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阿尔贝特·施韦泽 日期:2022-01-15 05:11:21
1.敬畏生命理论的产生及
对我们文化的意义。
小时候,我就感到有同情动物的必要。当时,我们的晚祷只为人类祈祷,这使尚未就学的我迷惑不解。为此,在母亲与我结束祈祷并互道晚安之后,我暗地里还用自己编的祷词为所有生命祈祷:“亲爱的上帝,请保护和赐福于所有生灵,使它们免遭灾祸并安宁地休息。”
发生在七八岁时的一件事使我难以忘怀。我的同学海因里希·布雷希和我用橡皮筋做了弹弓,它能用来弹小石块。当时是春天,正值耶稣受难期。在一个晴朗的礼拜天早晨,他对我说:“来,现在我们到雷帕山打鸟去!”
这一建议使我吃惊,但由于害怕他会嘲笑我,就没敢反对。
我们走到一棵缺枝少叶的树附近,树上的鸟儿正在晨曦中动听地歌唱,毫不畏惧我们。我的同学像狩猎的印第安人那样弯着腰,给弹弓装上小石块并拉紧了它。顺从着他命令式的眼光,我也照着他的样子做了。但由于受到极度的良心谴责,我发誓把小石块射向旁边。
正在这一瞬间,教堂的钟声响了,并回荡在朝霞和鸟儿的歌唱声中。这是教堂大钟召唤信徒的“主鸣”之前半小时的“初鸣”。
对我来说,这是来自天国的声音。我扔下弹弓,惊走了鸟儿。鸟儿因此免受我同学的弹弓之击,飞回了自己的窝巢。
从此,每当耶稣受难期的钟声在春天的朝霞和树林中回荡时,我总是激动地想到,它曾怎样在我心中宣告了“你不应杀生”的命令。
在我青年时代就存在的动物保护运动的复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们终于敢在公众中坚持并宣告:同情动物是真正人道的天然要素,人们对此不能不加理睬。我认为,这是在思想的昏暗中亮起的一盏新的明灯,并且越来越亮。
自1893年起,我在斯特拉斯堡大学学习哲学和神学。在这世纪末的日子里,我们大学生共同经历了一些值得注意的事件:尼采和托尔斯泰各种著作的传播。
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他的学业几乎还未结束,就被聘为巴塞尔大学的古典语言学教授。但是,他并不满足于只研究古希腊文化及精神,而且也从事一般文化问题及精神的研究。从1880年起,尼采表示反对希腊哲学和基督教传统的欧洲文化。他谴责这种欧洲文化,认为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人之软弱和畏缩的精神,它产生了要求爱他人的伦理。为了保护这种伦理,它还创立了天国希望的理论。
根据尼采的想法,真正文化的伦理只能是对生活的自豪和勇敢的肯定,“超人”并不受爱的“奴隶道德”的约束。他坚持“强力意志”的主人道德。
尼采以极大的激情阐发了这种关于文化和伦理之本质的新观点,对当时的人们,特别是青年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但就在那时,即那个世纪末的时刻,托尔斯泰(1828_1910)的著作也在公众中流行。在他的长篇和短篇小说中,这位俄罗斯作家和思想家代表了一种不同于日耳曼的世界观。托尔斯泰肯定伦理的文化,他认为伦理的文化是他在自己的经历和思考中获得的深刻真理。通过他的短篇小说,托尔斯泰使我们了解到:他是如何认识真正人道和质朴虔诚的。
我们19世纪末的年轻人,就这样与两种不同的世界观打交道。
在这种状况中,我曾经产生过极大的失望。我期望宗教和哲学能够共同有力地反对和驳斥尼采,但这种情况没有出现。也许,它们已经表示过对尼采的反对。但是我认为,宗教和哲学没有能够也没有尝试在尼采对它们挑战的深度上阐明伦理的文化。
作为一个大学生,我本人在世纪末期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我们的文化是否真正具有不可缺少的伦理动能?这促使我研究文化和伦理问题。在19世纪后半叶,这个问题受到哲学界的普遍重视。我发现,当时欧洲最重要的哲学文献根本就不认为文化和伦理是一个问题;相反,它们把文化和伦理作为既成的精神成就而接受下来。
我自己则不能摆脱这种印象:人们认为永恒的伦理并没有向人类和社会提出重大的要求,它是“处于休息状态”的伦理。
从而,19世纪末,当人们为了确认和评价这一世纪的成就而回顾和考察各个领域时,流行的是一种我无法理解的乐观主义。人们似乎普遍相信,我们不仅在发明和知识方面取得了进展,而且在精神和伦理领域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和再也不会失去的高度。但我认为,我们的精神生活似乎不仅没有超过过去的时代,而且还依赖着前人的某些成就;更有甚者,其中有些遗产经过我们的手而逐渐消失了。P1-3
阿尔贝特·施韦泽著作的中文版在大陆主要有《对生命的敬畏————阿尔贝特·施韦泽自述》(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文化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中国思想史》(史怀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其中《敬畏生命_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的中文版最初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于1992年初版,2003年重版。现在这个版本即2016年版,细致地修订了原先的译文,修改了2003年版的中文版前言,并增加了一个附录:(《道德·文化·生命·中国————施韦泽敬畏生命思想的时代意义》。
《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一书能够不断地出版,充分说明了此书的价值,这可以从“敬畏生命”一词成为我国公众生活的广泛用语这一现象中看出。尽管此书不是施韦泽(史怀哲)著作的第一个中文译本,译者也不能绝对地说自己首次把德语“:DieEhrfurcht vor dem Leben”译成了“敬畏生命”;但不能否认,正是在《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一书出版之后,“敬畏生命”一词才广泛地进入了公众生活。对此,译者深感欣慰。
当然,从1992年至今,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性成就的取得,中国人在中西文化交流方面的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不断增强,有着长期和广泛影响的各种反传统思潮正在逐步退场,这当然会影响到中国人对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学的理解和接受。但是,作为好学深思的民族,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我们都要努力学习人类暨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能自满自足。毫无疑问,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就属于西方文明和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但愿新版《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继续为中西文化的交流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