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沛 日期:2014-10-13 09:43:38
生命中匆匆而过的女孩如时光一瞬的注脚擦肩而过,你留不住她飞扬的裙裾她却渐渐成为了你 《女孩像你》是一部写给女孩的情感故事集,这里每位女孩都冠以从A到Z的虚构字母名字,却在真实世界中演绎着各自的故事,各自恣意生长。她们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写字楼里光鲜凌厉的时尚白领、乡野田间淳朴恬美的小镇姑娘,多年如初善待你的闺密,或是职场上心怀叵测的敌手…… “在半梦半醒间,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一座灯塔。我,和我来自四面八方的女孩儿朋友们,在漆黑的深海里游向这座不断放射着洁白柔和灯光的灯塔。我们不停地游着,游着。” 得到、失去,错过、重逢,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她们就是我们自己。
作者简介:
康沛(比熊贼贼@豆瓣):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前媒体从业人员,现自由职业者未成名女作家擅烹心灵狗肉汤微信公众账号:比熊贼贼
目录:
女孩A:等候多雨之夏001
女孩B:深海潜游者015
女孩C:月光也会孤独027
女孩D:漂亮朋友043
女孩E:如人饮水055
女孩F和女孩G:本可以拥有的天真067
女孩H:感伤也曾生机勃勃085
女孩I:故事总会开始103
女孩J和女孩K:从来没有唯一答案117
女孩L:不与外人知139
女孩M:犹念当初145
女孩N:我可能不会爱你163
女孩O:小镇姑娘177
女孩P:最完美的离婚201
女孩Q和女孩R:互为围城215女孩A:等候多雨之夏001
女孩B:深海潜游者 015
女孩C:月光也会孤独027
女孩D:漂亮朋友 043
女孩E:如人饮水 055
女孩F和女孩G:本可以拥有的天真067
女孩H:感伤也曾生机勃勃085
女孩I:故事总会开始103
女孩J和女孩K:从来没有唯一答案117
女孩L:不与外人知139
女孩M:犹念当初145
女孩N:我可能不会爱你163
女孩O:小镇姑娘177
女孩P:最完美的离婚201
女孩Q和女孩R:互为围城215
女孩S:我与另一个我231
女孩T:一切经历都不会白费247
女孩U:DramaQueen265
女孩V:不愧初心281
女孩W:无非别离297
女孩X和女孩Y:幸好还有你311
女孩Z:不改变是最好的事325
后记331女孩B深海潜游者在半梦半醒间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一座灯塔。我,和我来自四面八方的女孩儿朋友们,在漆黑的深海里游向这座不断放射着洁白柔和灯光的灯塔。我们不停地游着,游着。那片深海,是一种怎样的黑,黑得都没有参照物,好像是为了证明“绝对的黑”而存在着的黑色深海。然而,除了眼前忽近忽远的灯塔,我们没有第二个去处。我们依附着,然后挣脱了藤蔓,攀爬上悬崖,到达灯塔,我们以为这就是自己最好的彼岸。可是,爬上灯塔以后,发现悬崖上不过也是一片荒芜,灯塔只负责放出光芒,仅此而已,它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天堂和游乐场。可是,我们知道,我们是回不去的了。她是曾经和我一起在深海里游泳的朋友,B小姐。第一次见她,也是在工作场合。当时我刚上班没多久。我对她的第一个判断是,她一定是属于和我不同的另一个世界的“那种人”,也没动过任何会和她成为好朋友的念头。后来,她跟我也说,如果不是后来我对她主动示好,她应该也不会和我成为朋友的。当时的她,在做很基础的媒介公关,可以说她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公关。职业化的笑容,精致的红唇妆容,面对琐碎工作的条理性,都很“合格”。或许真的是心里酸酸的学生气作祟,我喜欢那些同我一样,并不过分熟练的人,而对这种过分“职业化”的人不太会有想亲近的念头。那时候,我觉得那些把自己完全代入流水线上的人又可悲又可怜。直到几年后,我才对“这种人”有所理解。那种对流水线和“手头分内的工作”这件事充满了谦卑的敬意,尽可能地做好自己的那部分事情,出发点只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或是“不想让自己辜负了这份工作”的人。她后来跟我说,她上学的时候学习一直不好,整个青春期一直为此所苦。我挺惊讶,因为以她的作风,她该是有条有理、善于规划的一个人,一般来说,这种人上学时的成绩都不会太差。她解释说:“我当时就潜在地觉得,反正学习是自己的事,学习不好也不会给别人添麻烦,所以就一直没什么动力去学习了。”我听的时候,简直被这种逻辑折服了:难道自己的事不该是最有动力去完成的吗?后来,在与她相交的这几年间,我渐渐明白了她,以及这种逻辑的可贵。让我想想我是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的。大概是一次阴差阳错的对话?还是一次闲暇的几分钟,偶尔谈起了共同喜欢的话题?还是看到了对方MSN的签名有自己熟悉的东西的蛛丝马迹?要知道,在每个人都很快速地判断另一个人的职场环境里,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要走的“流程”,都是另一个人眼中或大或小的螺丝钉和链条。在这里,能和一个人真正相识,真的是一个小概率事件。那么我和她相交,好像是因为我们对老日剧的爱?不知道现在在看我写故事的、比我年轻的姑娘们,有谁在信息略闭塞、自己却早熟的年代,经历过那一阵日剧的黄金时期,并被那些浅淡的色调和浓烈却含蓄的爱深深打动和影响?从《101次求婚》《东京灰姑娘》开始的,十多年的黄金时期。最经典的《东京爱情故事》和《悠长假期》那是自不必说了,然而我的最爱永远是木村拓哉最有魅力且带些黑暗和文学气质的的两部作品:《沉睡的森林》和《从天而降的一亿颗星星》。她的爱,则是酒井法子、松岛菜菜子、竹野内丰那一系的,《星之金币》《冰之世界》之类。嗯,像我们这类的人,今年最爱的日剧绝对是《最完美的离婚》,而不是新版的《一吻定情》。我和她,当然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她对各种收纳箱,以及清理物品的办法有种在我看来近乎变态的爱。她隔一段时间就会集中购置大量用于收纳的小物,诸如绕线器、垃圾桶夹子、弯头马桶梳、便携鞋袋等等我永远都不会买的东西,并相当热衷于与朋友分享和讨论,以及推荐这些东西。不巧的是,作为她的朋友,我唯一的强迫症和饱受家人诟病的谬论就是“屋子必须有一点乱才会住得舒服”,所以,她买的这些东西,永远和我绝缘。她屡次向我推荐,并企图和我讨论,未果,她眼睛里就会明明白白写着“没办法和你沟通啦”的失落与失望。而她的衣柜也是她悉心经营的一部分。在那里,连衣裙、T恤、衬衫、裤子、内衣、围巾、帽子、稍正式的套装、半休闲的休闲装、完全的休闲装,这几类,都有专门的挂置工具和收纳工具,整齐到让我紧张。每次我和她一起逛宜家,我的节目单是,坐在沙发上歇一会儿—看看样板间—随手买点小东西—进入最重要的节目,即去餐厅吃饭;而她的节目单则是,沉迷于各种钩子架子撑子板子里,充满感情地抚摸着那些在我看来是流水线上的商品,反复取舍,比价,买回家。除了“过分整洁”这个特质,和她的相处中,总还有另外一些细节让生活一向懒散的我感到紧张。一个周末,我和她一起在一个零食摊买东西,太阳出来了,老板努力地把遮阳伞撑开,所有顾客都视而不见,她想都没想就帮着老板一起撑。在她那里,好像身边任何一个人出现问题,她就一定得强迫症似的搭把手。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吃日式大餐。她打开一瓶波子汽水,里面的汽水一下子喷了出来,喷到了她自己身上,她的下意识的反应是:“啊,还好瓶口没有对着你。”她不是那种特别热衷于吃喝玩乐的人,但也不拒绝美食美酒。我和她的相聚,大多并不是以大吃大喝做借口,而是一起去看演唱会或其他演出,逛一下街,聊一下最近看的小说和剧集,以及其他轻松自在的话题,然后顺便吃一小顿。我们一般不会去重口味餐馆大快朵颐,一和她在一起,好像很自然地就会走进咖啡馆或日餐馆,或者就在我家或是她家。一起看看剧集,泡壶茶喝一下午,听音乐。她的朋友不多,除了我以外,还有少数的几个。有时候,她颇为自我封闭的状态,会让人觉得她其实并不适合在大城市。要知道,在大多数“北漂”的心目中,北京的魅力在于它绝对的开放性、众多的可能性和热闹又大气的气氛。况且,她在一个还不错的家庭里长大,她工作最拼命的时候,我会觉得,如果她回老家,也许会有一个比现在轻松许多的生活状态。我有次跟她提到这个话题,她说自己很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有一种与拖沓的人情无关的速度感,人人各司其职,各行其道,回到家就经营自己的一方天地,只要你愿意,没有人能真正干扰到你的生活方式,可以以最简单、最流线形的方式生活着。我和她在一些地方其实很类似:都是心怀故乡,却回不去故乡的人,身上也都有着很大程度的别人无法侵入的封闭性。而这座大城能包容我们这样的人,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就是它最有魅力的一部分了。而发生在她身上的爱情故事,或许也是可以用“自我封闭”来形容的。和她认识总有好几年了,其中有一个夏天的时间,她是处于消失状态的。刚好那段时间我处于又忙又糊涂的状态,一整个夏天都过去以后,才想起好久都没有跟她联系过了。秋风渐起、树叶渐黄的时候是北京最好的时光。我们在秋天重新见面,约在一家可以坐在户外的咖啡馆。我问她为什么几个月都没有动静,她说,之前的那个夏天,她刚刚经历了一场恋爱。在这之前,她当然也有过爱情,我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可是那都是学校里的puppylove(早恋)或是浅尝即止的接触,算不得事儿的。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会把男人放在制高点的人,她始终有自己的事,恋爱在她每一段的生活中,从未当过主角。然而这次似乎完全不同。对方是和她在同一层写字楼上班的白领。虽然不在同一个公司,但平时坐电梯、在附近吃午饭的时候也见过很多次,算是非常面熟,彼此也大概和自己的同事相互议论过对方的模样和公司职位种种。初夏的一个周五晚上,连续几天加班的她赶国贸地铁站的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在有点冷清的写字楼门口,遇到了同样慌忙往外走的男主角。对着电脑红着眼工作了十多个小时后,两个人都有点狼狈的样子,然而大概是加班的命运让他们有一种天涯沦落人的归属感,又或者是即将落幕的霓虹灯配以北方夏日里软软的带些树叶青草味道的晚风,那是一种让人卸下心防的气氛。于是两人目光停留,相视而笑,聊了起来。他俩一起上了地铁,两个人都是爱聊天又幽默的人,说了几个写字楼里的传说和八卦,就从国贸坐到了芍药居。再接下来换乘十三号线,男生有意无意地坐过了站。因为是末班车,没有回头路可走,十三号线的每一站又隔得很远,两个人在女孩儿要下车的地铁站下了车,一起吃了烧烤,一起吹了晚风,一起过了一夜。到了周一,他们又刚好在CBD(中央商务区)里的同一家餐厅见面,两人都和一群同事在一起,在彼此的躲闪和尴尬中,不知为何,就灵犀渐长起来。在她的描述里,他算得上英俊,个子高,有很规律的健身习惯,所以“穿无印良品都可以穿得很好看”。他有上千张CD,每个周末都去书店,但又不自诩文艺,不酸不躁。工作方面,他也是个刻苦的人,经常加班,时常被委以重任。好男人太少的年头,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人,还真是挺难得的。我知道,她是有一点外貌协会倾向的人,对男人的最高评价就是“干净”。一些小细节,比如修长且形状好看的手指,略蓬松而容易被风吹起的头发,恰到好处的胡茬儿,眼镜或鞋子的选择,她都会有所要求,衣服不一定要贵,也不一定是什么好牌子,但一定要达到“干净”的标准。所以在我的想象里,那个男生应该是一个有一些品位,又不至于过分时髦的人。也应该是一个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又有些小小骄傲的人。当时的她,讲得相当不温不火,断断续续,仿佛这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自己,而是和她无关紧要的一个同事,或一般交情的朋友而已。“以前还以为我自己的标准太挑剔了,能认识的要么是自以为是、把自己高看几度的假精英男,要么就是又爱空想又无聊得没办法沟通的,还以为真的碰不上一个踏踏实实活着的人了,没想到还真的就给我遇上了。”嗯,听起来是个好人,是段好爱情。可是,当她坐在咖啡馆外,轻仰着头,背靠着藤椅,任轻吹过的秋风抚弄着一头长发,用一副局外人的姿态跟我描述那个人的时候,他们已经分手了。她说,是她自己提出的分手,对方反复挽回,她却无意留住。…… 女孩S我与另一个我S小姐是我最好的朋友。曾经。前几天,我在手机上安了一个日本的通讯软件“Line”(连我)。其实真要和别人联络的话,有微信就够了,但我一看到“Line”里总是一副贱样子的“可妮兔”和“布朗熊”的贴图,就觉得好可爱,想不停地下载新图来看。可惜,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几个人用这个软件,我把所有免费的表情贴图都下载了,翻来覆去地看,傻乎乎地笑,想发给别人看,偏偏就是没处可发。都是成年人了,莫名其妙地给一个不熟的人发过去一个这样的卡通贴图,除非是我疯了。我突然想到了S。如果我们还是像从前一样,是最好的朋友,她也一定会安一个这样的无聊软件,我们一定会给对方发一些无聊的贴图,什么也不说,就发图。我们一定会在城市的两端,盯着手机,连续给对方发着贴图,傻傻地笑着吧。我会跟她说,这个兔子坐在椅子上捂住肚子的这张,还有裹着被子瑟瑟发抖的这张,好像你生病时的傻样儿啊!她一定会回击,兔子和熊互相打脸的这张,还有兔子揪住熊转圈圈的这张,特别像你和你老公啊!我一度陶醉在这些想象中的无厘头场景里,差点就忘了,我们的友情在事实上已经死亡。如果“我们的友情”这回事儿是个活物,那它真的很可怜,在没怎么见识过智能手机和通讯运用软件的时候,它就已经死了。它甚至还没有跟我去过我现在最经常去的餐厅,也没有等到我的第一本书出版,它就无端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甚至就连最轻微的声音都没有发出,就随空气流动到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去了。她是我的大学同学,同校不同系。我大二那年春天才认识了她。那年,我加入了校刊的编辑部,而她是生物系的,和我同期入部。我们定期会在编辑部见面,做一些当时看来是“没准儿会锻炼到自己”的工作。她不是漂亮的女生,细眉细眼,微黑,鼻梁上有几颗雀斑,很平凡。我一向有着以貌取人的坏毛病,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注意她。也许是因为她穿得干净利落,讲话的节奏简洁明快,代表着我不太熟悉的理科女生的某种让我感觉羡慕的优势气质?或者是因为她在和人说话打趣间,让我感觉到了某种和我臭味相投的恶趣味?时间长了,着实记不清了。一开始,和她一起做了几期校刊的版面。感觉她很专业、热情,像是有一点社会经验的样子,但她说她从来没有出去实习过,没有学生会的工作经验,也不喜欢参加各种活动和比赛,甚至言谈中对学生会里的“那种人”还有几分鄙夷。稍微熟悉一点之后,我告诉了她我对她的印象,她回答得相当理所当然:“难道只能因为有了经验,人的态度才会显得专业吗?咱们既然来了,就得把这事儿干好,不是吗?”嗯,我喜欢这样的人。其实,我在校刊也就待了不到两个月,就觉得无聊离开了—做那些格式化的内容来填充版面,真的不如去图书馆泡着多看几本闲书。而她,不把事情做到有结果就不会罢休的她,一直在里面待了一年多,直到做出她觉得最满意的稿件和版面,又因为要考研,实在没有时间继续做下去,然后才离开。我之所以和她会产生密切的交集,是因为在做校刊的时候,我突然有了想要减肥的念头。无意中跟她提起后,她说她刚好也在减肥,刚刚开始,每天晚上在学校操场跑圈。她提议我们可以互相监督,结成一个“动力小组”。于是,我们每天晚上定期在学校的操场见面,一起跑步。之后几个月,我们俩几乎每天晚上8点钟都约在操场一起练习跑步。之前我听说过,好朋友在一起时间长了,生理期都会自动调节到一起。真的很神奇,我们在一起跑了两个月,生理期就在同一天来临了,之后月月如此。这期间,我们就各自休息,也不用向对方请假,非常方便。学校的大操场晚上没有大灯,只在主席台外面开着几个昏黄的路灯。一到晚上,操场的大门关了,只在一侧开着一个很少人知道的小门,所以我和她“约会”的环境总是相当安静。一开始,我们只能连跑带走地蹭完两三圈,几个月后,我们俩都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跑完十圈,刚好四公里。我们一直从寒假结束跑到了暑假来临之前,她瘦了十多斤,本身基数不大的她看起来苗条而匀称,而我因为运动完经常去大吃大喝,一斤也没有瘦,只是觉得肌肉有紧实,抵抗力也变强了。记得我们曾经从性格差异的角度,分析过这件事情。她说:“你是能坚持把事情做完的人,但你的目标并不非常确定,也许做着做着,你的兴趣会转移到这件事本身带来的其他方面去了。如果你能找到新的乐趣,你就沉迷于这种乐趣里,却忘了你一开始的目的。你的这种没有目的的盲目坚持,我觉得不太有意义。”我反唇相讥:“在过程中发现乐趣不好吗?只要这个乐趣是正面的,目的不目的又有什么重要呢?目的性太强的人生明明就是不会很快乐的!”我们经常会有诸如此类的、在当时的年龄来说显得相当“形而上”的争执和讨论,似乎很乐在其中,也丝毫不觉得对方对自己人生态度的否定是一种冒犯。她是第一个和我讨论这些问题的人,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我都认为那些对话弥足珍贵。……据说有一个定律,路遇前男友这件事,一定会发生在自己最蓬头垢面的时候。也许,这个定律之所以能被大家总结出来,是因为所有人最不想见的人都是自己心里最在乎的人吧。好胜心太强的我们,希望在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自己能看上去富足而充实。而这个带着些许冷幽默的定律,就是为了证明了“事与愿违”这个成语的普遍性而存在的。我后来遇到她,还真的是在比较狼狈的时刻。今年夏天,我和一个朋友去保利剧院看话剧。看的下午场,被关系不错的这个朋友临时叫出来的我穿着夹趾拖,带着框架眼镜,随便拉了一件T恤就穿上出来了。是黄渤主演的《活着》,他的舞台感染力很足,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台词都完全调动着全场的情绪。看完以后,我和朋友都有点失神,散场后,她去洗手间,让我在门口等她。我正回味着话剧的情节发呆,洗手间里出来了一个女孩儿,一只手整理衣服,另一只手还在甩着水,是S。心情犹在剧中,我一下子调整不过来我的表情。又一下子反省过来,自己穿得实在太宅女,太不能显示“我过得其实还不错”这个事实了。想来,穿得同样也很随意的她一定也这么想。相对无言。从洗手间的出口到我站的地方这几步远,好像有这几年那样长。愣了几秒钟,她先开口:“好久不见了。”“是啊,好久不见……黄渤演得真好啊。”她尴尬地笑,看得出她和我一样,只想赶快逃走:“是啊,这个剧真是挺不错的……对了,你电话换了?”一刹那间我有点释然——原来她也是给我打过电话的。“对的,我辞职了,辞职以后就换号码了。你也换了吧。”“对,公司那会儿发了黑莓手机和新号码,就换号码了……”我们彼此都想解释些什么,问些什么,但从何说起呢?不知道。这时我朋友从洗手间出来了,我心里几乎是长舒了一口气。于是我急急介绍着:“这是我朋友××,这个是我大学同学S,嗯。”她应该比我更想结束这段对话,匆匆忙忙掏出手机,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她说要去停车场开车,我说去坐地铁,我们就往相反的方向各自走远了。出了剧院,外面太阳晒得正烈,热得很。身边朋友问我,是不是还在剧情里没出来,我点点头,眼睛在流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