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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蔷薇的颜色


作者:鬼马星  日期:2014-08-24 22:01:05



生日宴会后,历史学教授坐在马桶上,嘴里插着筷子被谋杀了,首要嫌疑犯是其美丽继女强薇的未婚夫陈奇。
  喜欢边吃甜品边研究死尸案情的辣手神探杜森奉命接管此案。
  真相并没有如期浮出水面。而看似体面完美的家庭其实涌动着很多不堪直视的阴暗秘密,蔷薇花虽美丽无比,但常常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一种臆想,是人们对贪婪欲望、畸形人生的一种自欺欺人。
  另外,两桩陈年谋杀案随着杜森的深入调查亦渐渐浮出水面……
  为爱牺牲自我的生死恋人?为欲望控制的贪婪小人?无情的世俗规则最终会不会撕碎这层爱情温柔的面纱?
  作者简介:
  鬼马星,原旬马雨上海作协会员,生于20世纪70年代。2000年,其处女作《骆叔的镜子》在贝塔斯曼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举办的“新人文学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曾做过新闻记者,2005年因罹患尿毒症,辞了工作换了肾,开始在家专业从事推理小说创作。自2007年5月至今,她已经陆续出版15本浪漫推理小说,是中国本土推理小说的领军人物。
  目录:
  楔子
  1.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2.初次见面
  3.遗产纷争
  4.重回现场
  5.两个女孩
  6.她无所谓
  7.美丽的女委托人
  8.教授夫人
  9.强薇的谎言
  10.霸道的前女友
  11.一个病人
  12.母亲的旧情人
  13.乡间晚餐
  14.另一个亡魂楔子
  1.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2.初次见面
  3.遗产纷争
  4.重回现场
  5.两个女孩
  6.她无所谓
  7.美丽的女委托人
  8.教授夫人
  9.强薇的谎言
  10.霸道的前女友
  11.一个病人
  12.母亲的旧情人
  13.乡间晚餐
  14.另一个亡魂
  15.三件陈年旧案
  16.新的调查
  17.厨师之死
  18.一个聚会
  19.公园里的一次聊天
  20.尾声:两封信件1.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死者最先是由钟点工发现的。
  赵小梅,女,46岁,在满月里3号302室的李教授家服务已有四年。2008年7月5日早晨7点,她按照惯例来李家上班,当她用钥匙打开李教授家的房门后,发现屋子里出奇的安静。赵小梅说,以往这个时候,男主人会在客厅看报纸,女主人会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而年轻的小主人强薇,则应该刚刚起床正在盥洗室梳洗。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也许不太说话,但只要有人在,就一定有声音。可是那天,她不仅没听到任何声音,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男主人不在客厅,厨房里也没有女主人的身影,小主人强薇的房门则关得紧紧的。
  她有些不安,放下东西后,便急着去敲主卧室的房门。女主人开的门。赵小梅记得,女主人劈头就问她:“有没有看见李老师?!”口气很凶,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赵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情绪很不好,举止也有些反常。但她没有多想,就接着去敲小主人强薇的房门了。
  她敲了很久,里面才有响动,强薇隔着门跟她打了个招呼,但当她试图开门时,门却怎么都打不开。赵小梅这才发现房门从外面被锁上了。这事也很反常。但赵小梅天生就是不会多想的人,所以尽管有一丝疑惑在心里闪过,她也没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释说,那时候,她急着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女主人心情不好,她不想因为耽搁了什么事,又被臭骂一顿。
  后来,赵小梅也曾向警方抱怨:“要不是看在李老师的面子上,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抠,又神经质,在外人面前,装得很有风度。但在家里,她动不动就发脾气,除了李老师,她逮谁骂谁!骂我,骂以前的老公,骂自己的老妈,骂女儿。那个小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天两头要给她骂,有时候还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师那么有风度的人,怎么会找上她。”
  赵小梅还告诉警方。那天早上她一来到李家就发现厨房的地板很脏,有很多蛋糕屑和食物残渣,但她却怎么都找不到平时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厨房专用清洁纸。
  “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最喜欢用那个贵得要命的厨房专用清洁纸擦地板了。她说那样擦最干净。哎呀,我这腰啊。嗨,没办法,谁让我是干活的命呢?”
  赵小梅想到盥洗室去找那卷纸,不料,盥洗室的门却从里面锁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门都没有动静,但里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么会从里面锁上呢?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头,就去找那个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门去找锁匠。等我找来了锁匠,一撬开门,我的妈啊,吓得我命都快没有了。他,李老师,就这么坐在马桶上,嘴大张着,嘴里还插了双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没理由?看他那个脸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有这样的脸。最可怕的就是他嘴里的筷子了,现在我拿起筷子就想到李老师的脸,我都三天没敢用筷子吃饭了!”
  经警方调查,被称为李老师的死者,名叫李继文,现年60岁,是A大学历史系的教授,也是国内较有名气的历史小说家。他的死亡时间被确定为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据称,7月4日是他60岁的生日。当晚,他在家宴请了几个朋友。宴席结束后,他跟妻子因琐事吵了一架,随后就躲进了盥洗室。他妻子说,他平时就很喜欢待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每次一待就是半小时。”她告诉警方,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案发当晚9点45分左右。那时,散席已快半个小时。她看见他从书房里拿着一本杂志进了盥洗室。她没看清那是本什么杂志,后来警方也没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杂志。
  附录:案情简报
  日期:2008年7月5日~7月7日
  时间:上午7点30分
  负责警官:D区公安分局凶杀科朱城
  2008年7月5日上午7点26分接到报警电话后,进入格兰路388弄满月里3号302室,在盥洗室看见死者尸体。首先发现尸体的是该家保姆、死者的妻子和继女。
  盥洗室面积大约8平方米,死者衣衫整齐,坐在马桶盖上,头部仰起,嘴巴大张,嘴里插着一双筷子,脚边有一卷卫生纸,一手下垂,另一手呈弯曲状搁在大腿上。
  经初步调查,死者嘴里的筷子系死者家所有,疑为该案凶器。但死者的确切死因还需等法医鉴定结果。
  死者口唇及皮肤发红,有大小便失禁现象。
  移走尸体后,掀开马桶盖,在马桶内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照片和一把小号冷冻刀,刀上未发现血迹。两件物品已移送鉴定科检验。
  盥洗室内物品整齐,地板干净,未发现呕吐物或血迹。
  2008年7月7日在死者的电脑里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裸照。据调查,拍照时其继女大约13岁。该女承认自己多年来受继父的性侵犯。经提审,该女供称,案发当晚死者将其叫到盥洗室欲行非礼,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了对方。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发现该女的供词破绽百出,便于当日下午找到其男友了解情况。7月7日下午5点10分,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该女的男友陈奇向警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此案真凶。
  据他供认,他是用自备钥匙开的门。当他看见李继文在盥洗室酣睡时,便用李家厨房的筷子插入了被害人的咽喉。作案后,他锁上盥洗室的门,从盥洗室的窗口翻出逃离。
  陈奇对整个案件的叙述清晰明确,对答如流,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基本相符,现可认定陈奇为该案首要嫌疑人。但部分疑点还需进一步调查。
  2008年7月9日,该案转由D区刑事科科长杜森负责。
  
  2.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那股怪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鲉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沓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负责。”这个人简短地介绍了自己。
  陈奇没接口。但他记得审讯他的警官曾经用懒洋洋的语调对他说:
  “你写一份自白书,里面除了你的作案过程外,还要写上你的成长历程、恋爱史、你的亲戚朋友,等等,总之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为什么?”他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写恋爱史。
  那个警察白了他一眼,用不耐烦的语气回答他:
  “叫你写你就写,你又不是第一个,我们杜科长认为有必要,你就得写。”
  这个想看他恋爱史的杜科长,莫非就是眼前的杜森?
  他满心疑惑地盯着杜森看。
  杜森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才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
  “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果然。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眨巴着一对小眼睛,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就算我让你说1000遍,你还不是照样得说?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半开着,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本来是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只看到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让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之类的利刃。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明确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想到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束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锁上门,准备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等了两分钟,他没再有任何反应。我用手指放在他鼻子下面,没有气息,我确定他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他懒得回答,只是略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的鞋套?”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不满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么找鞋套?”
  “是,是的。”这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但是尸体被发现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这点。”杜森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除了你之外,后来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灯?”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把灯关了。”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洗室的窗户翻出来时,我借着窗户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觉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户里的灯光看了手表。”
  陈奇木然地看着他。
  “你翻出去的时候,灯还亮着。”杜森说。
  仔细一想,杜森说得对,除了他以外,别人是不太可能有机会去关那盏灯的。所以如果他承认自己没关过灯,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会不会给强薇带来麻烦?
  “这个……我忘了。”他只能含糊其辞。
  “你确定你行凶的时候,锁上了盥洗室的门?”杜森换了个问题。
  “当然。”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怎么锁的?”
  “那是个圆的门把手,只要中间按下去就可以把门锁上。”那个黄色金属门把手在陈奇脑际晃过。
  “圆形门把手?”
  “是的。”
  杜森笑了笑,又换了个问题:“你跟强薇交往多久了?”
  “一年。”
  “你经常去她家吗?”
  “不,那天是第一次。因为我们想结婚,强薇不希望我跟她家的人闹得太僵,所以让我去参加生日宴。李继文也同意我参加。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我不想听他一而再再而三恬不知耻地炫耀他对我女朋友做的一切!”陈奇想起这件事,就怒不可遏。尽管李继文已经死了,但他仍有一种想再杀他一次的冲动。他想,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会用刀,那样他就可以看见鲜血喷涌而出的大场面了,那才叫过瘾。用筷子插入咽喉,虽然很有戏剧性,但似乎少了点血腥,使整个谋杀缺少了点关键性的元素。
  “你第一次去?新女婿上门?”他听见杜森在问他。
  “算了吧。他只不过想再侮辱我一次。”他恨恨地回答。女婿!这个词真让他恶心。
  “那天晚上,你们共有几个人用餐?”
  “六个。我和强薇,她的妈妈,那个老头,还有钟思慧和方智闻。”
  “那两个人是谁?”
  “这些我都说过了。钟思慧和方智闻是我和强薇的同学。我们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现在他们在谈恋爱。方智闻是老头的学生,两人最近走得很近,他想出版老头手里的一本书。”陈奇道。
  “钟思慧呢?”
  “她认识老头,但应该不熟悉。本来那天她不想去的,但老头一定要方智闻带女朋友去,所以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方智闻是否知道李继文对强薇做的事?”
  “他不知道。谁会告诉他?我不会。强薇不会,老头就更不会了,他在外人面前要扮演正人君子的角色。”陈奇讥讽地一笑。
  杜森望着他,小眼睛在眼眶里转了两圈,说道:
  “我这几天正在看你的自白书,写得很美。尤其是,我注意到你把强薇的名字,写成了花名蔷薇。”
  果然是这个人要他写的自白书。陈奇觉得自己的脸上有点发烫。
  “我只是随便写写,再说强薇和蔷薇本来读起来就一样。”他低头看着桌面说。
  “文笔不错,到底是当老师的。”杜森赞赏地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那天在生日宴会上,你有没有上过厕所?”
  “我没有。”他答得很快,见杜森露出吃惊的表情,陈奇解释道,“听说那老浑蛋最喜欢泡在厕所,我不想接近那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你没上过厕所?那就是说,你唯一一次去那间盥洗室,就是去杀人的?”
  “对,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之前看到过强薇从盥洗室的柜子里拿鞋套。”
  “原来是这样。”杜森自言自语,接着又提醒他,“你再好好想想,有没有记错?”
  “我不会记错。”
  “那你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李继文的身边有一本杂志?”
  陈奇摇摇头。
  “我没看见。”
  杜森若有所思地低头继续看着他的卷宗,又喝了口咖啡,最后,他用聊天的口吻对陈奇说:“今天上午我休假刚刚回来,还没去过现场。这样吧,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去一次那里。到时候,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的细节。我也可能需要再请教你几个问题。”
  附录:陈奇的自白书(1)
  我从来没写过自白书,不知道该怎么写,但既然给了我纸和笔,那就让我从头写起吧。
  我叫陈奇,今年27岁,是S市恒风高中的数学老师。
  我很喜欢这份与世无争又有很多假期的工作。学校离家很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所做的不过是走出家门到学校上课。如果没有蔷薇,我想我可能会一直在那所学校待下去,我会成为一名尽职的好老师。
  不上课的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  
  祖母在世时好交友,常常会约朋友来家里打麻将。家里几乎日日开局,人声鼎沸,嘈杂得很。我不得不寻找自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开始谈不冷不热的恋爱,也经常找老同学出来聚会。但自从前年祖母去世后,家里突然冷寂下来,我才发现一个人难得的自在,也就懒得出去,只有好友方智闻经常来找我。
  方智闻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1995年,我以全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最好的一所中学。在那里,方智闻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在那所学校待了六年,成绩一直在年级里遥遥领先。但老师并不喜欢我。我想这多半是因为,我太过傲慢。我脾气不好,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中,只有方智闻跟我谈得来。
  父母冷战时期,我常跟方智闻待在一起。方智闻跟我住在同一条巷子,我的家事早由张三李四经由方伯母之口传到他耳朵里,这样倒好,免得我向他解释为何我每天都有空听他谈女人,为何我过了午夜回家也从没人管我。
  “其实我很羡慕你。”方智闻却不止一次这样对我说。方伯母是出名的严母。
  方智闻的优点是他不关心别人的私事,所以他对我家的事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了。
  那时候,我和方智闻的娱乐多半是沿着西园路走到平安寺再转回来。因为两个人都是穷学生,所以最奢侈的享受也无非是停在小店门口,一人买一罐啤酒对饮。有女生走过,方智闻会向她的背影吹口哨,偶尔也会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如果碰到他刚领到零用钱,他就会请对方去溜冰。但当轻佻的女生欣然同意时,他又觉得意兴阑珊,叹息钱花得太冤枉。其实那时候我们两个人是苦中作乐,无聊至极。方智闻整天担心功课是否能过关,而我则一想到要回去面对父母木然的脸就心烦不已。
  我和方智闻的学生生涯都不算快乐,尤其是他。他抱怨所有的老师都是方伯母的密探。他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母亲晚餐桌上的话题。因为受到监视,所以他无时无刻不想逃离母亲的视线。对方智闻来说,世上唯一没被他母亲买通的人就是我,因而他最愿意跟我在一起。所以方伯母讨厌我也不是没有道理。
  方智闻所有的功课中,历史成绩最好。他那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F大学历史系。但他的母亲希望他能考酒店管理系或者经济系。为此,方智闻跟他的母亲大吵了三天,还以离家出走相威胁才迫使他母亲让步。方智闻考上了F大学历史系后,李继文就是他的导师。
  “妈的!我终于可以住校了!”方智闻在开学的第一天晚上,从宿舍打电话给我,声音听上去兴奋极了。我记得我还祝贺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他是在我们毕业一年后开始从事出版行业的。2006年年初,我祖母刚刚过世不久,他就来找我,说他想开一家自己的图书公司。他向我借钱,我当时继承了我祖母留下的一笔遗产,拿20万给他,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于是我就给了他。
  他做得很出色,今年夏天,已经把那笔钱如数还给了我。
  据我所知,他跟李继文的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在我认识蔷薇之前,我就已经知道方智闻的老师住在我对面了。因为他每次来找我,总会说:“我先去跟老师打声招呼,然后再过来。你给我备好饭,咱们好好聊聊。”
  今年4月,我听说他准备出版一本李继文的历史小说,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李继文跟蔷薇的事。我很反感好朋友继续把他当偶像,但我又不能把蔷薇的事和盘托出,所以我对他们的关系只能听之任之,偶尔会说一句,“那老家伙看上去面相不好,很虚伪,你要小心。”但估计他也没听进去。
  他跟李继文的出版合同应该是在今年6月签的。有天晚上大概是9点左右,方智闻突然来到我家,他兴致很高地拉我出去喝酒,我问他为什么那么高兴。他说,他刚刚跟李继文签了出版合同。当然,我没看过他们的合同,对于跟李继文有关的所有东西我都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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