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文丽 日期:2019-04-20 19:47:46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金融领域合作的滞后极大地影响了该区域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次区域各国间既存在着诸如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一致性程度高、各国经济开放意图明确、各国外贸依存度水平高、与世界经济整合成效显著、区域内贸易一体化程度明显优于欧盟成员国、金融市场化程度及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及利率联动效应较为显著等有利于金融合作的因素,也存在着诸如经济周期一致性不高、要素流动性差、与世界金融市场的融合程度低、汇率政策缺乏协调以及外汇管制严重等不利因素。基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经济与金融一体化的现状以及开展金融合作的潜力与困难,次区域各国与国际社会应当立足区域发展的长远利益,坚定而循序渐进地推进该区域的金融合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