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佘志勤,张玉萍 日期:2021-08-15 12:31:44
《结婚止论》以入的基本属性为视角,运用法律思维全面审视和探讨人类专享的结婚止制度,明确提出结婚止不等于止结婚,亦非一般社会规则的结婚止,它源于自然、归向自然、成于社会、适于社会等诸多学术观点,借此探究人们貌似清醒实则迷惘的某些婚姻家庭关系。
《结婚止论》本着沿波讨源、格物穷理的原则,详尽探究血缘关系、法定疾病、重婚、早婚、再婚、欺诈胁迫、买卖包办等古往今来的结婚止因素,认为其成因的关键在于“人”,而不是“人的创造物”;其内在规律是人的性爱自然属性与性爱社会属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其明显缺陷是法定结婚年龄、法定止结婚的疾病、重婚等婚姻制度具有保守的、侧重于过去的倾向,应当面向社会现实、顺应科学发展、坚持法律多元、关注婚姻走势,适当进行结婚止制度的调适变革。该书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诸多有关结婚止的学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