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善勇 日期:2014-08-16 00:57:45
本书取材于作者近些年在科学网上发表的系列博文。这些博文原汁原味地记录了作者在香港读博士,在美国做博士后,以及在澳大利亚的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心路历程;道出了一个青年学者在学术之路上奋斗的酸甜苦辣,他有过痛苦迷茫,有过数不清的失败,也曾有过退缩,甚至自暴自弃,但更多的是执着,是对科研的迷恋,对生活的热爱……本书带你走近当代“青椒”,一窥“青椒”们的修炼之路,体验学术圈的生存之道,感受“海漂”们的别样人生。
作者简介:
王善勇 博士,河北唐山人。2006年在香港城市大学获得岩土工程专业哲学博士学位;2007~2008年在美国华盛顿Catholic大学土木系从事博士后研究;2008年底加盟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国家岩土中心(ARCCentreofExcellenceforGeotechnicalScienceandEngineering),现为研究员,从事软土灌浆、桩土相互作用、岩土介质损伤与断裂过程的实验机理和数值模拟研究。作为PI(PrincipalInvestigator)主持的3项澳大利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超过了200万澳元。在国际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90余篇,其中被SCI收录的国际期刊论文40篇。现在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3名,博士后2名。
目录:
序Ⅰ
我和我的梦Ⅲ
留学篇
香港,梦想从这里起航3
我为什么喜欢香港6
吃在香港9
住在香港14
学在香港17
香港的大学图书馆——我追梦的地方20
我的香港博士生导师23
我眼中的一位院士29
一个师兄33
国际学术大牛36序Ⅰ我和我的梦Ⅲ 留学篇 香港,梦想从这里起航3我为什么喜欢香港6吃在香港9住在香港14学在香港17香港的大学图书馆——我追梦的地方20我的香港博士生导师23我眼中的一位院士29一个师兄33国际学术大牛36一个越南同学39我对SCI的认识42香港的周末46shopping在香港49失信52美国,博士后之旅55租房58艰苦的岁月61英文趣谈64我眼里的明星,我眼里的美国梦68薪火相传70 科研篇 澳大利亚,点燃新的梦想75我的第一个博士生(一)79我的第一个博士生(二)85导师指导学生是否要留一手?92思维不能太发散95一个退休老教授98人在江湖101学生给我“送礼”104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也谈基金申请106投稿与审稿109英文论文怎么写?112科研的兴趣116做科研,idea从何而来?119科研合作中的吃亏和占便宜123原创何其之难127瓶颈130美女做实验133一个伊朗的“寒门”学生136我的国内硕士生导师140不一样的国际会议145教科书150英语角154办公室的门为谁而开?159纠结的海归162我眼中的中国留学生167 生活篇 澳大利亚的蚊子,中国的雾霾173回乡之路176衣锦夜行179家乡的豆腐182又是一年中秋月185回乡偶书188父亲192母亲196女儿199父亲的菜园202平凡的人生204寒门学子两重天208人生就是一场负重的旅行212我的“音乐人生”215青涩的青春219同学相聚(一)223同学相聚(二)226脚底有金矿231涉世之初235渐渐远去的文学情怀240生病245男人做饭248在澳大利亚申请PR的故事252门当户对256理发259一条迷失的“狼”262中国人起外国名字265入乡随俗268中国式聚餐271条条大路通罗马275生活就是事儿叠着事儿279凯瑟效应282所有的奋斗都是为了一个好的生活285 后记288 英语角 英语角,英文当然就是Englishcorner,中文意思就是一个讲英语的角落。在大学里,举办时间多在周末,通常是在一个比较隐蔽的位置,要么一片松林里,要么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建筑的拐角处,而且时间一般是从傍晚开始。为什么对时间、地点有这么特殊的要求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晚上,黑灯瞎火的,又在树荫底下,每个人彼此之间讲英语的距离一般都要控制在两米左右,效果最好就是彼此谁也看不清谁的脸,这样心里感觉比较安全,也不会有暧昧的嫌疑,尤其是一个男生跟一个女生讲英语的时候。这种情况下,若是女生有男朋友陪着(其实是保护),就更要注意尺度问题,因为男朋友的表情可能会有不正常变化,哭笑不得。主要的参加人员有两类,一类是对英语口语、听力有着天然的优势,简单地说就是英语讲得不错的同学。这类人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很像一外国明星,也即说言谈举止比较像外国人,尤其是神态。通常这些明星学生是不苟言笑的,当然必要的时候也会幽默一下,耸一下肩,摊一下手,总会迎来周围一圈无数崇拜的目光,大家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一句正宗的“伦敦音”。当然,第二类人大多就潜伏在这些英语明星同学周围的人群中。这类同学,也有一个特征就是比较“谦虚”。谦虚到什么程度呢,通常在英语角第一句,也是最“溜”的一句英文就是:“MynameisTom.MyEnglishisverypoor.”然后就开始做忠实的听众,听的过程中会不住地迎合着点头,其实并没有太听懂,多数情况下一片茫然,但还是表现出自己完全领悟了对方传递的英语信息。而对方其实心里也没底,有时候说着说着,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是看到对方频频点头,不得不撑着,所以双方都觉得时间过得很慢。纵观参加英语角的人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多数英语对话过程中其实是自己说自己的英语,或者说是在完成一个既定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在来英语角之前自己背下来的想说的英语,只要把这些背下来的内容在当天晚上拼了命找个人讲出去,就算大功告成。所以在两个人的英语对话终于结束后,双方都是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正经就参加过一次英语角,还是被导师强迫去的。因为当时导师组织了一个本领域影响很大的国际会议,邀请了很多国外的大牌教授参加。我们这些研究生当然都是会议组织接待的主力军。可能导师考虑到要接待外宾,因此对我们这些研究生的英语口语还有点担心,所以就强令我们每周去参加大学里的英语角,提高一下口语。不谦虚地说,我当时的英语在组里算不错的,因为之前我有半年在香港做研究助理(RA)的经历。话说那是十年前了,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了。书说简短,一个周末的晚上,去英语角的路上,一师弟迎面匆匆走来,满脸通红,说:“完了!”“什么完了?”我问。“整完了!英语角整完了,今天晚上碰上一高手,我一句话也没插上,我对口语彻底没信心了,丢死人了!”师弟很沮丧地说。我说:“咱们中心哪丢过这个人,你带我去看看。”师弟看有师兄“帮凶”,立马来了精神,带我返回英语角。不远处,昏暗的路灯无力地透过茂密的松枝,留下模糊的影子,只见一个红衣女子正在跟一群人演讲英语。师弟手一指,说:“就是她,那个女的,太厉害,师兄你得给我找找面子!”话说这个女子真不简单,虽然与大家都只有两米的距离,但毫无惧色,舌战群儒,巾帼不让须眉。师弟一个劲捅我,我只好抓住一个机会,介绍一下自己。当我说到我去过香港的时候,一下子就把大伙镇住了,后来,变成了红衣女子跟我的一对一对话。众目睽睽之下,搞得我很紧张,因为来之前,我是一点材料也没来得及背。好在红衣女子很会聊天,我才开始一点点地介绍在香港的所见所闻。我说在香港,我就怕接电话。首先,刚去的时候粤语听不懂,英语又不太好,经常在电话里听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有一次,我帮一个朋友租房,对方问我现在的地址,比如说213street。当时我一紧张说成了twoyaothreestreet,对方一下就懵了,良久,小心翼翼地问我:“whatisyao?”我当时也懵了,心想yao不就是1吗?这有什么问题吗?于是我用标准的英语告诉他:“yaoisone。”对方接着问我:“Howtospellyao?”我一下子醒悟过来了,敢情yao不是英语!后来,为了在电话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通常都会要求对方如果是很复杂的事情,最好给我来一个Email以确认无误。但说我的Email的时候我又遇到一个问题。“@”的英文不知道怎么讲,中文我都习惯叫“圈a”,英文当时真不知道。后来我隐约听到对方提示我好像跟“at”的发音相似,我才恍然大悟。最后我总结,这么多年的英语学习真的是白学了,实在是浪费时间。我又举了个例子说,我的第一篇英语科技论文,那是破绽百出,让人家改得惨不忍睹。最让我无法释怀的是英文的时态都错了,我连最基本的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都不会用。别笑,当时我是真不会用。这是十年前的事了,然而十年以后,前段时间,我国内一个哥们,正教授了,青年才俊,还很困惑地问我,什么时候用一般现在时、什么时候用一般过去时。我一下子笑出声了,但我非常理解我这哥们,我告诉他:“实验,因为是以前做的,所以对实验流程的描述要用一般过去时。那么现在对实验结果的讨论,就用一般现在时。”之前,我看过他的初稿,别的不说,就这两个英语中最简单的时态,他是随便切换,随心所欲。另外最基本的a,an,the乱用。话说这是现在,想当初,我也是这个样子,甚至问题更严重。就这样,我用英文跟红衣女子控诉中国的英语教学真的是把我们这些学生害惨了,并随带着我又把研究生的英语学习给狠狠扁了一顿。红衣女子被我说得频频点头,周围全是崇拜的目光!总算给师弟找回点面子!当时,我还没拿到香港读博士的offer,所以保险起见,我还注册了导师的博士,并上了半学期的博士课程。因为导师有不少项目,我们这些学生经常出差,所以我的博士英语课就上了一次,但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后悔的,反正最后考试过了就行。然而就是那一次课,着实让我差点背过气去,因为给我们授课的老师就是英语角里那个红衣女子,后来一打听还是英语系新调来的一个主任。之前之所以叫红衣女子,主要是因为晚上看不清楚,就记住穿一件红色衣服,其实有点不敬。据说这位新来的主任去英语角是“微服私访”,因为要搞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没承想被我们师兄弟给撞上了,并被见过“大世面”的我给“教训”了一番。当然,人家才是真正见过大世面的人,不仅没跟我计较,而且对我的“直言不讳”还颇为欣赏。可惜就上了一次课,不然我倒想看看她会如何进行英语教学改革。英语教学这个问题,从小学到研究生,学习、考试和应用严重脱节。没有哪个国家的学生像我们这样占用如此多的学习时间,而实际应用效果又这么差。包括像越南、泰国、马来西亚、伊朗等国家的学生似乎都比我们强。所以,说严重真的很严重,因此,我们非常期待英语教学改革,也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 蜗居香港 以前看香港的电影、电视剧,给人感觉香港人家家住的都是豪宅,家家的房子都是器宇非凡、宽敞明亮,顶楼花园、露天游泳池一应俱全。在这样一个环境下生活,怎一个爽字了得!然而,当我真正来到香港,真正来到师兄给我租的每月1200港币的“豪宅”的时候,我就傻眼了。首先说,我的豪宅坐落在香港九龙红碪区,与香港著名的红馆一箭之遥,与美丽的维多利亚港,步行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当然也与香港的世界殡仪馆隔楼相望。我住的这栋楼有多少年历史,不得而知,但就里面的框架结构,让我一下子想起成龙主演的电影《警察故事》里的那些场景,破旧不堪,但还算干净。中介老太叫阿信,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但长得太过刁钻。我扛着我的大皮箱艰难地爬到了五楼,阿信打开门,我往里一瞅,我的天呐!这就是我的豪宅?以我专业的眼光,这间屋子最多四平方米,有一个上下铺的铁床靠在边上,另一边是厕所和洗澡的喷头,厕所和床之间有半堵矮墙隔开,厕所前面是一个炉子架,架下有燃气罐,看来还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来之前我跟阿信联系,问房子多大,她说40,我当时觉得一个人住也还不错。哪承想香港人计算房屋尺寸默认的单位是尺,根本不用国际单位!“小是小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不错喽,这里环境很不错的,有很多你们内地来的靓仔住在我这里欧!”阿信一脸热情地给我介绍着。唉,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我反复念叨这段古训,尽量让自己失落的心情稍微好转起来。虽说是条件差了一点,但要住大学的研究生公寓得1600多港币呢,这里外差了400。我妈妈干了一辈子中学老师,2000年的时候一个月也就四五百块。一个月四百块,一年就5000元啊。5000元,我得给我爸妈买多少礼物啊!再说,我一个大小伙子,讲究什么呀,不就是一睡觉的地方吗?索性既来之,则安之吧。然而,事情并非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住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我的屋子有很多蛐蛐!我睡觉的时候竟然会爬到我的身上、脸上。第二天我跟同学说起,同学大笑,那不是蛐蛐!是蟑螂!“这不可能!”我坚决不相信,蟑螂怎么可能这么大个?而且会飞!这肯定是蛐蛐,我小时候逮过,我还准备抓几只养起来呢!同学这时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说,那就是蟑螂,南方的蟑螂,你们北方人没见过,这种东西生命力极强,你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如果说蟑螂只是增添了我睡觉前各种运动,那么另一件事情则让我一直很不安。那就是我住的这栋楼,其实不光是我这栋楼,应该是靠马路的这一排楼,因为与香港世界殡仪馆就隔一条马路,所以一楼店铺都是卖花圈、棺材等物品的。开始我还没太在意,后来住了一段时间,感觉楼下都是棺材,总是让人有点心虚,尤其是晚上回来的时候。好在那时附近住了很多内地来的学生、访问学者,大家还互相勉励,棺材就棺材吧,既有官又有才!然而,就是这样的环境,我住了整整一年。期间的2003年4月,我们目睹了张国荣葬礼的全过程,就在我们住的楼的对面,看到了很多香港明星。我能认出来的有梁家辉、林青霞、狄龙、梁朝伟、张曼玉、梅艳芳、沈殿霞、莫文蔚、王菲、谢霆锋、刘嘉玲等。也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一直到一年后,老婆来香港看我,发现我住的地方这样不堪,坚决要我搬到学生公寓。老婆曾泪眼婆娑地说,你一个人在外边,对自己好点……弄得我也为自己感动起来了。其实就住而言,我没觉得有多艰苦,因为我主要精力都用在了研究上,研究上的压力更大,我根本没时间感动。后来搬到了学生公寓,条件好多了,窗明几净,四个人住一个公寓。每层楼还有一个休息室。休息室里,电视、冰箱一应俱全,每天有专门人给打扫,我再也没见过蟑螂的影子,甚至有点怀念。条件虽好,但我还是有点心疼,因为每月要多花400港币。记得我第一次取工资的时候,发现卡里一下子多出了一万多块钱!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我几次趁大学里自动取款机四周无人,再确认一下卡里的钱是不是多了个零,然后每次都难掩兴奋地跑开。我一下子成了“万元户”,这个事实我怎么也无法接受!我打电话跟妈妈小声说,妈,我今天开工资了,一万多呢,我们现在也是万元户了!妈妈没吱声,一直听着我说,我仿佛能看到妈妈脸上的微笑和泪水……最后妈妈问我,你那边吃的、住的咋样啊,一定要注意身体,身体最重要,住的地方一定要舒服。我说挺好的,房子挺大,很安全,您就放心吧!放下电话,擦干眼泪,继续我的研究…… 美国捡家具 来美国做博士后,我第一次租的房子是老板的博士生帮忙找的。为了省钱,老婆和我要和一对美国小夫妻合租。这对小夫妻先从中介那里把这个三室一厅的公寓(apartment)租下来,然后再租出其中一个屋子。他们两个都是马里兰大学的博士生,一个学地理,一个学数学。说他们是夫妻,其实也未必真的结婚了,准确地叫partners更合适。和他们合租开始也算融洽,他们很开朗,也很健谈,跟他们聊聊天,也能提高英语。但时间长了,我们发现有一个问题,两个小老美基本不怎么做饭,所以厨房连抽油烟机也没有。而我们为了省钱,基本是一天要开两次火,早晨一次,晚上一次,中午带饭到办公室吃。刚开始,我们做饭他们也不太介意,有时品尝一口我们的中餐,他们也很兴奋,连声说好吃。可时间一长,他们发现我们天天做饭,实在是很浪费水电,而且因为没有抽油烟机,所以屋子里的中餐味越来越浓。后来他们提出要增加我们的房租,并限制我们做饭的次数。按理说他们的要求也不算过分,但当时,我们实在是没多少钱,更主要的是没什么经验,心想着房子还不有的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可一旦我们同意了要搬出去,就后悔了。为什么后悔呢?因为当时没有车,想找一个合适的房子并不是想的那么容易。首先,因为没车,所以住的地方一定要离地铁站近。另外,在美国,城市里各个区的治安程度差别很大。稍微便宜的地方,左邻右舍可能都是黑人兄弟,偶然被打劫一下,太正常了。治安比较好的区,房租自然要贵不少。最要命的是,我们来美国的时间很短,别说绿卡,就连信用记录都没有。在美国,连租房都会查你的信用记录,没有信用记录,如果再没人给你担保,想租一个独立的房子?免谈!后来还是在老板的担保和朋友的帮助下我们总算租下一个独立的小studio,就是卧室,厅,厨房,厕所都在一起的小公寓。可当我们满心欢喜地搬进去的时候,就傻眼了!美国这种公寓里面除了一个冰箱以外,光秃秃的啥也没有!就这样,老婆和我睡地板,睡了有一个月,实在是难受。我们必须得搞一个床!床倒是能买到,可怎么运回来呀?天无绝人之路,一个朋友告诉我:“不用买,从路边捡一个用就行了。”“什么?从垃圾堆捡一个?你当我们是叫花子啊?好歹我也是博士毕业,来美国不是来捡垃圾的!”朋友一笑,说:“捡垃圾没什么丢人的,很多刚来美国的都捡过。而且不光中国人捡,很多美国人也捡。”无论朋友如何解释,我从内心里还是接受不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啊!大丈夫能屈能伸,捡就捡吧,又不是偷,再说谁认识我呀?其实我们住的这栋公寓楼很大,经常有人搬进搬出。通常搬走的人,都要把屋子收拾得跟住进来时一样,否则要罚钱。所以,很多带不走的像沙发、床、电视等都堆在路边的垃圾堆里。一个周末,我们发现有一张几乎八成新的床放在路边足有半天了,也没人拉走。当时,我就跟老婆说:“我们再等半个小时,如果再没人来,我们就搬到咱们的屋里去。”一阵焦急而耐心的等待后,我们若无其事地开始将那张大床艰难地往家里搬。说若无其事,其实心里就跟做贼似的,胆战心惊,就怕有人走过来,大喊一声:“不要动,这是我的床!”正当我们搬到公寓大门口,要上电梯的时候,背后突然走过来一个彪形大汉,我后脖梗一阵冒凉风,心想:“这下彻底完了!”这个彪形大汉一个箭步冲到我前面,我眼前一黑!大汉说:“MayIhelpyou!”后来,用同样的办法,我们又捡了一个沙发、一个很欧式的吊灯、一个饭桌、一台彩色电视机。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我们就是用这台大电视看的,实在是过瘾!一年半之后,当我们要离开美国的时候,老婆摸着这些捡来的宝贝,依依不舍,百感交集!临走,我们把捡来的这些朋友,又放回到当初我们捡到它们的地方,并在它们的身上留了一个纸条:“在美国的一年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