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竞爽 日期:2018-11-16 10:02:26
这是一本文化译著。为我社“公共文化政策前沿译丛”之一。本书精心挑选了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澳大利亚、德国、奥地利、立陶宛、芬兰、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日本、瑞士等国家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的法律法规若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文化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作出了部署。这些法律法规从艺术生产单位的功能定位、资金来源、税收交付、社会赞助、利润分配等方面明确了设立者、政府以及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为艺术创作提供完善的社会环境,为艺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书为文化艺术工作管理者和法律研究学者提供了参考价值,也为希望了解国外文化艺术法规的读者搭建一个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