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洲 日期:2015-04-20 01:54:03
3000年某月某日
“兹有刘祥,无亲无故,乞讨街头。幸遇刘魍,好心收留,衣食住行,悉心照料。念其无知,助其读书,为时八年。祥感其恩,无以为报。后经刘祥再三要求(其中以死相逼三次),刘魍感其诚,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遂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刘祥(男)别称小八
乙方:刘魍(男)别称老头
甲方因无力偿还乙方在对其十年(刘祥六岁被收养,八岁上学,十六岁毕业,共计十年)收养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世界币三千万元正(详细清单见附件,共300页),遂决定以身抵债,用其辛勤之工作努力创造价值来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有效期300年。
二、乙方对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拥有完全的使用权,殴打权,饿饭权,初夜权等一切权利。
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必须完全服从乙方的命令,维护乙方的利益,甲方所有行为产生的价值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本协议。
五、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没有提出异议,本协议顺延三百年,依此类推。
六、如果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要求终止本协议,则需一次性赔付乙方违约金一亿世界币,并偿还上述“收养费”及其利息(利息计算方法参见《高利贷之利滚利之利滚利速查手册》)
上述协议甲乙双方完全属于正常精神状态下的完全自愿行为,无任何外力干扰,恐后无凭,立此契据是实。”被后世称为“吸血鬼之契约”并被热销至今的《吸血鬼是怎样炼成的》《吸血鬼十大经典案例》收录的“包身契”就这样新鲜出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