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汤计 日期:2016-01-30 11:52:06
1.展现一位功勋记者30年的新闻从业经历;2.聆听一位功勋记者对新闻报道的亲身体悟;3.感受一位功勋记者的良知与情怀。
本书简介: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是英雄人物牛玉儒和郝万忠的发掘者,也是呼格吉勒图冤案再审平反的推动者。荣膺新华社个人一等功,并荣获“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本书精选汤计30年新闻从业经历中,采写的精彩报道和案例,并聆听他讲述对新闻的独到见解和新闻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能力与素质。对包括新闻从业者在内的各层次人员均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本书收录了呼格吉勒图案、“王木匠”案、万里大造林案等6个大案要案以及牛玉儒、郝万忠两个先进人物的报道。这些在全国都产生了广泛影响的新闻报道,作者汤计都是最早的报道者或者主要参与人,见证了冤案的昭雪、罪犯的伏法以及英雄的诞生。这本书所收录的内容,不是新闻作品的堆砌,而是在新闻报道中,穿插作者与编者的对话,将报道出炉的前前后后一并清楚地交代出来。在对话中,将作者对事件的点评、对新闻的感悟以及如何做好新闻采访等,与广大读者一起分享。
作者简介:
汤计,山西大同人,毕业于中国新闻学院国内新闻系,现任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政文部主任、高级记者。是牛玉儒、呼格吉勒图案的最早报道者。2015年,因报道呼格案并最终推动呼格冤案平反的突出贡献,汤计被新华社党组记个人一等功,成为新华社成立84年来首个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记者;呼格案平反系列报道同时获得第25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2015年2月2日,经中宣部批准,中国记协专门召开会议授予汤计“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2015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汤计“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全国新闻界第二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中,获得“十佳记者”;同时,获得中央电视台“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奖。汤计的“心为民所系、责为民所担、魂为民所立”的新闻格言,让全社会感受到了满满的正能量。
目录:
序
以新华社记者的职责为崇高信仰——呼格吉勒图昭雪之路
为官要永葆初心与素心——王木匠“神话”的破灭
“雾里看花”更要擦亮双眼——戳穿“万里大造林”的真面目
厚德载物亦载权——伊利集团原5高管贪腐事件
没有信仰就没有灵魂——草原贪官众生相
独家新闻是“抢”出来的——从呼和浩特二监越狱案谈起
舍小我才能成大我——“草原好干部”牛玉儒和郝万忠序以新华社记者的职责为崇高信仰——呼格吉勒图昭雪之路为官要永葆初心与素心——王木匠“神话”的破灭“雾里看花”更要擦亮双眼——戳穿“万里大造林”的真面目厚德载物亦载权——伊利集团原5高管贪腐事件没有信仰就没有灵魂——草原贪官众生相独家新闻是“抢”出来的——从呼和浩特二监越狱案谈起舍小我才能成大我——“草原好干部”牛玉儒和郝万忠呼格吉勒图案的沉思历经9年的殚精竭虑,历经9年的不懈努力,历经9年的酸甜苦辣……冤死18年的呼格吉勒图,终于在2014年12月15日被法院宣告无罪。那一刻,我老泪纵横;那一刻,我阿弥陀佛;那一刻,我在心里默默地对那个游荡在天地间的冤魂说:“孩子,泼在你身上的脏水洗干净了,你可以散尽留在人间的那腔怨气走了……”再审宣判那天,宣判的法官们一走,我即建议呼格的父母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复印了15份,一是发给在场的媒体记者,二是让他们拿着判决书到呼格吉勒图的墓地大声宣读……这是法律的胜利,这是正义的伸张,这是真理的再现!伴随着国家赔偿款的给付,伴随着执法执纪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呼格冤案干净彻底的掩卷落定了。呼格冤案的彻底平反昭雪,从根本上讲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结晶。没有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决定的推出,呼格冤案或许继续拖延下去。就像一场足球赛,我把球从后场带到前场,在门前盘绕许久没有踢进去。关键时刻,我们的总书记习近平一脚把球踢进了球门。所以,18年没有买过年画的呼格父母,今年的新春佳节特意买了一幅最贵的年画。这幅名为《魅力中国》的年画,画得是习近平总书记携夫人出国访问。老两口说:“我们一进家门看见总书记就高兴。”老百姓不会讲官话,但他们有真情实感。我们的治国理政者,我们执政团队的大小官员,都应该将法律作为崇高信仰,将法治思维作为行为准则。而那些握有生杀大权的司法者,更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人,绝对不能“端着司法的饭碗,去砸法律的锅灶”。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地希望“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呼格冤案一路走来,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伸张正义,法治的公信力就在于维护公正。而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而在灯红酒绿充满了各种诱惑的社会,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重监督相结合,推动公、检、法各机关真正实现阳光下司法尤为重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很重要,真正实现阳光下的司法很重要。呼格冤案的平反昭雪,如果没有内蒙古党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相关人员的调查,如果没有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对呼格冤案的调查结论,呼格冤案的平反昭雪就不会有重要的法理、事实基础。呼格冤案的平反昭雪,充分说明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性。党是人民利益的根本代表,党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人民服务。当执法者滥用职权、玩弄法律、以法谋私时,党就会以纪律监督之剑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阳光司法舆论监督很重要。如果司法权不受监督,就会变成绝对权力和腐败权力。有人说舆论监督很容易演变成舆论审判,而我作为从事政法报道30年的老记者,认为这种说法既不严谨也很伪善。新闻单位没有审判权何来审判?一个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的法官,何惧舆论说三道四?以呼格冤案的平反为例,如果舆论能够审判,我作为新华社记者,在我的新闻稿件中,早就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了,何需等待9年多,由法院来宣判?舆论监督是我国法治进程的崔化剂。司法人员虽然普遍接受过法学教育的洗礼,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学习了法律就有了崇高的法律信仰,学习了法律就有了“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身。相反,公、检、法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场所,尤其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他们时刻面临着“利益博弈”者的“围猎”。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就会变成博弈者的“猎物”。社会上流传多年的“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就充分反映了这一现实。司法机关唯有主动接受监督,唯有阳光下司法,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才能无法藏身。建设法治中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防范冤假错案,做到疑案必查,错案必纠,不放走一个坏人,更不冤枉一个好人。这需要建设一支以法律为崇高信仰、以法治为行为准则的法官队伍,这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律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赋予了每一个法官神圣而崇高的权力,我们的法官一定要有崇高的法律信仰、严谨的法治思维,还要有至善的职业道德。蔡元培先生说:“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道德之于法官、之于司法,都具有基础性意义,一个优秀法律工作者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呼格冤案平反昭雪了,当年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执法人员,约有30人被追究刑责、党纪和政纪。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在呼格冤案中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在侦办中,还发现冯志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问题,随后冯志明的爱人也因涉案其中被抓捕。而当年制造呼格冤案的另两个主要办案人员——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主要办案人员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办案人员,自从2005年杀人凶手赵志红供出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院女厕所的命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呼格冤案调查组、自治区公安厅呼格冤案调查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格冤案调查找其谈话询问后,他们就开始寢食难安,惶惶不可终日……相继于2012年、2013年罹患肝癌去世了。这说明,一个人做了恶事,你可以欺瞒天下人心,但是,永远欺瞒不了自己的良心,良心的遣责最难熬。而我作为呼格冤案平反的主要推动者,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怎样。我只是觉得快退休了,退休之前一定要把这起冤案划个句号。否则,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人民的信任、对不起新华社记者这个光荣称号。呼格冤案平反后,党和政府给了我巨大的荣誉。我先是被新华社党组记个人一等功,成为新华社建社八十余年来第一个获此荣誉的记者;接着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单独为我召开会议,授予我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之后,在2015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讲这些并非要贬低谁或炫耀自己,而是想告诉读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定律。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至善方能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