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九龙创作 日期:2021-12-27 05:14:09
这章所记叙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488年、孔子64岁时,也就是孔子周游列国的14年中第3次来到卫国以后。
公元前493年夏天卫灵公去世的前后,孔子第二次离开了卫国。早在卫灵公去世前,太子蒯聩因为谋杀卫灵公的夫人南子未遂,被驱逐逃亡在晋国。卫灵公去世后,卫灵公的孙子、蒯聩的儿子蒯辄被立为了国君,称为卫出公。蒯聩想在晋国的帮助下回国继位,遭到卫国的拒绝。以后十多年就一直继续着这种内外对峙的局势。面对这种情形,孔子是什么态度,会不会出来做官,会不会帮助现在的卫出公蒯辄呢?弟子们非常关注。对此,冉有向子贡打听,子贡也不便直接向先生提出问题,于是便借问孑L子对伯夷、叔齐的看法从侧面打探,这种方法的确聪明。
孤竹君,孤竹国的君主,姜姓。孤竹国存在于商、西周、春秋时期,位居今河北卢龙东南部。伯夷、叔齐是商朝末年孤竹君的两个儿子。因为孤竹君原来的想法是立次子叔齐作为继承人,孤竹君去世后,叔齐不愿意违反当时立长子为继承人的传统自己作国君,长子伯夷又不愿违背父亲的意愿自立为君,因此二人相互让位。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于是一齐离国出走投奔到了周国。周武王出兵征伐殷纣王,两人不赞同这种以暴制暴、动用杀戮的做法,更反对诸侯讨伐天子的“犯上作乱”,于是拦住周武王的马进行劝阻。商殷灭亡后,他们逃避到首阳山,因不食周朝的粮食而饿死。被孔子和儒家尊为“古之贤人”。伯夷、叔齐兄弟相互让位的事件,恰与蒯聩、蒯辄父子争位的事件形成对照,因此子贡以此来迂回探问孔子对卫出公的态度。
孔子用“贤人”回答了子贡“伯夷叔齐何人也”的问题,态度已经很鲜明了:伯夷、叔齐既然是贤人,蒯聩与蒯辄当然不贤;帮助不贤的人,岂不是助纣为虐?机智善辩的子贡仍不罢休,继续追问:伯夷、叔齐会为自己的行为悔恨吗?孔子回答是:他们追求仁德并且得到了仁德,又有什么悔恨呢?既回答了子贡的问题,又明确表达了对自己目前的立场绝不悔恨的态度。“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既是孔子一生行为与心境的真实写照,也是他对弟子以及世人的勉励和期待。在《论语·尧日》第二章中记载,孔子教导弟子子张为政需要具备的五种美德之一是“欲而不贪”,并将其解释为“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希望实行仁德而得到了仁德,怎么会贪求其他的东西呢?“欲仁”并“求仁”,有了人生理想和行为准则,就会使人变得洁净、纯粹而高尚、坦然,还会有什么贪婪或怨恨?
“仁”,在《论语》中提到110多次。“仁”是什么?“仁”是会意字,表示不同的人彼此相爱;本义就是指对别人的友爱和亲善,孔子对此的解释是“爱人”。(《论语·颜渊》第二十二章原文: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者爱人”由是成为儒学的经典表达。“爱”,指从内心发出的真挚情感;“爱人”就是发自内心的对别人的友爱和亲善。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仁”是发自内心对人的友爱和亲善。“仁”在孔子的学说中是一种全德,是产生并涵盖了各种优良的伦理道德品质以形成完美人格的道德范畴,是孔子及后世儒家理想的人格标准、完美的道德境界。
以“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称之为“仁德”。“仁德”是一个含义非常广大的道德体系,包括:“仁”成为真挚情感、心理需求和道德自觉的个人伦理;孝敬父母、友爱兄弟的家庭伦理;友爱、亲善他人的社会伦理;爱民为价值取向、德治为主要方式的政治伦理。“仁德”的体用价值在于构建良好的个人心灵秩序、人际伦理秩序,国(邦)家政治秩序。“仁德”的基础在于个人修养形成的人格,根本在于“亲亲”,实现方式在于以“忠恕”之心“推己及人”,成为“博施济众”的普世性“人道”。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血缘、心理、人道、人格终于形成了这样一个以实践(用)理性为特征的思想模式的有机整体”(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
为人应当具备仁德,仁德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是拒绝一切“恶”的崇高品行。孔子说过:“一个人假如立志于实行仁德,就不会做坏事了。”(《论语·里仁》第四章原文: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仁德,让人清醒而有智慧,正直而又公允,孔子说:“只有具备仁德的人才知道喜爱什么人,憎恶什么人。”(《论语·里仁》第三章原文: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只有具备仁德的人才能毫无私欲邪念,以实行仁德作为己任,哪怕长期处于贫困也会笃行仁德,快乐无忧。孔子说过:“没有仁德的人不可能长期安于贫困的环境,也不可能长期享有真正的快乐。有仁德的人以能实行仁爱而感到快乐安适,有智慧的人只有认识到仁爱对他有利才会表现出仁爱。”(《论语·里仁》第二章原文: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因此,孔子很少谈到利益,却赞同人生命运的规律,赞同仁德。(《论语·子罕》第一章原文:子罕言利,与命与仁。)P54-56
我们不揣菲薄,怀着对专家和广大读者的敬畏心、感恩心,为大家奉献上“国学新读丛书”第一部作品————《从成语、名句读(论语)》。或许,作为我们这样的机构,创作这样的作品,这件事本身,就是一部“作品”。
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以职务犯为主要改造对象的重庆市九龙监狱,我们常年“切、磋、琢、磨”的,就是一部关于“人”的作品。
国家依照刑法,让犯罪人员承受了“被剥夺性痛苦”,然而,他们仍然是国家公民,具有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监狱实施“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就是让他们在接受惩罚的同时,通过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成为新人。而职务犯普遍年纪偏大、身体偏差,但大多学历较高、专业经验较为丰富,而且具有相应社会业务资源;组织他们开展适当的专业学习、研究、咨询或创作,既能让他们在钻研中获得思想的净化与升华,促进教育改造,又能创造知识财富,服务社会发展。对于监狱而言,因人、因时制宜地组织他们从事智力劳动改造,达到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对于社会而言,我们早已认同知识是一种财富,这也是把个人的财富资源转化为社会现实财富的方式;对他们个人而言,这既是知识资源的利用过程,更是知识的累积和再生过程,既是现实的改造性劳动,也是为了将来更有益于社会的储备性劳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华夏踊跃,亿兆同心,国势昌盛,民族复兴。作为职务犯监狱,如何与共和国的改革发展同步,探索管理的新规律,体现管理的新特色,获取管理的新成效?我们根据服刑人员的知识、年龄、身体和刑期状况,组建了若干课题组,其中的“国学研究组”,主要从事“国学新读丛书”的编写。
国家繁荣,万物逢春,中华民族的传统国学也迎来了生命张扬的春天。作为民族灵魂与血脉的文化的复兴,在时代精神的主导、中西文化的交流之同时,仍需不断从根本上吸取营养,才能在继承与创新中获得蓬勃健旺的生命力。这就是我们策划、编写“国学新读丛书”的诉求。
“国学研究组”由熟悉专业的警官和学有专长的服刑人员组成。他们中,有文学专业的博士,有长期坚持专业研究的学者。我们不仅依法从时间、场地、资料、用具方面提供了研究、写作的条件,而且组织专家对方案、稿件进行了评审。虽然由于孔子学说与《论语》的博大精深,两千多年来解读上的见仁见智,加之时间仓促,更难免执笔者个人学术观点的片面;但是,本书从成语名句的导读、内容体系的整合、背景资料的链接,以及对“以经解经”方式的持守,却不失为对古代经典阅读方式的可贵探索而具有创新的价值。
我们真诚地抛砖引玉,欢迎专家及广大读者的批评指教。果真若此,那么以后的作品一定会让你们的失望少一些。
我们真诚地感谢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研究院院长黄会林先生和绍武先生为本书撰写“序”,感谢中国发展出版社为本书出版发行所做的努力,感谢上级主管部门对这个项目的重视和支持。
重庆市九龙监狱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