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迅 日期:2017-04-16 23:24:22
听说:中国的好作家是大抵“悔其少作”的,他在自定集子的时候,就将少年时代的作品尽力删除,或者简直全部烧掉。我想,这大约和现在的老成的少年,看见他婴儿时代的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一样,自愧其幼稚,因而觉得有损于他现在的尊严,——于是以为倘使可以隐蔽,总还是隐蔽的好。但我对于自己的“少作”,愧则有之,悔却从来没有过。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当然是惹人发笑的,但自有婴年的天真,决非少年以至老年所能有。况且如果少时不作,到老恐怕也未必就能作,又怎么还知道悔呢?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生于没落的封建家庭。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世界十大文豪之一。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还创作出版了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文学史上不朽的杰作,已经成为一部“必读的民族典籍”。还有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短篇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二心集》《华盖集》《而已集》《三闲集》等。 在他写的人物中虽然没有一个坏形象,但是却间接表现出了封建社会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