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杏林 日期:2019-06-17 16:27:47
解缙(1369—1415),字大绅,号春雨。江西吉水人。明代书法家。洪武二十一年(1388)进士,授中书庶吉士,改御史。后罢官八年,建文朝时重出仕。永乐初为翰林学士,主持纂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1407)解缙因“泄禁中语”等罪名被谪改广西出任布政司参议。永乐八年(1410)入京奏事,以“无人臣礼”之罪入狱。永乐十三年(1415)被锦衣卫以酒醉后,埋积雪中冻死。
解缙儿时聪慧过人,被誉为神童,为官后主修《永乐大典》更是才名盖世。明何乔远《名山藏》日:“缙学书得法于危素、周伯琦。其书做让相缀,神气自倍。”他书写时,高帝往往亲为持砚。其规格之高,当朝书家中罕见。王世贞在跋其《黄庭经》中也说:“解春雨才名噪一时,而书法亦称之,能使赵吴兴失价。百年后寥寥乃尔。然世多见者狂草,其所以寥寥者,亦作狂草故。”的确,解缙的草书是很有成就的,也极富个性。
《草书唐宋诗文》现藏故宫博物院。全篇用笔如走马奔阵,狂放连绵,满纸缠绕尽转,文字几不可识,但却有强烈的视觉效果。所以,后世学者认为他的草书不守法度:“狂草名一时,然纵荡无法,又多恶笔,杨用修目为镇宅符。”其实,解缙并非不通法度之辈,只是在当时台阁体的主流下,又整日尽抄《大典》,这种情感上的压抑,一旦在草书这种载体上得以宣泄,便一发而不可收。因此,解缙的书法实不应以一时一作而定,他的多重性与他所处的生存环境不无关系。
吴志淳,生卒年不详,约生活在元末明初。字主一,安徽庐州府无为州人。元末历任靖安、都昌二县主簿。奏除待制翰林,为权幸所阻,后避兵乱举家迁移豫章,再迁浙江鄞县东湖。入明后不仕。工草书篆隶,亦能诗。与刘基、高启齐名。吴氏对古隶尤工,学孙叔敖碑。虞集赠诗有“挥毫妙得中郎法”之句。元代之前两宋书家大都不问隶篆,个中原因可能是隶篆二体在当时书家眼中认为高古谨严,不能随意点画的缘故。而到元代,隶篆书法却蔚然成风,所取得的成就不低于其他书体。在赵孟频提倡“托古改制”、全面回归的古典主义书法潮流中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元末学者陶宗仪《书史会要》一书记载元代善隶篆者达百人之多。元代出现的一隶篆书法高峰,一向不大为后世所注意,而实际上这一时期隶篆的成就是明清隶篆兴盛的源头。对明清隶篆书法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吴志淳的《隶书朱右广琴操》是当时正隶的代表作。该帖现藏上海博物馆。全篇书写庄重典雅,可说是运笔如绵,力劲如铁,能于古法中别开一径。布局犹重字距,上下错落,十分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