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娴 日期:2015-06-13 22:06:21
一副神秘的纸牌,每一张上面都有一颗宝石,月圆之夜,这张牌可以使人愿望成真.然而,万一抽到的是一张黑色的冰寒水晶,下场可能是下地狱……
抽到红榴石的女明星,她恢复了动人的声线,却失去了多年来爱她的男人。失去不能再得,才发现什么是最重要的。
抽到天蓝石的残废了的魔术师,他夺回了他的魔幻之手,却发现自己怎样也变不回他最宝贵的爱情,才发现遗忘是多么的幸福。
抽到孔雀石的痴情女侍应,她得到了原本不爱她的人的心,却发现自己只是盗窃了他人的爱情。才了解,为什么要渴望一个不爱她的人爱上她,而不是渴望自己不再爱一个人呢?
得到祖母绿的妓女,她的到了一个很有钱,他爱她,而她又爱他的男人,只是永远也洗刷不掉内心的羞耻和卑贱。才发现,她要的,是遗忘往事的本领。
得到猫儿眼的解梦师,她让已经不爱她的男人回到她身边,并让他永远爱自己,却发现她已经不爱他了,只是想折磨那个曾经伤害自己的男人。得到愚人金的小提琴手,他成为了世上最出色的小提琴手,后来才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作弊的天才,他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实力,并且因此失去了一段原本美满的爱情。
得到红缟玛瑙的建筑师,他找回了失踪多时的女友,却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然而他学懂了爱,爱是没有限期的,只要知道她没有遭受不测,知道她还活着,他所受的苦又算得上什么呢?
七颗宝石,七个故事。人们总是在失去后才明白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
作者简介:
张小娴:全世界华人的爱情知己。
她以小说描绘爱情的灼热与冷却,以散文倾诉恋人的微笑与泪水,至今已出版超过四十本小说和散文集。
她对人性的洞察,使她开创了一种既温柔又犀利的爱情文学。每一字句都打到心坎,让数以千万的读者得到疗愈,而我们也能从她的作品中豁然明白,爱情的得失从来就不重要,当你舍弃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只要曾深深爱过,你的人生将愈加完整。
目录:
红榴石
CHAPTER1
Pyrope-Garnet
她曾在这里尝过幸福滋味\001
天蓝石
CHAPTER2
Lazulite
给遗忘了我的你\025
孔雀石
CHAPTER3
Malachite
喝马丁尼的人都很寂寞\059
祖母绿
CHAPTER4
Emerald-Beryl红榴石
CHAPTER1
Pyrope-Garnet
她曾在这里尝过幸福滋味\001
天蓝石
CHAPTER2
Lazulite
给遗忘了我的你\025
孔雀石
CHAPTER3
Malachite
喝马丁尼的人都很寂寞\059
祖母绿
CHAPTER4
Emerald-Beryl
再没有一个人等她回去\085
猫儿眼
CHAPTER5
Cat'sEyes
你将会有一段爱情\115
愚人金
CHAPTER6
Pyrite
要是一切可以重来\145
红缟玛瑙
CHAPTER7
Sardonyx-Chalcedony
终有一天,我不再送你回家\171
晚春的夜雾笼罩着这个城市。她踱步经过市郊的公园时,看得见的只有前面几英尺的路。她穿着黑色束腰的大衣,双手深深地插在口袋里,头发随便用一条爬满动物图案的黄丝巾裹起来。
尽管是夜晚,她脸上依然习惯架着一副墨镜。她走路有一种优雅的节奏,即使没精打采,拖拉着脚步,还是显出一种明星气派。然而,这种气派也在逐渐消逝,就像一只高傲的白天鹅折损了一双翅膀。
许多年前,这个公园的心形湖上养着两只美丽的白天鹅。那时她还小,跟外公外婆住在附近的公寓。她常来这里玩,旁若无人地对着湖上的天鹅尽情高歌,每个听到她歌声的人都称赞她有一副天赋的甜美嗓子,将来会是个红透半边天的歌星。她曾在这个公园里尝过幸福的滋味。而今,附近的公寓全都拆了。自从最后一只天鹅老死之后,湖上已经不再养天鹅,湖水慢慢干涸,雪花石膏的湖底长出了青苔。这个荒芜的公园很快便会被夷为平地,连鸟儿都把它忘记。
她失神地走着,发现远处有一个提灯晃动造成的幻影。她往前走,来到心形湖旁边,白雾倏地消散,那个幻影原来是个老女人。老女人佝偻着身体,穿着黑色臃肿的长袍,头上包着一条猩红色有珠片和流苏的头巾,仅仅露出一双深洞似的大眼睛,右手拄着一根木手杖,手杖的顶端嵌着一颗圆形的月光石,石上雕了一张诡异的大眼孩子脸,面前摆着一个红色羽毛衬垫的小货摊,旁边搁着一盏泛着光晕的小油灯。
“原来是个小贩。”她心里说。
她没理会女人卖的是什么,继续往前走。这时,后面忽然响起一个干枯老迈的女声。
“小玫瑰。”
她猛然止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玫瑰。”那个声音又唤了一遍。
她蓦地回头,那个裹着猩红色头巾的女人投给她神秘的一瞥,好像等她回去。
她不由自主地退回到红头巾女人的羽毛摊子前面。
“你认得我?”她沙哑的声音不带惊喜地问。
“很多人都认识你。”女人回答说,一双乌黑深邃的大眼睛周围布满皱纹。
“认识我又有什么稀奇?”小玫瑰冷冷地说。
“我是你的歌迷。”女人说。
“歌迷?”良久,小玫瑰惶颤笑出声。
原来还有人认得她。她没唱歌已经十七个月了,她以为所有人都已经把她忘了。
“谢谢你。”她微微抬起下巴,朝女人抛出一个微笑,就像她从前习惯向她的歌迷抛出微笑一样,然后,她踏出脚步想要离开。
“真可惜,你没法再唱歌。”红头巾女人说。
“你是谁?”她止步,回头看那女人,打量她。
“我是你的歌迷。”红头巾女人再一次回答说。
她咬着唇,恨恨地想着在舞台上失去嗓子的那个晚上,一切都离她而去了。十九岁那年,她发第一张唱片,三个礼拜便卖光,不断再发还是不断给抢购一空。她成了歌坛上一颗亮晶晶的明星,人们沉醉在她的歌声里,赞叹她的歌声能够抚慰每一个灵魂。
五年之间,她从一个平凡的女孩摇身一变成为最红的歌星,人们都喜欢她、羡慕她。有一次,在演唱会的记者招待会上,甚至有一位记者问她:“小玫瑰,你有没有想过为自己的歌声买保险?”
她在台上粲然微笑,像一位深受宠爱的皇后,那是她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然而,五年的日子未免太短暂了。即使买下一份贵重的保险,赔偿的也不过是金钱,而不是她曾经拥有的风光。
十七个月前的那个晚上,演唱会的舞台上,她在歌迷的掌声中荡着缠满红玫瑰的秋千从天而降。灯渐渐亮了,乐队奏起第一首歌的音乐,她的声音突然哽在喉咙里唱不出来。她又慌又急,像掉了魂似的僵坐在秋千上。舞台上的灯仓皇熄灭,秋千载着茫然的她徐徐降下,几个工作人员冲上来把她抬走。他们在后台喂她温水,又为她按摩脖子。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为什么唱不出来?”她紧张地问,喉咙里发出来的却是一个陌生而沙哑的声音。
起初,她以为自己只是短暂失声,这五年来,她的嗓子也确实累坏了。然而,她花光积蓄见过无数专家,也无法让嗓子复原。那个天籁似的声音已经飞离了她的生命。无数次,她躲起来试着唱歌,听到的竟是一个像猫儿嚎叫的声音。上帝既然赐给她动人的嗓子,又为什么要把那无情的手覆盖在她的嘴巴上?
时间渐渐消逝,复原的希望也从她心头幻灭。失去歌声,她也就失去了一切。她并不是被打回原形,因为原本那个十九岁的平凡女孩对未来是满怀梦想和憧憬的,而今却只留下一片荒芜。
“你还想唱歌吗?”红头巾女人神秘莫测的眼睛盯着她看。
小玫瑰抬眼朝她看,这时,她发现女人的羽毛货摊上放着一个幻彩色的牌盒,里面有一副纸牌。那个盒子初看是红色的,再看却像蓝色,倏忽又变成青色,好像不断在变换颜色。
看见小玫瑰盯着那副纸牌,女人对她说:“这副纸牌能帮助人达成任何愿望。”
小玫瑰隔着墨镜眯起眼睛,看了看那副纸牌,脸上神色淡然。
“你不相信吗?”女人意味深长地望着她。
“除非,它是一副逢赌必赢的扑克牌。”小玫瑰不禁嘲笑起来。
“这副纸牌赌的是命运。”女人说。
“我的命运再糟糕不过。”小玫瑰苦苦冷笑。
“每个人都可以有一次翻身的机会。”女人的手杖在地上敲了敲,手杖顶端那颗月光石射出几道蓝色的光芒。
“你错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翻身的。”小玫瑰说。
“那要看你有没有胆量。”女人默默地观察她。
小玫瑰狐疑地瞥了那副纸牌一眼,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副纸牌只有二十一张,每一张上面都印有一种宝石,其中二十张都能帮助人达成愿望,但是——”女人停了一下,又说,“其中一张,是一颗黑色的冰寒水晶,抽到这张牌的人会下地狱。一百二十年前,就有一个富甲一方的人不幸抽中这张牌,掉进地狱里。”
“富甲一方的人,还能有什么心愿?”小玫瑰冷笑一声。
红头巾女人没回答,转了转手杖。
“我现在的生活跟地狱又有什么分别?”小玫瑰心里想,语带嘲笑地说,“要是这副纸牌能达成愿望,你也不用在这里摆摊子吧?”
红头巾女人没接腔,深洞似的眼睛看着小玫瑰,看得她浑身不自在。
“要卖多少钱?”小玫瑰终于问。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就好像有人推了她一把似的。眼前这个女人分明是个骗子,但她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人欺骗了。六个月前,有一个神医说可以治好她的嗓子,结果拿了钱跑掉。
“只要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就好了。”红头巾女人说。
“你以为我会上当吗?”小玫瑰断然说。
“你身上并没有带很多钱。”女人说。
小玫瑰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红头巾女人,微微一惊。
“我就只有这么多。”她把钱包里的钱全都掏出来丢到那个羽毛摊子上,说。
“真的只有这么多?”女人布满皱纹的手一边捡起钞票一边问。
她记起自己脸上那副名贵的墨镜,摘下来,说:“这个你也拿去吧。”
红头巾女人拿过那副墨镜瞄了瞄,往身上的口袋里一揣,朝小玫瑰摊开她那只手,似乎还不满意。
小玫瑰突然记起今天手上戴着的是外婆死后留给她的一枚椭圆形的皮带金表,虽然是古董,却不值什么钱,她咬咬牙,脱下来交给红头巾女人。
红头巾女人把手表放在手里掂掂重量,终于露出满意的神情。她藏起手表,把那副纸牌交给小玫瑰。小玫瑰忙不迭想把牌盒打开来,女人立即抓住她的手。
“现在不能打开。”她警告说。
“为什么?”小玫瑰讶异地问。
“这副纸牌要在月圆之夜十二点钟才能打开,抽牌的时候,你要念一句咒语,然后说出你的愿望。”
“什么咒语?”
女人俯身向前凑到她耳边,小声说:“月夜宝石,赐我愿望。”
女人的口气里有一股苦苦的药草味,她嗅不出那是什么药草什么花,只觉得突然跟她贴得那么近的红头巾女人害得她手臂上的寒毛顿时竖了起来。
“你要记着,一个人只可以许一个愿。当你的愿望成真之后,要想办法把这副纸牌送给下一个人,否则,你的愿望会马上幻灭,你会有一个很悲惨的下场。”红头巾女人说话时,仍然紧紧抓住她的手。
“我想不到有什么下场还会比现在更悲惨。”小玫瑰甩开红头巾女人的手,边说边把那副纸牌丢到皮包里去。
突然之间,不知从哪里飘来一片迷蒙白雾,沉沉罩住她和红头巾女人。提灯的光影陡地熄灭,她什么也看不见。她害怕起来,往后退了几步,伸出五根手指在雾中乱拨。终于,雾散了,红头巾女人和那个羽毛摊子却失去了形影。
她四处张望,心形湖旁边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根红色羽毛在风中摆荡。她连忙打开皮包,看到那副纸牌还在那儿,牌盒这一刻是蓝色的,没有再变色。她倒抽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把皮包紧紧揣在怀里,快步离开公园。
大概还有三天,月才会圆,她窝在乱糟糟的公寓里,成天听着自己以前灌的唱片。那时候,她的歌声多么甜美!而今听起来,竟像是另一个人唱的。
那副纸牌,她放在床边的柜子上,一直没打开。她突然发现自己是个不能再笨的笨蛋,竟然相信这副来历不明的纸牌会带给她一个愿望。那副纸牌静静地躺在那儿,宛若嘲笑她的愚昧。
三天里,她醒来又睡,睡着了就可以暂时忘记现实的残酷。这一天,当她醒来的时候,房子里黑黑的。她没开灯,却有亮光照在窗边。她蓦然惊醒,看看床边的钟,还有七分钟便是午夜十二点,一轮梦幻的圆月挂在天边,连一颗星也没有。
她起来披上一袭红色丝缎睡袍,走出睡房去倒了杯水。回来的时候,她看到墙上有几道红光晃动,床边那个牌盒不断变换颜色。她慌了,心跳扑扑。这时,她看到时钟指着十二点,她放下手上的玻璃杯,跪在床边,像虔诚的教徒般把手合起来,闭上眼睛,声音嘶哑颤抖地念:“月夜宝石,赐我愿望。我想要回我的歌声,我以前的歌声。”
她睁开眼睛,迟疑了一下,从中间抽出一张纸牌。
看到牌面的那一刻,她笑了,把那张纸牌甩在床上。
牌面是空白的,连什么冰寒水晶也没有。那个红头巾女人根本就是个骗子。这种谎言,也只有她才会相信。她不用看也知道,剩下来的二十张纸牌全都是一模一样的。
她颓然滑坐在地上,屋子里突然卷起一阵风,杯子不住地颤动,杯里的水像沸腾似的泻出来,床单猝然被风卷起。她猛然哆嗦着回头,看到那个牌盒在月光的折射下幻变出几道蓝色的光芒。她用手遮挡着刺眼的强光,赫然发现床上那张空白的纸牌上冒出一点红色来。她爬过去,用颤抖的手拾起那张纸牌,牌面上的红色像一串玫瑰香槟泡沫般漫出来,顷刻间变成一颗红色的心形宝石,红得像血,辉映着亮光,纸牌上冒出“红榴石”的字样。
强风几乎把她吹离地面,她拼命抓住床脚。唱盘上的唱片在房子里回荡,唱着她以前的歌,那是她为一部人鬼恋电影唱的主题曲,歌词凄美,仿佛是从死亡世界唱过来的歌,她害怕了,大声喊:“救命呀!”
就在这一瞬间,她发现自己听到的不再是那个已经变得像猫儿嚎叫的粗哑的声音,而是她遗失了的歌声。
小玫瑰复出了!
几份畅销报章的娱乐版头条全是这样报道。尽管大家对她“失而复得”的歌声感到好奇,争相追问她是不是遇上神医,或是服了什么灵药,小玫瑰只是带着粲然的微笑说:“有一天,它自己突然回来了,就是这么简单。”
她把那张红榴石魔牌小心翼翼地放在她那个红色的娃娃屋铁皮箱里。这个孩子气的铁皮箱是她七岁那年外婆送的,配有一把金色的锁。经过这么多年,箱子已经有些锈蚀,她依然舍不得把它丢掉。
就在这时,她的电话响起。
“小玫瑰,我是巫清清。”电话那一头一个锐利的声音说。
巫清清是出了名的不择手段的娱乐记者,外号“巫婆”。小玫瑰刚刚失声的时候,巫清清对她穷追不舍,报道她落魄的生活。有一次,她喝醉酒,在酒吧外面摔了一跤,巫清清把那张偷拍得来的照片放在杂志封面上,讽刺她是末路歌后。
她从没这么讨厌过一个人,她真想把巫清清的头发全都拔光,那时候,她才真是名副其实的“毛清清”。而今,她收复失地,巫清清竟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再来找她,证明她重新有了利用价值。
“清清,找我有事吗?”她讨厌自己那种假惺惺的口吻,但是,对付巫清清,也只能用这种态度了。
“你这次复出,会不会再找严星歌帮你?你们还是朋友吗?”巫清清单刀直入地问。
“我还没时间去想。”她随便抓了几个字回答。
该来找她的人都来了,那些以前奉承过她的人、唱片公司、合作伙伴、记者,又重新簇拥着她,唯独严星歌没有出现,他就像从地平线上消失了似的。
她失声之后,严星歌离开了她。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撇下她走了。她多么恨他,却又想念他。那份想念与其说是爱,倒不如说是复仇的心。她想看到他吃惊和懊悔的神色,想告诉他说:“你这个人,我当初看错你了。”
然而,严星歌躲到哪里去了?在她失声的那段日子,他并没有替其他人写歌,也似乎没人见过他,有人说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听说严星歌回来了,你知道吗?”巫清清在电话那头探听地问。
她真的想再见严星歌吗?要是只想复仇,也许不用见面。他会在报纸上看到她的消息,不久之后,他更会听到她的新唱片。这张新唱片的歌是由另一个当红的作曲家写的,她听过了,总觉得欠缺了一点什么,不像严星歌的作品那样适合她。
从前就有乐评家说:“严星歌的歌只能由小玫瑰去唱。”
她和严星歌相识的时候才十六岁,他比她大一岁。他跟两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组了一支乐队,她是后来加入的,成了乐队的主音歌手。
他们常常在社区会堂、学校和酒吧表演。在她加入之前,这支乐队几乎没有什么人认识。她来了之后,捧场的歌迷多了。严星歌的歌和词好像为她度身打造似的。他也好像一直在等一个这样的声音来唱他的歌。
初相识时,他是个羞怯的男孩子,才华横溢,却爱躲在一角,不管什么天气,头上老爱戴着一顶羊毛帽子。起初,她以为严星歌喜欢的是乐队里另一个女孩子苏苏。苏苏长得漂亮,身材又好。小玫瑰每次看到苏苏,心里总是酸酸的,只有当她拿起麦克风唱歌的时候,自信心才又回来了。
直到一天晚上,他们在一家酒吧表演,苏苏病了,没来。表演结束,那两个男孩子先走,剩下她和严星歌。
“苏苏会不会病得很厉害?”羞涩的他突然问。
她的一颗心下沉了,原来他心里只有苏苏。
“听说是重感冒。”她没精打采地回答。
“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她?”他结结巴巴地说。
“这么晚?”她颇酸地问。
他看看手表,带着失望的神情说:“是的,太晚了,她也许睡了。”
“还是去看看吧,说不定她还没睡。”她提议说。
他们一直走一直走。想到要把自己喜欢的男孩送到另一个女孩的窗前,她心里难过得说不出话来。离苏苏的家愈近,她的脚步愈沉重。她一边走,一边哼着他新写给她的歌。
她好喜欢这首《那些为我哭过的男孩》,每一次唱都会哭。今天晚上,她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
终于,她看到长街尽头的一排粉绿色的房子,那是苏苏的家。
“到了。”她朝严星歌说。
他默然止步,两只大手紧张地扭绞在一起。
“她睡房的灯还亮着。”她酸溜溜地说,别过头不去看他。
良久之后,他大口吸着气说:“我并不是想去看她,我只是想和你一起散步。”
她始终没把头转回来,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看他,看到他傻傻地杵在那儿等着她回答。他们走了那么多的路,原来他喜欢的是她。她笑开了。
一年后,她在酒吧表演的时候给唱片公司发掘。他们只要她一个人,不要乐队,她不肯,坚持要唱严星歌写的曲。唱片公司屈服了。第一张唱片空前成功,证明了她和严星歌是不能分开的。他们成了歌坛上响当当的两个名字。当那些记者问他们是不是一对的时候,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她笑着对那些记者说:“我喜欢生活中有点神秘感。”
他们拥有了名和利,一切看来那么顺利。然而,她做梦也没想到,她失声之后的六个礼拜,严星歌连一句话也没留下就走了。
他一定没想到她会复原吧?
这天晚上,她独个儿开着她的红色小轿车来到郊区的一排仓库外面。有人告诉她,严星歌在这里。她停了车走下来,朝那个黄色的仓库走去。她缓缓推开仓库的一道铁门跨进去。穿过一条幽暗的走廊,她听到人声和音乐声,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打鼓,一个高瘦的男孩弹着电子琴,还有另外几个人忙着自己的事,竟没有人注意到脸上架着墨镜的她。
就在这时,一顶灰色的羊毛帽子在她眼前辉映着,她逐渐放慢步子。
戴着帽子的严星歌坐在一张没有靠背的高脚椅子上,低头调拨着手上吉他的弦线。
她缓缓来到他跟前,咬着嘴唇盯住他。他抬头,看到她的时候,脸上有些惊讶。
“我想找你写歌。”她没感情地说,就好像跟他谈一宗交易。
他没接腔,低头继续拨弄弦线。
“你要什么条件?”半晌,她带着些许微笑问。
“我不会再为你写歌。”良久,他回答说。
“难道你不知道,我已经复出了吗?”
“有很多人愿意为你写。”他说。
她带着抖颤的笑容瞅着他,说:“对啊!太多人想我唱他们的歌了。”
严星歌没接腔。他早听说小玫瑰复原了,只是没想到她会来找他。
她环顾仓库里的人,问他:“这是你的新乐队吗?”
他点点头,眼睛始终避开她。
“乐队不适合你。”她说。不管怎样,她相信她是最了解他的人。
他默然无语,心不在焉地拨着吉他的弦线。
“你为什么不敢看我?”她冲他说。
他缓缓抬起头,一双疲倦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不说话。
她看着这双她爱过的细长聪明的眼睛,看到她曾经倾心的才华,也看到自己未死心的爱。她本来只是要来奚落他,却终于忍不住问他:“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在我最惨的时候离开我?”
他看着她的双眼,出奇地冷静,然后说:“那也是我最惨的时候。”
她诧然凝望他。
“那时候我妈妈在医院。”他接着说。
她想起来了,她失声之后,有一天,严星歌很晚才回来。她问他去了哪里,他告诉她说:“妈妈病了。”她烦着自己的事,没问下去,他也没说。
“伯母现在好吗?”她问。
“她走了。”他抿着嘴说。
“那时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不解。
“那时候,没有什么比你能再唱歌更重要。”他回答说。
她哑然无语,用同情的眼睛看着他,摇摇头说:“那时发生了很多事情。”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你能再唱歌就好了。”
“我想你再帮我写一首歌。”她吐了一口气说。
他看着她,平静地说:“你刚来乐队的时候,烫了一个很丑的爆炸头,戴着一个很丑的鼻环,口红的颜色不配你,身上的衣服也不配你,但我觉得那时的你很美。比起后来那个自私的你,可爱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