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海峰 日期:2021-12-19 01:19:30
2006年9月28日,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表彰“2003--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此次明星侨资企业评选历时近3个月,是由侨资企业所在市(地)初选,经当地外经贸、工商、税务、海关、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级侨办,省级侨办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推荐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后报评选委员会参评。这次评选活动共收到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上报的参评侨资企业437家,为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评选委员会由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资深人士组成。本书为此次活动的书面表达,充分展示了侨资企业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