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秀清 日期:2023-02-18 08:31:39
现行立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抵押、继承等处分权能仍有不同程度的限制,而农村土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是现行立法限制农地承包经营权处分权能的主要原因。总体来讲,我国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在不断弱化,而且区域分化非常明显。因此,在维持农地集体所有的框架下,系统研究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拓展及其合理限制,对为全面保障农民(集体)的土地财产权益、推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同时,对进一步丰富产权经济学和民法用益物权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与合理限制研究:基于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视角》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农地产权及权利结构变迁的历史,总结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德国、日本)和英美法系国家(英国、美国)农地产权制度及其权利结构设计的成功经验;在既有权能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权能支的新概念,建立了一个新的财产权利权能结构理论框架,对当前中国集体农地权利体系进行了合理解释。
从收入比较和支出比较的角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与合理限制研究:基于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视角》应用浙、赣、桂三省区506份农户调查问卷,就农地保障功能的区域差异进行实证分析。在充分认识农地保障功能存在区域差异的背景下,在尊重农民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和限制的意愿与其行为响应的基础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与合理限制研究:基于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视角》主要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视角,既拓展农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以重构社会结构和秩序;又通过适当的国家农地管理政策对它进行合理限制,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具体包括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及其限制、入股及其限制、抵押及其限制、继承及其限制、农地发展权能及其限制、农地承包经营权征收的合理补偿等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与合理限制研究:基于农地保障功能区域差异视角》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农地产权及权利结构变迁的历史,总结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德国、日本)和英美法系国家(英国、美国)农地产权制度及其权利结构设计的成功经验;在既有权能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权能支的新概念,建立了一个新的财产权利权能结构理论框架,对当前中国集体农地权利体系进行了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