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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勤王记


作者:大力金刚掌  日期:2017-07-15 11:14:09




  ☆大宁朝,慕宗皇帝终日沉溺雕琢木器而不理朝政。侠盗吕天麟仗义而出夜探皇宫,盗取了皇帝亲自设计的龙辇图纸。皇帝郁结而终,吕天麟改名楚莫,自毁容貌远走关外。 外出行盗时楚莫救下一名少年,改名楚离,并拜楚莫为师。
  十年后楚莫病逝,楚离独自闯荡京城,却惹上官司。为避抓捕躲进青 楼 ,意外遇到了师父多年前遗留在京城的女儿杏儿。二人相爱。
  此时朝廷党争正盛,势同水火。为避局势,楚离与杏儿远走山阴。却意外与被朝臣弹劾出逃在外的太子朱孝隆成为了同盟。
  楚离发现朱孝隆抱负远大,深明事理,若即位应是明君,便将其劝回了京城。不承想,宫中突遭变故,皇帝生死不明,朱孝隆去向成迷。
  时逢外敌连横,关外边陲林城府,遭北方邻邦大金进犯,楚离奔赴林城府,临时招募了一群江湖草莽,假冒当朝太子入敌营谈判故意被扣留,又以特洛伊木马之计谋夜袭敌营,乱军之中抓住了敌首……
  ☆编辑推荐
  1.《茅山后裔》畅销百万册之后,大力金刚掌专注研究一朝历史,正气与热血不减当年,智慧与谋略悄然滋长,著成其首部历史架空小说!
  《勤王记》故事发生在“大宁朝”,当时,江山摇摇欲坠,朝臣不是一心为民,而是倾尽全力缔结党羽,打击异己。
  此种情况下,一个来自江湖的草根,凭借一次次大胆且及时的判断,一次次对人心的精准推测,一次次对局势的完美掌控,对内扶持太子,对外稳定边疆。上至亲王下至江湖草莽,甚至敌军首领,无一不对他叹服不已。
  他的胜利,即是民间的胜利。
  2.讲述真正的高手都深谙的谋略之道:以*快的速度、*小的动作、*短的时间,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制敌于方寸之间。
  古往今来,打来打去都不分胜负的争斗,只可能发生在草台班子的戏本里。高手过招,一生一死只在片刻之间。高深的比试,往往在简单的过程中结束:*小的动作、*快的速度、*短的时间便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甚至一段历史的进程。
  《勤王记》讲述的就是一个以少胜多、以智胜勇的故事。其谋略不是阴险地算计与凶狠地杀戮,而是巧妙地运用时机、局势,以*少的筹码换取全面的胜利。
  3.当敌人倾尽全力构筑千里长堤时,他需要做的,仅仅是挖一条蚁穴!
  《勤王记》既有庙堂之上的智慧与风采,又有江湖之中的手段与机巧,在书中可以看到江湖手段与庙堂智慧的对决。主人公楚离以一己之力,面对朝堂之上势如水火的党争,如何在看似固若金汤的阵营里打开缺口?绝不是正面对抗与硬拼。他需要做的,仅仅是从内部挖一条蚁穴。
  因为千里之堤,或将溃于蚁穴。
  4.数年时间,专注于历史研究,得出独树一帜的理念:你所看到的历史,或许只是一场豪赌的结局。
  《勤王记》区别于传统历史题材小说千篇一律的“臆想”模式,以符合逻辑的情节呈现“不合逻辑”的故事。也揭示了一个有趣的历史现象:越是高高在上的人,就越是活得肆无忌惮。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地安排一万只眼睛盯着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敌人,所以他们永远都不会栽在真正的敌人手里。历史上许多看似理所当然的转折与递进,往往隐藏着一个不可思议的赌局。
  (正在采用) (你提供的) 作者简介
  作者大力金刚掌—原名张玉卿,1980年生于天津。作家、编剧、广告人;中国当代玄学题材小说的奠基人,2006年创作长篇小说《茅山后裔》系列,开创了以传统玄学与宗教神秘学为核心的全新文学题材,其严谨、真实、幽默的创作风格始终为读者津津乐道。
  自2013年起专注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并开始尝试以历史题材为背景进行创作,其严谨流畅的文风与真实、合理的情节构架在新作中得以延续。新作《勤王记》区别于传统历史题材小说千篇一律的“臆想”模式,以符合逻辑的情节呈现“不合逻辑”的故事;传统流行文学中的历史观、文化观与谋略架构,亦将在他的新作中迎来华丽升级!

目录:
  楔子
  如果让一个皇帝去当木匠,那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好木匠。
  如果让一个木匠去当皇帝,那他肯定不是一个好皇帝。
  大宁元洪二十二年,天子朱正宪驾崩,庙号慕宗。
  慕,通木。
  之所以有这么个庙号,就是因为这位皇帝太喜欢玩木头了。寝宫龙息宫的龙床,都是他亲手打的。记得有一次,他打了一扇屏风,一时兴起竟然差当值的太监乔装成商人,将屏风拿到集市上去卖,要求叫价白银一万两,少一文钱都不得出手。
  当值的公公一听就吓尿了,之所以吓尿了,是因为这位公公压根儿就不懂木器。一万两,在京城买一套带二十亩后花园的大宅子,余下的钱还够娶两房侧室。谁会傻到花一万两白银去买一扇屏风?
  但陛下说一万两,就是一万两,少一两都不行。
  胆敢说不好卖,说明你看不起圣上的手艺,砍头。
  胆敢便宜卖了自己凑钱补上,万一露馅,欺君,砍头。
  胆敢卖不出去,说明你没有尽心尽力为陛下办事,还是砍头。
  还是硬着头皮去卖吧,就算卖不出去,至少还能多活一会儿。
  结果,仅仅半个时辰,这扇屏风便在东门大集卖了一万五千两。这是买家自己出的价,临走还扔下一句话:木圣公输在世,也不过如此。
  如果让一个木匠去当皇帝,那他肯定不是一个好皇帝。
  二十岁即位,四十二岁驾崩。在位的二十二年里,上朝仅十七天。兵部尚书和吏部尚书他经常搞混,刑部尚书竟然因为名字太生僻,被连降三级赶出了京城。
  鬼知道先帝为什么要选这么一个儿子承袭大统。
  他死了。
  因为国家不需要这样的皇帝。
  大宁元洪二十年,朱正宪忽然跑到了东宫,已经四年未得临幸的皇后兴奋得当场昏了过去,等醒来时,发现陛下已经走了。问及宫娥太监,说陛下来东宫,是想找一把四年前遗落在此的由波斯国进贡的精钢刻刀,对于皇后昏厥的事,陛下很是关心,说了一句“还不快传太医?!”之后,就急吼吼地走了。
  皇后听闻,又哭晕了一次,之后被人抬着去太后宫中告状,一老一少两个寡妇,抱头痛哭到深夜。
  吕天麟,姓吕名柯,字天麟,人称吕探花。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真的是元洪十四年的一甲探花。
  能当官,为何当贼?
  因为没钱。
  没钱,就当不了官。当年同科的举子,连三甲的草包都出京赴任了,他这个一甲的探花还是待职在家。待职,也是要本钱的,慢慢地,吕天麟从金榜题名的兴奋中醒悟了:在一个殿试竟然由首辅大臣主持,皇帝竟然不知所踪的朝廷,有学问是没用的。任你有天大的学问地大的抱负,只要没钱,就当不了官。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就这么废了。
  好在自幼习武,好在家传剑术,好在赋闲在家。
  利用自己在京城待职多年,对京城地形了如指掌,甚至被诸多达官贵人请到府上拉拢的优势,吕天麟把京城几个有名的贪官府上偷了个遍,不偷不知道,一偷吓一跳。光是过千两的银票,一个月下来竟然偷了十几张,金银细软更是不计其数。粗略一算,就算当个贪官,没个十年八载也贪不了这么多,关键是,竟然还没有人去衙门喊冤。
  当官有什么好?还是当贼自在。有道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们这群贪官从老百姓手里搜刮的赃钱,老子就替你们还了。
  所以,吕天麟会如此出名,不但江湖上名声如雷贯耳,民间更是如闻菩萨。每当贪官府上的银票细软不翼而飞的时候,每当一些穷人家中莫名地出现银子的时候,现场都会留下一朵由木炭雕刻而成的花朵,“炭花大盗”这个美名,也就传出去了。
  大宁元洪二十一年,吕天麟的家忽然被围,来者穿着便装,但看架势都是高手。
  露馅了?吕天麟也被吓得不轻,甚至后悔每次留在现场的信物“炭花”,难道衙门里那群酒囊饭袋,真的能从“炭花”这个信物,联想到那个待职多年的“探花”?
  “妙,真是妙!”待吕天麟打开院门,一老者站在门口,满脸的慈祥,看了看堆在院子角落处的木炭,继而哈哈大笑,似乎不是来拿人的,何况官府拿人,也没必要让捕头换上便装。等等,这个为首的男人,怎么女里女气的?好像有点眼熟……前不久自己被礼部刘侍郎请到府上喝酒时,这个人好像也在场……
  “陈公公?”
  “哈哈哈哈,吕探花竟还能记起老奴,着实让老奴受宠若惊啊!探花郎,别来无恙否?”看来吕天麟真的没认错人,眼前这个男子,乃是“青衫营”掌印太监陈方。别看只是个太监,此人刚刚掌握了这个国家最大的密探衙门“青衫营”的实权,虽说仅是五品的职位,却是个连当朝一品大员都要退避三舍的人。
  “公公大驾莅临,蓬荜生辉也!公公请!”
  “探花请!”
  “公公此行,所为何事?”
  “吕探花,老奴此行时间紧迫,就不跟你兜圈子了,我要你去陛下的御书房里,偷一样东西!”
  “公公说笑了……吕某仅一介书生耳,哪里晓得偷盗之术?”
  “哦?”陈方听罢,笑着看了看墙边堆着的木炭,之后从袖筒中取出了一枚略有残破的“炭花”,“敢问吕探花,可知那‘炭花大盗’,缘何能猖獗于京城啊?”
  “还请公公赐教!”此时,吕天麟的衣衫早已湿透。
  “当今圣上昏庸,贪官污吏横行,那‘炭花大盗’,自然是有得偷!如若明君登基,朝纲廉明,那‘炭花大盗’,岂不是要饿死?既然抓不到那‘炭花大盗’,倒不如想办法断了他的财路,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陈方此言一出,吕天麟一颗心反倒放下了。
  说圣上昏庸,期望明君登基,这是赤裸裸的谋反,夷九族的罪过。看来这老太监不是来找茬的,而是来交易的。
  何为交易?
  你攥着我的把柄,我也攥着你的把柄,这就叫交易。就算不是交易,至少也是诚意。
  但话说回来,仅仅偷一样东西,就能让明君登基?什么东西?莫非是皇帝的人头?着实是说笑了。那可不是偷盗,而是行刺。
  即便皇帝昏庸,爱打家具而已,罪不至死。何况行刺皇帝,是刨祖坟的罪过,我和你个老太监,到底何仇何恨,值得你如此害我?
  事实证明,吕天麟真的多虑了。
  陈方让他偷的,真的就是一样东西。
  半年前,皇后找太后哭诉说皇帝不理朝政、不临后宫,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于是,太后找到了在御书房里忙着刨木头的儿子,劝儿子别老闷在屋里,适当地出去走走。
  母亲的建议,让朱正宪灵机一动。是啊,朕要出去走走!
  有道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皇帝出行,要乘龙辇!朕要亲自打造一架龙辇!
  皇帝出行,要住行宫,朕要亲自打造一个行宫!
  但是,龙辇和行宫,能不能合二为一呢?
  在朕的手里,就没有不可能的。
  朕要打造一架,能当行宫的,龙辇!
  说干就干!
  当今圣上,自那天起,开始埋头设计能当作行宫的龙辇,一干就是半年多。这将是木器史上的丰碑!这架龙辇,必将名垂青史!“朱正宪”这三个字,必将与木圣公输一样为天下匠人世代传颂!
  其实,太后的意思,只是想让儿子去后宫走走。
  她并不知道,这次无可奈何的劝导,最终会要了儿子的命。
  御书房,是皇帝打造木器的地方,设计龙辇期间,朱正宪本人日夜吃住于此,周围一千五百内卫分三班彻夜巡逻,除了太后之外,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御书房。
  吕天麟不是苍蝇,却真的飞进去了。
  元洪二十二年六月十五,龙辇设计完成。
  元洪二十二年六月十六,设计图失窃,现场留下一枚“炭花”。
  元洪二十二年六月十七,吕天麟在京郊的茅舍再一次被青衫营团团包围,而吕天麟本人却早已不知所踪。
  同日,一封六百里加急的公文由京城发往吕天麟的原籍,而其祖宅之中,亦已空无一人。
  元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二,吕天麟被朝廷画影图形举国缉拿。
  元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朱正宪驾崩,死因是心疼病复发。
  元洪二十二年六月三十,太子即位,改元康正。青衫营掌印太监陈方,加封“司礼监掌印太监”“内卫上直卫掌令太监”“太和殿一等司笔太监”,统管大内三十二卫,赐代圣批红之权。自大宁立国起,太祖皇帝圣训,凡天下之死罪,须由刑部呈送圣上亲批,如今,陈方也有权力做这件事了。
  通缉吕天麟的告示,如今只剩下墙头的纸屑,而吕天麟,仍旧不知所踪。江湖之中,再没人见过用木炭雕琢而成的,花朵。
  一
  楚离的师父叫楚莫,是个茶叶铺老板,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被毁过容,整个左脸就好像是被热油煎过一样,奇丑无比,病死的时候还不到六十岁,虽算不上是英年早逝,但也颇为可惜。也许是毁容的缘故,楚莫一辈子没娶过媳妇,膝下只有一个徒弟,就是楚离。
  茶叶铺老板给人当师父,能教些什么?
  除了卖茶叶之外,什么都教。
  读书写字、为人处世、武艺、兵法,以及最主要的科目:偷东西。
  没错,茶叶铺就是个幌子,楚莫的真实身份是飞贼。
  楚离的爹叫孙乙,是个铁匠,平时老实巴交寡言少语,没人问话的时候从不主动说话,有时就算有人问也不说。
  在楚离的印象中,老爹是个怪人,也是个废物,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身为铁匠,却连把用得上的菜刀都打不出来,因为手艺太差,在一个地方混不了几年便会臭名昭著,不得不换地方,跟孙乙过日子的时候,楚离没少风餐露宿。
  对了,那时的楚离还不叫楚离,而叫孙先。
  楚离也曾问过关于自己娘的事,得到的答复是死了。那亲戚呢?娘死了亲戚也死了?老爹不再说话。
  永远都是这样,问急了,就是一顿打。
  一个大男人,没媳妇,没亲戚,没手艺,没能耐,只有个孩子。而作为那个仅有的孩子,楚离曾不止一次地质疑过自己的前程,虽然那时他还只有十岁。
  后来又过了不久,家里忽然在三更半夜闯进七八个黑衣刺客,进了屋不容分说,对孙家父子挥剑就砍举刀就剁,招招都是死手,看架势就是奔着灭口来的。直到那时候,楚离才知道老爹也不是那么没用,一个人打七八个刺客,还能抽空把自己扔出屋。
  “跑”,在楚离的记忆里,这是老爹生前说过的最后一个字。
  漆黑的小巷里,楚离发疯似的奔跑,仗着对城里地形熟悉,楚离从一个狗洞钻进了一家大户的院子。这家人姓程,据说祖上是当官的,具体什么官不知道,反正不小,但后来好像就再没有人当官,非但没人当官,爷孙三代连一个出去挣钱的都没有,爷爷嗜赌儿子好嫖,虽然孙子因为太小,还没染上什么过分的嗜好,但也是迟早的事。凭着祖上做官攒下的殷实家底,一大家子后代坐吃山空几十年都还没败完。
  蹲在墙角,不知所措的楚离吓得瑟瑟发抖,老爹声嘶力竭喊出的那个“跑”字似乎一刻不停地在耳畔回荡。是啊,跑!当然要跑!但是跑去哪里?跑多久?老爹怎么样了?虽说平时一点都不喜欢他,但他毕竟是老爹,这么久没动静,那些刺客应该已经被他打死了吧?
  正琢磨着,墙外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听上去有三四个人。看来的确有人被打死了,但貌似不全是刺客。
  再之后,一个黑影从天而降落到了楚离跟前,也是从头到脚一身黑,但打扮却和刚才的黑衣人不大一样,至少手里拿着的东西不一样。那几个人闯进屋子的时候,手里只有兵器,而这个人的手里却拎了个大包裹。
  还没等楚离喊出声,他便被此人一掌拍晕在地,待清醒过来,发现天已大亮,自己正趴在一架破破烂烂的马车上。
  从那天起,楚离才开始叫楚离。赶车的人,就是楚莫。
  既然只是收徒弟,为何要改徒弟的名字?
  因为楚莫坚信,如果自己的宝贝徒弟继续叫以前的名字,那群刺客很快便会找上门来。
  听说楚离只是铁匠的儿子,楚莫一开始也有些失望。按楚莫的想法,但凡一个十岁孩子有幸被一大群刺客追杀,不是忠良之后便是义士之亲,没想到只是个铁匠的儿子,但既然已经救了,就养着吧,自己这点事业也好有人继承。就这样,又是十年,对外称父子,其实是师徒。
  这十年,楚离的日子过得可比头十年充实得多,虽然不得不跟着师父学习那些让人头疼的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却也有幸学到了武艺。楚离喜欢武艺,自从老爹被杀的那晚开始,楚离便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既然老爹那么能打,为什么从来不教自己武艺?而随着年纪的增长,楚离脑袋里的问题越来越多,老爹作为一个不入流的铁匠,为什么有那么好的武艺?他究竟是谁?而我又是谁?难道真像那老色鬼猜的那样,自己是某个隐姓埋名的忠良之后?
  老色鬼?
  在楚离的心目中,自己的师父,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老色鬼。否则也不至于死得那么不光彩。
  十年出头,楚莫死了,咽气的时候,离年关只差五天。
  没有刺客,没有意外,而是自己病死的,所谓的不光彩,指的就是他的病,连请郎中都要打发楚离偷偷摸摸地到邻县去请。
  临死前,楚莫留给楚离一个箱子。当楚离打开箱子的时候,楚莫似乎是想说些什么,但犹豫了半天,却什么也没说。
  之后,两眼一翻,死了。
  一个卖茶叶的,能留下什么?
  除了茶叶,什么都有。
  首先是好几叠厚厚的银票,不过都是京城的银票,票额有大有小,小到五两、十两,大到成百上千,看日期都是十几年前的,若想兑成现银,至少在本地是不可能的。
  楚离也惊了,原来这老色鬼这么有钱,估计那个一人当官养三代的大户人家,就算祖坟冒青烟能再养出一个大官,也存不下这么多。不过,话又说回来,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京城银票?怪不得他那么忌讳京城!
  京城,当然就是皇帝住的那个京城。
  楚离一向很憧憬京城。
  不光是楚离,对于全国各地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言,“京城”两个字,绝对是一个神圣且高不可攀的存在。在他们的心目中,那里到处是高耸入云的亭台楼阁,大街上往来的都是一笑倾城的绝色美人;那里的酒楼,厨子拉的屎都比自家桌上的饭菜好吃,那里的生活永远都是醉生梦死夜夜笙歌。
  总而言之,那里是天子脚下。天子是什么意思?天子就是上面的一切的意思。
  楚离曾经不止一次撺掇师父带自己去京城逛逛,但就像当年向老爹打听娘的话题一样,楚莫对京城这个话题总是讳莫如深,问急了,就是一顿胖揍。
  此时此刻,见到如此之多的京城银票,楚离也猜了个大概,很可能是救自己之前,那老色鬼在京城干过一票大的,惹了官司,才不敢回去。不过,话说回来,现如今皇上都换过一茬了,这十几年前的风声也应该过去了吧?
  银票下面,是一把短剑,长仅二尺,剑柄刻着两个梅花篆字“铁砂”,看刃口不像一般物件,这可是钱买不来的东西,如此宝贝能出现在师父的遗物之中,不知是家传的还是偷来的。
  压箱底的,是一张貌似是木工图纸的东西,全展开竟然有六尺见方,都能当床单了,图上画得密密麻麻,甚是复杂,不知道这老色鬼为何会有这东西,能压在箱子最底下,想必比上面的银票和宝剑都重要。如果把这东西做出来,会是个什么呢?
  把图纸铺在屋子正中,楚离从各个角度翻来覆去地看,也看不出个端倪,看轮廓像个马车,但世界上有这么复杂的马车吗?莫非是打仗用的东西?这图是谁画的?那老色鬼用这么个东西压箱底,是什么用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钱,为什么不找工匠把这东西做出来?
  看了看铺在地上的图纸,又看了看手里的银票,楚离叹了口气。
  于是乎,一个七十岁的老木匠见到了这张图纸。
  守着图纸,老木匠涕泪纵横,哭了一会儿之后告诉楚离,这东西不是凡人能做出来的,而自己虽说一把年纪,看上去很是技艺高超的样子,但很可惜,自己还没成仙。
  “老人家,你觉得这东西做出来的话,会是个什么东西?”
  “马车!”
  “马车有这么复杂吗?”
  “不是一般的马车!”
  “有多不一般?”
  “能住人!”
  “然后呢?”
  “然后……然后……”说到这,老木匠哼哼唧唧地又哭开了。
  “老人家,你哭什么?”
  “这图,老朽……看不懂啊……”
  二
  看来这年关,要一个人过了。
  别看那老色鬼活着的时候,一天到晚醉醺醺甚是讨厌,但此时忽然没了那个醉鬼,却也是说不出的伤感。用老色鬼生前的酒壶自斟自饮,楚离不禁潸然泪下,那个人对自己好吗?一点都不好。对自己坏吗?却也一点都不坏。他教会自己读书写字,教会自己武艺剑法,还有一些听起来不知所云的做人道理,他是自己的师父,但在楚离心里,却早已将此人当成了父亲。
  关了茶叶铺,带上银票、宝剑和那张莫名其妙的图纸,楚离来到了京城。
  走在京城的大街上,楚离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了失望:京城,不过如此。
  仅仅是比自己来时那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大上几倍而已,没有什么太过显眼的楼阁,房子一样的矮一样的破,街上的人穿的也不全是绫罗绸缎,漫无目的地走了两条街,竟然没看见一个绝色女子,甚至还不如自己到过的大部分地方。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银票是货真价实的硬通货,到了钱庄真的能兑出现银。
  找了家看上去很气派的酒楼,楚离点了一大桌十几个菜,外加一壶最好的酒。
  每个菜尝了一口外加喝了口酒之后,楚离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的未来:要不要在这个破地方长期住下去?虽然现在身上的钱足够这么做。桌子上的酒菜,毁灭了他对这里的最后一丝憧憬,酒和菜都与自己的预期差得太远,甚至不如以前茶叶铺隔壁的小酒馆。要知道,那个酒馆老板的主业是替师父销赃,他卖酒和师父卖茶叶一样,都是幌子,就算是这样,他家的酒都比京城这大酒楼的酒好喝。
  酒足饭饱,到了结账的时候。楚离大大方方地往桌上拍了二两银子,之后拿起包裹就要离开,要知道,师父死之前,他可从来没这么潇洒过。首先,从来没吃过一顿饭就要二两银子的大餐;其次,就算天塌下来,也是要等着掌柜找钱的。
  “客官请留步!”小二嬉皮笑脸地追上了楚离。
  “若有剩余,就当是本少爷的赏钱了!”
  “客官,这些酒菜,是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
  当年老爹惹了官司,贿赂县太爷只花了二两银子;在乡下,三两银子能买一头怀着牛犊子的母牛,若生下的牛犊子是公的,牛贩子还得退回一两;在楚离印象中,四两银子就已经能去妓院里摆谱了;知府衙门有个姓李的捕头一直替老色鬼销赃,记得有一次老色鬼弄了把不错的茶壶找他出货,他嫌分钱太少不大想接,老色鬼问他想要多少,那位李捕头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最后一本正经地伸出了一只巴掌:五两。
  这破地方,待不下去了。
  如此一桌难以下咽的狗屎,竟然也敢要五两,是皇上亲自掌勺吗?
  补上三两银子,楚离愤愤地走出了酒楼,特地抬头看了一眼门口的牌匾:仙味楼。
  仙味?真是恬不知耻。
  忽地一阵香气,那是一种奇特的,仅属于女人的,让人目眩神迷的芬芳,让楚离的目光离开了写得龙飞凤舞的牌匾。四个客商打扮的人与楚离擦身而过,三高一矮,就在离大门最近的一张桌子落了座。毫无疑问,那个矮个子的是个女子,虽然是男子的衣着,但这股香气可骗不了人,对楚离而言,这,才是真正的仙味。
  师父曾经告诉自己,香气,代表了一个女人的品位;而品位,代表了一个女人的装扮;装扮,则代表了一个女人的外表,连起来想,香气,就代表了女人的外表。虽说不知道那老色鬼究竟从哪得出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谬论,但一直以来,这条看似离谱的理论却从来没被打破过。
  好香!楚离呆呆地看着四人落座的饭桌,只可惜,唯独自己想看见的人,却背对着自己。此时此刻的楚离,真是恨透了这家酒楼,尤其是门上挂着的牌匾。“小二!”在小二怪异的眼神中,楚离又坐回到刚才的桌子,此时桌上的剩菜都还没收。
  “客官还有什么吩咐?”
  “一壶酒,还有……”楚离假意无所事事地抬起眼皮,还好,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刚才留下香气的女子,真是好美,奇异的香,奇异的美。那个老色鬼的邪门理论,又蒙对了一次。
  “客官?”
  “呃……刚才的菜,再给我上一桌!”楚离回过了神,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打破师父教导的禁忌:盯上谁的话,就绝对不能看他,如果跟自己的目标对上过眼神,那么,最稳妥的计策就是放弃这个目标。当然,这只是针对偷东西而言。
  “啪”的一声,小二刚把一壶酒摆上桌子,一把刀便拍在了楚离的桌子上,吓得小二赶忙退下。紧接着,一个满脸凶狠的大汉坐在了楚离对面。
  “小子,你在看什么?”
  师父是对的,不能盯着目标看,否则很可能会招来麻烦。
  “听好了小子,我数到三,你若还坐在这……”说罢,大汉单手拿起了桌上的刀,把刀鞘搭在了楚离的脖子上。
  看了看大汉,最后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美女,楚离挺不情愿地站起了身子,掏出五两银子摆在了桌子上。
  “吧嗒”一声,银子被大汉扔到了地上,滚到了楚离脚下。
  “装腔作势……”楚离低下头捡起了银子,若无其事地走出了酒楼。师父曾经说过,装腔作势的人最好不要惹,虽然这类人大都没什么真本事,但通常会有一个很硬的后台。
  自己不是京城人,而这几个人,貌似也不是。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后台呢?
  走出仙味楼,钻进一条小胡同,楚离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布包,这是刚才从那个大汉腰间偷过来的,包里面除了一些散碎银子之外,还有一个类似于腰牌的东西,外加一张“路引”。腰牌是象牙鎏金的,看上去像是朝廷命官证明身份所用的“牙牌”,挺贵重的样子,上面刻了个“东”字,并未刻有衙门的名字,像牙牌却又不是牙牌,不知是什么地方的凭证;而路引则来自广南沿海,一个楚离从来没听说过的地方——铜铃府。
  广南,是南中原的一个沿海省份,盛产柑橘和海贼;据说全国沿海每十个海贼里就有八个是广南人。
  铜铃府,楚离从来没听说过这么个地方,但不难想象,这种默默无闻的小地方,肯定也是个衙门已经被海贼霸占的穷乡僻壤,对楚离而言,这种事是见怪不怪的,自己和师父在同一个县城偷了一年都没被抓,原因就是有衙门里的捕头帮忙销赃。刚才那几个人,除了矮个子的美人之外,个个凶神恶煞,满脸的不怀好意,想必都是海贼吧?海贼不在海上抢劫,跑到京城来干吗?莫非京城有大买卖,值得他们跑到岸上来冒险?
  “卖杏干呀!上好的杏干!”
  “给我称点!”楚离扔了一两银子过去。
  “哎哟!这位公子,小的找不开啊!”
  “不用找!”楚离从上到下把这个卖杏干的小贩打量了一番,穿着比街边的叫花子好点也有限,看面相大概有个四十岁,一脸的老实,推着一辆似乎随时都会散架的独轮车,车上装了小半车的杏干,还有一些杂物。
  “哎哟公子!你可是菩萨啊!小的老母患病,正急等着钱抓药啊!公子!容小的给你磕个头!”说罢,这小贩放下独轮车,“扑通”一声还真跪在了地上。
  “京城的路你熟吗?”
  “回公子的话,小的在这儿长起来的!”
  “仙味楼里,有四个人,三高一矮,矮的那个戴一顶罩纱的斗笠,你去那卖你的杏干,然后跟着他们,告诉我他们去哪了!”
  “这个……公子,小的……”
  “我就在这等你,告诉我他们去了哪,之后……”楚离掏出刚才被大汉扔在地上的五两银子,在小贩眼前晃了晃。
  “好!好。公子等着小的!”小贩推起独轮车就要动身。
  “等等!”
  “公子还有别的吩咐?”
  “杏干!”楚离斜眼看了看小贩,伸手从车上抓了一把杏干,还不错,比那家饭馆的饭好吃多了……
  三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直到天色完全黑了下来,胡同口才出现了小贩的身影,只不过,没推车。他的独轮车呢?难不成为了挣这五两银子,车都不要了?
  再走近点,真相大白。小贩身后,就是刚才把自己赶走的大汉。
  被发现了。
  “我就知道是你……”看见楚离,大汉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举起手中鬼头刀架在了小贩脖子上,“你们到底是谁?”
  “我……谁也不是!就是个过路的!”楚离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此事与他无关,你先把他放了!”
  “说实话!”大汉单手一抖,一丝鲜血顺着小贩的脖子淌到了衣服上。
  “公……公子……”小贩带着哭腔,裤裆已经湿了。
  “你先把他放了,我告诉你我是谁!”
  扑哧一声,鲜血像涌泉一样涌出小贩的喉管。
  “手下留……”未等楚离“情”字出口,小贩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从喉管涌出的鲜血,瞬间便把地面染红了一大片,他趴在地上,手脚不停地抽搐着,喉咙里不住地发出“咯咯”的声音,似乎是想说什么话,却始终没能说出一个字。
  楚离呆在了原地。
  他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没想到眼前这个傻大个会玩真的,这里可是京城!天子脚下!天底下最太平的地方!这个大汉到底什么来头,竟然为了这么一点点的小事,就公然行凶?
  “哎哟公子!你可是菩萨啊!小的老母患病,正急等着钱抓药啊!公子!容小的给你磕个头!”
  小贩的话,回荡在楚离耳畔。大汉拎着刀缓缓走向楚离,似乎走得无声无息。
  不,不是他的脚步无声无息,而是此刻,楚离的耳畔除了小贩的话,已经再无其他声音。
  这是楚离有生以来第二次亲眼看见杀人。第一次是在茶叶铺,也是一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用一对亮银双钩,就在自家窗户外面杀死了卖杂货的王二。当时街上的人都吓坏了,四散奔逃作鸟兽散,这大汉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了个人,之后不紧不慢地骑马远去,从此再未露面。
  听衙门的李捕头说,此案始终未破,甚至连大汉的杀人动机都不知道,王二外号王老实,是远近闻名的老实人,走街串巷卖了十几年的杂货,没跟任何人起过口角;而那个大汉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去买杂货的人,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楚离本想冲出屋子管管闲事,却被师父死死地拉住,直到看见王二血溅当场脑浆涂地,师父才松开了手。
  “你知道杀你爹的刺客是谁吗?”面对楚离的质问,师父若无其事地继续喝酒。
  “不知道。”
  “那你知道你是谁吗?”
  楚离又摇了摇头。
  “他,一样不知道!”师父指了指门外血泊之中的王二。
  “有些事,不管过去多久,不管相隔多远,最后注定会有个了断,一个人,一辈子,最大的幸运,莫过于死的时候,知道这一切究竟是因为什么。”
  这是师父一生之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若按这个标准,不幸总是少数,大部分人死得都很幸福,例如他自己。
  迟疑间,大汉的刀已经挥到了眼前,这是一招死手,被砍上的话,死相恐怕要比那小贩惨上十倍。
  “呀——”楚离反手握剑挥起胳膊猛地向上一挡,但闻“锵”的一声,大汉的鬼头刀被齐刷刷地削断,被削飞的半截刀刃打在旁边的墙壁上,火星四射。就在大汉被这一招惊呆的时候,这把能削断鬼头刀的宝刃“铁砂”,已经搭在了他的脖子上。
  “小子,你到底是谁?”大汉很快恢复了平静。“当啷”一声扔掉了手中的半截断刀。
  “这话应该是我来问你!”楚离咬牙切齿地仰视着眼前这个比自己高一头的敌人,就是这个人,刚刚杀死了一个满怀期望能为母亲挣到救命钱的小贩。
  “你不认识我?”大汉的表情也是一愣,继而呵呵地笑开了,“有意思,真是有意思……呵呵……哈哈哈哈……”
  “有什么好笑的?”
  “你不认识我,知道我是谁又有何用?”
  “我……”楚离哑口无言。是啊,知道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是谁,又有什么用呢?
  总不能说“我看上了与你们同行的美人,我只是想多看她两眼”这种龌龊的理由吧?因为这种龌龊的理由,竟然害死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小贩,这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乳臭未干!”就在楚离迟疑的一刹那,忽然感觉脖子被一双铁钳般的大手死死掐住,片刻不到,两只脚已经没有了承重感,整个人竟然被大汉掐着脖子举了起来,而拿剑的手,也被大汉的另一只手死死握住,动弹不得。
  片刻间,形势大逆转。
  没错,就是片刻。
  打来打去都不分高下的争斗,只可能发生在草台班子的戏本里。高手之间,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片刻之中,大多数情况下,一招、两招,最多三招便已决定生死。就像那老色鬼经常教育徒弟的道理:武艺的精髓,就是用最小的动作和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败敌人,而不是用花拳绣腿赚人场。只有街头卖艺的把式匠,才喜欢把手脚抬得那么高,伸得那么长。
  “小子!没杀过人吧?”大汉在鄙视与挖苦的同时,手上的力道也在不断加大。
  其实这大汉猜得没错,楚离的确没杀过人。
  非但没杀过人,甚至一直以来都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有勇气杀人。
  楚离也曾经与师父聊起过关于杀人的话题,师父说,这辈子,他只杀过一个人,而且与自己无冤无仇,自己也完全没必要杀他,却杀了。而当楚离问及原因的时候,师父越是高高在上的人却总是说,,就越是活得肆无忌惮。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地安排一万只眼睛盯着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敌人,所以他们永远都不会死在真正的敌人手里。
  听上去似乎很有深度,但仔细一想,就是句酒后的屁话。
  此时此刻,楚离是多想顺着这些琐碎的记忆继续回忆下去啊!但是不行,因为自己的脖子还在别人手里,再这样下去恐怕不用回忆了,自己就要去跟那个老色鬼团聚了。
  “我……一定会……杀了你!”楚离手脚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自己的胳膊不如人家长,虽然空着一只手,却够不到敌人,身体悬空,腿也使不上劲,真是后悔刚才一时犹豫,没一剑杀了这个满脸横肉的家伙。
  “什么人!”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吼,凌乱而急促的脚步伴着铠甲摩擦的声音由远而近。
  刚进城时,楚离便听说了太子下个月大婚的事,京城的警戒,也比之前严了不少,街上巡夜的官兵至少比以前多了两倍。此时此刻全城应已宵禁,貌似是刚才兵器碰撞的声音引来了巡夜的官兵。
  “好机会……”趁着大汉一走神,楚离蜷缩双腿,蹬住了身后的墙壁,之后全力一蹬,将整个身子扑向大汉,而这大汉似乎也没料到楚离有这么一招,本能地往后退了两步,结果却被小贩的尸体绊倒在地,“扑通”一声摔了个仰面朝天,还没等他缓过神,手腕子便遭了楚离狠狠一口。
  没错,用嘴咬的,狠狠一口。
  有道是一寸短一寸险,越短越险。短到极限,就是人的牙齿。嘴,其实是人身上最厉害的武器。真若到了命悬一线的时候,面子还能值几个钱?
  “啊……嗯……”大汉疼得青筋暴露,却硬生生地把惨叫声咽了回去,单手推开楚离撒腿就跑,三窜两窜便消失在了漆黑之中。
  “想跑?”楚离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噗”的一口吐掉了从大汉手腕上咬下的皮肉,飞身上墙,循着大汉逃走的方向追入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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