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启功 日期:2018-11-10 14:07:06
我十几岁时看到母亲那里有一套《红楼梦》,但不许我看。偷着看了几次,怕被发现,都是匆忙地翻阅,没头没脑地打开快看,只觉得都是一些“家常里短”,人物是些姥姥舅妈之类,情节是些吃饭喝酒之类,真使我废书而叹。认为这有什么看头,还值得那么神秘?后来知道,即是吃一桌饭,其中也有不少文章。例如“寿怡红”的“夜宴”(六十三回),哪个人坐在哪里,本是毫无可注的,也是并不须注的。但如果有人问起某个人为什么坐在某处,恐怕许多读者未必都考虑过。又如赵姨娘已生儿育女,在贾府是妾而非婢,她的娘家弟兄,当然是探春、贾环的亲舅舅,为什么探春在她亲娘面前却不承认,而说王子腾是她舅舅呢(五十五回)?按清代皇帝选妃是从内外各旗人的家中挑选,而贵族官僚则向他们的庄头家挑选。姨娘的父母兄弟,在主人家具有两重身份:在主人面前,甚至包括他们的外甥、外甥女或外孙、外孙女面前,他们是奴才;他们的家眷,在他们的女儿或姊妹的房中,不当着家长面,仍可以暂时按家人关系见礼。探春不承认庄头身份的亲舅舅,不但说明了阶级制度,即从探春的性格言,这一席对话,也正是探春的完整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清代贵族官僚家庭中,以至亲戚之间,“嫡出”的子女比“庶出”的子女被重视,常常有庶出子女生下后在旗下衙门报档子(即档案,这里即户口簿)时冒称嫡出。探春公然自称是王子腾的外甥女,也就是庶出子女公然自居是嫡出的,有时也实有这种根据。还有旗人家庭中(恐不止旗人,我见到许多汉人官僚家庭也是如此),未出嫁的姑娘身份zui高贵;大伯子对小婶必须十分有礼貌;嫂子对小叔子和侄辈,年龄尽管大不了几岁,她都可以老气横秋地对待他们,生活细节上,有时也不太按“礼防”来避忌。所以凤姐可以那样对待宝玉,也可以那样对待贾蓉。当贾蓉和凤姐纠缠时(六回),在程伟元、高鹗的再版刻本中(即所谓“程乙本”),不知谁在“那凤姐只管慢慢吃茶,出了半日神”之下给加上了“忽然把睑一红”一句,大概修订者认为这样可以暗示她们之间有些暧昧。其实作者并不须要这类“廉价标签”来贴“意淫”情节,因为在习惯上,她们之间本是许可接近的。即使面貌苍白,了无血色,要暧昧仍可暧昧。又如薛宝钗终于做了宝玉的配偶,这固然有悲剧故事情节的必要安排,也实有封建家庭的生活背景。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宝钗是王夫人姊姊的女儿。封建家庭中,祖父祖母尽管是zui高权威人物,但对“隔辈人”的婚姻,究竟要尊重孙子的父母的意见,尤其他母亲的意见,因为婆媳的关系是zui要紧的。贾母爱孙子宝玉,当然也爱外孙女黛玉,何况黛玉父母已死,贾母对她的怜爱,不言而喻会更多些。如果勉强把她嫁给宝玉,自己死了以后,黛玉的命运还要操之于王夫人之手,贾母又何敢鲁莽从事呢?宝玉的婚姻既由王夫人作主,那么宝钗中选,自然是必然的结果。这可以近代史中一事为例:慈禧太后找继承人,在她妹妹家中选择,还延续到下一代。这种关系之强而且固,不是非常明显的吗?另外从前习惯“中表不婚”,尤其是姑姑、舅舅的子女不婚。如果姑姑的女儿嫁给舅舅的儿子,叫做“骨肉还家”更犯大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其生不蕃”,这本是古代人从经验得来的结论,一直在民间流传着。本书的作者赋予书中的情节,又岂能例外!不管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我们也应该承认他处理得完全合乎当时的生活背景,而不是专为悲剧性质硬行安排的这种情节。了解这类的种种问题,对于读这部书是有帮助的。但又岂是注释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