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书栋 日期:2018-11-18 11:19:48
《基础论》一书中讲的“基础”是指生成矛盾的基础。当两个事物共同作用于第三个事物时,由于两个事物性质、机理和作用力度的不同就产生了矛盾,这个第三个事物便是矛盾生成的基础。矛盾基础的存在和矛盾的存在一样,具有它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任何一个具体矛盾都是由矛盾的双方和矛盾的基础这三个部分所组成,缺一便构不成矛盾。
生成矛盾的基础有三种类型:diyi个类型的基础是一个独立的事物,如篮球比赛,“篮球”就是甲、乙两队争夺的“第三个事物”;第二个类型的基础是事物矛盾中某一个矛盾方面(事物)身上的某一个运动形式,例如,阿q头上的“癞疮疤”就是阿q和人们往往发生矛盾,甚至动手打人的“基础”;第三个类型的基础,仅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对立的基本运动形式或基本运动状态的矛盾,如有和无、生和死、生成和消逝、高潮或低潮、缓和与激烈、团结和斗争等这些矛盾赖以生成的基础,这个类型的基础,仍是diyi类型或第二类型的事物内部具体矛盾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