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博 日期:2021-11-21 15:28:50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非罪化这一论题看似逆潮流而动,但绝非哗众取宠,其根本取向在于通过对知识产权根本特性的深入探究,经由刑法上的犯罪化理论检讨已然形成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规则,进而实现对知识产权救济规则体系的全面梳理乃至重新构造。除引言外,全文共五章。靠前章是对既有知识产权救济规则体系的全面审视,试图廓清知识产权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及刑事保护的适用条件与基本特点,以期呈现出知识产权法律救济的规则体系。第二章将视野扩展到优选范围,通过美国法及靠前条约的演进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历史进行回溯与分析,得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正当性前提值得进一步推敲的结论。第三章通过对刑法上犯罪化理论的整理和归纳,检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刑事保护是否正当,批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犯罪化在理论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第四章通过对自由刑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对称性、罚金刑的可替代性进行论证,证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非罪化的命题。第五章在重新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功能、深度解析知识产权救济的基础上,探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非罪化带来的制度影响,重构知识产权的救济规则体系。曹博,重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系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博士。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研究院研究员。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持续关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问题及移动互联网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先后主持青年项目(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作品法定许可制度研究)等四项省部级课题,于《知识产权》、《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