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克里斯蒂,张建平 日期:2014-08-26 00:25:58
六个人围坐在一张放着七把椅子的桌子前。那个空位子前面,摆着一枝迷迭香——“象征怀念的迷迭香”。现场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情绪:没有一个人会忘记整整一年前的那个晚上,那个罗斯玛丽·巴顿—她那美丽的脸庞痛苦、可怕地抽搐着,让人难以辨认—就在这张桌子上,她死了。
但是罗斯玛丽始终令人难忘——她能激起她认识的大多数人的强烈情感。这种情感甚至强烈到能够杀人。
作者简介:
阿加莎·克里斯蒂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推理小说女王。她的著作英文版销售量逾10亿册,而且还被译成百余种文字,销售量亦逾10亿册。她一生创作了80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19部剧本,以及6部以玛丽·维斯特麦考特的笔名出版的小说。著作数量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目录:
第一部罗斯玛丽
第一章爱丽丝·马勒
第二章鲁丝·莱辛
第三章安东尼·布朗
第四章斯蒂芬·法拉戴
第五章亚历山德拉·法拉戴
第六章乔治·巴顿
第二部万灵节
第三部爱丽丝这个结果或许会让读者十之八九感到惊讶。——《纽约时报》1
爱丽丝·马勒在想着她的姐姐罗斯玛丽。
快一年了,她总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罗斯玛丽。她不想记住她。
这太痛苦——太可怕了!
那张蓝得发紫的脸,那些抽搐的,抓得紧紧的手指……
这与早先那个欢快可爱的罗斯玛丽判若两人……嗯,也许算不上真正的欢快。她患过流感,她一直抑郁,衰弱……这一切都在死因调查时被说了出来。爱丽丝本人就强调过这一点。这对罗斯玛丽的自杀至关重要,难道不是吗?
调查一结束,爱丽丝就想着法儿要让自己忘掉整件事情。记着有什么好处呢?全忘了吧!把这件可怕的事情统统忘掉。
可是现在,她意识到,她不得不记住。她不得不回想到过去……仔细记住每一件似乎并不重要的小事……
昨天晚上跟乔治的不寻常的谈话是必须记住的。
这事发生得这么突然,这么可怕。等一下——真的是这么突然吗?事先就没有什么征兆?乔治的越发专注,他的心不在焉,他的种种莫名其妙的行为——他的——嗯,只有用怪异这个词儿了!这一切都引向昨天晚上他把她叫进书房,从书桌抽斗里拿出那些信。
所以,现在她无可奈何,不得不想着罗斯玛丽——记着她。
罗斯玛丽——她的姐姐……
爱丽丝突然打了个寒噤,意识到,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想到过罗斯玛丽。也就是说,客观地把她当个人来想。
她一向只接受罗斯玛丽,但从来不想她。你不会想你的妈妈,爸爸,姐姐妹妹,或姑妈。他们只是存在于这些关系中,这是毫无疑问的。
你不会把他们当人来考虑。你甚至不会问你自己,他们像什么。
罗斯玛丽像什么呢?
现在这或许非常重要。有很多事情取决于此。爱丽丝的思绪回到从前。她本人和罗斯玛丽小的时候……
罗斯玛丽比她大六岁。
2
往昔的点点滴滴回来了——短暂的瞬间——简短的场景。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在吃牛奶面包,罗斯玛丽自负地扎着马尾辫,在一张桌子旁“做功课”。
一个夏天,在大海边——爱丽丝妒忌罗斯玛丽是个“大姑娘”,可以游泳!
罗斯玛丽去了寄宿学校——假日里回家。然后她自己也上学了,罗斯玛丽在巴黎“完成学业”。女学生罗斯玛丽;笨手笨脚。“完成学业”的罗斯玛丽从巴黎回来,带回来一种奇怪的,新的,吓人的优雅,讲话轻声轻气,优美得体,身材凹凸有致,赤栗色头发,大黑眼圈的深蓝色眼睛。在不同的世界里长大的一个令人不安的尤物!
从那时起她们彼此很少见面,六年的鸿沟始终保持在最宽的程度。
爱丽丝还在上学,罗斯玛丽已经在“社交季”大出风头。即便爱丽丝回家时,鸿沟依旧。罗斯玛丽的生活习惯是,一觉睡到近中午,跟其他初涉社交界的人一起吃自助式叉餐,一周里的几乎每个晚上都外出跳舞。爱丽丝跟法国女教师待在教室里,在公园里散步,九点吃晚饭,十点上床睡觉。姐妹俩之间的沟通仅仅局限于这样的简单交流:
“喂,爱丽丝,打电话给我订一辆出租车,有个可爱的小男人约我,我要迟到得一塌糊涂了,”或者:
“我不喜欢那件新连衣裙,罗斯玛丽。这不适合你,太夸张了。”
后来罗斯玛丽跟乔治·巴顿订婚。兴奋,购物,大大小小的包裹,伴娘的衣服。
婚礼。跟在罗斯玛丽后面顺着过道往前走,听到窃窃私语声:
“新娘打扮得多漂亮啊……”
罗斯玛丽为什么要嫁给乔治?即便在当时爱丽丝都隐约有点惊讶。有那么多令人刺激的小伙子,给罗斯玛丽打电话,带她外出。为什么选择比她年长十五岁的乔治·巴顿呢?虽然他为人善良,和蔼可亲,却绝对乏味。
乔治很富裕,但这不是钱的问题。罗斯玛丽自己也有钱,很多很多的钱。
保罗叔叔的钱……
爱丽丝仔细思索着,寻找着她现在所知道的和当时所了解的之间有什么区别:比方说,保罗叔叔?
他不是真正的叔叔,这她始终都知道。虽然从来没人跟她确切地说过,她却知道一些实情。保罗·本内特曾经爱上她们的母亲。她却喜欢另一个男人,一个比他穷的男人。保罗·本内特以一种罗曼蒂克的精神接受了失败。他始终是她们家的朋友,采取了一种罗曼蒂克的柏拉图式的忠实态度。他成了保罗叔叔,做了第一个孩子罗斯玛丽的教父。他死后,发现他将所有的财产留给了他的小教女,当时才十三岁的孩子。
罗斯玛丽除了美丽外,还成了一个女继承人。她嫁给了非常乏味的乔治·巴顿。
为什么呢?爱丽丝当时就感到纳闷。现在她也纳闷。爱丽丝不相信罗斯玛丽曾经爱过他。但她跟他在一起似乎很幸福,她一直都喜欢他——是啊,绝对喜欢他。爱丽丝有很好的机会可以了解,因为他们结婚一年半之后,她们的母亲,可爱纤弱的维奥拉·马勒去世了,而爱丽丝,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就去跟罗斯玛丽·巴顿和她丈夫一起生活了。
一个十七岁的姑娘。爱丽丝在她自己的画像前沉思。当时她什么样子呢?她感受了什么,想到了什么,看见了什么呢?
她得出的结论是,那个年轻的爱丽丝·马勒成熟得很慢——不会思考,对任何事情都是听之任之。比方说,她有没有因为母亲早年宠爱罗斯玛丽而恨她呢?总体来说,她认为没有。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样的事实:罗斯玛丽在家里比她重要。罗斯玛丽是“出道”了——她母亲只要身体允许,自然总是把心思放在她的大女儿身上。这是非常自然的。有朝一日她自己也会时来运转。维奥拉·马勒始终是个比较疏远的母亲,老是关注自己的健康,自己的孩子则扔给保姆,管家,学校,但是在与她们相处的那些短暂时刻,她总是那么迷人。爱丽丝五岁那年,赫克托·马勒死了。她从骨子里相信是酗酒要了他的命,但她一点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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