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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红楼梦论稿


作者:蒋和森  日期:2016-07-15 13:43:56



在这部学术著作中,著名红学家蒋和森先生将美学的鉴赏与理论的分析融为一体,用发自肺腑的感情、优美如画的语言,对《红楼梦》的人物塑造、艺术造诣、思想意义都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形成了匠心独具的研究风范。是书初版于1959年,曾打动了一代读者;即使今天看来,那清新流利的语言和蕴含深邃的评析,仍旧能带给人们深深的感悟。 
本书简介:
  蒋和森: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曾称《红楼梦》为“宇宙之大著述”。《红楼梦》确是一部长留天地之间的大书,但它所以“大”,并不仅是因为表现了王氏所说的“生活之欲”,而是表现了更为广阔的人生。大就大在这“人生”二字。
  作者简介:
  蒋和森(1928-1996),江苏海安人。195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历任新华社记者、《文艺报》编辑。1956年调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从事古典文学研究工作。曾任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学生时代曾发表新诗。五十年代开始发表《红楼梦》的研究论文,于1959年结集出版《红楼梦论稿》。此外,还著有《红楼梦概谈》(日文译本名《红楼梦入门》,小川阳一译),长篇历史小说《风萧萧》、《黄梅雨》等。
  目录:
  红楼梦引论1
  贾宝玉论40
  林黛玉论90
  薛宝钗论136
  探春论164
  《红楼梦》人物赞188
  贾宝玉188
  林黛玉191
  凤姐193
  晴雯195
  贾政198
  妙玉198
  焦大200
  尤三姐201目 录红楼梦引论1贾宝玉论40林黛玉论90薛宝钗论136探春论164《红楼梦》人物赞188 贾宝玉188 林黛玉191 凤姐193 晴雯195 贾政198 妙玉198 焦大200 尤三姐201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203《红楼梦》艺术论257思想和艺术的完美统一 ——“宝玉被打”析300《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发展上的意义314 论《红楼梦》的爱情描写336塑造正面人物 ——《红楼梦》散论之一375枝叶与花果 ——《红楼梦》散论之二379人物的阶级性 ——《红楼梦》散论之三384鸳鸯之死 ——《红楼梦》散论之四392在“温情脉脉的面纱”背后 ——《红楼梦》散论之五400香菱的名字 ——《红楼梦》散论之六406 再版后记413三版后记422后记426红楼梦引论两百三十多年以前,正是清代封建王朝统治最盛的“康乾盛世”,但在北京西郊的一座茅屋里,却有一个“半生潦倒”的人,怀着无限的悲痛走完了他人生的旅程——“泪尽而逝”。这一天恰当除夕,除了几声爆竹冲破寒夜沉沉的寂静以外,谁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时刻——中国失去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天才!他,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了,历史的洪流不知淘尽了多少风流人物,然而,曹雪芹用“十年”血泪写成的《红楼梦》,不但没有被岁月的尘埃掩没,反而更有生命力地活在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心里。时间——这位最公正的批评家向人们指出:《红楼梦》不仅是中国古典小说发展的最高峰,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与伦比的杰作。它对全人类艺术的发展,作出了辉煌而又富有我们民族特色的贡献。一“古来圣贤多寂寞”,天才往往受到时代的冷淡和遗弃。曹雪芹虽然比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早约一个世纪就对文学作出了世界性的贡献,但他不仅没有资格载入“青史”,连在当时多如牛毛的野史遗闻中也找不到他的一篇小传。根据现在所能看到的只言片语的零星记载,仅能窥见他为人的一个极为粗略的轮廓: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生年不详(推论虽多,但无确证)①,卒年为公元1763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一说为公元1764年(即次年癸未除夕)。活了大约四十多岁,正当一个人各方面都趋于成熟的壮年,便垂下了他那富有创造力的手。从曹雪芹生前好友的诗中,得知他工诗、善画、嗜酒、狂放。据称他“诗胆如铁”,效法唐代奇诡诗人李贺而又“破”其“樊篱”。至于他是如何写作《红楼梦》的,几乎一无所知。即使是他的好友,也不完全了解他最大的天才价值。关于曹雪芹的家世,倒是比他本人的记载为多。据考,其先世本是汉人,后入满洲籍,世居辽阳。从曾祖曹玺到父辈,三代世袭江宁织造(有时任苏州织造)共有五十八年之久。“织造”之职是为宫廷采办丝织用品和其他一些生活用物;另外还有一项特殊任务,即充当皇帝的耳目,凡地方吏治民情以至米价气象等都要密折上奏。所以织造的官阶虽不很高,却是皇帝的幸臣才能充任。曹雪芹的曾祖母曾是康熙皇帝的乳母,祖父曹寅曾当过康熙的“伴读”,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以织造府为行宫,可见曹家当年是何等富贵豪华以及与皇室关系的亲密!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虽系显贵,但并非俗吏。他是当时有名的藏书家和校勘家,著名的《全唐诗》就是由他主持勘印的。他自己也能作诗写剧,著有《楝亭诗抄》、《楝亭集》及杂剧《北红拂记》、《续琵琶》等。曹雪芹的父辈曹颙也是一位“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之人”(康熙赞语)。由此可见,曹家是个饶有文学传统的家庭,这自然为曹雪芹提供了天才的摇篮,并带来有益的熏陶。曹雪芹的少年时代,曾经历过一段富贵繁华的生活,但为时不长,因到父辈曹任内,积年亏空,再加对曹家特别优宠的康熙死后,宫廷内部发生夺位之争,雍正一登位,曹家即受到削职、抄家、枷号等严厉惩处。从此曹家一蹶不振,并由南京遣回北京。最后曹雪芹流落西郊,过着“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贫困生活。贵族家庭由极盛转向极衰,这一人生巨大变化给曹雪芹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他对贵族家庭有着难以割断的眷恋,并产生了“色空”、“梦幻”之类的虚无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是:贵族家庭的破败,虽然无情地折磨着这位纨袴子弟,但也使他的文学才能没有埋葬在糜烂的公子生涯里。而平民生活的切身体验,更使他对自己出身的贵族家庭以及所见所闻有了清醒的回顾和认识,从而沉入深沉的有助于创作的人生思考。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所经历的一切,不是普通的生活经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富有社会意义的创作题材。因为他所生长的家庭,集贵族、官僚、地主、皇商于一身,又与宫廷关系异常密切,因此比一般家庭更集中地体现着当时的政治经济关系和封建伦理道德。在这里,曹雪芹不仅可以看到封建统治上层内部的种种腐败,而且还可以看到各种人的遭遇和命运。这样,他所经历的一切兴衰变化和世态人情,便有了不寻常的意义,而为他的创作提供了最重要的生活源泉。《红楼梦》是曹雪芹落魄北京时期写作的,至少在乾隆十九年(1754)以前便已开始。当《红楼梦》快要完成时(前八十回已基本定稿,据说其后尚有三十回在当时即已“迷失”),曹雪芹因爱子早殇,感伤成疾,再加“一病无医”,终于抛下未竟的天才事业,死在正当成熟的壮年。“千古文章未尽才”,人们只能望着历史发出无限的唏嘘、慨叹,又一次沉入天地悠悠、怆然泪下的历史凭吊。曹雪芹生前凄凉,死神又过早地扼杀了他的呼吸,但他的艺术生命却以永不凋谢的活力战胜了死神。在他死后不久,《红楼梦》最初即以题名《石头记》的手抄本在社会上流传,并受到人们的珍爱,不惜重金以求。据载:“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更有一位“好事者”程伟元对在社会上传抄了近三十年但“无全璧”、“无定本”的《红楼梦》竭力搜罗,并称收集到八十回以后的残卷,遂征得友人高鹗的襄助,对各本“细加釐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并用活字排印出来。于是,《红楼梦》第一次以一百二十回的形式出版了(通称“程甲本”)。次年,又作了一番“广集核勘”,重新排印(是为“程乙本”)。程、高对《红楼梦》的普及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书出版后更加风行全国,以致“遍于海内,家家喜阅,户户争购”。根据程、高所说的“补遗”订讹经过,后四十回中似有曹雪芹的遗稿,其中有他们为了“前后关照”所作的“修辑”、增补自是无疑。经过程、高“补遗”的《红楼梦》,虽有不少缺点甚至败笔,但也去除了一些可能在传抄过程中的讹误,此外在文字和个别人物情节上也作了一些修改,显得比较顺畅。总的看来,补书基本上遵循曹雪芹的原旨,保持了全书的悲剧主题,使很多读者产生连成一体的印象。有些情节也还处理得宜,文采笔致亦有可称处;特别是爱情的悲剧结局,表现得相当出色,以致两百多年来使无数读者受到强烈的艺术感染。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补书的最好评价。补书的发起人和主持者程伟元(约1745—1819),字小泉,长州人(今江苏吴县,当时属苏州府治);出身“诗书”之家,多才艺,诗书画皆擅,诗风“清润”,崇尚“情性得真”。他曾被盛京将军晋昌延为幕宾,佐理文书奏牍。有人误以程为“书商”,其实他是一个淡泊名利,并不热衷科场,颇有“东山隐士”和“冷士”之风的诗文之士。补书的“分任”者高鹗(约1738—1815),字兰墅,一字云士,别号红楼外史,辽东铁岭人。据称其为人“侠气”而又“艳情”,曾一度失意困居,补《红楼梦》即在此“闲且惫”时期。后考中进士,历任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职,著有《兰墅诗抄》、《兰墅十艺》、《吏治辑要》等书。据清代档案所载,其居官曾屡获“操守谨,政事勤”考语。《红楼梦》风行后,产生了两大影响。一是续书之多,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空前的。续书不下四五十种,但大多思想艺术拙劣,无非是将悲剧改为庸俗的大团圆,即所谓“归美君亲,存心忠孝”云云,因此续书虽多,大都不堪一读。另一巨大影响是《红楼梦》风行后,评论之盛,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当时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话:“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曾出现多种带评夹批的本子,其中发现较迟却很有名的是“脂砚斋”评本。脂评并无特别高明的见解,有些批语且不免流于陈腐,但从某些批语的口气看来,因批者似与作者关系甚密,提供了一些与素材、佚稿、创作过程等有关的迹象,故对《红楼梦》研究不无参考价值(但亦不必过信过拘)。除那些沿袭旧习传统的评点外,还出现了一些研究专著以及散见于各种诗文笔记中的评语,当时有人戏称为“红学”。在那些庞杂的评论中,表现着形形色色的思想观点,其中也可看到一些可取的见解,有的见解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不失为卓识;如谈到《红楼梦》与《金瓶梅》的比较时,指出:“非特青出于蓝,直是蝉蜕于秽”,这比某些胡乱吹捧《金》作的见解真不知高出几多。可惜那些评语大都支离琐碎,不成体系,且多旧时文人谐谑游戏的笔墨。也有些见解陈腐不堪,如把《红楼梦》诋为“淫书”,主张烧毁禁绝;又如把《红楼梦》曲解为“祖《大学》而宗《中庸》”;或用阴阳八卦来解释书中的人物情节,以证“全书无非《易》道也”,等等。发展到民初,《红楼梦》评论出现了颇有影响的两派,一是“索隐说”(通称“旧红学”),以蔡元培为代表。此说早已有之,其特点是通过猜谜拆字等法,把书中人物附会成当时历史上真人的影射(如说影射顺治与董小宛或宰相明珠家事等等)。蔡氏不同于旧索隐的是:他提出《红楼梦》“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主要根据是“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此类说法实属牵强比附,但由于种种原因曾流行一时。发展到后来,更有流于极端荒诞者(如说林黛玉是潘金莲的“化身”等等)。牵强附会的“索隐说”,终于被“自传说”(通称“新红学”)打破,这一说的代表人物为胡适。“自传说”其实也不是胡适首创,早在清代已露端倪,但胡适根据历史记载和新发现的材料,通过实证主义的方法,考证出“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本来,如果说曹雪芹在创作时主要取材于自己的家事和经历,原是无可厚非,且有助于证明文学创作与生活的联系;但由于胡适沉迷于“考据癖”,把他所谓的“自叙传”说成是“《红楼梦》为记叙曹家事实之书”,将贾府与曹家、贾宝玉与曹雪芹完全等同起来,这样就不仅在很多问题上解释不通,而且违背了文学创作的常识,因为创作总是离不开虚构、想象、综合等基本法则,从而取消了《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创作而不是呆板实录的伟大文学价值及其概括深广的思想社会意义。其后不久(1925年),连最初同是坚持此说的俞平伯也富于自省精神地提出:“若说贾即是曹,宝玉即是雪芹,……则大类‘高山滚鼓’之谈矣,这何以异于影射?何以异于猜笨谜?”应当说,“自传说”在打破不科学的“索隐说”方面是有其不可抹煞的作用的,但它本身所存在的缺点也长期流弊学术界。如这一说的继承者,为求考证之“新”,曾编成“世系表”或“年表”之类,把书中贾府说成是曹家按年按月的“精剪细裁的生活实录”,这就比胡适更加考据成癖,成了胡适的“俘虏”了。当然,考证家也是作出不少成绩的,对考证自是不可一概反对,需要反对的是那种以主观推测甚至猜想代替证据的考证;或斤斤于细碎、堆砌故实的烦琐考证。总之,谈艺不是解经,亦非稽古。以汉学代替诗学,将创作混同史传,这也是旧学术界(包括红学在内)长期存在、溯源甚古的痼习。对《红楼梦》评论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有庸俗社会学。其特点是机械教条、生搬硬套,且每以简单粗暴的“批判”姿态出现,故又常与过左思潮有关。其弊害已为世所共知,不在这里多论。《红楼梦》的续书之多和评论之盛,正说明这部小说具有不同一般的深远影响,影响之巨遍及社会文化各界。早在清代其影响已不限于国内,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即被部分译成英文。此后各种外文译本陆续出现,有近二十个国别语种,几乎遍及全世界。此外,有关《红楼梦》的外文论著也有十多种,它的世界意义已经日益被人认识,以致形成这样的看法:不了解《红楼梦》就几乎等于不了解中国的文化历史和社会。二《红楼梦》的最大价值是表现在文学上。离开这一点,就谈不上真正了解《红楼梦》。这是一部以严格的现实主义笔法创作出来的小说。强烈的生活气息,看似“平淡无奇”而实高超卓特的形象表现,是这部小说所以是天才创作的特色。这部小说虽然强调“亲见亲闻”,但它一开始却又假托一块“石头”,因无才补天幻形人世,从而把读者带到书中主人公所生活的“红尘”世界,经历了一番梦幻情缘和荣衰变化。在这里,也只有在现实生活里,才显示出曹雪芹驰骋天才的力量。他以其所特有的自然、逼真而又蕴涵甚丰的艺术笔力,把封建社会里的形形色色以及一切隐微曲折之处都多彩多姿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书中着重描写的荣国府,像一面透镜似的凝聚着当时社会的缩影。在这个贵族家庭里,少数主子统治着数百个没有人身自由的奴仆。每天所忙碌的可说只是为了一件事——如何满足封建主子极端豪华但仍感到厌腻的享乐生活。奢侈,惊人的奢侈,是这个贵族家庭首先令人触目的特征。单是吃一顿螃蟹,就使刘姥姥惊叹:“这一顿的银子,够咱们庄稼人过一年了!”其实,这还只不过是为了又“便宜”又“有趣”举办的一次家常小宴。更可叹的是那些花了很多银子和人工制作出来的美味珍馐,上上下下都吃腻了,以致吃不了就倒掉“喂猫”,连丫头们都习以为常。至于在穿的方面和用的方面,这个贵族家庭也是极端奢华。那些名目繁多的美器珍玩和高贵穿戴,简直使人眼花缭乱,连丫头们都是浑身绫罗包裹。“通房大丫头”袭人获准回家一次,外面穿的是青缎灰鼠褂,已经够讲究了,但管家少奶奶凤姐犹恐有辱贾府门面,立刻赏了她一件石青刻丝八团天马皮褂子,连那个花绫包袱也嫌寒碜,吩咐换了哆罗呢的。以上说的是日常生活,如碰到婚丧喜庆,更是肆意挥霍。为孙媳妇办丧事,一口棺材就“拿一千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送殡的行列“浩浩荡荡,一带摆了三四里远”,如“压地银山一般”。更加奢靡铺张的还是元妃归省。为了庆祝这场只在一个晚上归省两三个时辰的“隆恩大典”,贾府特地建造了一个“面面琳宫合抱,迢迢复道萦纡”的大观园。园中景致馆院的“搜奇夺巧”,竟使贾政等人走进去“都迷了路”。归省之日,更是“处处灯光相映,时时细乐声喧”,以致元妃看了也不禁深叹:“太奢华过费了。”对贾府这些富贵豪华的描写,在书中可称比比皆是。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红楼梦》并不是单纯铺写“风月繁华”,否则它和那些徒以追华逐丽取悦读者的浮艳之作就没有多大分别了。《红楼梦》所以深刻,是在那些豪华的描写背后,还写出这个封建家族正是在那种“烈火烹油”般的繁华热闹中,加速地走向衰败。正像书中见过“接驾”世面的赵嬷嬷所说,那不过是“虚热闹”,“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但这“罪过”是要受到严厉惩罚的。因为在那些富贵豪华描写的深处,常常使人感到隐伏着一层悲凉。这种感觉,随着情节的运行而在不断加深、显露。 当元春的鸾舆在一派“香烟缭绕,花影缤纷”中来到贾母的正室时,书中写道: 贾妃垂泪,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挽贾母,一手挽王夫人,三人满心皆有许多话,但说不出,只是呜咽对泣而已。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春、探春、惜春等,俱在旁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这时不说不笑,反倒哭个不了,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能一见!”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① 这段文字虽然不足二百字,但却很有分量,很有内涵,它把许多“说不出”的话都说了。原来,充满在这个贵族家庭里的笙歌笑语,并不是真正的欢乐。那如“鲜花着锦”的“非常之喜”,其实是非常之悲。而以喜写悲,或者说寓衰于荣,这正是《红楼梦》的表现特色。元春说的“又不知多早晚才能一见”,其实是没有再见的时候了,剩下的一次见面是死别。这个少女为什么死得这样早?是很耐人寻味的。这是一个被幽禁在嵌满珠宝的囚笼里,被看不见又说不得的折磨毁灭了的年轻生命。《红楼梦》通过这个取得特殊尊荣、但却因此带来更多眼泪的少女,把笔锋伸向那一社会的最高顶端。《红楼梦》还进一步表现出:封建统治阶级的穷奢极侈,必然离不开残酷剥削。这个贵族家庭的浩大开支,主要是依靠向农民榨取数量惊人的地租。这种情形曾生动地表现在书中第五十三回“乌进孝缴租”那一段描写中。那是一个先遭雨涝、后遇雹灾的坏年成,但黑山庄农民向这个贵族地主所缴纳的东西依然有四五十种之多。除常米一千石外,还有为奢侈生活所需要的熊掌、鹿舌之类,甚至连贾府“哥儿们”玩的活鹿、锦鸡等等,都由农民“孝敬”到了,另外还加租银二千五百两。以上,不过是歉收之年,一个庄子向贾府长房(宁国府)所缴的租子。从乌进孝的口中得知,他的兄弟还“现管着那府(荣国府)八处庄地”,那么整个贾府向农民剥削的数量就更惊人了。可是,当贾府的珍大爷看过那张长长的租单后,还是满不高兴地说:“这够作什么的?”“这一、二年里赔了许多,不和你们要,找谁去?”他说得好像很有“理”似的,连那个乌庄头也不断道歉赔笑。原来,他今天踏着四五尺深的雪,走了“一个月零两日”赶来缴租,就是为了“怕爷心焦”。缴租这一段描写,其意自明,似乎毋需多说。但却有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特点,即作者特意把它紧接在前一段描写——即贾府去领了皇上的“春祭恩赏”之后。这样的情节安排,是有着深含的艺术构思的。原来,贾珍派人去领那“恩赏”时,并不感到特别高兴,只是淡淡地说:“咱们虽不等这几两银子使,多少是皇上的天恩。”可是当他一听禀报“乌庄头来了”,真比“天恩”下降要高兴十倍,盼待之情立刻溢于言表:“这个老砍头的,今儿才来!”他嘴里虽然骂着,其实是兴奋得骂,所以接着便和乌庄头有说有笑地诉起苦来:“再省一回亲,只怕精穷了。”这一笔看似不经意,然而却很有力地点出:“天恩”不但没有使贾府的内囊充实起来,反而更加枯竭了。这个贵族家庭所以能那样热热闹闹地过年、祭宗祠、庆元宵,并不是来自天上,而是来自洒满农民血汗的大地。高悬在贾氏宗祠上的那副对联:“兆姓赖保育之恩,百代仰蒸尝之盛”,正好是事实的颠倒;其实这也是千百年历史的颠倒。在这里,曹雪芹继元春归省之后,又一次以他所惯用的深婉笔法,指向那一社会的最高顶端。《红楼梦》还进一步表现出:随着封建剥削的加重,必然导致农村经济破产和社会动乱。当荣国府厨房里的燕窝汤煎熬正浓的时候,在大观园围墙的外面正是“水旱不收,盗贼蜂起”的沸腾岁月。当农民的血汗已被榨干而供应不上这个贵族家庭尽情挥霍的时候,连专供贾母享用的红稻米“要一点儿富余也不能”了。精明能干的凤姐也不断叫苦:“咱们一日难似一日,总绕不过弯儿来。”发展到后来,这个家庭不得不依靠典当、借贷、变卖等办法,来维持那虽经一再紧缩但依然是阔绰的生活场面。这个“花柳繁华之地”,正像它所寄生的那个苍老的封建社会一样,是一条“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那“树倒猢狲散”的趋势,不仅压迫着封建主子,连丫头小红也有所预感:“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干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即使是局外之人,那个古董商冷子兴也看得很清楚:“外面架子虽没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外表煊赫、内里干枯的荣国府,不仅是当时社会经济的集中反映,同时也是当时统治思想、精神道德的集中表现。中国封建社会一向提倡“国之本在家”、“家齐而后国治”等伦理思想,因此,这个上通宫闱下连农村的“诗书簪缨之族”,最是贯彻着那一时代的道统精神,比一般家庭更讲究虚伪冷漠的伦常秩序。在这个封建大家族里,父子叔侄之间,姑嫂妯娌之间,嫡庶亲族之间,都没有甚么真正的亲热,而是被冰封在礼教之中,经常处于机心四伏、明争暗斗的状态。在表面的彬彬有礼和笑语融融中,暗藏着算计和倾轧,甚至连奴婢也卷入各种利害关系的漩涡。难怪探春不无愤慨地说:“咱们倒是一家亲骨肉呢,一个个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我若出得去,必早走了。”是的,时代还没有提供冲出封建家庭的出路;然而,《红楼梦》的作者却以一个艺术家的敏感,先于五四时代透露出这一历史的呼声。《红楼梦》还深刻地表现出:封建统治者一面高谈诗书礼义,一面却又道德败坏,尤其是淫欲的放纵已到了不顾廉耻的地步。当贾敬服丹毙命,贾珍、贾蓉一闻此耗立刻急急忙忙奔丧回来。谁知这两个“孝子贤孙”一见尤氏姐妹便淫心顿起,哪管热孝在身,恣意谑浪调笑,种种下流丑态连丫头们也看不下去,不得不出来劝阻。但贾蓉却振振有词地说:“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风流事?”贾琏与鲍二家的通奸,引起凤姐大闹,谁知闹到贾母那里,这位宗法家庭的“太君”只是一笑置之:“甚么要紧的事,小孩子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然而也是这位“太君”,却又对人间正常的爱情管制甚严,如防盗贼,连丫头们都不准听“凤求鸾”之类的才子佳人故事。在那一社会里,就是存在这样奇怪而又习以为常的生活现象:纵容通奸,甚至卖淫也可以合法,就是禁止爱情。为了维护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知使多少青年男女付出了青春甚至生命。《红楼梦》还着重揭露了封建官僚政治的黑暗。书中一开始就写到贾、史、王、薛这四大封建家族互相勾结所造成的熏天权势,当时社会上流行这样四句歌谣: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这四句歌谣被地方官奉为“护官符”,如果“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而且这种情况“各省皆然”。果然,薛家的花花公子打死人“便如没事人一般”,“自谓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当受害者告到衙门时,身为应天府的贾雨村,起初听了还“大怒”道:“那有这等事?打死人竟白白的走了拿不来的!”看来,他刚由一个落拓书生跻身官场,正义感还没有完全泯灭,但当他一看到“护官符”,态度马上就变了,终于“循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薛蟠连一个“臭钱”都没有花。而贾雨村也由此开始走向贪酷,追逐权势。“权势欲”这一“人的恶劣的情欲”,曾和“贪欲”一起成为“历史发展的杠杆”;贾雨村在官场上的忽起忽落,其实也是权势欲在起着“杠杆”的作用。而要发展权势又必然要巴结权势,所以贾雨村后来为了讨好贾府的大老爷,便强行夺取平民石呆子珍藏的二十把扇子,并诬以“拖欠官银”关进监牢,直弄得“生死不知”。这个出身贫贱,有着几分文才的封建文人,此时已完全拜倒在“护官符”的脚下,玩权于股掌之上,毫不感到伤天害理了。《红楼梦》在刻画这一人物时,用笔甚简,但却很有深度地写出了一个颇有典型意义的酷吏形象。据脂批透露,这一人物后来还有一段“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的结局;可惜曹雪芹没有来得及把书写完,读者看不到了。不过,他在前八十回中通过凤姐的弄权纳贿,也足以显示出封建官僚政治的腐败已到了何种程度,即使是一个身处深闺大院的贵族少奶奶也能左右公堂,接过三千两银子的贿赂,只需给长安节度使去信一封,打个招呼,便轻而易举地拆散了张金哥的婚姻,无辜毁灭了两条誓死相恋的生命。通过以上种种描写,《红楼梦》生动地展示出:在那一社会里,法律是金钱的奴隶,狠毒是良心的主人;杀人的手上可以不见血迹,而无罪的心上却满是伤痕。在那个充满“诗书翰墨之香”的荣国府里,封建社会的文明只不过给许多犯罪行为披上了一件雅致的、堂皇的外衣;而丰盛的物质财富——那为下层人民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却成了喂养贪欲与兽性的温床。《红楼梦》,这是一部对时代生活感到“荒唐”而又“辛酸”的书。面对大地上的呻吟和苦难,曹雪芹发出了悲沉的、谴责的呼声。封建社会里的一切,无论是典章法制、纲常伦理、思想道德、文化教育以至风俗传统等等,几乎都在书中作了程度不同的反映,并予以艺术的批判。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一部作品像《红楼梦》这样细致深微、然而又是气魄阔大地从整个社会的结构上,反映出封建制度的腐朽。然而,《红楼梦》的伟大价值,并不仅止于此。这部作品所以具有那种高尚的艺术魅力和诗一般的精神境界,还因为在书中有许多更能吸引读者、并且不知感动了多少人的艺术表现。三像许多伟大的作家一样,曹雪芹也是为了理想而进行批判的人。他对封建社会的揭露,并不是为了展览丑恶,而是因为对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充满歌颂的感情。他从丑恶现实的旁边,从那一时代统治思想所规划的疆线以外,从不为人所注意的“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的身上,发现了美,激起了强烈的创作热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就是:“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曹雪芹不仅对用祖国的优秀文化教养起来的女性感到美,而且还把那一社会里最受人贱视的小人物——丫鬟婢女,提高到诗意的境界,并且展示了她们平凡而可爱的内心。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一个作家像曹雪芹这样懂得中国女性的灵魂,这样细致而深刻地写出她们的希望和痛苦。他是第一个为妇女呼吁人的地位、人的尊严、人的权利的中国作家。与妇女的命运相联系,《红楼梦》还着重表现了一个在那一时代富有社会内容的问题,也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给妇女带来沉重压迫的问题,这就是“自从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爱情。为此,他在《红楼梦》中塑造了三个主要人物形象,并通过他们的爱情婚姻悲剧发挥了他的美学理想,同时也对封建制度予以艺术的批判。首先要提到的是书中主人公贾宝玉。这是作家用力最多、寄托最深而又贯串全书始终的人物。他是一个在膏粱锦绣中长大的贵族公子。世人所追求的一切,无论是富贵尊荣、娇妻美妾等等,几乎从他一生下来就已预置在身边。看来,他应当感到很满足了。可是,这位贵族公子在生活中却常常感到迷惘和苦闷,曾多次发出这样的怨诉:“可恨我为什么生在侯门公府之家?”“我只恨天天圈在家里,一点儿做不得主。行动就有人知道,不是这个拦就是那个阻的……”他甚至感到生的痛苦,烦躁地叫喊:“死后要化灰化烟,再不要托生为人了!”在这里,《红楼梦》生动地表现出一个富有哲理的生活现象:丰富的物质,并不能填补精神的空虚,反而愈填愈空。原来,在这位贵族公子的生活中虽然充满了金光玉色、粉淡脂红,但却缺少一件最宝贵的东西——自由。那从小用溺爱、娇贵、尊宠、诗教和礼法等等所连结起来的一套教养,像一条无形的黄金锁链捆绑着他的一举一动。在这条黄金锁链的束缚下,一切将按照封建主义的原则,斩杀其天然的生机,伤枝损叶地畸形生长。而他的生父贾政,则又作为封建主义的化身,很早就给他的童贞心理带来沉重的压迫。为了使他不越出封建正轨一步,曾不惜施以鲜血淋漓的痛打。当然,同样也是在很早的时候,生活就教导贾宝玉去进行反抗,他最先以“逃学”来摆脱加在他身上的封建教育,即所谓“愚顽怕读文章”。其实他所怕读的并不是真正的文章,而是那些枯燥僵化的封建教义或八股时文之类。由于封建家长在如何管教贾宝玉的方式方法上,存在着某些不同的主张,这样就造成一些罅隙,使贾宝玉的带有反封建主义倾向的思想行为得到生长和发展的机会。特别是贾母把他溺爱成“无人敢管”的爱孙,这不仅可以暂免受到贾政的严厉管制,还造成他特殊的生活习惯——“在内帏厮混”。这道“内帏”,虽然更增添了贾宝玉的娇柔,但也对封建社会里像恶疾一般流行的种种污秽起了隔离的作用,使他较多地保持了最难保持的赤子之心;在“内帏厮混”,还使贾宝玉例外地以男性的身份,长期生活在“大观园”的少女群中。于是,看惯了贾府里庸俗丑恶男人的贾宝玉,在和许多比较天真单纯的少女的接触中,特别感到她们的清净洁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就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贾宝玉的这种看似荒唐可笑的怪论,却又并非毫无道理地成为他的最引人注目的、独特的一个性格特征。它一方面含有生理学上的自然因素,同时又体现了他所特有的那“怡红快绿”式的贵族公子生活情调;另一方面还反映了他对“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怀着急迫、偏激的反逆心理,以致恨不得把男女地位倒置过来。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是一种渴求思想解放的曲折表现。正是因为这种心理很强烈,所以特别显得失常,而被目为“乖张邪谬”。贾宝玉除了“爱红”、“逃学”以外,还坚决不走人人奉为立身扬名的正规大道——“仕途经济”的生活道路。他对举世沉迷的科举考试,讥讽为“饵名钓禄之阶”。又把那些热衷功名仕途的文人官僚,痛骂为“禄蠹”、“国贼”;自己更是懒与这班人交往。不仅如此,他还把“文死谏、武死战”这类封建最高道德,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骂得分文不值,说那是“须眉浊物”的“胡闹”,“有昏君方有死谏之臣”,等等。为了急于找到对抗封建主义的思想理论根据,贾宝玉还“整日价杂学旁收”,煞费苦心地钻到佛家道家的著作中去,进行了一番参禅悟道。但他并没有从中取得真正的思想“解悟”,反而陷入一片迷茫。于是,他干脆对封建传统思想提出大胆的怀疑和否定:“只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自己不能理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又说:“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偏只是我杜撰不成?” 以上种种表现,使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闪烁着引人注目的奇光异彩。在这位贵族公子的身上,出人意外地、然而又是合乎逻辑地出现了某种反封建的叛逆性!当然,这并不是说贾宝玉的思想有甚么特别超过时代水平的地方。与同时代的先进思想家如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比较起来,他还没有提出诸如“为天下之大害者君也”这类带有民主色彩的思想,更何况他的那些思想言论也确实是“杜撰”,甚至显得有点幼稚;然而,在那些思想言论中却又跳动着一股强烈的情绪,这就是对封建传统思想道德的不满,以及急于摆脱传统束缚的烦躁心情。这些不满的情绪,出现在一个本该感到满足的贵族公子身上,这就不能不特别引人深思了。而这,也正是《红楼梦》所以显得特别深刻独到之处。由于时代的阶级的限制,贾宝玉虽然在封建传统思想中左冲右突,但在他的头脑中仍然不可避免地保留着封建观念的顽固影响,如他对“父亲伯叔兄弟之伦。因是圣人遗训,不敢违忤”;又如他认为“那朝廷是受命于天,若非圣人,那天也断断不把这万机重任与他了”。因此,贾宝玉的反封建倾向不能不又显得软弱和不成熟,常常是愤慨大于行动;他还不敢直接违忤贾政的封建管教。在生活中碰到封建势力肆虐的紧急关头,如王夫人无辜怒逐晴雯,他不敢挺身护阻,甚至连申辩几句也不敢,以致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丫环带病抱屈死在芦席上。更重要的是,他虽然反对封建阶级的思想道德,却又离不开这个阶级的优裕供养。这一矛盾是他的最大弱点,同时也使他的反封建只能达到某种程度,而且还有在“温柔富贵”的暖流中软化、消融以至沉湎的可能。当他刚搬进大观园时,每日过着珠围翠绕、“斗草簪花”的艳丽生活,就曾感到“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他还劝探春不要为封建家庭里的种种矛盾烦恼,“只管安富尊荣才是”。不过贾宝玉身上所存在的这些弱点,并没有削弱《红楼梦》的反封建意义。曹雪芹不等于贾宝玉,他比主人公站得更高,他之所以高明,正是因为他没有把主人公无限美化,而是清醒地按照生活的真实如实地写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因而也更有说服力地展示出:封建主义已经僵化腐朽到何种程度,即使像贾宝玉这样养尊处优、温柔多情的贵族公子,也感到难以忍受,也要企图反抗!容易苟安的贾宝玉,所以没有和封建势力妥协,最后终于挣断他和贵族家庭之间所连结的脐带,把他的反封建倾向发展到一个贵族公子所能达到的最强度,这是因为在生活中碰到一个被他深深爱着的、但却被封建势力摧毁了的少女——林黛玉。林黛玉出身于一个世袭列侯的“书香之族”。官居巡盐御史的父亲,因为“聊解膝下荒凉之叹”,便把这个独生女儿提到男子的地位来抚养,从小教她读书识字,爱之如“掌上明珠”。不久林黛玉的母亲(贾母的女儿)去世,为了“减轻父亲的内顾之忧”,她很早便离开家庭来到了正是“花柳繁华”的荣国府。接着父亲又去世,她回家去尽了丧礼再来到荣国府时,实际上已是一个无家可归、前来投靠的孤女了。但是,这处境的改变,并没有使这个少女的生活态度也跟着改变,反而更加挑起了她的“孤高自许”;她依然爱说就说,爱恼就恼,一切任随真实感情的流露。寄人篱下的生活,特别是那一时代不能自主的妇女命运,在林黛玉的内心深处结成解不开的隐痛,并且经常扭曲着她的感情和心理。她敏感地注视着四周,唯恐有人对她怀着歧视和轻蔑,以致在这个本来就很自尊的少女心中,造成更多看来好像是不必要的“多疑”和“小性儿”。如有一次,她到怡红院去,丫鬟误以为别人拒绝开门,这事本来不难说清,但她却在心里这样想:“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如今认真呕气,也觉没趣。”那一夜,她“眼睛含着泪”,木木地倚着床栏,“直坐到二更多天方才睡了”。第二天,她看到落花满地,便触景生情地写了一篇情致凄婉的《葬花词》。落花,把她的飘零身世和只能任人践踏的妇女命运,在她的心里唤醒了。可是,这个少女不能认识得更多,她把这种命运的难以解除,都归因于自己的没有家。因此,她害上了无法愈合的思家忧郁症。大观园里的繁华热闹,别人家中的笑语温情,乃至自然界的落花飞絮、秋风秋雨等都无一不在她的心里引起无家的哀痛。于是,“多愁善感”便成为这个少女的性格特征;而眼泪,则成了她终年的伴侣。毋怪当她一碰到那个也是“无故寻愁觅恨”的表哥贾宝玉,便“像是远别重逢的一般”,立刻产生一种声气相投的心灵感应。在耳鬓厮磨的频繁接触中,他们由两小无猜而“早存一段心事”。爱情的火苗,迅速地在这个少女的心里燃烧起来,她不由自主地愈来愈背离了封建主义的“妇道”。她不仅对贾宝玉的那些崇尚自然、追求个性自由的表现默然相契,而且从不劝他去投身举业,走“仕途经济”的封建道路。当她从贾宝玉那里看到被当时目为“淫词小说”而严加禁止的《西厢记》、《牡丹亭》等书,更像一阵清风吹开了严闭在心里的礼教帏幕;她惊喜地发现:“戏上也有真正的好文章!”于是,她对“非女孩儿家本分”的读书吟诗益发充满热情,并成为她抒发满怀“素怨”的解痛剂。 可是,这个少女的文学才能,在那个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里,得不到应有发展。她的带有艺术气质的敏感和灵慧,主要不是用来感受生活中的美和诗意,而是更多地感受生活中的庸琐和时代的阴暗。毋怪她既以落花自况:“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沟渠”;又在诗中发出《天问》一般的悲询:“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识秋心?”幸亏贾宝玉理解她,也最能抚慰她孤寂的灵魂;于是,她向这个封建家庭的“不肖”,奉上了一个少女最珍贵的献礼——爱情。爱情,纯真的爱情,使风神灵秀的林黛玉变得更加美丽动人了。然而也是爱情,又使这个少女陷入痛苦的万丈深渊。原来,出现在林黛玉身上的“纯粹人类感情”,在那一时代里却被视为见不得人的行为。那一社会的圣贤经典上就这样写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可是,父母双亡的林黛玉到哪里去“待命”呢?这正是长期盘结在她心里的痛楚。她毕竟是一位出身官僚家庭的小姐,在她的思想上难以避免地要受到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于是,在这个少女的内心,封建主义的传统思想与自从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爱情,发生了剧烈的冲突。因此她在爱情上常表现为一种矛盾的、扭曲的心理状态。她既要求爱情的无限忠诚,但当贾宝玉在她面前作出赤裸裸的表白时,她又责怪贾宝玉“竟不避嫌疑”,甚至“气得说不出话来”。爱情,就是这样给她带来许多好像是“自惹”的折磨和痛苦。不过,爱情并没有因此停顿下来,而是经过几番回旋以后,仍然顺着这个少女率真的性格继续向前流泻。真正对爱情造成威胁的,还是来自林黛玉的外部。当佩着一枚“金锁”而又有才有貌的薛宝钗来到大观园时,她立刻感到如临大敌地紧张起来。猜忌、担心、疑虑几乎不加掩饰地流露出来。为此,她和贾宝玉所生的气恼和拌嘴就更多了。虽然贾宝玉一再向她保证“疏不间亲,后不僭先”,又向她宣誓决不相信“金玉姻缘”这个“邪说”,但她还是不断拷问着贾宝玉的心,因为她看得很清楚:贾宝玉虽然“心里有妹妹,但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这一枚沉重地压在心上的“金锁”,什么时候才能解除而使她大感舒松呢?生活似乎没有辜负她。有一次她去怡红院,无意间在门外听到贾宝玉正对史湘云、袭人嚷着:“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同她生分了。”所谓“混帐话”,就是指薛宝钗跟他讲“仕途经济”。林黛玉听了以后,不禁又惊又喜,感到贾宝玉这样“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要比在她面前千言万语的起誓更真诚、更可靠,他心中确实没有薛宝钗的位置。果然从这以后,她和贾宝玉之间的气恼少了,更深地沉入两心的默契。然而,疑虑的消除,爱情的深化,依然没有从林黛玉的心里透出一丝真正的笑意。一直紧压在她爱情上的并不仅仅是一枚“金锁”,更有一尊其重如山的庞然大物,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林黛玉终于接触到这一痛苦的真理:在那一时代,爱情与婚姻原是漠不相关的两回事。她可以把整个生命交给爱情,却不能把婚姻交给自己。她在爱情的道路上终于走完了她所能走到的最后一步,而在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的铁门面前停住了。怎样才能突破这一重障碍呢?她失去了抗争的能力,只能等待封建家长的决定。但是,在长期的日常生活接触中,以贾母为首的封建家长们对林黛玉的种种表现,特别是她的不合封建要求的“性儿”,愈来愈感到不喜欢,有时甚至露出厌烦的情绪,当然也就不会把她看做中意的媳妇了。这可以从某些事情上看出来:如那一次贾宝玉误以为她要回南方去,吓得“口角流津”、“人事不知”,当着贾母等人的面明显地暴露了他对林黛玉的“痴情”,但封建家长始终没有因此提到他们的婚事,用这个最有效的“药方”来彻底治疗他们的“命根子”的“呆病”。而当薛宝琴来到大观园不久,贾母却起了要把她“说给宝玉”的念头……这处处都表明:林黛玉已在贾府封建家长的眼中失去了位置,再没有初来时被贾母“搂入怀中,心肝肉儿的叫着哭起来”的亲热了。强烈的爱情过多地吸引去了黛玉的注意力,使她不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封建家长心目中的变化。她还在那里用渺茫的希望来填补空虚的期待,把误听来的片言只语“老太太的主意,亲上加亲”、“园中住着的”等都和自己联系起来,以为是“非自己而谁”了。正当她感到“安心”的时候,凤姐的“奇谋”已布置就绪。封建势力几乎是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给了她最沉重的一击。“略猜得八九”的贾母,探悉到林黛玉犯了最不可犯的“心病”,于是便正式宣布她和贾宝玉“若尽着搁在一块儿,毕竟不成体统”,终于考虑如何来打发她了。封建家长根据那一社会里天经地义的原则——“先自己而后外人”作出决定:“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当林黛玉从傻大姐那里获知事情的真相,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从这个少女的脚下抽去了。她像“踩着棉花一般”地走着,全身如坠虚空,真如一片落花飘谢在人生的风暴里。现在她只剩下一条生路——放弃爱情,放弃理想,按照封建主义的原则规规矩矩地做人。如何对待这一严酷的命运安排呢?这个少女的性格仿佛立即回答:不,决不!果然,她毫不犹豫地“唯求速死”。当她撕掉旧帕、焚去诗稿,最后离开人世时,只喊出了一声使人感到加倍沉重的话:“宝玉,宝玉,你好!”引人深思的是:决定这个少女命运的最高主宰,并不是荣国府中最严厉的封建卫道者贾政(他并不赞成那样用“金锁”来“冲喜”),也不是与薛宝钗亲戚关系最近的王夫人,而是曾经把她疼爱得“口头心头,一刻不忘”的外祖母,而且是在那种“叫人作了难”的情况下决定的;她的决定说起来也令人感到啼笑皆非,因为她也是出于“爱”——为了急于疗救病中的宝玉。总之,这一悲剧就是这样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下,甚至好像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造成的。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源,只能归之于社会制度——没有爱情自由、没有人的自主权的社会制度。即使是碰到贾母这样“慈祥”的“老祖宗”,也难以改变其悲剧的命运。与林黛玉相对应,出现在《红楼梦》中的薛宝钗,是曹雪芹以精雕细琢的笔力所创作出来的又一个令人难忘的典型形象。她和林黛玉都长得很美,但又呈现着各自不同的风采和气质。自从《红楼梦》问世以来,这两个女性形象便引起人们热烈的谈论。为了品评这两个人物的高下,又常引起争吵,还在当时就有人“遂相龃龉,几挥老拳”了。的确,薛宝钗和林黛玉是两种美,两种难以“合一”的美。但怎样来评价这两种美呢?对这个复杂的、富有时代社会内容的问题,曹雪芹没有去作简单的肤浅的处理,而是通过生动的形象,作了艺术的回答。薛宝钗出身于“书香继世”的皇商之家。父亲在世时极爱此女,教她读书识字,比哥哥“竟高十倍”。后因为母分忧代劳,便不以读书为念,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因皇上要在世宦名家中为公主郡主征选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浪荡的哥哥正想赴京游逛并顺便探亲,便借机带着她和母亲到荣国府来了。她一来,不仅容貌的美丽“人人都说黛玉不及”,而且“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深得下人之心;就是小丫头们,亦多和宝钗亲近。”在荣国府那样一个人口数百、人事复杂、矛盾交错的封建贵族大家庭里,立身其中而能上下皆欢、赞声四起,薛宝钗确实首先给人留下了不寻常的印象。随着作者笔触的运转,这一人物形象愈加分明起来。她不但善于待人接物,而且自甘淡泊,“不爱花儿粉儿的”,衣着也常是“半新不旧”;至于她居住的蘅芜院,则是“一色玩器皆无”,布置得十分简朴,使贾母看了也不禁赞叹:“这孩子太老实了!”善于处群和众而又不失端庄的大家小姐风度,这是薛宝钗的特点。她待人总是不分厚薄,而且还能体贴别人帮助别人。她看到史湘云做东,知道她家里扣得紧,拿不出多少钱来,便从自己家中弄来几篓螃蟹,为史湘云设计了一个“又便宜又不得罪人”的筵宴。当她看到邢岫烟因家贫缺少寒衣,便主动取衣相赠,而且在赠送的方式上又不使人感到难堪。更令人注目的是,这个少女不但“品格端方”,而且多才博识。在大观园中,只有她写的诗,可与才气横溢、而又总想“压倒众人”的林黛玉相抗。至于学识(包括生活知识)的丰富,则在大观园中无人可及。此外,她还具有一般富贵小姐所没有的处事能力。她家中屡因哥哥放荡闯祸,闹得家翻宅乱,母亲束手无策,只有啼哭;但她却能沉着对待,颇有决断地应付过去,却又不流于凤姐式的泼辣。在协助探春理家的过程中,更表现了她还颇有“治才”,收到“小惠全大体”的效果。总之,这个少女在各方面都显示出她的出众之处。看来,作者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时,也是怀着赞赏态度的。书中所称的“贤宝钗”、“停机德”、“山中高士”等等,并非故作反语,也不是空洞的赞辞。毋怪,这个少女给人的好感超过林黛玉;不知多少读者对她投射着倾慕的目光。有趣的是,即使是对这个少女“时有微词”、不识其“何心”的人,当问起他“子之处宝钗也将如何”时,则坦然答曰:“妻之。”这事虽发生在清代,但今天仍奉薛宝钗为“择偶之楷模”的人又何尝少见?看来,左钗右黛或褒薛抑林,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还要反复出现。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也许原因很复杂,但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时,也像其他许多人物形象一样,并不是按照把人看作一个完美的造物这个简单肤浅的格套,而是根据现实生活,对人的复杂性、生活的复杂性作了完整、多面而又富有立体感的艺术表现。当我们透过薛宝钗的各种表现,对这一人物形象作深入观察时,就会发现这个少女有一个重要的个性特征,即她的一言一行不像林黛玉那样地任情任性,而是来自一种善于自持的、注重实际的理智。正是这种理智指导着薛宝钗的行动,形成了她所特有的“端庄”和人人称道的“贤惠”。连那个心术不正、几乎对一切人都怀着忌恨的赵姨娘,也唯独对她发出衷心的赞美:“怨不得别人都说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如今看起来果然不错。”“会做人”,这也不妨可以说是对薛宝钗的“贤惠”所作的一种通俗注释。但在复杂的人际交往中,特别是在那一封建社会里,“会做人”又怎能不流于虚伪做作呢?薛宝钗正是有意无意地常有这样的表现。只是她的虚伪是一种几乎与真挚没有甚么分别的虚伪,与“温厚贤淑”的美德一同出现的虚伪。如贾母为她做生日,叫她点戏点菜,她并不自擅,而是根据“年老之人喜听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总依贾母喜爱者说了一遍”,因而贾母“更加欢喜”。又如元妃不喜欢“绿玉”两字,她便催贾宝玉在诗稿中改掉;而当元妃从宫中送来一个灯谜叫大家分猜,她在心里感到“并无甚新奇”,但“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她早猜着了”。以上这些表现,也许是出于一种敬老尊长或宽厚待人的心理,如说虚伪,岂非苛责太过?更何况生活在那一时代,一个少女为了合乎封建社会的做人标准,那样的表现似乎也可谅解。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当这种“会做人”碰到利害关系时常不免损人利己,虽是“贤淑”的薛宝钗也不能避免。如有一次,她在滴翠亭旁追扑蝴蝶,无意间听到两个丫头躲在里面谈私情话,顿使她“吃惊”地在心里想:“今儿我听了她的短儿,人急造翻,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于是便使了个“金蝉脱壳”的法子,“故意放重脚步”,呼喊着假装追寻林黛玉。这一来便巧妙地摆脱了自己的干系,使那两个丫头误以为:“了不得了,林姑娘蹲在这里,一定听了话去了。”薛宝钗在这里为了保持她那一贯远离是非、洁身自好的处世态度,又怎能逃避嫁祸于人的指责呢?薛宝钗的“会做人”,还有更值得注意的表现。当王夫人房里的丫鬟金钏儿投井自杀时,她和袭人是一同听到这个消息的。一闻此讯,袭人“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但她只是感到“奇”,并且急忙赶到王夫人那里去“道安慰”。其实她还不清楚,此事是由贾宝玉调笑金钏儿引起,贾宝玉负有责任;但王夫人并没有把真情告诉她,只说因金钏儿弄坏一件东西,“打了她两下子,撵了下去”,没想到“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于是薛宝钗便把金钏儿的投井归咎于“糊涂”。如果照王夫人的说法,也确实未免“糊涂”,但薛宝钗接着又说: 姨娘也不劳关心。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她几两银子发送她,也就尽了主仆之情了。 这里,薛宝钗为了抚平王夫人良心上的不安所说出来的这几句话,固然又表现了她善于体贴人的特点,但又使人不由想起她的哥哥——那个“打死人便如没事人”的“呆霸王”,对人命也是“自谓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当然,薛宝钗对她哥哥的粗鄙恶行也很反感,曾为此生过大气,他们毕竟有所分别,不能混为一谈。但她这样的把钱与人命联系起来,又怎能不使人感到她和乃兄如出一气而应受到严谴呢?总之,在薛宝钗的许多言行中,“贤惠”与“虚伪”、“端庄”与“做作”就常常是这样难解难分地交织在一起,仿佛从哪一面来看都有“根据”,以致使读者评价她时,往往各执一端,产生截然相反的结论:颂之者称她“大雅雍容,望之如春”,贬之者则斥为“其奸雄之毒者乎”!怎样对待这种现象呢?不能不追究一下:是什么指导着薛宝钗的理智,使她作出那些扑朔迷离、毁誉交加的言行?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当我们透过这个少女的外在表现,对她的内心世界作深入的观察时,就会发现:在她的一言一行中,始终贯串着一个内在的精神动力,这就是那一时代像空气一般包围着每一个人的封建主义思想。应当说,大观园中的少女(包括那些丫环)都程度不同地受到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但薛宝钗显得不同的是:她不仅自觉遵守封建主义的做人标准,而且还谆谆劝诫周围的女伴也一同遵守。她常说女孩儿家应以“贞静”为主,又告诫史湘云、林黛玉:“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字的倒好”,“只该做些针线纺绩的事才是”。她更不止一次地敦劝贾宝玉去“立身扬名”,不可荒疏“仕途经济”的“学问”。封建主义是薛宝钗的最高信仰,她真诚地奉行,并不虚伪。虚伪的是被专制统治者和许多腐儒僵化了的封建教条,特别是那些束缚妇女身心的“女戒”、“闺训”之类。由于这个少女对此奉若神明,躬行不误,所以她也就不得不流于虚伪做作了;因为要实行那些教条训戒,必须“克己”,必须“修身”,很难避免不做作,有时甚至是违反本心地做作。对此,即使是薛宝钗自己也未必意识到,只觉得那是按圣贤的教导行事。对薛宝钗的思想灵魂作了这样一番考察以后,就可以再来看看她在《红楼梦》着重表现的爱情悲剧中所处的复杂关系了。作为一个青春少女,薛宝钗在和贾宝玉的长期接触中,也很自然地引起了爱情。这一隐藏在内心的秘密,是在她去探望贾宝玉被打伤时透露出来的。当她看到宝玉的伤势很重,忍不住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这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太急了,不觉红了脸,低下头来”。这样控制不住真实感情的流露,对薛宝钗来说还很少见。很多论者责备薛宝钗不该作为“第三者”插足宝、黛之间,以致造成悲剧;其实,萌动在这个少女内心的爱情不过是那么若隐若现、欲露还藏,并没有像林黛玉那样的一泻而不可收止。甚至当她接触到爱情的纠葛时,不但不“插足”,反而有意识地回避。对此,书中曾有明确的描写:有一次她去潇湘馆,看到宝玉先去了,马上转身而回,因“此刻自己也跟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倒是回来的妙”。这与林黛玉看到宝玉去了梨香院,不但不回避,反而当面尖酸地嘲讽,猜忌之情溢于言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有论者认为薛宝钗不惜费尽心机,采取各种阴谋手段,如伪造金锁、故意戴着元妃特赐的红麝串以至其他一举一动,都是为了夺取一个目标——“宝二奶奶”。好像宝黛的爱情悲剧,其祸因都在薛宝钗。于是大骂她“奸”,大骂她“恶”、“毒”,甚至比之为女中曹操。其实,这些诟詈不仅近于深文周纳,而且也不符合实际。对此,书中也有明确的描写。如有一次,薛宝钗在贾母处碰到贾宝玉,书中这样写道: 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话,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她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挂着林黛玉,并不理论这事。 可见,薛宝钗不仅对元妃的成双赏赐感到“越发没意思”,还以贾宝玉只念着林黛玉为“幸”。这哪里像是一个一心只想谋取“宝二奶奶”者的心态呢?如果“金锁”确系伪造,她又为何在自己的心里想(而不是对别人说)“是个和尚给的”,并为此“总远着宝玉”呢?其实,书中即使不对人物的心理作这样明确的交代,从其他各种描写中也可看出:曹雪芹在塑造这一典型形象时,并未忘记这一人物最重要的性格特点,即其言行举止都理智地遵奉着封建主义的做人原则,即使是在爱情问题上也不例外。本来,在两种思想性格、两种人生态度对立的基础上也是难以建立起热烈的爱情的。在薛宝钗的眼中贾宝玉并不是理想的“良人”,只不过是一个胸无大志,不求上进,终日优游的“无事忙”、“富贵闲人”而已。她所以觉得“越发没意思”,是很合乎心理逻辑的。对此前人也有所见:“蘅芜之与怡红,情不相属,本非意中人也明矣。”因此,如果把薛宝钗说成是一个阴险毒辣,专以破坏宝、黛爱情为能事的“大奸”、“大恶”,不仅不符合人物性格,而且倒正是落入曹雪芹在书中一开始就批评的那种俗套:“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红楼梦》所以高明,正在于没有把薛宝钗写成“小丑”,她始终是一位在做人上、也包括在“男女大防”上不失“端庄”的大家闺秀。她在对待贾母、王夫人以及其他人的关系上,主要也是从封建主义的“尊上睦下”之类的“阃范懿德”出发,即使没有贾宝玉那层关系,她也会照样这样做。令人感叹的是,这个聪明、理智、善于处人处事而又自甘淡泊、带点“理性主义”色彩的少女,却始终没有意识到套在她脖子上的那枚“金锁”,并非幸福的象征,而是一把压死人的封建大锁!(其实它也和“通灵宝玉”一样,不过是作者“伪造”出来的一种形象寓意。)一直到这个少女结婚的时刻,她被拉去充当一个很难堪的“掉包”角色时,也没有怀疑和摔掉那把大锁——说是“冲喜”,实是“添悲”的大锁。后四十回在这方面的描写基本上是合乎这一人物性格的,也是有艺术水平的。当议亲已定,并且立即成婚,薛姨妈回来把这一消息告诉她时,她不但毫无夺取到“宝二奶奶”的喜悦之色,而是:“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这十二个字,堪称字字都有分量。它以精练的笔墨,把这个少女此时此刻的复杂心情,作了出色而又富于内涵的描绘。以薛宝钗的聪明懂事,不难觉察这将是一场恶婚姻,连袭人都已看出这场婚姻将是“一害三个人”,更何况她也早已深知贾宝玉的心中只有林黛玉。至于“宝二奶奶”的地位也不足羡,因为元妃已死,荣国府的衰象已露,大家庭中的种种矛盾也更趋尖锐,迎接她的将是一个凶险莫测的局面。这一切,似乎连薛姨妈也有所觉,因此问她:“你愿意不愿意?”在这个生命中的关键时刻,恐怕是最不会为自己打算的人也要认真对待。如果薛宝钗有所表示,哪怕是露出一点为难的情绪,也许事态的发展就要有所不同吧?然而,这个少女仍然固守着封建主义的原则,她反正色对母亲道:“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做主的。如今我父亲没了,妈妈应该做主的。再不然,问哥哥,怎么问起我来?”是不是她故作此语,好借母亲“做主”来实现自己蓄谋已久的“宝二奶奶”呢?假如这样,当早在预料中的婚后悲哀一一出现时,她就不会在“心里只怨母亲办得糊涂”了。若是自己所谋,又何怨别人呢?其实她母亲后来也“心里懊悔”。因此,与其说薛宝钗最后嫁给了贾宝玉,还不如说她嫁给了不惜以身殉之的封建主义。真是“金钗雪里埋”!冷酷的时代,就是这样埋葬了“好好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子”。这是出于自愿,还是身不由己,或者竟是出于一种麻木的真诚,真是一个难解难分的问题。曹雪芹把这个少女也归入“薄命司”,而且居于“正册”之首,显然他是又同情又赞叹又惋讽的。毋怪他在带有概括全书意义的《红楼梦引子》中,发出了“悲金悼玉”的浩叹。薛宝钗这一典型形象的更大意义还在于:《红楼梦》又从另一角度批判了封建社会。它深刻地展示出:那是一个毁灭一切的社会,即使是它的忠诚信奉者也难逃悲剧的命运。《红楼梦》中的三个主要人物及其爱情描写,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突出的开辟性的意义。中国文学从《诗经》开始就歌颂爱情,虽历千年而不少衰,发展到明清更是广及于戏曲小说。但那些作品虽然各有冲击封建社会的意义,却总是跳不出一个范围,即大都不脱“郎才女貌”、“夫贵妻荣”、“五花诰封”这类爱情理想和人生追求。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才完全打破了这种传统的格局。薛宝钗正是那些作品中所称道的“淑女”和“德、言、工、貌”俱全的“佳人”。然而,贾宝玉却不愿娶这样的“佳人”作为终身伴侣而宁愿去过冷寂的寺院生活,并永远怀念着那个确实有些“尖酸”、“小性儿”,但从不劝他去投身“仕途经济”的林黛玉。因此,《红楼梦》通过爱情描写提出了一个新的恋爱观,这就是不仅要求婚姻自主,而且还要求爱情必须建立在性格相投、思想一致的基础上;而这个基础的核心则是反对封建主义的精神道德和生活道路。这是《红楼梦》以前的作品所没有的,或者是没有表现得这样深入的。再从世界文学的范围来看,也是出现过不知多少描写爱情的作品,其中最著名的莫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但这部表现爱情的经典之作,若与《红楼梦》比较起来,则不免显得有些“戏剧化”,人物情节也显得过于夸张和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毋怪托尔斯泰曾指摘莎剧“都系特地臆造出来,而不是本于性格和事件的自然过程”;即使是英国的评论家也指出莎剧失之“浮夸”,以至“不仅违反了或然律,而且也牺牲了可能性”。而《红楼梦》却从不给人这种感觉,它正是在人物性格和情节发展上非常真实和令人信服地表现出爱情必然走向悲剧的“自然进程”。更重要的是,它还表现出这一爱情悲剧蕴含着更为深长的社会的历史的原因。它通过爱情以及与其相连的其他各种描写,使之在作品的深处曲折地反映着一种微微觉醒的、但还显得睡意朦胧的社会意识。它呼唤着个性的解放,妇女的解放,人的解放。当然,曹雪芹并不具备这类现代思想意识,然而他通过形象思维所发挥出来的思想意义,却可以大于他的思想,甚至是他所没有意识到的。而且,某些从形象生发出来的意义,有时还能突破他的时代,通向历史的未来。这种情况在文学史上并不少见,同时这也是许多伟大作品所以涵盖深远、含义常新的原因。总之,“大旨谈情”的《红楼梦》谈出了非常丰富的思想社会内容,谈出了许多启人思考的人生问题。四《红楼梦》所以如此深刻丰富,固然与作家的思想情操、生活阅历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是,如果不是因为作者具有极高的艺术才能,也不可能发挥得那样出色。曹雪芹的天才,主要表现在小说创作上。在这个被当时目为“小道”而备受歧视的艺术领域中,他却“痴”心地发挥出令人惊叹的创造力。他把中国的小说创作艺术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达到可与世界上任何一位大师抗衡的境界。《红楼梦》在小说艺术上的贡献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表现在善于塑造人物,而且是成群地塑造出来。据统计,出现在书中的人物共有四百多人,虽然有些人物仅是一笔带过,但其中写得栩栩如生、给人留下终生难忘印象的总以数十计,而且不少人物都是具有世界艺术水平的典型形象。《红楼梦》中写得最多的是妇女,而且大多是在年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少女,但曹雪芹不仅写出了她们各自不同的个性,还对某些类似的性格也能极为分明地刻画出其间的差异,从不使人感到混淆和雷同。法国的一位著名作家说:“世界上没有两粒相同的沙,两只相同的手。”曹雪芹正是卓越地掌握了这一创作艺术。在《红楼梦》中,不仅没有两个性格相同的小姐或丫环,即使是同出一个娘胎,差别也很明显。至于刻画人情之深,描摹世态之透,涵盖万象之广而又出之以平易晓畅的笔墨,尤其是《红楼梦》的不可企及的艺术成就,也是这部作品所以经久耐读而又使人感到“不尽”的重要原因。还有,书中许多人物都是曹雪芹第一次带进中国文学的领域,它不像莎士比亚那样的取材他人的小说或历史传说,而是直接来自现实生活,因此既显得鲜活生动而又富于独创性。应该说,曹雪芹极大地提高和扩展了文学反映生活的能力。在《红楼梦》中,数百个人物的频繁活动以及他们的矛盾纠葛,常常是错综穿插而又连贯一气地展开,从无现代小说中常见的中断、跳跃之感。在那千头万绪的情节和事件背后,都有它们的来龙去脉和远因近果,正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每一个生活面与另一个生活面之间,又无不呈现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和意义。所有这些人物和情节都不断地在扩展、丰富、深化,并向一个总的方向运行,直到完成一部体大思精的文学巨著。《红楼梦》的又一巨大艺术成就,是自然逼真,以致使人忘记它是一部小说。这种可夺史笔的艺术造诣,堪称绝无仅有,致使有些考据家以为那是一部照抄生活的“实录”,而大费笔墨地去索隐猜谜,追查事实。当然,《红楼梦》确实主要来自真实生活和作者的深切体验,但由素材到作品绝非仅靠记录所能完成。许多世界著名作家曾多次指出:“在艺术中,对象不是原来的样子,而是有了想象的反映。”曹雪芹一开始就毫不隐讳地声明,他的书是“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的。这正道出了艺术家共通的创作心灵,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取得“倒海探珠”的艺术效果。这个“珠”就是艺术上的“真”,它比原始生活更高,更凝炼,更有概括性,但它又是来自生活的大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在处理创作上的“真”和“假”(实际上是现实和虚构)的关系时,虽然在创作过程中经过“不寻常”的“十年辛苦”,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人物和事件,又都天然无饰,好像生活并没有经过作家艰辛的提炼,只不过是随手写来,任其自然地流泻到纸上。这里,正显示出作者在艺术上所达到的又一高超境界。这就是大匠运斤,斧凿无痕,恍若一片天籁自然生成。这种只见天工不见人巧的艺术境界,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极为难得的。《红楼梦》的艺术成就,还突出地表现在语言上。语言不是简单的符号,它往往也反映着一个人的修养、个性乃至品质,对文学作品来说尤其如此。创作本是语言的艺术,无声无色的文字只有通过作家的心灵独运,才能生发出神奇的动人魅力。正像《红楼梦》中的“通灵宝玉”具有“五色花纹”一样,曹雪芹也拥有一支五色斑斓的彩笔。他既汲取了中国文学经过千年发展后所形成的辞章文采,又广为采摘了富有生活气息的俗语方言,并加以融会、化合,从而将中国语言文字的神韵、风采和表现力发挥到极致,使这部用白话(即所谓“村言”)写成的小说,既能深入市井民舍,也能高登大雅之堂;无论是学富五车的博雅之士,还是粗通文墨的家庭妇女,都把它读得津津有味。实在说来,在“五四”白话文学运动以前,《红楼梦》早就以生动的创作实践开创了白话文学的先声。虽然在它以前已出现了白话文学作品,但大都芜杂生涩,缺乏提炼,没有一部像《红楼梦》这样成熟和具有典范的意义。“五四”以后的白话文学作品,虽然在艺术上有所发展,有所提高,这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那些大量存在的欧化句法,不合大众习惯甚至使人感到难懂的表现方式,反而不及《红楼梦》鲜活自然和雅俗共赏了。《红楼梦》的艺术成就还表现在其他许多方面,以上所谈不过是几个最主要的方面。另外也要看到:《红楼梦》在艺术上也是有缺点的,各种疏漏失误非止一端,只是与其巨大成就比较起来,终是白圭之玷。其实,世界上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作品,即使像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等大师,在他们的作品中也存在某些曾为有识者诟病的缺点。艺术是没有止境的,它永远等待天才的创造。“屈平辞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产生《红楼梦》的封建社会早已过去了,但这部文学杰作却仍然放射着“万古不磨”的艺术光辉,仍然打动着不同时代的读者。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曾称《红楼梦》为“宇宙之大著述”。《红楼梦》确是一部长留天地之间的大书,但它所以“大”,并不仅是因为表现了王氏所说的“生活之欲”,而是表现了更为广阔的人生。大就大在这“人生”二字。是的,《红楼梦》是一部深刻地表现了人生的大书。它的最高、最耐久的文学意义,更多地也是在于用形象的语言写出了人生。虽然,凡是文学作品都可以说是表现人生的,但不少作品往往只是表现人生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而很少能像《红楼梦》那样,把人生的基本方面表现得这样全面、这样深刻而又具有普遍的意义。反映在这部作品中的爱情、婚姻、家庭、社会、生活追求等等,几乎是每个人必经的人生过程,也是人类生活中常见并常引起哲学探讨的现象。因此,《红楼梦》更使人感到靠近生活,更容易引起各种各样的感触和联想,同时也更加发挥了文学所特有的以个别反映一般、从有限通向无限的形象概括力,从而起着微尘之中观大千、刹那之间见终古的艺术感染作用。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不受时空限制的。《红楼梦》不仅属于中国人民,也是全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 后记《红楼梦论稿》初版于一九五九年一月;一九八一年九月修订再版;一九九○年九月又出了第三版。岁月匆匆,不知不觉到现在已过去了将近半个世纪。原以为随着学术上的不断拓新,这本书也像人生旅程中的一名过客,到了淡化退出历史的时刻。不曾想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去年岁尾决定出版一套《红楼梦》研究丛书,其中包括《红楼梦论稿》。这样就又有了再次出版的机会。恰值和森离开十年整,有幸以此作为一份纪念,私心尤其感到欣慰和感激。除了向人民文学出版社表示深深感谢外,也向许多年来一直关注这本论著的广大读者表示真诚的谢意!这次出版,除增入《红楼梦》绘图珍藏本前言——《红楼梦引论》一文外,仅就原著中个别文字作了一些校正,其他均保存原貌。热忱欢迎读者的批评指正。 张晓萃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阅读提示:红楼梦论稿的作者是蒋和森,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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