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由兴波 日期:2017-04-03 12:38:27
唐宋时期是中国书法史和诗歌史上的高峰,诸多著名的诗人与书法家共同开创了中国艺术史上的新局面。唐宋时期留下了近千首论书诗,在诗歌及书法文献研究方面具有着重要而独特的学术价值。
《诗法与书法:从唐宋论书诗看书法文献的文学性解读》对中国诗学思想与书学理论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对二者的相互影响做了探索性研究;着重以唐宋论书诗为研究对象,全面深入研究唐宋论书诗中所使用的形容语、批评语,及其在文学性质的书法文献中语词的使用及变化;《诗法与书法:从唐宋论书诗看书法文献的文学性解读》还重点研究了唐宋论书诗所彰显的文艺思想嬗变;并选取了“宋代书法四大家”中的苏轼、黄庭坚、米芾三家的论书诗作为个案研究,以点带面,彰显了代表性诗人兼书法家的论书诗所取得的艺术成就。
诗歌与书法是中国文化中的精髓,诗歌是语言的艺术,书法是线条的艺术,二者都承载着诗人与书家的艺术创造,展现着创作主体的审美取向与价值追求,并体现着一个时代文艺思想的特质。作者从事诗书关系研究多年,《诗法与书法:从唐宋论书诗看书法文献的文学性解读》从一个时代的诗书理论写到具有各具特色的宋代的诗书观,将理论与个案研究结合,清晰而系统地呈现出唐宋诗歌与书法文艺思想的特点与关联。无论对于专业研究者,还是诗歌与书法的爱好者,这都是一本值得一读、深究的书。
由兴波,满族,1974年出生于黑龙江省庆安县。文学博士,历史学(书法文献学方向)博士后。曾于莫斯科国立语言大学、莫斯科国立语言大学孔子学院任教,现为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唐宋诗歌及中国诗歌与书法理论关系等研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吉林省文化厅项目等7项,参加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吉林省教学研究项目等3项。出版专著、编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学术兼职有东北苏轼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传统文化公共播讲团”团长、宋代文学学会、中国韵文学会会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