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费小兵 日期:2018-11-18 10:42:10
《<老子>法观念探微:开启中国自然法及其目的的价值体系》中另一个有现实意义的辩证法,是要区分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与古经典(尤其是先秦原典)的价值:在汉武帝一尊儒术后,当权者把“天子”变为“天”的代言人,“道”不再具有超越天的地位。因此,仅需拨开后世对《老子》本来面目的遮蔽,就可恢复“精神性”、“主体性”、“独立自由性”的生存论冲动,足以使中国哲学的本来根据内生长出新的利于全人类的东西,无需如同邓晓芒先生所言“给道家增添一种‘本质’意义上的‘自然’含义,而改造为新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