想不出鹿临死可以叫得有多大声!我以后再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吃什么了。”台北的侄女曾来美国家中小住,看见院子里野鹿来来去去,觉得神奇。对趴在垃圾桶上乱翻,见人就呲牙咧嘴,忒不友善的浣熊也大喊:好可爱唷!等她们听说这个“大杂院”里还住着一窝又吵又丑的野火鸡、一只神出鬼没的红狐、许多迅若闪电的长耳兔,和在前院车道旁安家,看见来车就闪出争道的几户斑鸠家族,不禁觉得坐小火车绕了一圈却啥也没看到的野生动物园门票真划不来。唉,算了,想远离尘嚣,把家安在山野里,是我入侵了人家的地盘吧?应该退让的是哪一边呢?是谁多事在野生动物园一样的地方围起铁丝网种花植果?那些吃的看的开车几分钟到超市里不都买得到吗?对鹿来说,玫瑰花是好吃的,不是好看的。到底是谁不懂得欣赏好料呀!云淡风轻近午天台湾面积虽小,地貌多变,天气也变化多端。我在台南玩了几天,穿着短袖还挥汗如雨。北返却听说台北一整个星期都阴雨绵绵,又湿又冷。在台南的时候也听说八八水灾时南部瓢泼大雨到高铁停驶,台北却风和日丽,结果政府机关里下班以后去理发的、吃老丈人寿酒的几个高官,挂乌纱帽的挂乌纱帽,被叮满头包的被叮满头包。说起水灾旧闻是因为和瑞琦去参观台南台湾文学馆时我问为啥文学馆特辟了一个台语文展区?台语文懂的人很少,又不是明定的官方语言,安置偌大一个展厅,结果展来展去都是那几位的作品,其中唯一的知名人士还是靠骂乡土小说大师博出位的新进,和其他对“台湾故事”做出贡献的作家相较,不符公平和比例。答问的人就举证水灾旧闻,说明反对党吵得凶,连大官都因为在南部下大雨的时候看台北天气不错,下班以后没加班坐镇指挥救灾应变,就被骂下了台,这里一个小单位,有人会吵,只好遂其所愿,与展出内容无关。老华侨听说不能同意,因为争取展出是台语文簇拥群众的本职,他们当然该吵。可是有人在门口一叫板,官方就吓得顺应,拿公家的资源和稀泥、做人情,息事宁人,那就是乡愿,对不起纳税人;不过这事本地公民当作稀松平常,不放心上,轮不到老华侨说了又被批评有“高等华人嘴脸”,我就“惦惦”默不作声。反正上行下效;像那几个水灾时丢差挨骂的高官就是跟错了没有肩膀和原则的领导。亏得台北官迷多,连这样遇事龟缩的老板,都前仆后继地有人效力。除了这个小小的感慨,其实和瑞琦去参观台南的台湾文学馆很有收获。谢谢苏伟贞和其他几位在地大德的帮忙,我们有幸进入库房一睹三十七年前两人合写给朱西宁先生的一封信。信写在一张五百格的稿纸上,我写前一半,瑞琦写的是后一半。当时我在纺织公司当总机小姐勤工俭学,还是文艺青年的瑞琦刚从暑期文艺营冶游深造归来。在文艺营里她曾经受教于朱先生,我则尚未得缘识荆,也随她称呼老师。 那年我们二十岁,青春正当时,看见自己完全忘记了的内容和稚嫩的笔迹,兴奋不已。抄录如下,也替自己留存一份回忆:朱老师:您好。听李瑞琦说您对我还没有写完的那篇“随缘”觉得还可以,得着这样的一个鼓励,就试着把它给续完了。仓促的写就,竟跟原来的打算有了些出入;瑞琦催着,没时间回味,不知道是好是不好,真的要请朱老师给点指导。瑞琦说“随缘”可能收入专辑,又说她写上了我的名字;我想,如果真有机会发表,就用“小云”是不是也行呢?顺颂文祺 蒋晓云敬上一九七五年七月 朱老师:我不负使命,下了车直接到晓云家。昨晚,她赶稿,我疲倦得睡去。今晨,她忙赶着去上班,把誊稿的差事丢给我。希望您接到时,能赶得上付印的时间。这是晓云第一篇写完的小说,以往有过几次的起头,最后都付之一掷。我们是好朋友,但是我的“鼓励”并不足以造成她写下去的力量。这次若不是得着这样一个大鼓励,她是再也懒得续完的。要为我所带给您的一切麻烦,致最深的歉意。祝好学生瑞琦敬上七月廿二日 瑞琦和我读了信觉得可爱又可笑,感觉像回到当年。瑞琦说:“你那个时候的信就写得像个老太婆!你看我太幼稚了,什么‘疲倦得睡去’?哈哈哈!”我对自己信上的老腔老调也很吃惊,难怪朱先生一见面就问我有没有受张爱玲影响。我自己就从来不觉得“随缘”哪里写得像张爱玲,倒是这封信有点三十年代的味道。可能我看多了章回和古典,讲场面话的时候就显得有点文绉绉。可是再怎么装腔作势,那时候就是个孩子,不明白光阴的残忍,以为青春无敌,流水无情恋落花,遇见什么福缘都不懂得珍惜。 最近我跟重逢的朋友谈到三生石的故事:僧园泽和李源是今生的好友,约定来世相见。李源在园泽圆寂以后,过了十来年依约往寻故人,听到牧童拍着牛角吟唱: 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莫要论;惭愧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长存。 李源知道是园泽转世,正要前去相认,牧童却又唱了起来,唱完转身离去,不知所踪: 身前身后事茫茫,欲话因缘恐断肠;吴越山川寻已遍,却回烟棹上瞿塘。 老华侨离开台湾超过半甲子,归来再见青春伙伴,众人外貌、身材“虽异”,本性可辨;欣喜之余却也有恍如隔世的感慨。家乡春和景明,今日云淡风轻,有缘看到从前的书信有感,也算我的春日偶成。 包饭和点心和老哥聊天,谈到小时候认识的几个男生现在居然“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老哥说男人都一样,还算命不避亲戚,举自己妹夫为例,说妹夫老跑上海,就算没吃包饭,也一定吃过点心。这让我想到一件跟吃饭有关的趣事,不知道算不算“吃点心”?去年某天我看见书桌上丢了张上海台资牛排馆二人晚餐的收据,日期正好是我从浦东机场搭飞机回侨居地当天。烛光晚餐签单的是先生,同行的不是太太,不免动问。先生坦然说是送走老妻后不想一个人吃晚饭又想吃那家的牛排,就借机慰劳他当日加班辛苦的女秘书了。女秘书?这位秘书我没见过,不过忽然触动了我编故事的灵感,就跟先生说:如果二位去你办公室楼下的“重庆鸡公煲”我就没意见。下雨天你们跑那么远去吃烛光晚餐,那一顿饭还是秘书小姐半个月工资,女秘书加班老板不发奖金却请吃情调餐厅?嗯,这样,黄粱一梦,人生如戏,我编个剧本你听听:上海之梦 天上下着雨,车里有他和她的体温,玻璃有点起雾,雨里的徐汇区看起来比平常美丽干净。订好位的餐厅在静安区,正是拥挤的交通高峰期,车子走走停停,两个人可以谈的公事都谈完了。温文儒雅的老板闲闲问起,她就含羞带笑地讲起自己的家庭和短短三十年出头的生平。叙起来老板比她的父亲还大一岁,可是看起来像两个世代的人。她完全没法把看起来不过四十许的美籍华人老板和她头发永远纠结像面条,身上已经有老人气味的奔六十岁的老爸爸想到一起去。老板不抽烟,靠近的时候似有似无地散发着外国洗发水的香味。柔柔的台湾腔普通话搭配英语单词听起来不像她的家乡话那么呱嘈,又洋气又好听。老板的休闲活动是打高尔夫球和带着太太到处找出名的馆子吃饭。像这间牛排馆就很高档,装潢得金碧辉煌,他说跟太太常来。台湾人就会搞这一套,菜一道道地上来,还一道道介绍该怎么吃。老板在幽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好吧,就算不是真的年轻也比那些追求她的本地小青年风度好。她非常同情他有一个事业忙碌,到处飞来飞去,老是不在家的老婆,可是听起来他还很在乎她,说是一起长大的伴侣,到现在都是最好的朋友。她听他夸自己老婆有点不高兴,可是他好像没注意,一直转述那个中午刚离开的老女人告诉他的几个破笑话。烛光晚餐附赠一瓶红酒。原先她说不会喝,现在她要侍者替她满上。吃定老板温和的个性和客气的风度不会让人太难堪,晚饭后她借着几分酒意,撒娇耍赖地不让他送回家,非要去见识他的高档公寓,男人果然没能拒绝。后来?后来她就变成了那间在她眼中堪称豪华的市中心公寓的女主人。 (听众打岔:喂喂!你这故事没有逻辑,也不是事实!哪有吃个饭就跳到成了女主人的道理?编剧说:早说是编的,谁在说事实?从吃个饭就跳到成了女主人是蒙太奇手法,如果拍电影,这时候就给你一个下大雨,弄个什么“一树梨花压海棠”的镜头表示一下。又不是三级片,男主角是个老头有啥爱情戏好演的!还没完呢,听不听嘛你?听众说:听就听!我看吃个饭你能编出什么来?) 离婚明明是前妻坚持的,却还卖了个天大的人情给他,说是“含泪成全”,事后他想起来竟有点着了道的感觉。不过毕竟是几十年的好友加夫妻,双方没有大吵大闹,财产公平分配,自始至终保持友好关系。他一辈子循规蹈矩,顶多对漂亮女人眼睛行行注目礼,嘴巴吃两句文雅的豆腐,心里骚动一下,没想到一付诸行动就换了老婆。虽然年轻的新婚妻子好像深爱着他甚至崇拜他,他应该飘飘然,不知怎么却隐约觉得这二婚有点像人家说的“炒楼炒成了房东,泡妞泡成了老公”,不知该喜还是该忧。而且头婚的孩子都大了,他现在想享受人生。少妻却哭着吵着一定要做妈妈。温和的他又输了。少妻是家里的独生女,她的父母从女儿怀孕起就搬在一起照顾,孩子出生后就更离不开了。原先简洁的欧风公寓里住进了她的一家人,搬进符合她父母品位的摆设。耳朵里听着岳父母用乡音互相称呼“杀千刀”和“强盗婆”,他不禁想起自己从前在这间屋里和前妻用英语叫对方“甜心”和“打铃”。不间断地有丈人家乡亲戚到上海在他家落脚打尖,原来宽敞舒适的公寓变得越来越拥挤,也越有在地风情。虽然岳父母都比他年轻,他毕竟还是女婿,渐渐地家成了他们的地盘,他像个年老的上门女婿。住在一起久了,在地人对他也像长辈那样指教起来。这里是中国,讲究长幼有序。那天他在机场,看见前妻像以前两个人一起旅行时那样潇洒地拉着一件简单随身行李,风一样地从面前过去。他欣喜地正要打个招呼,可是手忙脚乱地顾着行李车上上海家里要他带的,大包小包孩子的尿片、奶粉,岳父母的维他命、西洋参,和老婆的高跟鞋、皮包、化妆品,竟然就没来得及喊出声。扶稳了行李,他急急推车上前,想赶上两步再叫,堆得太高的行李车上购物袋里又掉下几盒“有机草本”染发剂。老婆嫌本国货黑心不敢用,又抱怨他的头发白得太快了,这次特意叫他多买几盒回来囤积备用。将就岳父母,买的都是本地老人喜欢的墨黑色,染上像戴了顶黑帽子一样瓷实耐久;屋里三个老的一齐染也省事。他们更像一家人了…… (听众大笑打岔,佯嗔作结:别编了,太吓人了!吃个饭就成了一家人?还三个老人一起把头发染成黑帽子?亏你想得出!以后凡是女职员一律只发红利,连楼下的“鸡公煲”都不去了!)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老哥的“包饭和点心”理论到底正不正确,可是每个听过上面这个剧本的女朋友都被我逗得很乐。我对熟人看我故事对号入座一向反感,不过那次听众的反应让我觉得还算满意。(后记:上文完成后敦请“老哥妹夫”审阅;读者边看边笑,证明有幽默感。也批准放行,证明有度量。却有条件,要求注明“本文纯属虚构”——谨遵所嘱,特为附记:本文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