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犀牛大哥 日期:2014-10-31 02:49:11
我们其实对拥抱是陌生的,生活里哪有那么多理由获得如愿的拥抱?不是抱得太轻巧就是过快放手,或者用力过猛不解风情。那些深深浅浅不遂心意的拥抱属于或多或少的遗憾,如果你可以用别的什么代替它们,那么用一本书做替代品也是个不错的想法——无论在地铁上,在咖啡馆里,在海边,还是身处一个人的深夜食堂,挤满人的假日公园,你都能够携带的五十四篇长短不一的文字变成五十四个随心遂意营造好时光的拥抱。
作者简介:
犀牛大哥,本名刘玮。曾在国内最大的私人漫画公司担任主笔,主编,是国内第一位以主编身份在香港出版漫画周刊的漫画人。2006年任第二届文博会动漫展区文字主编,美术总监,被评为“中国十大漫画家”。2013年参与曹郁微电影《城市微旅行》,任故事板绘制。2013年3-4月举办绘画个展。2014年2月开始在《精品购物指南》撰写专栏文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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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有个朋友问我:“怎么界定爱?”
我回她:“爱是希望对方过得比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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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入行第二年,4月初,我去公司领稿酬。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认定一页稿子只值0.5元,一篇20页的短文就值10元钱,还不及家里给的每月15元零用钱。所以可想而知当老板阿恒递过来七张百元大钞时,我内心深处有多震撼。在骑车回家的路上,我飙了整整十五分钟脏话来抒发兴奋的心情。
语种顺序依次为粤语、客家话、普通话、英文、陕西方言和四川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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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这本书的提案被否决了。
2013年年底,编辑筱薇告诉我,散文集还是在选题会上被刷下来了,当时这本书有十万字,配十来张照片。那半年里,我有六个项目都因为各种原因在最后关头搁浅。过年时,腰伤发作,每日卧床,我心里焦虑着开年后不知道有什么可做。过完年,筱薇发私信说她过年时一直记着这稿子,心里觉得还是可以做的,让我把文字精简一下再给她。于是十万字删减到六万,再加上一万多字的专栏文,重新报批,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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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的第八本文字书,也是第一本散文集。以前能够出书是因为我自己就是图书公司的股东和创意总监。而这次是我第一次单纯凭借文稿质量取得出版方的认可。
是的,我感到很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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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情版广告词,解释这本书的书名由来——
我们其实对拥抱是陌生的,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理由获得如愿的拥抱?即使有,不是抱得太轻就是过快松手,或者用力过猛不解风情。那些深深浅浅、不遂心意的拥抱属于生命中或多或少的遗憾。如果你能用别的什么代替它们,那么用一本书做替代品也许是个不错的想法。无论你在哪儿,地铁上,咖啡馆里,海边,挤满游人的假日公园中,或者身处一个人的深夜食堂,你都能即刻将随身携带的五十四篇文字变作五十四个长短不一却安心遂意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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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叫犀牛大哥。我知道大家期待这里有个可歌可泣、狗血淋漓的故事,可惜没有。我从小没什么特别的外号,曾经在公司里有人叫我玮哥,等威尔刚出现后这外号也作废了。大一时有个学妹看过一个广告,一头犀牛反复撞击巧克力板,她说“那头犀牛好像你呀!大哥!犀牛大哥!”后来其他同学也跟着叫,叫出不同版本:老牛、阿牛、牛哥、老犀牛……
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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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性上像母亲,外貌更像父亲,笑声和聊天时用方言打开局面的习惯却和父亲很像。我和父亲都说话不算数。他在四十岁时说:“你要是期末考试每门都是一百分我就戒烟!”我做到了,他不戒。还有一次,忘记什么缘由,他又说:“你要怎样我就戒烟。”我做到了,他还是不戒。
2006年,我和父亲站在阳台抽烟(是的,那时候我还偶尔会抽两支),我说:“你给我一年时间,一年后我没红起来就转行。”八年后,我还没红,但我还在做漫画。
有时候为了梦想,你得学会打肿脸充胖子,做到说话不算数。
孔子说,要盟也,神不听。意思是被迫签订的合同可以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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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绘画的源头……
父母是双职工,要照料两个孩子太困难,估计是手边有铅笔、蜡笔就直接塞到孩子手里,让我们哥俩在墙上胡乱涂抹。涂得真勤快,两岁搬家时整面墙都涂黑了,要额外补偿新邻居刷墙的费用。再大一点儿,画画成了游戏,拿张旧挂历,从这头儿画到那头儿,成百上千个火柴人用冷热兵器打仗。有时两兄弟一人占一头,互相攻打,你画十辆坦克,我就加二十架轰炸机——对我们来说画画比在外面疯玩有意思多了!不光在家画,上课也画,常有老师向当校长的父亲投诉,你们家老大老二又上课画小人儿了!
这种画小人儿的游戏有一天成了工作。偶尔父亲感慨,说老刘家没谁喜欢涂涂抹抹的。这时我母亲就会骄傲地接过话茬儿:“我们老傅家祖上可是出过书画家的!儿子这点儿遗传都是我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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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版广告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然也没有免费的拥抱。把一本自己花钱买下的书当作拥抱的好处是想抱多久就抱多久。你还可以出借拥抱,交换拥抱,用此抱换彼抱。这个拥抱的效果不一,可以让人哭,可以让人笑,有时让人掩卷叹息,有时还会促使你翻找初恋的电话号码和邮箱地址。如果你嫌这个拥抱的效果越来越弱……你可以期待作者的下一本新书,期待下一个收费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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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现在会反复讲述我小时候的故事,给我看我五岁画的贺卡,说:“玮玮十个月就会说话,能指着墙上的画片叫出大马、高山、河流和白云,知道相片里的老人是姥姥和姥爷。”另一个比我胖两圈的婴儿是哥哥。她的讲述变成循环播放的家庭录像带,让我知道自己曾经很瘦小,很能哭(24小时几乎不停),也知道原来我讲出的第一个单词是模仿母鸡下蛋的“咯咯”声。我出生时是个没有呼吸的伪死婴,还好是军区医院,如果在别的医院也许就直接扔进垃圾桶了。那时所有医生和护士都跑去给我输氧气,扔母亲在病床上肚子敞着流血。
因为这些讲述,我对自己生命最初几年的日子一点儿也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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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孪生哥哥。
按照自然生产的规律,我应该是哥哥,但剖宫产先取走靠外的那个,于是他成了哥哥。我们在出生前打架,互相拿脐带去勒对方,他的脖子上被绕了三圈,我绕了三圈半,他赢了。所以出生时,他哭得惊天动地,我则耷拉着脑袋连气儿都没了。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作祟,长大后,我一直都努力吃胖一点儿,所以也从未打输过任何一架。
我们是同卵双胞胎,从小厌倦了什么都一样,于是刻意追求不同:一个胖,一个瘦;一个高点,一个矮点;一个表现活泼,另一个就选择安静……现在我选择在国内做创作人,他愿意留在北欧业余研究厨艺,各取所需,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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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前在这里谢谢一些人。
感谢我的父母,我的一切都是你们给的。
谢谢我的搭档源姐。
谢谢我那个时常提供经济援助和北欧生活资料的老哥。
谢谢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们,你们一直相信我,鼓励我,你们出现在这本书的每个角落里,请自行查找。
我要谢谢博友树下听蝉老师,他是第一个建议我把这些文字整理成书的朋友。
谢谢丁子义务帮忙寻找出版机会。
感谢叶飞,他主动帮忙牵线搭桥,直接促成我与本书编辑的相识。
谢谢编辑筱薇,你的不抛弃不放弃让这本书拥有了第二次机会。
还有你,谢谢你,你让我希望自己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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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明年,我就入漫画行二十年了。
这二十年里,画漫画,写小说,写电视剧本(没拍成),写话剧剧本(和搭档一起导演试演版,没公演过),做过策划,做过函授,写过教材,是第一个在香港做漫画周刊主编的内地漫画人,曾经有过自己的图书公司,一天都没转过行,暂时还没有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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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世界末日之前,我把改了三年的原创漫画故事交给代理公司。在等待法国出版社回复的日子里,我常跑去书城旁边的星巴克写新剧本,在固定的位子上一边读书,一边顺手在纸上写些散乱的段子热身。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完成了另外三个原创漫画的故事,而那些散乱的段子慢慢积累,成了现在这本书的主体。
现在书要出了,漫画项目也终于有了进展。前者是无心柳,后者算有心花。
朋友听到消息发短信说,苦未尽,也许甘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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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太喜欢听故事,没有别的娱乐,每天睡觉前缠着母亲讲故事。实在没什么可编的了,她就说:“我们讲一个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吧。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听过这个故事后,我和老哥开始自己编故事玩。一个人起头,另一个接,故事开始时是说,我是一个XX。XX可以是侠客,可以是某国公主,可以是无家可归的小猫小狗。另一个人就接,那我是YY。YY对应XX,也许是侠客的师父(马上就被仇家谋杀),也许是公主的侍女(她发现窗台下有个年轻人正要爬上来),是一个想抓住小猫小狗的坏人(小猫小狗的主人紧随登场)。这样的故事一直编到不想编为止。我想这就是属于我的最初的创作,动力来源于对故事的贪婪,对枯燥生活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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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要感谢买下这本书的你。你买下这个收费的拥抱,是给写书人的鼓励和肯定,我很感激,很感恩。
相信它不会让你失望的。
-2014年8月18日
-写于最常去的那家星巴克
Chapter01
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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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一个与头发有关的凶杀案。
一个朋友是做装修的,有一次他接了单洗浴中心的活儿。洗浴中心是兄弟俩开的,不知为什么起了冲突,这俩都混过黑道,暴力成为解决方案:老二请人去干掉老大的头马(粤语,头号马仔)。杀手得到的消息说头马今晚睡在工地上,圆寸发型。杀手趁黑摸进工地宿舍,一摸,偏分,再摸,短寸,好,一刀,两刀,三刀,走人。第二天早上大家发现助理工程师躺在血泊中——小伙儿那晚刚好留宿,又刚巧剪了个跟头马一样的发型,结果不明不白做了替死鬼。
另一个朋友因为生产后没好好坐月子导致内分泌失调,腰酸之余还脱发,小孩儿没断奶呢,自己先脱成癞痢头。她艺术家脾气大,说没头发也不能耽误抽烟喝酒啊(这都好容易解禁了),补救方法是吃着中药喝大酒,托人从香港买了几顶假发回来遮丑(那款染成栗子色的波波头是她的最爱)。那几年,她在饭桌上猛地把假发摘下来吓唬新朋友是聚会保留节目,有时喝高了还硬让我们戴,必须是男生戴!弟兄们都曾戴着假发扮天涯歌女,还录像。
录像机的主人后来成了我某任女友,常开玩笑说:“你要对我不好就把录像带寄去电视台!”
在她还不是我女友的时候,刚上大学,有年暑假见面,远远地见一戴棒球帽的瘦高个儿晃过来,帽子摘下,脑壳上一层不到五毫米的浅黄绒毛,脑后爬出半条微凸的蚯蚓。她说上个学期长脑瘤,动手术摘了。她总拿这种满不在乎的口气讲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惨事,包括后来留学意大利,半夜打电话和我说正躺在医院里,刚才骑车被迎面冲来的MINICooper撞飞了:“你知不知道这儿的巷子有多窄!只够一辆小车儿过,我根本没地方逃呀!”
有个检测玉石真假的老法子,找根头发缠上玉石,放火上烧,好玉清凉,能保发丝不断。我也曾有过顺手揪下根头发就能绕指七八圈的时候。我在西安出生,长到十岁来到南方,大学又考回西安美院。脱离父母视野后第一件事就是留长发,留了五个月,头发及肩,大致可以扎出条辫子。我顶着一头开叉长毛回到童年生活的大院,刚下车,有小孩儿在身后喊我阿姨。小学老师见到我说:“呀,果然是美院来的娃娃,看这头发长的!”美院的娃儿都这样,男的头发长,女的头发短,还有理光头的,雕塑系新生里几个秃瓢造型的姑娘常在网吧出没。记得第一次在校外浴池洗澡,推开门,喷头下站着五个长发飘飘或胖或瘦的裸体,差点儿以为走错隔间。
那年寒假回家,我和父亲被彼此吓了一跳,他惊讶于我的辫子,我诧异于他的白发。他忘记染发,满头白霜。老人家染发看着挺年轻的,但染得太年轻也麻烦。有一年,我们一群人去香港玩,我母亲的老师——七十大几的老头儿,没发福,腿脚不好但身板挺拔,站姿标准,头发下功夫染得自然(太自然了,像从香港买回来的高档假发),看模样估计年龄刚过五十。外出舟车劳顿,累了没人让座,我母亲顶着一头灰色的头发跟有座位的年轻人解释:“这是我老师,快八十了,就是看着年轻,能给让个座儿吗?”有时遇见普通话不好的香港人,我还得在边儿上用粤语翻译一遍,让座的和还站着的都尴尬。
也是那个寒假,大年夜,我将辫子剪去,用刮刀给自己剃了个光头(好吧,我承认当时刚刚失恋)。年轻人喜欢极端,十五分钟里从长发到光头,好像经历一次死亡和重生。人渴望改变,但改变太难,无论心境、性格还是外貌。减肥太辛苦,整容要花钱,最容易的莫过改变头发的长短与走向——好像借此可以创造出新的自己,完成一次不那么痛苦的“化蝶”。
Chapter02
开始
◆◇
《当哈利遇见莎莉》是我最喜欢的爱情喜剧,幽默、睿智、丰富、夸张,但得体。开篇那些讲述“开始过程”的老伴侣为整部影片定下基调——无论相遇多么正常、荒谬、无理、可笑,都不妨碍拥有属于两个人的美好。
那么,开始吧。
她在父亲去世那晚给他打电话。他们刚刚相处了几个月,大家都还未过十八岁生日。他是个安静的男孩子,拥有极强的冷幽默天分。她固执,好奇心重,一直以为自己比他坚强(或者只是固执)。他留意她半学期后鼓起勇气提出约会,却什么也不说,只塞给她一瓶汽水。
“傻透了。”她笑,“哎,帮我拧开呀。”
接下来的几次约会,他居然还带朋友来壮胆,这让她一直担心自己是不是选上个懦弱的白脸书生,所以这晚她给他电话并没什么期待。
那晚他听她哭了半小时,又讲了半小时。最后他说:“别哭了,你有我。”
现在他们的女儿刚读小学一年级。
他请她喝酒。他是老板,她是实习生,他比她大九岁,他比她能喝,她烟瘾更重。她喜欢能喝的男人,在实习的一个月里这男的从来不醉。
也可能因为她总先醉。
那晚喝到最后,他说:“你就留下来吧,别走了。”
她笑,跟他碰杯,觉得真幸运,大学还没毕业就已经落实了工作。离开酒馆,他牵她的手,其实哪儿是牵,简直是攥死捏牢——她才明白自己会错了意。
结婚二十年后,她真的真的不喜欢他能喝了。他还跟二十年前一样无酒不欢,每晚一群病痛缠身的老哥们儿喝顿大酒回家各自卧床,舒服点了马上又聚。他痛风严重,发作时脚疼,沾不了地,需要她伺候。她再也不在他面前喝酒了。有时他不在家,她也会给自己开瓶啤酒,打开电脑看看韩剧。她跟我说,现在喜欢半醉的他,真醉了就不可爱了。怎么以前就那么喜欢照顾一身呕吐物的他呢?这跟爱与不爱无关,也许只是耐心不够、体力不支。
她一开始就是抱着结婚的念头加入义工联的。
不用五分钟,她就发现组里女多男少,其中有四个女孩儿与她藏有同一目的。这意味着需尽快选择目标:不能太矮,不能太安静,不能太活泼,要戴手表,不能戴眼镜,不能有小肚子,要会笑(不是只咧开嘴,是会用眼神笑),不能抽烟,不能……不能再有“不能”了。她提醒自己,其实很简单,就像之前想好的那样,谁第一个走向老人A(看起来中风最严重、最邋遢)就选谁。
对了,还要有团队合作精神,以后他得帮她一起照顾家人。
那么,会是他?
还是他?
还是……他?
千万别是他……
还好,是他。
PS:我正纠结怎么结尾时,咖啡馆里响起《当哈利遇见莎莉》的片头插曲(另一个男女合唱版本)。
现在可以承认当时我还真想立刻与你分享这个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