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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半离


作者:梅吉  日期:2022-12-31 09:32:33



  18岁的麦凉和布小曼、张初初是倒桑树街成长的女孩。布小曼美丽,因为总是被太多人追捧而喜欢和平凡的麦凉“交换名字”。同学齐洛天因为布小曼的拒绝自杀,麦凉认识了他的好友唐小泊。是宿命一样的开始,带着她所无法处置的忧伤,他,喜欢的人亦是布小曼,却又因为齐洛天的自杀而隐忍感情……
  第一章:那些遇见的最初,沉着忧伤。
  1
  我是麦凉,16岁的麦凉。
  彼时,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是倒桑树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后来才到倒桑树街的。那一年,我13岁,倒桑树街开了最大的超市——“芳邻超市”。张初初那阵子非常喜欢喝酸奶,因为听说,在发育的时候多喝酸奶会发育得很正。张初初和我一样的,都出生在倒桑树街,是土生土长的原住居民。倒桑树街是一条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红色的洗头店,门口坐着的是三三两两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着浓烈的脂粉气。
  这里是城中村,龙蛇混杂。
  但我喜欢这里,喜欢夏季里街两旁开得繁盛的合欢花,喜欢夜市里卖的醪糟粉蛋,还喜欢下雨天里坑坑洼洼的街道,我和张初初会从这一个坑跳到那一个坑,溅起的浑浊水花,象我们肆无忌惮的年少时光一样,那么肆无忌惮。
  张初初不喜欢这里,她总是对我说,麦凉,我总是要离开这里的,我要离开倒桑树街。
  张初初家在倒桑树街开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所赚的钱养活一家的生活。除了,她爸,她妈,还有她爷爷奶奶,他们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当然那个四合院不仅仅只他们一家,另外还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闹。
  张初初她妈很厉害,她总是站在天井里大着嗓子的吆喝,谁家多用了水,谁又偷用了他们家的一块蜂窝煤。
  平日里,张初初还要去粉店里帮忙,收钱或者刷碗。
  有时候洗头房里的小姐会站在店门大声地叫嚷,粉妹,来碗粉。
  “粉妹”就是张初初,她讨厌这样的称呼,也很讨厌吃粉。虽然我觉得张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错。有次张初初说她到洗头房的时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说,那个男人那么穷,怎么还有心思去胡来呢?
  所以张初初说她想要离开倒桑树街,我是理解的。生活在那样狭窄的空间里,总是想要远远的逃离。
  我家在倒桑树街15号,是祖屋。听说是我太爷太奶留下的房子,市里文物保护局把这栋房子列为了文化保护对象。因为我爸对这里的特殊感情,所以这房子曾经要被高价收购他也硬是没有舍得卖掉。
  张初初一直很羡慕我,羡慕我有一个很温暖的家庭。我爸妈都在一所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觉得他们对科研的兴趣大过对我,他们对我的教育模式是放养,不多过问也不多关注。更不要求我必须象个女孩一样,很乖巧,很文静。
  所以,我可以尽情地穿牛仔裤,穿宽松的T恤,留最短的发,打篮球和吹口哨。
  是13岁的时候,张初初开始发胖。其实她小时候挺瘦的,干瘪瘪的象营养不良,但到了13岁就开始疯狂地横向生长,去医院里检查是因为青春期内分泌失调引起的。好在,胖了的张初初并没有觉得好困扰,她依然咋咋呼呼,依然笑起来很利落,依然和我在倒桑树街上跳下窜,很欢喜。
  布小曼就出现了。有一次我和张初初跑到“芳邻超市”偷酸奶喝,刚插上吸管喝第一口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女孩直愣愣地盯着我们。她穿了一条浅蓝色泡泡裙,有些自然卷的头发,清丽的鹅蛋脸,大眼,象个洋娃娃一样。
  我哽了一口,然后把食指举到嘴边,比了一个“禁音”的手势。她就大张旗鼓地走到我们面前,拿过另一盒酸奶大口地喝起来。我和张初初当即决定,吸收这个漂亮的女孩加入我们。
  那也是布小曼的13岁,她是12月的生日,我是7月,张初初比我大了4个月,所以张初初一直以大姐自居。
  后来我们常常在“芳邻超市”里偷喝酸奶,三个人,你掩护我,我掩护你,很快乐又很惊险。只是当有一天一个售货员从我们面前经过,却对我们手里的牛奶视若无睹时,我和张初初都惊讶了。
  张初初甚至又拿了另一盒酸奶,当着售货员的面来打开,但她还是没有过来制止我们。
  我们再在“芳邻超市”里喝牛奶,就变得很诡异。不管我们怎么张狂和显摆,但就是没有人来制止我们,张初初甚至问我,难道我们是隐形人?
  后来,有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到我们面前,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的时候,我们才明白,原来布小曼竟然是超市老板的女儿,他爸为了讨好她,所以对她的朋友也这样慷慨和大方。布小曼她爸真的太有钱了,所以他总是拿钱来讨好布小曼,给她买很贵的衣裙,很高档的礼物。
  我和张初初才知道原来布小曼身上的裙子是叫淑女屋,知道原来钢琴最高的级别是十级,吉特巴原来是一种爵士舞蹈。布小曼让我和张初初终于开始觉醒,原来有的女孩是这样的。虽然布小曼很美,但她从来都不觉得这样的美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后来看亦舒的小说《玫瑰的故事》,觉得布小曼就象黄玫瑰一样,是一种天真到近乎孩子气的美丽,因为她的不自知,从不把美丽作为处世的筹码以此换取特权,所以我和张初初会和她成为好朋友。
  但布小曼不喜欢她爸,甚至带着抵触的情绪。
  我和张初初猜测,大概因为她爸给她找了后妈的缘故。布小曼的妈妈是在她13岁那年去世的,后来她爸就搬家,娶了罗姨。其实罗姨并没有刻薄布小曼,我和张初初回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们准备很多的水果和糕点。
  布小曼还有一个弟弟,罗央柠。比布小曼小了两岁。这个弟弟是罗姨结婚后带来的孩子。
  15岁的时候,我、张初初和布小曼同时考入了七中。
  七中是市重点高中,坊间里流传,考上七中就等于一只脚已经跨入了大学的校门。最让我们高兴的不是因为我们考上的是七中,而是我们三个人能够在一所学校上学。
  但张初初最终却没有和我们一起去七中,她去了三中。因为三中许诺如果她进三中上高中的话,三年的学费都可以免除。
  三年的学费,对张初初一家来说,诱惑是巨大的。所以她选择了一个人去三中。
  张初初对我们说她不去七中上学的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第一次喝了酒。在布小曼家的阁楼里,她拿了她爸的茅台酒给我们喝。
  辛辣的酒顺着喉咙下去的时候,是疼痛一片,我们都哭了。
  是那个时候知道了分离,知道了人生原来是不可以预想的。
  张初初噙着眼泪说,三年以后,三年后我们要考同一所大学,以后我们永远也不分离!
  她伸出手来,我的手覆盖了过去,然后,布小曼的手盖了下来。
  我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我们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但是,永远到底有多远呢?我们都不知道。
  那一个暑假,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策划了我们的第一次旅行。
  那时候我们都拿到了七中的入学通知书,是后来才知道的,其实那时张初初已经决定去念三中了,但她为了不让我和布小曼失望,硬是把这件事藏得滴水不漏。
  我们决定去泸沽湖,那是一个很神秘而且浪漫的地方。我们先坐火车去西昌,然后从西昌坐汽车去泸沽湖。
  我和张初初都是第一次出远门,非常的兴奋,坐火车的6个小时里,我们就是不断地对着窗外的景色欢呼。布小曼对我们的小家子气非常不以为然,她是“见过世面”的,她3岁的时候就坐飞机去过北京。
  布小曼的妈妈是小学音乐老师,布小曼说她有一把很好听的嗓子,常常在午后的时间里一边弹琴,一边唱法文歌。布小曼的妈妈曾经去法国留学,布小曼有一张布妈妈在卢浮宫前的照片,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布小曼和她简直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因为她的妈妈在她心里那么不可侵犯,所以她怎么也无法接受罗姨的吧!
  泸沽湖是那么的美,碧蓝的清澈,透绿的壮观,金灿的温暖……我们站在竹筏上把手圈在嘴边大喊,麦凉,布小曼,张初初……要永远永远的在一起,要一生一世地做好朋友。
  阳光很充沛,我们的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但,那个暑假,那些在泸沽湖的光阴,是我,布小曼,还有张初初过得最幸福的时光。
  我们谁也想不到,在那个夏天结束以后,我们之间会有了那么多的间隙,无以弥补的隔阂。
  2
  草长莺飞的九月,我和布小曼,张初初一起成为了高中生。
  让我们庆幸的是,我和布小曼分在了同一个班里。
  而布小曼,一进学校,就受到了很多的关注。她那么美,而且又会弹钢琴跳吉特巴,被人喜欢,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而我,依然是短发,依然是白衬衣、长裤,牛仔裤、七分裤,或者短裤,依然喜欢打篮球和吹口哨。
  那个时候我开始看亦舒和张小娴,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些想象。当我和张初初谈论的时候,布小曼就安静地一边看着我么,我和张初初都觉得,布小曼应该是我们中间最早发生爱情的一个,因为她得到那么多的喜欢,只要她愿意,她可以随便点指一个。
  是在开校的第一天,遇到齐洛天的。
  那天,我和布小曼站在公布栏看分班的情况,人多的很,布小曼被推搡了一下,倒下去的时候被一个男孩扶住了。
  戴着宽边的玳瑁眼睛,很斯文的模样,他的脸腾然地红了一片。看布小曼的眼神,是怔怔的。
  一直以来,喜欢布小曼的男孩很多,同班的,高一届的,邻校的,还有在路上遇到搭讪的。她不胜其烦,遇到有人到班上来问,谁是布小曼?布小曼就懒得搭理了,我会假装是她,帮她收那些情书,开始觉得好玩,因为别人看到我的时候会有点讶异,他们一定会想,原来布小曼也不过如此,不象传说里的那么好。
  当然有遇到认识布小曼的人,我就会被当场拆穿了。因为他们都会说,不,你不是布小曼。
  我就长长地吹声口哨,嬉笑开来。
  我开始和布小曼玩“替换”的游戏,布小曼宁愿做“麦凉”,普通,平凡,大大咧咧,而我就做“布小曼”。在不被人认识的地方,我就越来越多的扮演起了“布小曼”,她做“麦凉”。有一次,我们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遇到了布小曼的爸爸,他喊“布小曼”时,我下意识地答应了。
  那天布小曼对我说,麦凉,我去你家好了,我想要真的做麦凉。
  难道做布小曼不好吗?那么多人喜欢,又那么受到宠爱。我不解地问。
  不,我不想要做布小曼。布小曼说的时候,眼里有淡淡的忧伤,和她15岁的年纪,那么不相称的忧伤。
  完美的布小曼,竟然不想要做自己,这真的让我很讶异。
  被众多人喜欢追捧的布小曼,却对喜欢他的男孩没有任何特别之初。在我看来,布小曼应该会喜欢齐洛天的,他英俊,帅气,优秀,有一把好嗓子,在新生欢迎会上,他唱了一首《千里之外》,他的嗓音那么浑厚有力,打动了许多女孩的心,而布小曼,她有动心吗?
  我和布小曼总在公交车上遇到齐洛天。
  我知道,齐洛天的家根本不在这个方向。
  当然,公车上还有其他的男孩,他们都希望能够离布小曼近一点,也或者都在攥着勇气想要和布小曼说话,有时车停站的时候,会有男孩往布小曼的手里塞了信或者礼物,就赶紧跳下车了。
  布小曼连拆也不拆,下车的时候就留到了公车的座位上。
  包括齐洛天的礼物。
  这让我很失望,从内心里我觉得齐洛天和布小曼是“般配”的,但在布小曼的眼里,他还是没有什么特别。
  有一次齐洛天竟然来找我,他对我说,麦凉,能送我一只布小曼的圆珠笔吗?
  我“啊”了一声,没弄明白他要布小曼的圆珠笔做什么用。
  他的脸微微地红了起来,喃喃地说,听说用对方的笔写她的名字,等到笔没有墨水的时候,她就会喜欢上……
  我真的去找了布小曼的一支圆珠笔给齐洛天,我想要帮他,也想知道这个方法到底准不准,当墨水用尽的时候,布小曼会喜欢上齐洛天吗?
  当然,齐洛天答应会教我和张初初学游泳。
  齐洛天很会游泳,在学校的游泳馆里,他矫健得如一尾鱼。
  张初初听说后,也想学游泳。她说,这样身材会好起来。
  即使喝了好几年的酸奶,但我和张初初的发育还是没有很“正”,张初初还在受青春期肥胖的困扰,而我,除了长个子外,身材还是很干瘪。女生们已经在讨论胸围了,可我的胸口,却一点发育的迹象也没有。
  有一次我和张初初挠布小曼痒痒的时候,碰到了她的胸口。是很绵软的感觉,我才注意到布小曼的胸部已经发育得如此的饱满和挺拔了。
  所以当张初初提出也许齐洛天会答应教我们游泳的时候,我也觉得很可行。
  我和张初初商量还是不要让布小曼知道的好。因为我偷拿了她的圆珠笔给齐洛天,还告诉了齐洛天,布小曼喜欢去“都城影院”看电影。
  “都城影院”有些年份了,在倒桑树街的街尾,是木的地板和台阶,踩上去的时候,会有些哗啦的声响。据说老板继续开着影院不是为了赚钱,而是真的很喜欢电影,特别喜欢放旧片。我们常常去看电影,在昏暗流利的光线里,不断地憧憬自己会不会是电影里的那个主角。
  我和张初初最喜欢看的片子是《魂断蓝桥》,因为里面有句台词是:我只爱过你一个人,别人谁我也没爱过,今后也不会。
  这是多么深情的爱呀,我和张初初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但布小曼在黑暗里冷冷地说,承诺不可信,男人更是不可信。
  才15岁的布小曼,经历过男人经过爱情吗?但她的声音那么冰凉,带着我和张初初都无法理解的冰凉。
  齐洛天也开始出现在电影院里。隔着三排的距离。
  空旷的影院,只有我们四个人。张初初凑到我耳边说,那个齐洛天,真的痴情呀!
  张初初总是在倒桑树街遇到齐洛天,她家的粉店关得晚,有时候去洗头店送粉的时候,就看到齐洛天站在布小曼家楼下。
  直到她房间的灯灭掉,他才离开。
  是真正的喜欢,所以才会这样深情。
  那个时候,齐洛天已经给我和张初初上过三次游泳课了。我学好了在水里憋气,而张初初学会了狗刨,虽然不怎么好看,但好歹能在水里刨上几米远了。
  是12月17号,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下了这城市的第一场雪。
  是布小曼的16岁生日,我们看了一场电影。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抬眼就见到满天翩跹的雪,我们三个人欢呼着跳了起来,我看到了布小曼鼻翼上的雪花,看到了张初初发髻上那么美的雪花。
  然后,我们看到了齐洛天。
  大约是在雪地里站了许久的时间,他浑身都湿了,眉上有了白花花的雪花。他拼命地看住布小曼,声音那么欢悦,但抖得不像话,他对她说,墨水终于写完了。他急切地拿出一个本子,翻开来,密密麻麻地都是“布小曼”,那么多的“布小曼”!
  我和张初初都看呆了,这些“布小曼”,是需要多少的时间,多少的喜欢才能写出来的呢!
  布小曼,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布小曼!齐洛天连声地说,他的眼里都是期待。
  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感动。在我看来,这个时候的齐洛天,那么的伟岸,那么地高大。还有什么比真诚的告别更值得感动呢?
  这样的认真,这样的纯粹,是因为真的喜欢呀!
  但我们都听到了,听到了布小曼冷冷地说,我不喜欢你。
  齐洛天的眼神瞬间就枯萎了下去,他喃喃地说,布小曼,有一天,你会喜欢上吗?
  布小曼拉我和张初初走,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但是齐洛天跟了上来,他跟在我们的身后,不停地问,有一天,你会喜欢上吗?会喜欢上我吗?有那么一天吗?
  我和张初初为难地看着布小曼,该怎样回答呢?
  神经病!布小曼小声地嘟囔。
  因为是布小曼的生日,我们起初就商量了去吃火锅。布小曼还拿了她爸的一瓶茅台酒出来。到了以后,张初初迟疑地说,要不喊齐洛天一起?
  布小曼瞪着她,不许去!
  我推推张初初,外面还下雪呢,你去让他进来。
  但是张初初出去回来后说,齐洛天不愿意进来。
  我最讨厌死缠烂打的人!随便他了!等一会儿他就会走了,那么冷……布小曼恨恨地说。
  我们三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的。
  待到我们出去的时候。果然,齐洛天果然还没有走。
  见到布小曼,他迎了上来,他说,布小曼,你会喜欢上吗?
  你真的很烦!我讨厌你!一点也不喜欢你,现在不会,以后不会,永远永远也不会!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布小曼变得非常不耐烦,口不择言地说。
  她一把扯过齐洛天手里的本子,那些写满了她名字的纸张,她撕了一页,再一页,那些纸张发出尖锐的“哗”声来,她扬起手来,很多的碎片,如一场大雪一样,翩跹着,纷扰着,零零落落地,满天都是。
  布小曼!我低呼了起来!她不应该这样的,即使拒绝也不要这样的决绝呀!
  布小曼……齐洛天在那一刹那颓然地老了去,颓败了下去。没有了水分,没有了朝气,他用那么虚弱的声音唤着布小曼的名字,他缓缓地蹲下去,在雪地里怆然地拾着一地的碎纸。
  那些“布小曼”凌乱不堪,他小心地擦拭,小心地拼凑。
  有眼泪,从他眼里滑落了下来。
  我轻轻地拍了拍齐洛天的肩膀,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但我也知道,这样的安慰太轻飘了,此刻的齐洛天,他的哀伤,排山倒海一样的席卷而来。
  我感受到了,但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觉得我讨厌布小曼,非常非常的讨厌。喜欢一个人没有错,如果有人这样喜欢我,我一定会觉得感激的,是因为得到了太多爱,所以布小曼才这样挥霍的吗?
  齐洛天是在那天夜里吞了整瓶安眠药,他静静地躺在清洌的房间,等候死亡的来临。
  是怎样的痛苦,厚重得让齐洛天无法处置?
  是后来,当我被唐小泊一遍又一遍的拒绝时,我知道了,齐洛天的心里有怎样的荒凉,有怎样巨大的绝望,让他抱着必死的决心。
  3
  唐小泊是齐洛天的最好的朋友,他知道齐洛天对布小曼的所有感情。当齐洛天自杀的时候,他愤怒,他痛心,他焦急……他只想让布小曼去医院里看望齐洛天,他以为,只要布小曼去了医院,一定能救回齐洛天。
  只要布小曼开口,只要她对他说,你醒来。他一定能够醒来。
  只是,他没有想到,我会冒名顶替。
  是晚自习,星期一的晚自习。
  和平常的每一个晚自习一样,没有什么特别,我在《语文》书下藏着一本漫画书,布小曼在我的旁边做着英语卷子。
  然后我的耳边炸开了一声响,布小曼,你给我出来!
  我暮然地抬起头来,然后蓦地语结。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唐小泊。
  即使是十年以后,与唐小泊的第一次遇见依然那么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象蒙太奇那样,那么缓慢,缓慢的镜头,拉长,延伸。是怎样的一个少年呢?高,瘦,天生带着一种浪荡的痞气,那么漂亮却不阴柔。他的气场那么盛大,我的心开始不断地跌落,呼喊不出。
  很惊心动魄。
  原来,那个人,不是晚一秒,不是早一秒,是带着命运,呼啸而来。
  原来,最初的爱,是这样的纯粹,这样的简单。
  原来,当我们面对面,遇见的时候,就是了,就是你了。
  知道吗?慈禧太后名叫懿贵妃,一次心,见一次,心就交了出去。
  谁是布小曼?滚出来!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懑。所有的目光都看到了我,还有布小曼。但,我身旁的布小曼没有动。
  下意识里,我缓缓地站了起来,那么清楚地回答,我,我是布小曼。
  天知道,我的声音里隐藏着多少紧张和颤栗。
  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当有人到班上找布小曼的时候,我就假装是她。布小曼从来不屑于理会这些人,他们中有的人是来替别人送情书的,有的人是来替别人传口询的……于是我会假装是她,替她拒绝掉别人。
  所以,布小曼没有回答的时候,我站了起来。
  你?他盯住我看,受了些打击一样,有些难以置信。
  跟我走。他带着一些霸气地说。
  我就迎了过去,跟了过去。
  我和唐小泊赶到医院的时候,齐洛天还在昏迷中,他的脸色苍白,毫无血色,他的身上挂满了仪器,那么静的病房里,只有仪器“嘟——嘟”的声音。
  唐小泊缓缓地弯下身去,他用手拨了拨齐洛天额前的发,他轻轻地说,洛天,我带布小曼来了,你快醒来!你看看布小曼。
  我的眼泪蓬勃而出,我只能用手紧紧地捂住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我那么地害怕,害怕这些声音被齐洛天听到,他会知道我欺骗了他。
  我想,我应该让布小曼来的。
  这个时候齐洛天的手指轻轻地动了一下,唐小泊惊喜地冲我说,去,去找医生,他醒了,他醒来了。
  我匆忙地奔到病房外,连声地喊医生。涌进来很多的人,我开始转身往外跑,我想我要去带布小曼来,我要去带真的布小曼来,她来了,齐洛天就会醒来。
  夜风那么凉,我觉得很悲伤,那么的悲伤。
  我在布小曼家楼下,手圈在嘴边大声地喊她的名字。在粉店帮忙的张初初也听到了,她朝我跑过来,然后布小曼也下楼了。
  我上去拽布小曼的手,我说,走,跟我去医院。
  麦凉,怎么回事?张初初急急地问。
  是齐洛天,齐洛天他自杀了,吞了安眠药,现在还没有醒来!布小曼,你去看看他!
  啊?张初初讶异地喊出声来。
  而布小曼的脸上,却是一片的平静,这样的平静带着一种肃杀的感觉。我的手臂,凉了一下,再凉了一下。为什么面对一个人的生死,布小曼会这样的冷静呢?那个人是因为她而自杀的,可她为什么就没有觉得一丝一毫的内疚呢?
  和我没有关系。布小曼别过脸孔去。
  为什么不去?他是因为你才自杀的!我说。
  我不去。布小曼执拗地说。
  你怎么那么冷血!我大声地嚷嚷起来。
  我先回去了。布小曼轻轻地挣脱我拽着她的手。
  布小曼,你混蛋!我朝着布小曼的背影,跺了跺脚。
  齐洛天……他还好吗?张初初问我。我却顾不得回答她,我的心里,狠狠地骂着布小曼,认识了她这么久,我才第一次觉得原来她这么凉薄,这么残忍,这么不可理喻!只是去医院看看齐洛天,也不行吗?以前她怎么对罗姨怎么对罗央柠冷漠和疏离,我和张初初也站在她那一边,谁叫我们是朋友呢?朋友就是该同仇敌忾,但这一次,真的觉得布小曼错了。
  我转身去了医院,虽然不能带真的布小曼去医院,但我去了,也许对齐洛天来说,也会是一种安慰。
  跑到病房的时候,就听到一阵凄厉的哭声。我的心里,突然有了很浓重的不详。
  轻轻地推开门去了,看到了一屋子的人。
  齐洛天依然安静,但他身上的仪器已经撤掉了。我开始觉得恐惧,开始觉得身体摇摇欲坠。
  我走过去,我唤他,齐洛天,齐洛天。
  但是他没有动,我记得,刚才我离开医院的时候,他的手指明明有动的,他明明就要醒来的。可现在……
  有个中年的女人扑到我身上来,你是布小曼?你就是布小曼?!你还我儿子,你还我的儿子!
  我说不出话来,我的身体被她拽扯得厉害,很多的疼,从心脏的位置一点一点地涌出来。我感觉到我被推搡到了地上,感觉我的头发被狠狠地拉扯着。
  我听到很多的咒骂,但我没有办法解释,是布小曼害死齐洛天的吗?可也许,我也是那个帮凶,是我给了齐洛天那支圆珠笔,是我给了他希望,让他觉得用完了那一支笔,布小曼就会喜欢他。
  我,真的有给他这样的错觉,给他这样的误会。是想让齐洛天教我游泳,所以我常常在他面前说,布小曼会喜欢你的,她肯定会喜欢上你的!
  但是,那么多的希望,突然就破碎了。我,能逃脱责难吗?
  齐洛天,是死了。
  他是真的死了。
  那是我第一次面对死亡。第一次知道,原来死是这样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凭空就消失掉了。你再也看不到他,听不到他。
  可我明明还记得齐洛天在游泳池的身影,记得齐洛天跟在我和布小曼后面上公车的情节,记得齐洛天在电影院门口对布小曼说“我喜欢你”的样子。
  这多可怕,多么的可怕!
  那么多的喧嚣,凄厉,绝望。我看着齐洛天被白色的床单覆盖住了,看着他被推走,我站在病房里,惘然地流泪,我想,为什么我没有把布小曼带来呢?如果她能来,也许他会醒来,也许他会活过来。
  我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了泪流满面的唐小泊。
  他抬起手来,我却没有躲闪。我的脸上被重重地打了一记耳光,清脆的一声,很凛冽。但是我木然了,没有觉得疼,只有很多的窒息,让我透不过气来。
  是你害死了他!唐小泊哀伤地看着我,然后从我的身边擦肩而过。
  而我,茫然地站在这里,站在16岁的寒冬,泪流满面。
  4
  我却始终没有机会告诉唐小泊,我不是布小曼。
  说了,又有什么意义呢?让他们把愤怒和敌视加到布小曼身上去吗?而,唐小泊会因为我冒充布小曼,会因为他没有带真的布小曼去见齐洛天,而愤怒吧!
  那些日子,我变得很静默,而我,也在和布小曼冷战中。
  我拒绝和她一起上学,拒绝和她说话。即使坐我旁边的布小曼,嗫喏着说,麦凉,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好吗?
  我也把脸别到一边去。
  布小曼没有见到齐洛天父母的绝望和痛苦,如果她见到了,她会后悔吗?会后悔那么残忍地对待齐洛天吗?
  我和布小曼之间有了那么深的间隙,潜滋暗长。
  还有一件事,我连张初初都没有说。
  我开始和唐小泊来往。
  是在齐洛天的葬礼后。
  齐洛天的葬礼,我没有去。因为唐小泊对我说,齐洛天的父母不愿意看到我,这只会让他们更加的痛苦。
  我站在远远的地方,等到他们离开。然后捧着一束小白菊,那些小小的花朵,带着暗香。我深深地嗅了一口,再嗅一口,我把它们放到齐洛天的面前,我对着照片里笑容灿烂的齐洛天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16岁的齐洛天,永远留在了这一年。他再也不会成长,再也不会用圆珠笔去写喜欢人的名字,再也不会在游泳池里矫健如鱼了。
  死亡,就是停留,就是永远的停留了。
  原来,关于永远,是这样仓皇的字眼呀!
  转身的时候,唐小泊在我的身后。
  他没有看我,他只是对着相片里的齐洛天说,布小曼,对不起,其实你没有做错什么。
  我张了张嘴,想要解释,我不是布小曼,但我到底还是没有勇气说出真相来。
  我一直都记得和唐小泊看的第一场电影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在“都城影院”,玛蒂达对莱昂说,我想我是爱上你了,这是我的初恋,你知道吗?然后,唐小泊的手在黑暗里稳稳当当地握住了我的手。
  我的身体惊鸿一片。
  那么多的欢喜,那么多的讶异,那么多压抑而隐忍的情绪。我感觉到我手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春暖花开了,感觉到我的呼吸,停了一下,再停一下。
  这是我的初恋吗?
  我那么清楚,那么清晰的知道,我喜欢唐小泊。但我那么害怕,害怕唐小泊不会喜欢我,他看我的眼神那么冰凉。
  但他握住了我的手。
  是因为喜欢我,才会握我的手吧。是因为喜欢我,所以才来找我的吧。而我,而我一定要告诉他,我不是布小曼,我是麦凉。
  我是喜欢他的麦凉。
  我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无法隐藏自己喜欢唐小泊的眼神。
  是那天在葬礼后,唐小泊告诉了我他和齐洛天的事。唐小泊小时候得过一场很严重的病,造血功能障碍,治疗这种病唯一的办法就是换骨髓,而他的血型是非常罕见的RH 血型。可是唐小泊的父母和他的骨髓无法匹配。后来他们在医院的病历库里找到了另外一个血型和他一样的男孩,他就是齐洛天。骨髓配型的结果,齐洛天符合骨髓配型要求。
  唐小泊活了下来,是齐洛天的血救了他。他的身体里流淌着齐洛天一样的血型。他们惺惺相惜,何况年纪相仿,所以两个人甚至是两家的关系都非常的好。
  在唐小泊看来,齐洛天就是亲兄弟。
  他们的父母甚至买了同一个小区的房子,做了邻居。齐洛天一直很优秀,成绩优良,性格醇厚,倒是唐小泊散漫和任性。
  即使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但并不妨碍他们的亲近。中学毕业,齐洛天考上七中,唐小泊的成绩却没有达到,只能上一中,两个人只能在不同的学校念书。但平日里,他们还是常常在一起玩耍。
  只是齐洛天遇到布小曼的时候,他中规中距的人生却发生了变化。
  那些夜里,他不断地对唐小泊提到布小曼,提到她是怎样的美,怎样的出众和优秀,怎样的骄傲和独特。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他那么地无所适从。
  布小曼的冷漠让他痛苦,这样的痛苦让他绝望。
  而我也懂得,齐洛天的自杀,对唐小泊来说,是怎样的痛心和难以接受了。
  齐洛天葬礼后的一天,唐小泊在七中的门口等过我。他冲我微笑,他对着他单车的后座,潇洒地甩甩头。我在他的微笑里失了神,而我,漫天欢喜地坐到了他的单车上。
  对于唐小泊对我突然的亲近,我觉得很讶异。但更多的是惊喜。
  我没有去想为什么唐小泊会突然走近我,也没有想他为什么会一下友善了起来。阳光如碎汞一样,扬起脸的时候,我觉得我的面孔在开花,是姹紫嫣红,是芬芳四溢,是那么盛大的欢喜,在内心冲撞。
  唐小泊带我去了月明山顶。原来从高处向下望这城市,是这样的繁华似锦。万家灯火,象满天繁星,灼灼明亮。我看着身边的唐小泊,觉得很恍惚。
  停顿片刻,他说,你知道吗?我和齐洛天最喜欢来这里,这是我们看过的风景,我把它送给你……
  我垂下了眼,到底要怎样开口说,我不是布小曼呢?他会原谅吗?越发地难以启口。
  夜风有些凉,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而唐小泊,解开外套,轻轻地揽我入怀,用外套紧紧地包裹住我。
  我的心,旖旎而柔软。
  原来,这就是喜欢。小心翼翼,谨慎而认真。
  夜里,我开始写日记。我在日记本上写,唐小泊今天穿了一件蓝色的外套,他用手拨动额前的头发时,那么英俊和帅气。我也写,麦凉,再见他,你一定告诉他,你是麦凉。
  我是决定对唐小泊坦陈,我不是布小曼了。
  他第二次找我,我说,我们去看电影吧。是之前就有的愿望,想要带我喜欢的男孩坐在我喜欢的电影院里,看喜欢的片子。这么静谧的光阴,这么靠近的距离,会是很浪漫很浪漫的情节。
  那天从电影院出来的路上,齐洛天没有松开我的手。月色那么的美,深蓝色的天幕上,星星,很缱绻。
  我的身体欢喜,很欢喜。
  我对我身旁的唐小泊说,我说,我喜欢你!
  但是我没有听到他的回答,因为远远地,张初初和布小曼朝我们走来,我们都听到了张初初喊我的名字,麦凉!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转身去看唐小泊。
  而他的目光怔怔地看着布小曼。
  然后他缓缓地转过身,轻轻地问我,你不是布小曼?
  我点头,是,我是麦凉。
  她是布小曼?唐小泊用手指了指布小曼,而他握住我手的另一只手,那么轻,那么缓慢,又那么决裂地松了下去,垂了下去。
  我的手,被留在了空中,那些空白里,我觉得我的脑海里,有“轰”的一声炸掉的声音。
  我不是布小曼,那么重要吗?我是麦凉,就不可以牵住我的手吗?
  我早该知道的,你不应该是布小曼,你不可能是布小曼的……唐小泊说,他的声音那么轻,但每一字都如惊雷一样,在我心里响过。
  我的骨髓中,有一道口子,被缓缓地拉扯了过去。是疼,抽丝剥茧的疼。
  那个时候,张初初和布小曼已经走到了我们的面前。张初初还在说什么,但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我的目光落在唐小泊的眼里,而他的眼神,在布小曼那里。
  我大约明白了,唐小泊其实没有真的原谅布小曼,他觉得,齐洛天的死都是因为布小曼。他故意来亲近“布小曼”,只是想用爱情报复她。他想要让她受到蛊惑,然后再抛弃她。所以,他来牵我的手。
  他不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孩牵手。
  那些盛放的花朵,突然就谢掉了。
  因为我不是布小曼,所以他没有必要和我继续了。连说话也没有必要,连看一眼,也没有必要。
  而唐小泊,听到了刚才我的表白了吗?我刚才说,我喜欢你,但我的喜欢,跌落了下去,粉碎,很多的粉碎。
  我好像一下站在了离唐小泊很远的距离,那么汹涌的哀伤里,我沉溺其中。
  以为蒙上了眼睛,就可以看不见这个世界;以为捂住了耳朵,就可以听不到所有的烦恼;以为脚步停了下来,心就可以不再远行;以为我需要的爱情,只是一个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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