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海帆 日期:2018-11-19 02:39:23
经历了450多年的对外通商、交往,澳门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集娱乐、休闲及博彩于一身的国际化城市。澳门的入境、居留制度亦随着自身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而不断变更,现行的入境、逗留及居留制度,是在1995年颁布的第55/95/m号法令的基础上制定的。结合澳门特区成立后的立法模式,目前澳门的入境、逗留及居留制度由两个法规组成:第4/2003号法律及第5/2003号行政法规。前者规范了澳门特区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制度的一般原则;后者作为前者的补充法规,对上述制度作了细则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