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守君 日期:2021-07-29 23:49:22
本书以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的权利或事项为章;章内,以权利或事项的抢先发售(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为节;节内,以不同原因导致的登记为目;目内,区分不同类型的申请人(或嘱托人)启动的登记类型,以清单的方式列出申请人(或嘱托人)应当提交的登记材料。同时,对申请人该怎样提交这些材料,为什么要提交这些材料,这些材料应该具备哪些内容,或予以理由阐述,或予以必要的说明。理由阐述或说明的依据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也有法学家们的经典论述,还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例,同时,借鉴、吸收了曾经的房屋登记和一些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