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来 编 日期:2021-08-17 01:57:53
“精神人文主义”是杜维明教授在2014年的一次演讲中正式提出的论域。在开展“文明对话”、与各民族的宗教和文化传统对话的过程中,印度学者巴拉苏布若门尼(R.Balasubramanian)向杜先生建议,应该把儒学当作一种具有精神性的人文主义,以区别于世俗的人文主义。受此启发,杜先生以儒家仁学,尤其是思孟**的精神价值为核心,提出了“精神人文主义”。“精神人文主义”以“仁”为枢纽、“自我”为核心,将“人”展现为四个维度:自我(己)、社群(群)、自然(地)、天道(天)。自我绝不是封闭的,人作为世界的参与者、欣赏者与共同创造者,通过对社群、自然、天道的“体知”,塑造整全人性。“精神人文主义”旨在以具体的、独特的个人为基础,发展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文价值。这一论域提出后,得到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响应,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就此召开了多次学术研讨会。本书为陈来教授从会议论文中精选的19篇论文,论文作者均为两岸三地知名学者,代表了相关领域研究的很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