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淑芹 日期:2021-12-14 09:42:09
人性完善、社会有序发展、人的好生活内蕴了一种合理的伦理秩序及其道德要求。伦理秩序是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自然和顺的应然状态,是天道之本然、人道之当然,具有客观性;道德是人尊重伦理的“应然法则”而形成的良善行为、品质和情操,是人的意志自律的表现。本著作着力于我国社会转型期所引发的伦理关系变化及其道德失范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主要包括道德哲学、政治伦理、经济伦理、诚信伦理和公民道德五大部分。王淑芹,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兼任国家职业道德专业委员会专家、北京市伦理学会秘书长、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优秀教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出版《信用伦理研究》《道德原理探究》等专著、译著、教材6部,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哲学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