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芳萍 日期:2018-11-21 09:32:56
《民营化改革对我国林业产业的影响研究》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
本书以林业产业民营化为分析对象,通过对民营化的理论基础、方式、措施及林业产业民营化改革的原因、历程的分析,深人探讨了民营化改革以来我国林业产业的经济成分即所有制结构变动状况、不同所有制或不同产权组织之间的效益差异。
本书首先从开放的角度,系统并简要地分析了发达国家在实施公有经济民营化改革中的理论基础以及相应的改革措施,分析了我国公有经济是否应当继续民营化,民营化多少,如何民营化以及民营化的速度、策略、工具应当如何选择等问题,并对公有经济的行为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探讨,然后考察了民营化改革以来我国林业产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此基础上,利用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2001年),研究了20年来林业产业民营化改革和所产生的相应绩效效果。按照现行的企业产权注册的分类指标,通过相应的实证模型,检验了不同所有权因素对于林业产业效率的影响及其程度。
本书还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民营化改革的经济基础和政策导向等方面,讨论了我国林业产业进一步推行民营化改革的客观趋势。
20多年来的民营化改革,使我国林业产业中各行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公有产权一统天下的格局开始,非公有产权的林业经济已经逐步地发展壮大,到今天,非公有产权林业经济已经成为整个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产业的民营化改革是必要的,民营化能带来效率的增长。目前,民营化后所形成的各种经济产权结构还不尽合理,对其进一步民营化仍然有潜力。对产业中仍然存在的较大比重的国有经济来说,国有产权需要退出,以便减少其产生的消极效应,增加私有产权的积极效应。对于混合产权的股份经济,则需要继续调整其产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提高个人资本股权的比重。这是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产业效率增长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