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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身体的乡愁


作者:林东林  日期:2014-08-16 01:26:06



在《身体的乡愁》中,作者讲述了我们的八种“身体乡愁”。本书带你回到乡野和市井,回到生活的本义,回到身体原来的细腻和温婉,寻找味觉、体会饥饿、感悟疼痛、领会五官;回到慢、空和静的美学,体念孤独和归属,找回灵性,拯救我们沦陷、污染了的身体场、生活场、美学场和精神场,恢复到素朴而干净的本来面貌。
  其中《老去的舌尖》一文,发表于韩寒主编的《ONE?一个》杂志,曾被广泛转载、讨论和关注,书内多篇文章曾引起网络热议。
  作者简介:
  林东林,杂家,生活主义者。出身理工,文艺谋生,入错行多年。既喜欢安静孤独,也享受市井繁华,常常在两个极端之间徘徊。多年来游走于乡野和城市之间,寻味现代人丢失的市井生活。
  生性敏感,兴味广泛。著有文学、史学和情感随笔多部,文笔清丽有味,说理论物明辨无碍,知人论世温情款款。曾居于广州、桂林、上海、成都,现居北京。另有作品《情到浓时情转薄》《谋国者》。
  
  目录:
  自序
  近身情怯
  饥饿感
  远古的饥肠
  饿的治愈
  学会饥饿
  味觉的丧失
  六味和人生
  饿的性格
  饥饿的乡愁
  疼痛感
  以前的疼
  痛是一种香(1)
  痛是一种香(2)
  痛的反应自序近身情怯
  饥饿感
  远古的饥肠
  饿的治愈
  学会饥饿
  味觉的丧失
  六味和人生
  饿的性格
  饥饿的乡愁
  疼痛感
  以前的疼
  痛是一种香(1)
  痛是一种香(2)
  痛的反应
  疼的转化(1)
  疼的转化(2)
  疼的觉性
  五官感
  从眼到心
  老去的舌尖
  木匠的手
  走过的路
  听到的世界
  回到哭,回到笑
  闻不到的味道
  皮肤上的江山
  生活感
  衣裳的欲望
  吃住的根
  行走和旅行
  酱的滋味
  作料和药材
  酒里的童年
  花和山水(1)
  花和山水(2)
  审美感
  身体的美
  空的美学(1)
  空的美学(2)
  静的美学(1)
  静的美学(2)
  慢的美学(1)
  慢的美学(2)
  自己的美
  孤独感
  诗人的孤独
  奢侈的孤独
  唐朝的孤独
  侠的孤独(1)
  侠的孤独(2)
  隐的孤独(1)
  隐的孤独(2)
  流浪的孤独
  死亡的孤独
  归属感
  手足的归属
  知己的归宿
  爱情的落幕
  失落的江湖
  生活的归属
  癖的归属
  自己的归属
  人世的归属
  国家的救赎
  灵性感
  回到简单
  灵性的消散(1)
  灵性的消散(2)
  灵魂的远去(1)
  灵魂的远去(2)
  过去的鬼(1)
  过去的鬼(2)
  过去的鬼(3)
  后记
  退一步闻花香东林兄的这部《身体的乡愁》,是一部奇特的随笔集。看似东拉西扯,却又自成章法。涉及知识甚广,探索人类身体日渐麻木的诸般感觉,引经据典且兼以个体回忆,文笔散淡而韵味十足。这是中国文人少有的一路刀法,是一种很难归类的文体实验。
  ——野夫
  我一路跋山涉水、开疆拓土,笔下的文字自己流淌漫溢,流出我心里的堤坝和围墙,从世界的一个角落到另一个角落,从一条河流旁边到一座远山旁边,带着那些地方的气味、情绪、植物、水土、人群和街巷,筑建起一个用身体感受来的皇天后土和山河大地。
  ——林东林老去的舌尖
  今年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叫《舌尖上的中国》,片子拍得虽然好,但是逻辑却弄反了,并不是那些食物丢掉了、风化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味道锈了,舌头也跟着老了。
  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天下一物养一物。
  在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他写了一个旧时狱友黎爷。黎爷是一级厨师,乃一代川菜大师黄敬临的再传弟子。有一次,野夫和他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黎爷做拍黄瓜有诀窍:诀窍就在一拍之中,野夫用的是铁刀拍的,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是用木片拍的,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这让我想起做蛇肉来,蛇肉虽然细嫩鲜美,但也是怕铁,不能用铁刀和钢刀切,而是要用竹片切,一旦沾了铁腥味,就再也没有那种细腻、香滑和美味了,舌尖空无用武之地。
  黎爷还有一个烧制卤肉的法门,烧卤肉大都知道放五香八角等,但真正的窍门,是在锅盖上,不盖锅盖的肯定比盖了的差,铁锅盖、塑料锅盖肯定比木锅盖差,杂木的锅盖肯定比水杉木的差,水衫木的新锅盖肯定远不如用了半辈子的老锅盖,因为几十年老汤的那种熏香,全在这木头里藏着,当热气蒸腾时,被锅盖压着倒逼回去,那香料的香才能深入肉缝,这叫喂。
  我以前每次回到家里,最爱吃的就是地锅烧出来的饭菜。烧的柴是自己砍的,用的水是地下汲出来的,盖的锅盖是用高粱的秸秆纳的,就像纳鞋底一样,分两层,交错着叠在一起,这样的锅盖最吸味道,在高温下也最释放味道。有了这样的柴禾、水土和锅盖,你无论是蒸馒头、炒鸡蛋还是炖肉,都能蒸煮烘焙出饭菜的好滋味,吃到嘴里,舌尖知道冷暖。
  说到炒鸡蛋,更是让我遥想当年。以前的炒鸡蛋,是鸡蛋好,锅也好、柴也好、油也好,炒出来的鸡蛋是金黄色的,盈盈的,颤颤的,吃到嘴里是一种饱满的香,咬下去有点筋,但是现在我们吃的炒鸡蛋,都是饲料鸡蛋,用的是不粘锅、煤气和调和油,炒出来的鸡蛋碎而塌、柴而松。
  我始终坚信,用木材烧出来的菜,肯定要比用煤烧出来的好,用煤烧出来的肯定要比用气烧出来的好,用气烧出来的肯定要比用电烧出来的好,燃料的味道通于舌尖的感受。
  在中台湾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够焦脆,又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鸡皮上撒的有香料,鸡肚子里也有香料,另附送一碗用来沾鸡肉或者拌饭的鸡油。这鸡的好吃,光有香料和好烧制方法还不够,窍门在于,这些在地锅里经过几道工序烤熟的鸡,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这样烤出来的鸡肉,才能皮脆肉多汁,且另有异香。
  我其实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的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色香味俱全,但却太有“手艺”了,精工细雕,猛火文火,花样绵密而繁复,然而不真了,缺少了生活本身的随意和散淡。跟厨师菜相比,我更爱吃的,其实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精细的东西,而是会用心、用情、用粗苯的手艺,做出虽然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我奶奶到80多岁还在做饭做菜,我小时候家里没人做饭,或者做饭没有菜,我就一转身闪到奶奶的小屋里,她一个人吃饭,做得菜不多,唯冒尖一只小黑瓷碗,我眼但瞅着开锅,也不说吃饭没吃,待到她发话问我吃饭没——我知道,她一般都会问,我就说还没吃,其实我手里攥着半只馒头,她就另取一只小碗,把菜分我一半去,我就暗喜不已地蹲在她膝下,一根一根地挑着那菜吃,吃得很慢很慢,吃快了怕她再分我,吃慢了怕她碗里的显少了。
  她做的都不是什么美食,也没有肉,有时候是西红柿和鸡蛋一起蒸,有时候是她去田里剜的野菜加点油盐,有时候是过年的肉食她重新炖一炖,不过都有一种至味。因为她烧的柴禾都是在树林里捡的,有松枝,有树根,有枯叶,有麦秸,有朽木,那火苗里冒出来的是自然精气;她用的锅碗瓢盆,也都是几十年如一日,浸润了半辈子的酸甜苦辣,所以出味。
  这些老去的味道,老去的手艺,老去的锅盖和木材,老去的奶奶和外婆,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的舌尖,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已经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日常吃什么样的饭菜,就决定了舌头是什么样的口味和品味,所以我们舌尖的退化和老去,在今天也是一种必然。
  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香、嗜咸、嗜味,地无分南北,人无论东西,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殊不知,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香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而且,随着生活的节奏、工作的节奏,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味道的刺激,追求快和饱,跟着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在舌头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
  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是不是吃到嘴里还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没尝到其味而就吃完了。
  我朋友家做饭,有一个习惯,他家有个5岁的小孩,每次炒完菜朋友都会让小孩子先尝一尝,他说淡了就再加点盐,他说咸了就再加点水,辣不辣、酸不酸、甜不甜也是这样。
  因为朋友觉得,他和他老婆的舌头已经被污染过了,被破坏掉了,感觉不出来正常的咸淡和酸甜,所以要借用小孩子的舌头品尝一下,用小孩的舌头的敏感、细腻和质地,去恢复和平衡自己的味蕾系统。朋友很聪明,知道味觉上老要随小,才能回炉一个原始的舌尖。
  比起成人的舌头,婴儿和小孩子的舌头,功能的确更强大,也更全面,能精确地感受淡和重、多与少。还不单单是舌头,其他器官亦然,比如小孩子会有灵觉,就是俗话说的天眼,他能看到我们看不到的世界,能看到另外一个时空;再比如小孩子穿脱衣服,你看似他是不讲冷暖,随时随地脱衣服,其实他是出汗了,他的皮肤直接刺激着他的反应,而不会像大人一样,考虑一下天气、地点和礼节,再决定脱还是不脱,小孩子没有这样的感觉牵绊。
  今天很多人喜欢吃西餐,我觉得未必是出于舌尖的好吃与否,而是出于一种自卑,以为西餐是高级的、时尚的,是西方的、文明的,然而我们的舌尖感受和味觉系统,其实不是那样的,因为从小到大的吃,注定了我们的舌头扎根于农业和田园,在祖祖辈辈的进化上也是如此,而不像西方人,千百年来就是那样的习惯,饮毛茹血,生猛海鲜,有他们自己的舌尖逻辑。
  所以很多吃西餐的人,其实蛮可怜,因为他们在咀嚼上、食物上习惯了西方饮食,然而他们的舌尖感受却没能建立起来,他们的舌头进不去西方的城,也不再能回到东方的国。
  不过我最担心的,还不是舌尖的变异和退化,而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都不懂他的心思和举止,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得再精细有什么意思?”确然,吃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舌尖能恢复到原来的地步,人心人性能吗?
  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即使吃得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然而人心却粗粝浅薄了,丧失了最初的敏锐和虔诚,又有什么用呢?同时话说回来,人心粗糙了、迟钝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呢?舌尖又怎么能回到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皮肤上的江山
  我们对外界的摄入,在五官上其实是有分配的,在不断的进化和使用中,其实很容易落下一种感官,而过度地开发另一种感官,比如皮肤的感觉,就是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
  记得有一次,我到宁波去,和一个朋友去看天一阁。没去看天一阁前,在巷子里进入眼帘的是一些老房子,那是在中营巷和天一巷,大都是一些等待拆迁的老房子,砖墙斑驳,野草横生,原来住的人家基本都搬空了。那应该是民国年间,或者更早一些时候的房子,基本都是私宅,上面有宁波市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但也一样被油漆刷上了大大的“拆”字。
  我自顾自地惋惜,在巷子里、院子里拍了很多张照片,唯恐有什么景致被漏下了。
  朋友却很少拍照,她会摸一摸那些斑驳脱落的墙壁,会摘一些荒草的穗子和果实。后来她问我,你为什么不摸一摸它们呢?拍照是没用的,仍然是隔了一层,只有触摸到它们的温度和纹理,感觉到它们的萧瑟和荣枯,那一刻才是真正和它们在一起的。我突然一怔,是啊,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用眼睛观察多过真正的触摸呢?我的手什么时候藏起来了呢?
  小时候到树林里去,我会用手摸那些干枯生涩的树皮,摸那些疙疙瘩瘩的树钉,那种树皮、树钉的坑坑洼洼和粗糙的纹理,会把手掌划得涩涩的、辣辣的,但是却很有质感;我还会在碧绿的苔藓上,摸那种绿色和阳光照在其上散发出的绒绒的温暖,会摘一片树叶把它揉碎,看着它的绿色汁液染满手掌,感受那种汁液的清爽、淡淡的冷以及它散发出的气味。
  记得那片树林里还有一片沙土,跟别处的土质不一样的是,它没有粘性,也没有土块,都是那种细细的像沙粒一样的土壤,哪家建房子没有细沙了,可以挖一车代替使用。那种沙土握在手掌里,有一种细软的、温润的感觉,傍晚的时候,沙土里还有太阳的余温,我经常穿一条短裤、赤裸着上身卧在沙土里,细细的沙土覆盖在皮肤上,一点一点地传递着热量,直到沙土慢慢冷去,我才恋恋不舍地把身子拉出来,在夜色中穿着沙土的温度回家去。
  水的比热容比沙土大,所以吸收同等的热量,沙子冷却的快,而水却冷却得慢,可以藏热。同样也是夏天的傍晚,我们从田地里忙了一天回来,汗水早已和灰尘一起凝结在皮肤上,头发里也藏着各种各样的赃物,就去村里的池塘中洗个澡,那一池塘的水白天被晒了一天,到傍晚还是暖暖的,把全身都包围住,比沙土的热更是无孔不入,让你觉得像婴儿在羊水中。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皮肤碰到各种各样的水的感受,早上的露水是清凉的,汗水是粘粘的、咸咸的,从井里打出来的水是刺骨的,小河里的水是流动的、拨弄皮肤的,池塘里的水是安静的、包围你的,各种水都划过我的皮肤、到达过我的心扉,我心底还有它们的余温。
  很多次,我打赤脚走在路上、草地里,或者树林中,有时候脚底被槐树的葛针扎到,有时候哦被路上的碎玻璃划到,或者被树根拉到。我就停下来坐在地上,把葛针或者玻璃,从脚底板里拔出来,拔不出来的就回到家,用绣花针的针尖拨出来,疼痛是难免的,但是你能感觉到那种丝丝连心的疼的状态,会感受到皮肤的紧绷和收缩,那是一种疼痛的经验。
  一般来说,我们皮肤的感觉主要可以分为四种,也就是触觉、冷觉、温觉和痛觉。
  从少年时候的田园世界,到了一个工业的世界之后,我们的皮肤感觉能力,其实下降得非常厉害。因为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不会再赤脚在路上走,不会被葛针扎到或被玻璃划到,所以疼痛的经验就少了;我们不会去玩泥巴,不会去爬树,不会去河里、池塘里游泳,我们的皮肤不再感受到自然的粗糙、细致和冷暖。一个工业化的世界、人造的舒适世界,不知不觉地把我们跟自然分割开来,我们不再感受冷暖,不再感受细致和粗糙,不再感受疼痛。
  空调的使用,对我们的冷暖感觉是一大破坏,冷和暖的轻易使用,造成了我们自身温度系统的退化。我们都能感受到,即使是再炎热的夏天,我们也不再轻易出汗了;即使是再刺骨的冬天,我们也不会太冷了,因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都是暖气和空调,就连在车上的时候也都是温暖的。夏天不再七月流火,冬天不再冷彻刺骨,我们四季如春地麻木。
  我们的触觉在消失,冷觉和痛觉也在消失,如果说还有一些温觉的话,那么我们其实一年四季都处在温觉中,那么这种无处不在的适宜的温度,也让我们对温有一种麻木了。
  曾经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日本人为了锻炼小孩子的意志,在白雪皑皑的冬天,让小孩子们赤裸着上身在冰天雪地里跑步,用极端的天气去培养他们的极端品格,挖掘他们的潜力。然而我却想的是,这样的方式固然是一种培养,但同时是不是也是一种破坏呢?小时候皮肤的冷暖感觉,其实是一生的感觉,在天寒地冻里建立起来的,应该是一种坚硬和迟钝吧!
  在我们小的时候,其实人和人的身体接触,是频繁的。长辈们会抚摸你的头;老师会握着你的手写字,那写下的每个字,其实都是通过手掌传递过来的,带着老师的体温、抚摸和用心;父母会把熟睡的你从沙发上抱到床上;你会亲昵地揽着伙伴们的肩;会和邻居牵着手一起上学、春游。但是在长大之后,每个人觉醒的独立意识,会渐渐把这些排斥在外,女性之间似乎还好一些,而男性基本上彼此不会有身体接触,男女的身体接触渐渐成为唯一。
  世间的各种交际礼仪,让我们成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掌握着精准的、隐私的法则,小心翼翼地和别人接触,人与人之间,握手似乎成为最简单的、最平常的一种身体接触。但是在我们心底,其实最缺少的、最怀念的,还是小时候皮肤直接感受到的每个人的温度。
  曾经看过日本的一部电影《入殓师》,年轻的入殓师小林大悟,对每一个死者都仔细擦拭过抚摸过一遍,那些死去的年轻的、年迈的、如花的、苍老的身体,都是冰冷的,但是小林大悟却用自己的肌肤、温度和用心,把干净、尊严和体面给予他们,那是阳间人通过皮肤的力量所能给予阴间人最后的东西,小林也从中感受到了肌肤死亡的温度和纹理的变化。
  这样的经验,并不是谁都有的。一直到父亲去世,其实我都没怎么真正触摸过他,我对他的触觉的感受,只有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的经历,和半夜里用蹬出被子外的冰凉的脚搭在他身上的经历。父亲去世前,我握着他粗糙的、温热的手,似乎接通了小时候触摸的经验,有一种安定和温暖。他去世后我没触摸过他的身体,因为不敢,等到最后一次摸到他的时候,已经不是皮肤与皮肤的接触了,而是拿着他火化后的骨殖,一块块撒到棺材里面去。
  我记得,那一块块骨头,或者细碎的,或者粗粝的,拿在手里面涩涩的,既轻飘又沉重,那是细嫩的、儿子的皮肤,划过苍脆的、父亲的骨头的感受,那是生者和死者的触摸。
  父亲去世的时候,哥哥是握着他的手的,后来身体趁身体还有温度、还柔软,是和父亲生前交好的两个邻居,给他穿的寿衣。想起来,我有时候会嫉妒他们,因为他们在父亲从生到死的时候,感受到了他皮肤的从温暖到冰冷、从柔软到僵硬,那曾经是属于年少的我的触觉的经验。而这一切,在父亲把它们都带走的时候,我却没能去亲自地、细细地感受。
  在这世间,一个人的皮肤,究竟能感受到多少东西,又究竟能留下多少东西?也许没有人会知道,也许我们在感受的时候,忽略掉了这种感觉,或者从没有意识到这种感觉。
  幸运的是,十几年的农村生活经历,都牢牢镌刻在我的皮肤上,至今还留着树皮的粗粝、苔藓的碧绿、沙土的温热、树叶汁液的清冷、露水的冰凉、葛针和玻璃的刺痛和骨头的生涩,还留着小时候爬树时肚皮上的血痕,留着池塘里洗澡时太阳暴晒后的余温,我的皮肤把它们一一收纳过来,精细地、分门别类地贮藏在岁月的方格中。因为我觉得,有一天它们将是会苏醒的。
  我想,这些会是我一生一世的经验,生生世世的记忆,在我身体深处,它们会拼凑出一个辽阔的江山,而我则是那江山上的王,即使纵马驱驰,两耳生风,也山高路远,永无尽头。
  
  失落的江湖
  我小时候怕打架,怕打人,更怕被人打,对暴力似乎有一种天然的抗拒和逃离。
  不过,我却有很多打架的朋友,虽然我不参与他们行动,但是对兄弟们的率性为人和义气以上有一种向往。我喜欢他们说的话、做的事,真实、慷慨、激烈,他们会为我、为兄弟们的委屈和不尊出头露面,会为了一只玻璃球的归属争执,在小小的细节中演绎仁义。
  他们后来大多都退了学,没有退学的也开始混更大的江湖,而我则对他们在遥远的关注和往来中,一路南来北往,读书谋生,直到路向不同的彼此,失散在这样的年代岁月。
  由古到今,中国从不缺这样的江湖人,刘邦也是混江湖的,青帮、洪帮、斧头帮、天地会更是,四川的哥老会也是,一个和现世权力平行的结构一直编织运作,直到今天。
  古代的臣子,常常身留一剑答君恩,这是一种归宿,忠义的归属。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关羽和张飞此后至死随从刘备,关羽更是千里走单骑,和刘备下邳失散,他陷身曹营,刘备去投袁绍,关羽得知他下落后,单枪匹马护送皇嫂千里寻兄,在五关当中,斩了孔秀、韩福、孟坦、卞喜、王植、秦琪六将,最后在古城兄弟君臣夫妻相会。这出戏名为《古城会》。
  这里面不但有君臣的归属——忠的归属,也有义的归属,所以曹操怎么留他,关羽终究不肯再侍二主,而且刘备是他的大哥。后世敬关羽,尤其是很多江湖中人入会拜关羽,就是因为他的一个“义”字当头,这是关羽的归属,也是江湖追求的一种归属,人小道大。
  以前的江湖,以义为上,四海之内皆兄弟,地下力量强大到抗衡地上力量。以忠义相传的洪门就是,它曾经的会员“洪棍”孙中山,就是借洪门之力,一举发动了辛亥革命。
  然而清朝的江湖、民国的江湖和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江湖,跟今天的江湖是不一样的。虽然江湖有一脉相传的东西,但是在气质上、味道上、精神上却是江河日下的,它的熵是减少的,因为掺杂了时代的大披靡在里面,有社会进化参与,有商业和科技参与,人的性情和魅力越来越少了,物质性的力量越来越多了。江湖之上,袅袅飞升着江湖的灵魂。
  这种感觉,我们离江湖既远,只能在多年后感觉到,江湖周围的人其实早有知觉。
  在1995年的时候,台湾歌手郑智化有一张专辑,名字叫《烟斗阿兄》,是他的第一张台语专辑。在那个是非、价值混淆的年代,郑智化想藉著《烟斗阿兄》,来怀念一种“流氓文化”,提醒世人在过去传统江湖兄弟的伦理中,那些不复存在的社会的侠义感和勇气。
  在《烟斗阿兄》中,郑智化写了一个过气的英雄,一个在现实生活中打拼求生的悲剧人物。他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却无能为力,于是沉沦于灯红酒绿,买醉浇愁的尘世渊薮,在放逐自己的同时,等待明天的奇迹。然而,最后“江湖黑暗路难行”,烟斗阿兄不得不“收脚洗手做好人”。这是一首痛快的歌,唱出了黑道精神的缺失,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
  我上一次去台湾,在南投县的大山中,帮我们开车的司机大宝聊起陈启礼,说了一句很让我吃惊的话,他说:“我们都很佩服陈启礼,但他死得早了点,他晚年其实开悟了很多东西,要是他能再活几年,就可以给小弟们建立起一种价值来,台湾的帮派也不会那么沦落。”
  说起来,陈启礼就像是台湾的杜月笙,在一个国家天下渐渐失落的年代,他还保留着一种江山上的大义和英雄气,为了国家,为了古义,他是真的会慷慨赴约、生死度外的。到晚年,他还甚至皈依了海明寺开山祖师释悟明法师门下,死后移灵海明寺,长眠于宝塔,他把前半生在江湖风雨里修成的黑道的道提升到了一种神道和天道,和解了曾经的罪与恶。
  真正的大哥,最后都找到了这种解脱和归宿,不会在打打杀杀中永度时日。而且真正的大哥都不像大哥,不像江湖中人。你看陈启礼,完全是一副斯文书生的俊模样,很有教养,甚至没有骂过一句脏话;还有香港的胡须勇,也是“身材清瘦,没有纹身没有刀疤没有金项链,两撇胡须温和地弯着”。你会发现,黑道的黑并不是他们的标志,道才是他们的金身。
  随着岁月的远去和商业的浸染,这样的江湖人物越来越少了,走一个少一个,新的再也出不来,不是出不来,是没有办法出来,传统、道义和人心都在被不断蚕食和改变着。
  在《卧虎藏龙》中,李慕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得有规矩,只是曾经的规矩是规矩,今天的法则也是法则,江湖变了,规矩和法则也就跟着变了。《英雄本色》里,有一段新老江湖人的对话,新派人完全凭刀枪打天下,我即规则,为了地盘、码头、金钱,可以不择手段,所以江湖上打杀不断,血雨腥风;而老派人则重道义,即便是走黑道也要讲究一个师出有名,有所为有所不为,任何事都要论一个原则,没有了道义,会天下大乱。
  在上个世纪末的港台黑帮电影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这种江湖两代人的疏散远离。
  我有一个堂兄弟,是我三伯父家的长子,今天也是四十岁的年纪了,这些年来一直在广州、东莞混江湖,带着一众兄弟们打打杀杀,谋生谋利。他兄弟姐妹四人,两男两女,都是在东北哈尔滨林场里长大的,上个世纪90年代跟着伯父回到内地小县城,虽然血脉相亲,但是他们家的两兄弟却不像我们家的人,打架斗殴是常事,性情里有暴力的简单和冲动。
  这位堂兄后来在云南当侦察兵,一米八几的身高,也一表人才,写的一手好字,复员后在乡政府做办公室主任,为人极讲义气和礼数,后来跟乡长不和,在打了乡长后出走广州闯天下,县里几次三番要他回来上班,他也不理不睬,终在政府公职人员中被除了名。
  我那时候对他为人做事很是倾心,就像我欣赏周遭江湖兄弟们那种慷慨侠义一样。后来我有一次去东莞,他知道后和一帮兄弟请我吃饭,多少年未见的兄弟自然格外亲热。但是推杯换盏和言谈举止之间,我发现他跟以前比变了很多,再加上对他的事有所耳闻,我不由得有一种不喜欢。在一个利欲生存的规则中,他变得油滑、贪婪、不义起来,一干兄弟也不像兄弟,他不但养了小妾,斯文仁义也一味不见,做事的格局小到只在钱眼里觅江山。
  这种黑道精神的沦落,是一种必然,就像这个时代的很多沦落一样,根植于这样萎靡的世道人心和生存法则演进,不因悲喜与否就能改变,忠被利出卖,义被欲收买,江湖中人开始建立起一种简单的、生物性的逻辑:人不再决定钱的分配,钱开始决定人的分配。
  这样说,并不是我有意于美化和浪漫化以前的江湖中人。前人跑江湖,底层当然也有原始的拳头力量和狡诈骗局,也有与忠义精神相反相背的运作,但那种江湖道义是存在的,是很多兄弟的向往和归宿,大哥之为大哥,并不全是因为拳头,还有形而上的东西。然而今天,一句“我已离开江湖很多年”,里面不但有一种不满和失落,更有一种悲壮和悲凉。
  我失落一个古典的、农业伦理的江湖的远去,一个有忠有义的年代的远去。在这场大的离散中,走失的不但有许许多多坐馆大哥,也有我自己的亲堂兄和少年时代的兄弟们。
  
  慢的美学
  在一个越来越快的社会生活节奏里,要想慢下来,是需要很大勇气和魄力的。
  李商隐有一首诗,叫《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是他身在巴蜀异乡的一个雨夜,写给远在长安的妻子的一首绝句,我们通常的理解是,它表达了一种对远方妻子的深情和思念,但换一个角度看,我们会发现更值得玩味的内容,那就是巴山夜雨,一个人会听着窗外夜雨想念另一个人,那是什么心境?
  想想看,今天的人们谁还会谛听一场夜雨?会在夜雨淅沥中思念远方的一个人?
  时代的和科技的发展,已经打破了我们对风霜雨雪和山河星月的美学憧憬,自然已经被揭开了天灵盖,而且交通和电讯已经能缩短时空,想念谁一个电话就可以了,在视频上见面就像是在眼前,我们已经没心情去卧听夜雨打芭蕉,也没有时间去欣赏一场雪的降落和融化,在周遭的飞驰的速度面前,慢成了一种奢侈,一种不合时宜,一种乖张和世人的不解。
  李商隐的慢,似乎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而且,他的慢还不单单是他自己的慢、他在心境上的超迈和悠然,也是那个时代的慢和大的气数使然,那不但是一种田园和农业的慢,而且他身处的时期已经是晚唐,唐朝最鼎盛和最上升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王朝在慢慢衰退。
  18世纪英国发展出工业革命之后,席卷了整个欧洲大陆,进而燃遍美国,波及亚洲,在短短一两个世纪内成为地球的引擎,全世界都在从农业时代往工业和商业时代过渡。
  在这场大的、疾速的、所向披靡的征伐面前,全人类都都是俘虏,几乎没有谁可以逃避,我们的衣食住行和生活方式都在被改变着,人类搭上工业革命这列车速越来越快的列车后,突然发现自己再也下不来了,我们被速度、感官、刺激绑架了,我们也许不喜欢,也许已经萌生退意,但是我们却没有办法,一种遍布山河的、消魂摄骨的气氛已经牢牢存在了。
  工业文明追求的是速度和效率,富兰克林的“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一度被所有人奉为为座右铭。对速度和数量的崇拜,已经控制了我们的意识和价值判断基础。
  对这列在以加速度前进的列车的对抗,其实早已存在。1986年,意大利记者卡洛?佩特里尼有一次漫步罗马的西班牙广场,在一瞬间他被几十名学生在广场上同时大嚼汉堡的画面震惊了,当得知广场又要开一家麦当劳时,他组织人们到广场端着传统意大利面食议抗。3年后,他成立了慢餐协会,倡导人们放慢节奏享受美食和生活,这拉开了慢生活的帷幕。
  继卡洛?佩特里尼的慢餐运动之后,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一个名为SlowMovement运动,短短几年就有几十个国家、八十几万会员参加,它没有总部,没有组织,只一个简单的理念,唤醒被速度绑住的人,劝导人们慢慢吃、慢慢呼吸、慢慢思考、慢慢做爱、慢慢休闲。
  同时,慢并不是为了不快,而是建立一种快和慢的平衡,就像SlowMovement网站上的那句话:“慢活并不是将每件事牛步化,而是希望活在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它是一种平衡,该快则快、能慢则慢,尽量以音乐家所谓的TempoGiusto(正确的速度)来生活。它没有一成不变的公式和万用守则,只是让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步调,如果我们愿意腾出空间容纳各种不同的速度,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加丰富”。
  在慢餐和慢步之后,还有慢城,慢城源于意大利中世纪的一座古城奥尔维耶托。
  1999年10月,在奥尔维耶托的一次慢餐活动上,意大利5个小城的市长第一次给“慢城”做出了明确定义,其成员须满足55项具体规定,如人口不得超过5万,发展和使用环保技术,不得使用转基因种子、作物和食品,必须保持当地特有的风俗文化。慢城运动,是想把慢放大到人的整个生活环境中,保护地方特色,抗拒全球化带来的同质化和标准化。
  米兰?昆德拉有一本叫《慢》的小说,小说只写了一个晚上:一个到某城堡度假时构思作品的作家和他妻子;一个参加昆虫学会的法国知识分子;一个18世纪某个红杏出墙的夫人及她的情人。知识分子的聚会是作家正在构思的情节,而某夫人和骑士是他读过的一本书中的人物。小说末尾这三个时空突然扭曲,知识分子和作家下榻的是同一个酒店,而这也正是夫人与骑士、知识分子与情人共度良宵的地点。而这个作家,似乎就是昆德拉自己。
  昆德拉放慢几个短小的时空,犹如放慢了历史,让无数人体味到慢的哲学和美学。
  我有这样一种感觉,越快的生活越是记忆淡薄,越慢的日子越是惊心地深刻,慢的度与记忆的度成正比,快的度与遗忘的度成正比。这或许就是古人所说的“山中只一日,世上已千年”的神仙生活,神仙不会跨越时空,但是神仙可以慢慢经历感受。比如钓鱼,钓鱼其实是钓胜于鱼,你不是要享受钓到鱼,而是要享受钓不到鱼;再比如养花,养花也并不只是为了花开那几天,而是建立起那份侍花弄草的小心和精细。在钓和侍弄里,才有千年风日。
  有朋友跟我说,诗人柏桦给他儿子取名为柏慢,我吃惊而且敬佩。因为他是在用这个方式告诉我们,要用深度对抗速度,用密度对抗强度,用人对抗机器,用感受对抗遗忘。
  
  酱的滋味
  在古代中国,家家户户的老百姓,每天开门都摆着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在日常生活中,酱何以有那么重要的位置,成为每天生活的一种必需品?这是今天的我们所不理解的。
  开门的七件事,原先是八件,还有一个酒,由于算不得灶间必需,元代就被剔除出局了,故从宋朝开始,人们日常间所说的七件事,就没有了酒。唐伯虎有一首《除夕口占》说:柴米油盐酱醋茶,般般都在别人家;岁暮清淡无一事,竹堂寺里看梅花。可见酱与生活的分量。
  说生活之前,先掉一下书袋。从字形看,酱是个会意字,从将,从酉,“将”的本义是“涂抹了肉汁的木片”,引申了来说就是涂抹的动作,“酉”则意为“腐败变质”。而把“将”和“酉”放一起,意喻很明显,指一种经腐败变质而制成的涂抹类辅助吃食。
  今天的人做菜,放点酱用以调味提鲜很常见,肉酱、鱼酱和果酱也早已飞入寻常人家,然而溯源一点说,酱主要分两种,一种是面粉做的甜面酱,另一种是黄豆做的豆瓣酱,后来是水果、肉类或鱼虾等,捣碎制成的糊,也都出相入“酱”了。再后来,随着酱制工艺的演变,酿酱的方法也开始用于烹制其他非佐料菜肴,慢慢演绎成了一种烹调菜肴的手法,即是酱法。
  我小的时候,母亲一年四季里经常腌菜酿酱,酱里一种是豆瓣酱,另一种是西瓜酱。
  豆瓣酱可以做成干的,原料是豆子、盐和辣椒,在泡好、炒熟、发酵后,揉成一个圆圆的球,有西红柿那么大,一排排摆在太阳下晒,晒得成了暗红色,一粒粒剁碎的红辣椒镶嵌在上面,就可以吃了,就着饭吃或者炒菜做配料,都极其提味;豆瓣酱也可以做湿的,有的地方是用蚕豆做主料,我们是用黄豆,发酵过之后倒在缸里,加入盐、剁碎的辣椒、八角等料,晒过个把月就差不多了,那时每家都做豆瓣酱,在四邻八舍的院子里,都摆着几口缸在晒豆酱。
  豆瓣酱的好吃,是豆子在发酵提炼出的清香中,有一种韧性和温软,每一粒咬起来都有质感,同时在这味道中又有八角茴香的芬芳,以及辣椒的辛气,即使吃上一口,也甘爽有食欲。
  西瓜酱和豆瓣酱差不多,也要用黄豆,还要用西瓜瓤,黄豆是自家地里种的,西瓜也是,都是薄皮沙瓤的,配料为姜丝、花椒、八角、辣椒末和盐。做西瓜酱前,先要把黄豆泡个一天一夜,等豆子吸水饱涨后再入锅煮熟,然后用纱布包着沥去水分,在豆子上滚上一层面粉,铺在案板和簸箕里薄薄地上摊开,放在不通风的屋子里,六七天后黄豆上面就长满了绿绿的毛。
  做酱时,按一斤黄豆、四两盐的比例倒入缸中,再倒入捣好的西瓜瓤,西瓜汁以漫过豆子一只手掌的长度为宜,再加入辣椒末、生姜丝、八角瓣、花椒。用干净筷子搅拌均匀,缸口用布封严,每日放在阳光下曝晒,每隔一两天还要打开搅拌一次,这样一个月后即大功告成。
  以前乡下人家种地,田垄间有边角地块,种粮食不成畦,就撒些时令瓜果的籽。五六月里西瓜即可熟透,家家都会做西瓜酱,西瓜酱比豆瓣酱鲜香,酱汁更红更润,且瓜瓤的清爽之气也浸润在其中,早晚喝粥吃面,或者是吃煎饼、锅贴,舀上一勺西瓜酱,那真是人间至味,有时候吃着吃着,还有瓜瓤里没有剔净的瓜子,咯嘣一声脆响,也咬碎了和着酱汁一起咽了。
  北方的酱多是味道重,咸而且辣,是因为北方风物不胜,多寒苦之家,做活要出力,下饭是第一考虑,而且节省富家起见,也要苦中作乐,所以酱可抵菜,光有酱也能吃下一餐饭。
  江南之地的人吃酱比北方多,然而他们的酱底味是甜的,大概是江南的富庶和繁华,风物多而且美,人间也多富足,好日子都是要以甜打底子的。江南的酱也很少单吃,而是用来烧菜,或者做卤味,如做酱黄瓜、酱板鸭、酱猪蹄等。事实上,酱油也是一种酱,绍兴的母子酱油就有甜味,以及浓郁的酯香味。因此南方的酱虽然味道不重,却很厚腻,有汁液的粘稠度,所以用酱做出的菜味厚,有富贵裕饶之感,让人吃到嘴中觉得日子里有金山银山般的满足。
  每每看到“酱”这个字,我首先想到的,是茴香豆的“茴”字,孔乙己说“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这个酱在老百姓日常饮食中的作用,其实就相当于“茴”字的四种写法。
  《刘行首》里说:教你当家不当家,及至当家乱如麻;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老百姓的生活诸般艰辛,持家不易,没有风云际会的波澜,吃穿用度却都费思量,前人常说“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会当家的人想当好家,对着那么多张嘴,那么家常的饮食,就要想着法子变变滋味,在一斤面里做花样,在几盘家常菜中做花样,在煎炒烹炸上做花样。
  这其实就是酱,就是市井民间里老百姓的滋味和活法,樵苏舟子,贩夫走卒,即使再贫寒不高贵的人家,也一样有牡丹的富贵梦,在起居饮食和一茶一饭上,有着自己的精致巧思。
  上海人以前做衣服,因为布匹不丰裕,会做一种假领子,穿在秋衣外面,毛衣里面,看上去像是穿了一件衬衣。如果把衣着看成一道菜,那么假领就相当于是一种酱,在贫苦素简的年月里,是它点缀了穿戴的绚烂生色,即使是假的,对衣着的漂亮和变化,也是富于意味的。
  小时候过年,年关前家中蒸馒头,给外婆家、舅舅家送的大馍,顶上要放枣子,枣下是用筷子在几块面上轧出的花,寓意是绿叶红花。这其实也是一种“做酱”,酱在唐朝就已经有了,粤语就是唐音,今天粤语中酱是“很好”的意思,大概也即是说,只要有酱在,家常的日子亦能翻出新的浪花,纵是寻常的风物日产,只要有酱心就能别出匠心,开出新的风姿灿烂。
  今天的人还在吃酱,然而已很少有人做酱了,即使做,也是做一些草莓酱、苹果酱之类的西式水果酱,豆瓣酱、西瓜酱这样的,已经很少有人做也很少有人会做了,酱已经成了一种工业产品,一道道工序大批量生产,从流水线上出来在商场超市里卖给千家万户。
  中国是酱的创始地,渊源已经有几千年了。传说西王母下人间见汉武帝,告诉武帝说神药上有“连珠云酱”、“玉津金酱”,还有“无灵之酱”,于是就说酱是西王母传与人间的。
  张岱的《夜航船》里说,有巢氏教民食果,燧人氏始钻木取火,作醴酷,神农始教民食谷,加于烧石之上而食。黄帝始具五谷种。神农的独生子开始种庄稼,教民食蔬菜瓜果。燧人氏作肉脯,黄帝作炙肉,成汤作醢,醢就是最早的酱。做法是,先将新鲜的好肉研碎,用酒曲拌均,装进陶罐,以泥封口,在太阳下晒14天,待酒曲的所味变成酱的气味,就可食用。
  这种肉酱,当时称为“醢”,又称为“橘”,在彼时被奉为是美食。到了周朝,人们发觉凡是草木之属都可以为酱,于是酱的类开始繁衍庞杂。最早的时候,其实下层人很少能吃到酱,因为酱是贵族的、上层的,在富贵人的膳食中,酱作为主食,占了相当大的一个部分。
  从贵族到平民,酱的演变跌荡犹如命运,一千年河东一千年河西,不知从什么时候,酱开始成为民间之物,旧时王谢堂前酱,飞入寻常百姓桌,酱在市井人家扎根生芽,摇曳多姿。
  同时你可以看到,酱从最开始的一种主要配食,在千百年的岁月中变成了一种调味品,在功能上由主为次了。我们都知道,有一个成语叫“覆酱烧薪”,“吟风弄月各自得,覆酱烧薪空尔悲”,这是康有为的两句诗,覆酱烧薪就是说诗文无用或者不被看重,从这个成语你可以发现,在不知不觉之中,酱已经下降到和柴一个等级了,成为日常的一种调剂。
  在我们今天的日常中,酱更是一种调剂中的调剂了,替代品既多,而且味道大不如以前,成为一种工业产品的酱,远远不如作为一种手工产品的酱,用料不够讲究,水质也欠佳,晒的日头更是不够,甚至是以烘烤代替暴晒了,手工在里面的作用微乎其微,仅仅是人工和做工。
  现在的农村人家,也都不大做酱了,家家户户吃的酱,辣椒酱、豆瓣酱、甜面酱、牛肉酱都是市场上罐装的,油多,味道重而且厚腻,辣而且咸,唯是没了酱的味道、发酵的味道。
  在心意上对日子先就不讲究了,酱怎么可能讲究呢?所以在今天的饭桌上,有酱的饭菜欠味,是因为心头本就先欠了一味。每每看到用豆瓣酱烧成的回锅肉,我就不忍下箸,氤氲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口鼻中回味浮现的,还是小时候母亲酿的豆瓣酱和西瓜酱,那每年一缸又一缸的酱,最出味的东西,其实是阳光、空气、水分、植物和时间,是翻动的手指和用心,最简单而又最隽永。
  现在的民间,是因为自己先丧失了活泼喜乐,日益都市化,越发人心漫漶,青苔丛生。
  然而,一个做不出好酱的市井街巷,是不会有朝气的,是不足以以野对抗庙堂的;一个做不出好酱的匹夫匹妇,是不足以跟自然相亲相近的,是不会把日子和岁月过出滋味的。酱的味道,是好的民间社会的味道,那层层叠叠的辛香里,有着无穷无尽的、水远山长的人世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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