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佩特·哈群斯 日期:2017-01-07 12:49:09
【内容简介】
这天,母鸡萝丝走出鸡舍去散步。它没有发现,一只狐狸从后面悄悄跟了上来。
萝丝穿过农家院子,身后的狐狸扑了上来。可它一脚踩到了钉耙,钉耙一个反弹,狠狠地打到了它的脸上。
萝丝绕过池塘,狐狸扑了上来,可它扑了一个空,栽到了池塘里。
萝丝翻过干草垛,狐狸扑了上来,可它一头扎了进去。
萝丝经过磨面房时脚钩住了一根线,狐狸扑上来时,上头的一袋面粉正好浇了下来。
萝丝钻过栅栏,狐狸扑了上来,可它跌到了栅栏这边的手推车里。
萝丝从蜂箱下面走了过去,可那辆手推车载着狐狸撞翻了蜂箱,狐狸被蜜蜂追得抱头鼠窜。
萝丝回到鸡舍,正好赶上吃晚饭。
【作品解读】
这是一本绝对会让幼儿笑得前仰后合的图画书。
哈哈,母鸡萝丝悠然自得地去散步了。兜了好大一个圈子,它又悠然自得地回来了。可这位乡下傻大姐完全不知道,它身后已经闹翻天了……
这本书不知为什么会让我想起濒于失传的皮影戏、拉洋片一类的民间戏剧。是的,它就是一出锣鼓震天的乡下小戏,佩特·哈群斯这个英国女人一个人搭起了一座舞台,使出浑身解数,为我们上演了一出发生在英国乡下的热热闹闹的情景喜剧。
说到底,这是一个追逐的故事(尽管被追逐的对象不知道身后有一只饥肠辘辘的狐狸),是一个在走动中完成的故事。如果比喻成电影的镜头,这应该是一个一气呵成的长长的运动镜头。佩特·哈群斯为这个故事精心设计了一座移动的舞台,她不单选用了20.3×25.5cm的横长画面,而且除了最后萝丝归家的一页是单页之外,全部是对开跨页——十三个对开跨页,十三个左右合二为一的横长的场景,带领我们跟随萝丝女士在乡间小道上完成了一次死里逃生的散步。
不仅仅是拉长了画面,给人一种连贯的、一切都是在散步中发生的奇妙感觉,萝丝和狐狸一前一后处于同一个画面,还增加了一种可笑的对比。一个迈着碎步神闲气定,一个张牙舞爪却又总是丑态百出,哑剧的喜剧效果一下就出来了。
佩特·哈群斯把萝丝画得装饰味儿极浓,既像剪纸,又像刺绣或是毛衣上的图案,萝丝的头、翅膀及尾巴是黄色的,身体是朱红色的,还用黑笔在翅膀和尾巴上画上了羽毛状的花纹,在身体上画上了点点。至于那只倒霉蛋儿狐狸,她并没有因为它是一个丑角而丑化它,相反还把它美化了,画得妖魅无比,一对尖耳朵的轮廓和腿是深褐色的,耳朵和肚子是白色的,身体及长长的大尾巴则是橘黄色的,上面布满了由复杂的圆点、线条和黑三角组成的装饰性图案,就像一个美丽的狐妖。不只是鸡和狐狸,连后面的树、农家、风车等背景也都画得像装饰画一样。她画这本书时才是一个26岁的新人,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胆的实验,不过,咿呀学语的幼儿却接受了这种变形的画法。
佩特·哈群斯真是画活了那只狐狸,你看它的身形,一会儿紧弓,一会儿甩到了天上,一会儿又一个倒栽葱。再看它的表情,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把它的狡猾与贪婪全都写在了脸上……与狐狸相比,只能用“呆若木鸡”这个词来形容萝丝了,它从头至尾都保持着一个姿势,永远半闭着眼睛,永远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不知大祸临头的萝丝,才让整个故事变得好笑起来。
我还喜欢这本书的色彩。《纽约时报》的一篇书评说这是一出洒满阳光……的喜剧,是的,是夕阳光,我头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那暖如夕阳的颜色迷住了。橘黄、橄榄绿以及朱红,都被完美和谐地统一在一种偏黄的暖色调之中了,佩特·哈群斯自己也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颜色是黄色。
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注意到了,就是在这本图画书正文的十四个画面里,只有32个英文单词:“across the yard”、“around the pond”……而且这些文字只是说明萝丝穿过院子、绕过池塘……一句话,只是对于萝丝散步的一种描述。至于那只跟在萝丝身后上蹿下跳的狐狸,只字未提。所以有人说这本《母鸡萝丝去散步》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用文字讲的萝丝散步的平淡无奇的故事,还有一个是用图画讲的狐狸追逐猎物的迭宕起伏的故事。所以约翰·洛威·汤森在《英语儿童文学史纲》里才会说:经典之作《母鸡萝丝去散步》叙述的重点是隐藏在文字背后的事实。
是的,这是一本纯粹用图画来讲故事的成功范例。
虽然没有几个字,而且字又是隔上一页才出现,但佩特·哈群斯是一个真正吃透了幼儿心理的人,她把这个无声的故事变成了一个笑声不断的故事,她甚至还给孩子们设计好了笑的时间,一共有七次!不信你看,当钉耙砸扁狐狸的鼻子时,你会笑!当狐狸一头栽进池塘里时,你会笑!当狐狸扎进干草垛里时,你会笑!当狐狸被面粉埋住时,你会笑!当狐狸摔到手推车里时,你会笑!当手推车载着狐狸撞翻蜂箱、狐狸被蜜蜂追得抱头鼠窜时,你更会笑了,而且一笑就是两次!
作者简介:
佩特·哈群斯
1942年6月18日出生于英国约克郡。她自幼喜欢画画,16岁那年获得了当地一家艺术学校的奖学金,三年之后进入利兹艺术学院深造,专攻插画。大学毕业后她去了伦敦,先做兼职的店员,后来加盟一家广告公司,成为了一名助理设计师。在那里她遇到了自己未来的丈夫劳伦斯·哈群斯。1965年7月21日,他俩举行了婚礼,两周后她随丈夫被派驻到位于纽约的美国分公司。
她到了纽约之后一直想从事插画工作,在麦克米兰出版公司一位编辑的建议下,她写出了《母鸡萝丝去散步》,这本1968年出版的处女作让她一举成名。她的作品色彩明媚,故事幽默、简单流畅,总是贴近孩子们的角度认真面对他们的问题,深受全世界儿童的喜爱。她的主要作品还有获英国凯特·格林纳威奖的《风吹起来》(The Wind Blew,1974)、《蒂奇》(Titch,1971)、《千变万化》(Changes, Changes ,1971)、《一个猎人》(One Hunter,1983)以及《最坏最坏的妖兽》(The Very Worst Monster,1985)等三十多部。
1968年哈群斯夫妇又搬回到了英国,一直住在伦敦。她曾说儿子摩根和山姆是她取之不尽的创作源泉,现在她有了一个名叫哈里·巴斯特的孙子,这个小孙子又给她带来了新的灵感,2005年春天她又有新作问世。
——以上资料摘自《图画书:阅读与经典》(彭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