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亚平 日期:2017-02-19 21:45:51
《西欧中世纪社会中的基督教教会》内容简介:从公元8世纪起,修道院把从事体力劳动看作是进行修道的一种重要方式,改变了从罗马帝国晚期起在社会上鄙视农业生产劳动的社会价值观。在这个原则下建立的修道院保存了罗马帝国时期的农业生产技术,在三次促进西欧农业经济发展的大拓荒运动中,修道院都起到了领军者的作用。
无论是研究西欧法律史、教会法史还是制度史的学者们,都不可能忽略基督教在西欧法律制度史方面施加的影响和产生的作用。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提出“黑暗的中世纪”的说法,可20世纪40年以后的西方学者越来越客观地看待基督教文化的历史地位,在大量有关中世纪大学和教育方面的著作中,都对基督教的影响作出了客观的评价。
作者简介
王亚平,女,四川彭山人,历史学博士,广州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在东北师范大学获硕士和博士学位,曾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在英国舍菲尔德大学做博士后工作,在德国蒂宾根大学做客座教授的研究工作,现为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世界中世纪史研究工作,在东方出版社出版过《权力之争》《修道院的变迁》《基督教的神秘主义》等三部专著,《欧洲中世纪生活》《欧洲近代生活》(三卷本)等四部译著;发表过论文三十余篇;主持过四个国家教委研究基金项目和一个天津市教委研究基金项目,参加过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督教组织机构
第一节 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教会和修道院
第二节 封闭社会中的流动因素
第三节 朝圣与远程商贸的互为影响
第四节 集市与朝圣地的不谋而合
第五节 朝圣者的庇护所
第二章 政治生活中的基督教教会
第一节 以神学为核心的政治理论
第二节 世俗政治与神学政治的结合
第三节 政教事务的纠葛
第四节 政教之争中产生的神学政治理论
第五节 城市异端运动的实质
第三章 中世纪社会中的教会法
第一节 基督教教义确定的法理学
第二节 保存罗马法原则的教会法
第三节 经院哲学诠释的教会法
第四节 信仰对封建制度的保证
第五节 中世纪社会中的教会法庭
第四章 统治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督教
第一节 对异教的排斥与冲突
第二节 中世纪的教育中心
第三节 神学争论中改变的理性概念
第四节 从基督教的新神秘主义到人文主义
第五章 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
第一节 “石头圣经”——基督教的教堂
第二节 以《圣经》为主题的绘画雕塑艺术
第三节 世俗文化中的基督教元素
第四节 经院哲学与中世纪的科学
第六章 日常生活中基督教的潜移默化
第一节 上帝“制定”的时间
第二节 基督教标注的社会等级
第三节 日常生活中的宗教仪式
第四节 社会中的民众宗教意识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