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欣望,朱全涛 日期:2021-12-19 01:34:42
吴欣望、朱全涛编写的《创新市场与国家兴衰》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一个国家兴衰的过程,以创新市场的市场结构特征为基点研究新技术、新构思的供给与需求对国家的重要影响,并对英、德、美、日、印度五国的创新市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创新市场的竞争性越充分,国家越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通过对学术文献的检索,笔者发现,吴欣望、朱全涛编写的这本《创新市场与国家兴衰》在国内外第一次提出“创新市场”,对其历史演变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创新市场理论”,用来解释经济发展与国家兴衰。创新市场是对有商业价值的新技术、新构思等原创性信息进行交易的场所。既然是市场,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市场结构。创新市场的市场结构由“独立决策的供给方个数”以及“独立决策的需求方个数”共同决定。“个数”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竞争程度。创新市场的市场结构也可被分为买方垄断、买方寡占、卖方垄断、卖方寡占、双边垄断、双边寡占、卖方垄断一买方寡占、买方垄断一卖方寡占和“充分竞争”九种类型。
不同市场结构类型下创新市场的效率是不同的。竞争性越强,可供交易的原创性信息的数量也就越多,创新市场就越有效率;相反,创新市场的垄断性越强,创新市场的效率就越低。
《创新市场与国家兴衰》对英国、德国、美国、日本、印度五国的创新市场及其市场结构的演变进行了历史考察。发现如果一国创新市场的市场结构更具竞争性,那么该国就会经历创新繁荣和较快经济增长,否则会导致经济增长缓慢。因此,创新市场的市场结构特征是决定一国创新繁荣和中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上述观念与当前主流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观念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和制度创新对长期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与“制度”这一概念相比,“创新市场”和“市场结构”有更严密、更具体和更生动的经济学含义。从而,创新市场理论对历史上经济增长的解释具有更正统的经济学血统。
创新市场理论与当前研究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论思路也有很大差别。创新市场理论是基于微观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创新,它在不同类型的市场结构背景下考察创新主体的行为。具体而言,它认为创新主体的出现、消失和行为方式的变化是市场竞争的自然产物,而系统论思路往往将创新主体的存在和行为模式视为外生的,从而难以解释新的创新主体的出现、创新系统的结构变动等现象;同系统论方法用抽象的网络关系来研究各主体间关系不同,创新市场理论明确地将“市场”看成是连接不同创新主体的纽带,并从各主体所处的市场结构和市场环境来理解其内在动机和经济行为;系统论思路将“市场”看作外部环境,创新市场理论则相反,将市场看作研究的核心,用市场结构来解释创新效率;创新市场理论采用的是正统的理论经济学研究方法,能很自然地运用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及结论来研究创新市场的运行效率,提出政策主张,从而更有助于制定有效的创新政策。创新市场理论的政策主张是,政府长期经济政策的目标是要提高创新市场的运行效率,其核心是要让创新市场的市场结构更具竞争性。这种政策理念非常明确、简单,很容易被用来指导政策制定。与此相反,到目前为止,系统论思路并没有在创新政策上形成共识,所提供的政策建议的作用仍然有限。
创新市场理论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积极拓展。《创新市场与国家兴衰》对创新市场的形成、发展及其对典型国家近现代经济增长的影响的考察表明,教育体制、科研体制、产业格局、对外经济政策、金融体制和专利制度等都会对创新市场及其结构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一国经济表现。该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二十世纪“英国病”、日本“失去的二十年”和美国“新经济”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