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保树 日期:2014-12-14 15:25:42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立法理念和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防止滥设公司转为方便设立公司;从侧重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向方便各种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转变;从强调事先规制到加强事后救济;放松管制,尊重公司自治。
21世纪商法论坛第六届国际学术会议《实践中的公司法》为学术主题,重点讨论了公司诉讼、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包括公司僵局的处理)、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公司设立中的问题和股权的确认与转让问题、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本次学术会议实现了海内外商法学者、专家与法官的交流,形成了对上述问题的共识,本书即是这次学术会议的成果。本书的出版会使人们更好地把握实践中公司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必将促进学界和司法界对实践中公司法的深入研究。
目录:
第一部分基调发言
认真研究公司法,解决公司法实施中的问题
公司法必须坚持的原则从比较法的视角认识公司法的实践
使公司法真正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公司法
从法条的公司法到实践的公司法
第二部分大会论文
第一单元公司设立中的问题和股权的确认与转让的问题
浅谈股权的确认
论股东资格的认定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股东资格认定的若干问题研究
论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问题研究
股权转让之公司章程限制与强制:法律依据与制度空间
论股东权的确认标准第一部分基调发言
认真研究公司法,解决公司法实施中的问题
公司法必须坚持的原则从比较法的视角认识公司法的实践
使公司法真正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公司法
从法条的公司法到实践的公司法
第二部分大会论文
第一单元公司设立中的问题和股权的确认与转让的问题
浅谈股权的确认
论股东资格的认定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股东资格认定的若干问题研究
论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问题研究
股权转让之公司章程限制与强制:法律依据与制度空间
论股东权的确认标准
简析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与股权的转让
公司设立中的规避非货币出资程序行为探究
设立中的公司理论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的联系与区别
——兼评《公司法》第76条与《继承法》的关系
第二单元公司法人格否认
LiftingtheCorporateVeilinGermanCompanylaw
Applicationof"PiercingtheCorporateVeil"
PiercingtheCorporateVeil:AUniversalProblem
--SomeObservationsfromaGermanPerspective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理
法人格否认论在韩国的适用案例
揭穿公司面纱原则及否认公司人格理论在台湾地区实务之运用
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司法适用的思考——解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
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之法律适用——一种解释论的立场
第三单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Article148ofChina''''s2005CompanyLaw:Precocious
ConvergenceintheChineseCourts
SomeCommentsontheDirectorLiabilityProvisionsintheCompany
Law2006fromaDutchPerspective
HowtoBuildanEfficientandFairSystemofLiability?IstheFrench
TheoryonFaultInseparableFromDuties''''UsefulTheoryforChinese
Judges
公司管理层诚信义务的几个问题
控制股东民事责任之法理基础
论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公司会议秘书制度研究
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
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基础法律问题及其启示
浅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判断规则及其完善
董事对谁承担责任
第四单元公司诉讼(上)
LitigationbyShareholdersandDirectors:
AnEmpiricalStudyoftheAustralianStatutoryDerivativeAction
董事的责任与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与双重代表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
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建立的法理基础和基本思路
股东诉讼若干问题初探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结构和有关问题研究
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诉讼参加问题研究
中国股东派生诉讼:理论分析与实践前景
推进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司法实践的思考
试评新《公司法》第152条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
论公司利益结构下派生诉讼的原告扩张
第五单元公司诉讼(下)
TheRoleofJudgesinCorporateGovernance:
KoreanExperience
关于活跃性股东的股东诉讼之利用
非营利组织主导的证券团体诉讼
——论台湾地区的投资人保护中心
权利视野下的公司行政与公司诉讼
我国公司法律责任制度与公司诉讼制度的解析与重构
——兼论与民事责任制度的区别
浅议针对公司营业专用物品的诉讼
股东表决权诉讼:公司利益平衡的司法保障
代理人:规则遵守、角色取向和法院的作用
第六单元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韩国对公司与利害关系人之间交易的法律规制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探析
公司关联交易的司法控制
——以美国的公平审查规则与安全港规则为中心
第七单元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日本公司法上的公司解散之诉——兼论在我国的司法适用前景
公司自愿清算与股东还债承诺
公司解散、清算之诉中的法律问题
证券公司托管、重整与破产法律问题探析
论公司清算立法之完善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中若干问题之思考
中国新公司法对公司解散清算问题规定之得失
论有限公司僵局的救济
浅析公司僵局纠纷案件之审理
解散公司诉讼的几点思考
对公司司法解散清算制度的法律思考
填补公司合同“缝隙”——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一个分析框架
2005年公司法修改的价值取向及其总体评价
略论公司法实施的公司法环境——从市场主体准入的角度分析第一部分基调发言
认真研究公司法,解决公司法实施中的问题
为了健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2005年10月份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公司法》的修订案,新《公司法》已经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法》的修改征求了经济界和社会各界意见,并认真总结10多年来《公司法》的实践经验,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经验,适时适度调整《公司法》的有关制度,这将使《公司法》能够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提高我们经济的竞争力,为经济的市场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新《公司法》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同时也使我们看到法律的生命在于真正实施。要使《公司法》在实践中起作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立法不容易,全面、准确执法、司法更难,因此,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共同举办这次国际研讨会,是很有针对性的、很有意义的。
下面我就我们在立法当中遇到的、我个人认为是需要在《公司法》实施当中还要做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做一个简要的发言。
第一,新《公司法》目的之一是增强公司法律制度对经济市场化的适应性,所以它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和灵活性,需要在《公司法》的实施过程当中不断地总结经验,通过制订有关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来加以细化和完善。我举一个例子,比如为了鼓励新的公司设立,推动经济发展,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出资财产的范围,采用了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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