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石溪 日期:2021-12-28 05:11:14
罪马英雄
这是一起罕见的恶性事故,让人不寒而栗。
阳光大马戏团到哀牢山一个名叫黑虎冢的村寨下乡慰问演出。按照惯例,下午演出车队开进村子后,演员们在村口草坪平整场地,然后搭建钢架,支起巨大的帐篷。马戏团不比其他剧团,其他剧团无论音乐、戏曲还是歌舞,都可因陋就简在农村的土戏台演出,也可将打谷场当作露天舞台进行演出,马戏团就没这么方便了,马戏团许多高难度杂技节目,尤其是动物演员表演的马戏节目,非得在大型帐篷剧场里才能演出。帐篷剧场支起来后,又布置灯光、布景和音响,忙碌停当,天已经黑透。演员们顾不上休息,赶紧换装化妆,带领自己所驯养的动物演员匆匆忙忙走台,熟悉环境,然后登台献艺。
开头还挺顺利,老虎钻火圈、人熊交谊舞、双胞胎走钢丝,好几个节目都演得相当出色,没有出过半点儿纰漏。。
按照节目表上的顺序,该轮到马演员出场表演了。
驯兽师兼马术表演家娄阿甲这天非常兴奋,用他自己的话说,到黑虎冢就等于回到老家了。他的父母以前从昆明下放到黑虎冢劳动改造,后来在黑虎冢结婚成家,并在黑虎冢生下他。他在黑虎冢生活了整整十二年,一直到一九八二年才随落实政策的父母迁往昆明。虽然阔别近二十载,但乡亲们都还记得他,他一踏进黑虎冢,便有许多老人围上来拉着他的手嘘寒问暖,更有众多年龄相仿的儿时伙伴,争相请他演出结束后到家去喝酒叙谈,浓浓的乡隋让他兴奋异常。
也许是出于对生他养他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也许是想答谢父老乡亲的厚爱,娄阿甲演得特别卖力。他身着玫瑰红演出服,足穿亮闪闪马靴,系着宝石蓝领结,率领六匹浑身雪白的高头大马,气宇轩昂地跑进场地。他手执用绸带编织的大彩球,做出各种舞蹈姿势。随着他的舞姿变化,金鞍银辔披红挂绿的白马们变换各种队形。忽而后面的马踩到前面的马后背上,每匹马都用两条后肢行走,组合成一个小圆圈,忽而衔尾奔驰,后面的马嘴咬住前面的马尾巴,形成一个快速运动的大圆圈,忽而走出方形、菱形或三角形图案,整个场地五彩缤纷,宛如流动的花环,令人目不暇接。响起热情奔放的摇滚乐,六匹白马又排成一字横队,随着摇滚乐强烈的节奏,细长的马腿忽而右旋忽而左蹁,忽而勾起前蹄踢踏地面,忽而尥蹶子跳出空中霹雳,尽兴表演马式现代舞。
这六匹白马都是娄阿甲一手带大的,马是通人性的动物,感觉到主人的澎湃激情,受主人情绪的影响,也表现得十分出色,队形整齐有序,动作刚柔并济,情绪饱满亢奋,表演非常到位。毫不夸张,这是一场精彩的演出。
马戏节目告一段落,观众席上理所当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前来观赏演出的,都是黑虎冢和附近几个山寨的村民,感情上把娄阿甲当作自家人,为娄阿甲出色的表演颇感自豪,也含有捧场喝彩的意味,掌声经久不息,娄阿甲三次出来谢幕,那雷鸣般的掌声仍然潮水般涌来。
“高导演,让我加演一个节目吧。我想演‘超级马术’。”娄阿甲向幕后执行舞台监督职责的高导演提出请求。
所谓超级马术,是娄阿甲最近排练成功的新节目。表演者骑在骏马身上,一面快速奔驰,一面直立、倒立、跪膝、横卧、翻转、打滚,做着各种惊险的杂技动作。
“不行。你坐了一天汽车,够累的了。马坐了一天汽车,也够累的了。不能搞得太疲劳,明天还要到别处去演出呢。”高导演摇着头说。P9-11
牛与人的关系
牛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人类究竟是怎样成功地把脾性暴烈的野牛驯化成俯首帖耳的家牛的,历来众说纷纭。
人类学家认为太古时代的先人在狩猎时意外地捕获了牛犊,正巧这段时间食物丰盛,一时吃不掉,就圈养起来,后来发现圈养起来的牛犊长大后能交配繁殖,这比到森林里去围猎野牛要省事省力得多,于是就开始了固定的圈养。
这种解释当然很科学,可我却觉得不来劲。
我对先人如何驯化野牛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我以为太古时代的某天某位先人外出狩猎,突然发现一只恶豹和一头野牛正在搏斗,野牛已伤痕累累快不行了,先人认出这只恶豹前几日咬杀了他的一个兄弟,为了复仇,先人举着木棒和石块介入这场纠纷。先人也极难单独对付豹子,危急关头,负伤的野牛赶过来用牛角捅死了恶豹,替先人解了围。鲜血凝结了牢不可破的战斗友谊。先人出于感激,替牛疗伤。牛觉得人这种异类动物心肠蛮好,和人生活在一起能不遭猛兽袭击,有安全感,于是就留在了先人身边。那时先人还没开化,并不觉得自己是万物之灵长,天地之主宰,而把自己摆在一个和牛平等的位置,把牛看作是可以同甘共苦的朋友。牛出于报恩,闲来无事就帮先人驮运东西或牵拉木犁。牛老死或病死后,先人不仅不食,还像对待同类那样举行安葬仪式。牛对人愈加信赖,愈加感恩戴德,矢志不渝地跟着人类过日子。后来,人进化了,变聪明了,就翻脸不认牛,就利用牛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品性让它整天拉犁驮架服苦役,对老牛也觉得弃之可惜,安葬麻烦,不如吃掉安逸。我觉得我这种解释角度新颖,是翻开了历史新的一页,虽然正宗的科学家未免会对我的理论嗤之以鼻。
现在牛与人的关系,真是不忍往细里说。
农家爱牛,我在农村插队六年,对此有切身体会。我的房东家境清贫,六十年代末才总算七拼八凑了一笔钱买回一头牯子牛,全家当它宝贝疙瘩,天天牵它到河里给它冲澡,用梳子替它篦虱子,用葵扇替它驱牛虻,它生了病,翻山越岭替它去请兽医,宁肯自己吃南瓜汤,也要用红糖熬糯米粥给它补养。
但这只是两个物种间关系的一个侧面,还存在着另一个血淋淋的侧面。
在我插队的最后一年,那头牯子牛牙口已过十岁,青春磨损,容颜衰老,多耕两趟地就会累得口吐白沫,房东便有了嫌弃之心,全家商量后决定催肥了零卖。三个月后,牛催肥了,就要开宰,那天,当牛被屠夫牵走时,房东一家子都流泪了,老牛也热泪盈眶。但等到新鲜的牛肉做成佳肴,房东一家却吃得兴高采烈满嘴流油。
爱也深沉,吃也痛快。
每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有点儿滑稽。我觉得牛与人的关系是很够档次的黑色幽默。面对将爱戴与杀吃这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感情同时施予牛的人类,我作为其庞大种群的一分子,会有一种羞赧与愧疚。但我也和其他人一样,羞赧归羞赧,愧疚归愧疚,牛肉是照吃不误的,尤其爱吃将五脏六腑剁碎后煮得又糯又香的牛杂碎。
不知道这是人类的虚伪,还是人类的成熟与明智。
但孩子对待动物的态度就完全不同。我们家就曾发生过这么一件小事,我儿子九岁那年,一位朋友送他一只小兔。小兔全身绒毛雪白,两只兔眼像两粒红玛瑙,挺惹人爱。儿子天天捡菜叶喂它,小兔很乖巧,听到儿子的脚步声便会从沙发底下或冰箱背后跳出来,直立起两条后肢去咬儿子手中的菜叶。儿子给小兔起名叫小乖乖。几个月后,小乖乖变成大兔。一次有客从远方来,我便倒提兔腿将兔脑袋闷进水里呛死,这种杀兔法据说能使兔肉更鲜美,然后剥皮削骨做了一大锅红烧兔肉,准备飨客。儿子放学回家,伤心地哭起来。我谆谆教诲,兔就是兔,它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丰盛人类的餐桌,兔生来就是被人吃的,杀它合情合理,自然顺畅,犯不着为它流泪。我觉得我说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儿子偏不听,搂抱着给兔子当窝用的纸盒,嘴里念叨着小乖乖、小乖乖,悲恸欲绝。我、妻和朋友都觉得儿子太幼稚,太不懂事,太孩子气,实在可笑;可同时我们又觉得受到了某种无形的压力,灵魂好像在遭受某种形式的拷问。三个成年人脸上虽然都还挂着微笑,笑意却生涩并有点儿尴尬,围着餐桌,迟迟不动筷箸。最后妻将一锅红烧兔肉倒进纸盒埋葬花园,儿子才勉强止住泪。
我觉得孩子的思维与感情,有点儿像太古时的先人;孩子的心里,还没形成物种的优越感。他们平等地看待周围的动物,他们觉得自己和动物是可以进行真诚的感情交流与心灵互渗。他们无法把爱与吃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合二为一。他们不会制造黑色幽默。他们的价值取向和成年人的价值取向有着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