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著名作家 日期:2022-11-12 00:19:06
有哪些看的时候让你浑身兴奋到颤抖,无法自拔,庆幸自己这辈子看到了这本书,对自己人生产生影响,甚至可能改变了自己的三观,让你极力想推荐给大家的书?
就比如《杀死一只知更鸟》对我做人影响巨大。 《盗墓笔记》让我看得无法自拔,半夜震惊到睡不着觉,浑身颤抖,爽到极点。
1、《红楼梦》
最高位置当然要留给它。
我心目中,红楼梦以一己之力将小说这种体裁发挥到了极致,非但是古典小说的范畴,对现代文学亦是开天辟地的影响。后面看张爱玲的《金锁记》,王安忆《长恨歌》,白先勇《游园惊梦》,诸多后世作者零零散散能化用得部分神韵,就受益无穷了。
幼年时读红楼,读的是琳琅满目的人物,有些面目可憎,有些可亲可敬;稍长,再读再读,读的是精妙绝伦的结构,故事推进,人物流动,语言编织,如行云流水浑然天成;再长,而今读到的是作者,作者隐退在文字间,苦心孤诣描画世间百人百态,才高而不傲世,位卑常怀慈悲。
我期待一生地将这本书读下去。
2、《棋王》
严格意义上地说,这是我最喜欢的现代文学作品,不需要加之一。
在少年时代有一段时间机缘巧合读了大量“伤痕文学”作品,譬如刘心武的《班主任》,卢新华《伤痕》。同样是描写知青故事,阿城写的哪里是一个知青啊?他写的是一个人,一个放在任何时代都会光芒万丈的人,这个人好吃、惜命、痴迷、天才,首先是这个人,然后才是他的身份,再然后才是那个时代。王一生是这样的可怜可敬可爱,让人难忘,才让这个故事站立起来。
阿城的文字描写和场面调度能力其实是非常强的,在文字敏锐度上绝对是个天才。但非常难得的是他是懂得节制自己天赋的天才,并不滥用,好钢用在刀刃上,需要时才显山露水。
我送王一生出了山沟,王一生拦住,说:“回去吧。”我嘱咐他,到了别的分场,有什么困难,托人来告诉我,若回来路过,再来玩儿。王一生整了整书包皮带儿,就急急地顺公路走了,脚下扬起细土,衣裳晃来晃去,裤管儿前后荡着,像是没有屁股。 忍不住还是要贴一段。可笑现在有些作者,无才还是喜欢卖弄。
所以如果说多少知青遭受不幸,其实对远离那个时代的人,是很难有这样的概念的——任何靠时代意义扬名的文学作品最后都不可避免要让位于文学意义的作品;然而我只要记得这个收敛羽毛,可怜地小心地活下去的下棋的人,就能感受到贫乏的物质下人闪光的精神,还有时代荒谬可笑的错误。
3、《金锁记》
这本书的语言能力和描写能力高到了一个让我颠覆三观的地步,张爱玲让我重新理解了什么是比喻,什么是修辞,什么是描写,什么是才气纵横把缺乏灵性的所有同世作者秒成渣渣。
你可以想象一个还喜欢写“清晨,花园里月季花瓣上的露珠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小学生,看到 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绊绊,不住地撞到那陰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
单只这一点,就使他值得留恋。
金锁记是个很完美的小说,精细,悲凉,故事精致。
4、《受戒》
其实讲真,我更喜欢汪老的短篇小说,短小,可爱,栩栩如生,还经常作为我们大江苏的高考阅读理解(羞涩)。
但是受戒作为他为数不多的长篇幅作品,更集中地体现了他的文学审美和写作能力。读的时候只觉得,可爱,可爱,太可爱了。人是可爱的,生活环境是可爱的,小小的爱情是可爱的,故事是可爱的! 飘荡着非常淳朴非常自然的气息,在山野中生长出来的这样不自知的美,完完全全是矫揉造作的对立面。
5、《爱,是不能忘记的》
据说好文章从开头便能知道。
我和我们这个共和国同年。三十岁,对于一个共和国来说,那是太年轻了。而对一个姑娘来说,却有嫁不出去的危险。
女作家写爱情,常有的弊病是过于沉溺,写着写着就将书中人投射了太多情感,而一个情感太充沛的主人公如果没有足够厚度的故事来支撑,看起来是脆弱不真实的,是尔康的。
但是张洁没有这个问题,她示范了,爱情是如何写得隐忍,深情,理性的。
这部小说也不像同时代典型的小说的风格,行文散,好像也缺乏戏剧性的冲突,乍一看仿佛更像一篇散文或者回忆录。但是就是这样,让年幼无知的我,觉得“人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而且爱情不一定发生在俊男美女之间,爱情的甘辛是世人共尝。
6、《你别无选择》
第一次见到文风如此洒脱,甚至带着摇滚乐风采的小说。
而完美的是,这又是一部写音乐学院的学生的小说。它的故事节奏实在是太有个性了,语言节奏奇异、独树一帜,可以的话我想将节奏这件事强调一万遍撒浪嘿。
蓬勃的文学发展,高质量的文学作品井喷,真的是无法和时代的政治氛围分割地来谈的。想今人热衷于拍历史剧古装剧,写穿越小说科幻小说玄幻小说,宁可凭空猜测过去,也唯独不愿写我们生活的现代,我们最熟悉最了解不过的此时此刻,也是一种悲凉吧。
7、《月牙儿》《骆驼祥子》
和前面说的一样,我觉得《骆驼祥子》是一部完美的小说。
情节冲突,人物刻画,语言功底,现实意义,样样具备。 但读过骆驼的同学恐怕十中有八九,所以我就不班门弄斧重新推荐了。 而《月牙儿》之所以震撼我,因为这本小说实在太特别了,虽然它是不完美的。 很难想象老舍会以一个第一人称去写贫民出身的女学生一步步沦落为妓女的故事,而且写得这样好,这样贴合。 知乎上曾有一个很火的问题,大概是问这个时代长得美但是出身贫穷的女孩子是什么样。 老舍用这个小说给出了他的时代的回答。
8、《许三观卖血记》《活着》
我觉得用“美”,或者“好”,来形容余华的作品,都是不太合适的。 最贴切的大概是“痛”。
这两部小说,一个是文风积极些,也是喜剧结尾;一个是文风凄苦,悲剧收场。 部分是因为电影的原因,《活着》要更为人熟悉一些。 然而我心目中《许三观》写得更好,尽管可能读起来冲击力没有那么强,故事的力度却都藏在其中。
补血的炒猪肝,暖血的黄酒。一饮一啄,痛入骨髓。而故事高潮的舍命卖血,完全是可称壮烈。
9、《围城》
《围城》盛名在外,这本书对我的冲击也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前半部分,到方鸿渐成婚为止,行文可以说兼备了文字精致,故事冲突。更妙的是钱先生独树一帜的个人风格——稳、准、狠的描写能力,一定令人过目不忘;文中诸多辛辣的讽刺,绝妙的比喻,甚至频频出现的幽默气息,一定能让读者击节称赞。
这车声威大震,一口气走了一二十里,忽然要休息了,汽车夫强它继续前进。如是者四五次,这车觉悟今天不是逍遥散步,可以随意流连,原来真得走路,前面路还走不完呢!它生气不肯走了,汽车夫只好下车,向车头疏通了好一会,在路旁拾了一团烂泥,请它享用,它喝了酒似的,欹斜摇摆地缓行着。每逢它不肯走 ,汽车夫就破口臭骂,此刻骂得更利害了。骂来骂去,只有一个意思:汽车夫愿意跟汽车的母亲和祖母发生肉体恋爱...
这样新颖活泼有趣的文风,配上碾压段子手的幽默,赛过评论家的讽刺,当然让年幼无知的我爱不释手。
围城的写作风格是轻松的,轻松的原因也许是作者不爱其中任何一个人。
方鸿渐,苏文纨,孙柔嘉,作者讽刺起来的时候笔笔诛心,毫不留情。唯一完美的唐晓芙,完美得没有真实感,更像一个美丽的、没有娶到的白玫瑰,成为一个符号。作者更看重的是整个一群人的生存状态的掌控,那个荒唐的时代一群身份荒唐的人做的荒唐事。
如果一定要说有一点点缺陷,我想大概是婚后故事的描写有些气力不加,和精彩的前半部分比起来有一些些失去平衡。现在回忆起来这本书的时候,整个婚后生活都有些面目模糊。围城的来源是婚姻渺茫希望的破灭,那么大概破灭也要浓重些才好相衬~
10、《三体》
绝对、当然、肯定是颠覆三观!! 宏大的世界观、宇宙观,奇异的设定,从何处想来的故事,让大刘本身略显平白的语言缺陷变得不值一提。
三体对之前没有太接触过长篇科幻作品的弱机们的震撼,是拿核弹打大肠杆菌一样一样的。因为答主实在太弱,并没有资格对其科幻地位做评论了,但可以确定的是,它为许多年轻人科幻启蒙做出的贡献一定是不容置疑的,如果没有看过,也一定是值得考虑去看一看的。
个人并不是很喜欢第三部,主要是实在无法忍受程心,然而太阳系二维化的场面,灿烂的描写,奇诡的想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真诚地捂着心脏) 在进入外国小说部分之前,我想特别、特别、特别强调一件事情: 翻译的重要性!! 好的翻译,犹如文学作品的婉然重生,在新的语言体系下,不仅没有丧失原有的作品美感和作家的个人风格,还凭借译者自己极高的文学品味增加了润色。
12、《安徒生童话》
这本,封面为淡黄色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这本。
后面再读多个版本,再也没有见到过如此惊艳的翻译了。因为年代久远,家中唯一的一本已经被亲戚孩子借阅后遗失,留在我脑海中的唯有这淡黄色的封面以及它留下的关于文学的魅力。 我从未见过如此认真的童话翻译——译者没有将孩童的阅读当作理所当然的浅薄,没有刻意简化那些艰深而韵味无穷的比喻,没有跳过那些冗长而精致的描写,没有充满正义感地去美化正义,也没有粗暴地去简化邪恶。它细心地翻译,如同原作者一般认真尽职。
我永远记得《海的女儿》那一章,优雅,绵长,文字便如同海洋。年幼无知的我读得不可谓不艰难,然而小人鱼真的成为晨曦中隐去的泡沫时,我第一次为美好的破灭而心碎流泪,那时流下的眼泪是那样真诚的伤心、真诚的感动,以至铭记至今。译者尊重原著,更珍贵的是,他尊重了儿童的理解能力。他相信,即使是儿童,也值得用最美的文字来对待;尤其是儿童,才需要用最美的文字去对待!
13、《基督山伯爵》
其实我一直不是很理解现在不喜欢或者不耐烦读文学名著,而非常热衷于追捧小众文学作品的一些风尚。
固然,很多政治正确的文学作品,曾经因为种种复杂的原因,强行被划归为名著。或者说,名著中,存在着许多当时的政治意义远超其文学意义的作品。而当这些作品的时代意义已经过去后,我们的确是没有太多需要强迫自己再去读的。简单一些的例子,例如家春秋。
《基督山伯爵》是接近两百年前的作品,这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它的故事节奏丰富,悬念迭起,酣畅淋漓,张弛有度,故事讲得极其的好。
什么样为好呢? 我看主人公在海下几乎淹死时,是一样的窒息感。 我看主人公隔断绳索终于浮出水面时,是一样的激动。
看主人公回归,华丽、高贵、冷酷地一一复仇时,是一样的激动痛快。
多年之后我看一部电影,找回了相似的感觉——《肖申克的救赎》。然而想想看呢,这是文字的小说啊,没有BGM,没有瓢泼大雨的布景,没有主角精湛的演技,完全是靠文字的感染力让读者自行想象出来的小说啊。仅有故事性肯定不是不够的,然而故事讲得好的确是天分,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觉得《鬼吹灯》也是很棒很有才气的作品。
14、《傲慢与偏见》
这本书主要推荐给女生看,谨慎地猜测,男生们多半会觉得它磨磨唧唧,毫无意趣。
而我要坦白,这本书也许将深深地影响我的一生,主要当然是因为达西先生。缄默、睿智、重情义、审美品位高、英俊多金,最重要的是欣赏、珍惜伊丽莎白本身的智慧,达西先生简直成为了男神最完美的化身。
简.奥斯汀是理想主义的,她塑造了完美的男主角和完美的女主角,并让他们神意相知,相知相爱,连两人傲慢和偏见的缺陷,都成为了故事情调和意趣的一部分;而她又是现实的,所以让这样美好的爱情降临时,女主不仅有着美貌、聪慧,亦有着即使无法完全门当户对、亦可维持着体面身份的经济地位。
达西先生当然不常有,恐怕对绝大多数的姑娘来说,也不会有。
然而梦总是要存在的,并不为它实现,仅仅是为它美。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