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榴 日期:2016-02-06 11:55:52
中国**本旗袍故事集,都市生活中的旗袍美学 90后美女作家连续穿365天旗袍,走过三大洲的30多座城市,深入采访数个隐藏在都市中的旗袍“武林高手”,从匠人精神到设计品牌,还原一个你不知道的旗袍。
本书简介:
“天天穿旗袍,是上街出洋相,不够艰苦朴素。” 奶奶说。“你真的每天穿旗袍啊?走在街上不会觉得很穿越吗?”朋友问。一跟身边的人提起旗袍,众人的印象大多比较极端。穿旗袍的时间长了,我总会时不时地想,当时间流转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旗袍?我们又该如何与旗袍相处? “很多人不理解为何我的衣橱里只有旗袍,但我就是喜欢。”“我辞职把自己关在车库里自学做旗袍,两年零收入,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可我觉得自己能在这条路上走得很远,也许有一天我真的能修行出来。”“我减了25年肥也没减下来,最后为了把自己塞进那件结婚旗袍,我减了15斤。” 一年来,我和无数喜欢旗袍的女孩聊天,给我印象最深的不只是她们穿旗袍的美,更是她们的自信、淡然和小倔强。因为她们,我给这本书起名叫《可我就是爱旗袍》。 此书献给所有和她们一样,内心有着小倔强的姑娘。
作者简介:
嗨,我是石榴,美国布朗大学的学生,古着老物爱好者。从2014年到2015年,我发起了“穿旗袍的365天行为艺术”——不论刮风下雨下刀子,365天每天坚持穿旗袍。从在泰国冥想办画展,到尼泊尔滑翔徒步和墨西哥考潜水证,一年来我的生活中塞满了各式新奇的“艳遇”,旗袍一路与我相伴,新结识的人们也开始叫我——那个总是穿旗袍的姑娘。
目录:
一.穿旗袍的365天如果有机会,不妨多穿穿旗袍。不是指一掷千金定做一件华服然后将其软禁在箱底,非等领奥斯卡的那天才肯穿到红毯上,而是置办几件低调却和你气质同一的旗袍,在某个再平凡不过的一天,踩着帆布鞋把它理直气壮地穿出去。亲爱的小蓝曼谷化学反应每天穿旗袍是怎样的体验尼泊尔,等风来北京爱情故事墨西哥海底,揪住自由常德公寓里的上海女人纽约一日
二穿着旗袍去上班对那些热爱旗袍的人们来说,旗袍是穿去上班的优雅,是穿着买菜做饭的浪漫,是穿去学校参加女儿家长会的雍容。它是一种优雅的心理暗示,看着镜中穿着旗袍的自己,你会被一种宿命感击中,就像是你配合旗袍一起讲了一个关于这个时代的故事
都市旗袍什么样?隔壁办公室的旗袍流感慢慢来,比较快穿在身上的记忆压在箱底的故事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
三旗袍匠人的碎碎念外行的人总觉得所有手工都是重复性的、熟能生巧的工作,实则不然。做手工如同做设计,是一个不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做多了才知道,脑子、心和手是长在一条线儿上的。
一百件旗袍的修行一条老街,一间铺子,一家人寻找妈妈的结婚旗袍旗袍裁缝和美国小姐什么,旗袍也有潮牌?胡同里的法国设计师
四小脚女人的曲线旗袍起源于19世纪清朝旗人的宽大长袍,因20世纪的上海被推上中国文化与审美之巅,于新世纪又一次次被重新定义。旗袍三百年,穿越古今,让中国女性的绰约身姿摇曳在世界面前。阮玲玉的忧愁,萧红的清冷,林徽因的温润,张爱玲的傲气,这些是旗袍针脚里每个人都能数出几个的故事,是那些被时间揉进物质里的精神。
旗袍的版权到底归旗人还是汉人?旗袍的最初流行是不是为了取悦男性?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旗袍是否越改良越短?后摩登时代――现代旗袍野生地图
附录什么身材适合穿旗袍?线上旗袍品牌知多少那些老字号和隐世旗袍小店后记从穿旗袍到过上有理想的生活前言――推荐序1中国旗袍倾城网创始人木子李
若不是因着旗袍,我哪有资格为她写序。
认识石榴该有近一年了吧。那时候,她说在做一个“365天穿旗袍”的行业艺术。行为艺术这种事在我浅薄的知识架构中,一直认为就是一些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然后更奇怪地拉个光环套在脑袋上。所以对于石榴做的事自然也没有太在意,直到第一次看到她的文字。
那是一篇叫《穿着旗袍去上班》的文章,也收录在本书中。文章写的是旗袍,但她从烤鸭讲起,石榴只是漫不经心地描述了一下烤鸭卷饼的过程,三言两语就勾引到我的味蕾,不由的直咽口水。从此便成了她的忠实读者。
石榴把《可我就是爱旗袍》书稿发给我,让我写个序。我开心不已。就像本来是要买票去看偶像演唱会的,不料偶像亲自送来赠票,还是嘉宾席。
毫无疑问,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一本有关旗袍的书。单是书名,恐怕只有90后的姑娘能想得出来吧,很倔强,很自我,很可爱。――推荐序1中国旗袍倾城网创始人木子李
若不是因着旗袍,我哪有资格为她写序。
认识石榴该有近一年了吧。那时候,她说在做一个“365天穿旗袍”的行业艺术。行为艺术这种事在我浅薄的知识架构中,一直认为就是一些奇怪的人做奇怪的事,然后更奇怪地拉个光环套在脑袋上。所以对于石榴做的事自然也没有太在意,直到第一次看到她的文字。
那是一篇叫《穿着旗袍去上班》的文章,也收录在本书中。文章写的是旗袍,但她从烤鸭讲起,石榴只是漫不经心地描述了一下烤鸭卷饼的过程,三言两语就勾引到我的味蕾,不由的直咽口水。从此便成了她的忠实读者。
石榴把《可我就是爱旗袍》书稿发给我,让我写个序。我开心不已。就像本来是要买票去看偶像演唱会的,不料偶像亲自送来赠票,还是嘉宾席。
毫无疑问,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一本有关旗袍的书。单是书名,恐怕只有90后的姑娘能想得出来吧,很倔强,很自我,很可爱。
这本书首先是接地气。在这个盛行高谈阔论的年代,纵观全书,鲜有提及旗袍文化之类的大字眼。她只是在讲述包括自己在内的一个个穿旗袍的姑娘,讲她们的旗袍,她们的生活,她们的故事。甚至有不少篇章,旗袍只是轻描谈写地带过。她说:“对旗袍的爱,应该归结为对生活之爱的一种。”。她用脚写作,走访了众多相关的人与事,与他们深入交流,单是我熟知的倾城的老网友,就有老徐、立言、谭嘉(坛坛)、杨蓓等多人。她一层层剥开包裹在旗袍之外的所谓文化的外衣,还原旗袍最本质的属性――衣裳。她关注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关注旗袍带给她们的绚烂、欢愉、雅致、宁静,与之相比,文化、传承、发扬、推广这些平素看似光鲜的词汇,都显得格外肤浅而渺小。
更值得一提的,当然是石榴的文字。她的文字堪称惊艳。我是一边读,一边惊叹她的才华,后来竟只剩下羡慕嫉妒了。我会习惯性地把写得精彩之处用笔划出来,结果是好多页都被划得密密麻麻。她观察极其细致入微,思维又可以天马行空。《若不忘诗意地生活》一文,讲到她问及立言做的荷包是不是送给现在的老公,立言低头否认。平淡无奇三言两语,我竟觉得立言活生生地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久久不愿离开。《每天旗袍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一文描写道:“她有一种锋利的气场,能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横竖切割开,然后让你一眼看到她。”对于气场这种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竟让人看得真切分明。精彩的语句太多太多,我不能在此剧透抢了戏份,诸君慢慢看吧,若是女人,一定要穿上旗袍看。
记得某君说,先有穿旗袍的心境,才能将旗袍穿好。我永远无法感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但我相信,像读石榴的文字一般,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远胜匆匆忙忙一目十行。――推荐序中国旗袍会理事长汪泉
总会被人问到,作为一个男人,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旗袍呢?这还得说起我的母亲。我母亲是个很传统的中国女性。到今天几十年过去了,我依旧记得她有一件深蓝色的布旗袍,每次拿出来穿都很隆重,一定要把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脑后挽成发髻。穿旗袍的时候,她眼睛是亮的,整个人都会发光。后来我回想起年轻时的母亲,最先回忆起的总是她穿旗袍的样子,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旗袍情怀。
后来我创办了中国旗袍会。旗袍会里,人们谈论的最多的就是宣传旗袍文化,但几乎没有人问起这个问题:什么才是旗袍文化?
一件旗袍可以承载很多,从五四运动到妇女解放,一件旗袍也可以很简单,穿在身上,好看足矣。这些或复杂或简单的故事重叠在一起,旗袍文化就是一个世纪以来许许多多穿旗袍的女性的生活,是剥去生活的表象后剩下的那层柔软的旗袍情怀。
这本书其实就是关于两个字:情怀。石榴作为一个90后女孩坚持穿了365天旗袍是一种情怀,建筑设计师放弃高薪重新开始学做旗袍是一种情怀,因为祖父是上海滩的旗袍裁缝从而转行做海外旗袍电商也是一种情怀。
离心力这个词很有意思,世界转得越快,有一种力就把我们扯得离心越来越远。上班、下班、应酬、消费,每个人都像是被置于一个巨大的系统中,被它绝对的速度统治。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情怀。旗袍就像是高铁窗户上的减速玻璃,让节奏稍稍慢下一点来,让你记得生活的本质应该是美好的,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是美的。
这本书不光关于旗袍,也关于一个年轻女孩眼中的世界。
我刚认识石榴的时候,她还在美国念书。她说她很喜欢一本书,名字叫《去那里寻找回来的路》,讲的是一个画现代水墨的中国艺术家旅居欧洲十八年的感悟。我个人也曾经在瑞士生活过十几年,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应该都有所体悟,在异国他乡只要看到一点关于中国的东西,整个人都会兴奋起来。距离产生美,身处另一种文化里,你会以一种新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熟悉的中国文化。石榴穿着旗袍走到世界里面去,走出去了,才寻找到回来的路。
为什么国人近年来越来越喜欢怀旧的东西?中国的经济上来了,城市全是一水儿的钢筋水泥,和全世界的城市都差不多的样子,下了飞机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信息全球化,当你了解越来越多不同的文化后,你突然会重新思考自己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们和其他国家的人不一样?我们的根在哪?
旗袍是起点,也是终点。你可能因为单纯地欣赏旗袍之美而拿起这本书,但当一个个关于现代旗袍和历史文化的故事徐徐展开时,你会发现旗袍从来不只是一件带立领的裙子,了解旗袍会让你更加了解自己是谁,而这些最终又会回归到对旗袍的热爱上来。
每一个中国女人都应该拥有一件旗袍,同样地,每一个中国女人也应该读一部关于旗袍的书。《可我就是爱旗袍》无疑是我读过写旗袍写得最精彩生动的旗袍书,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明白,旗袍不仅在历史中,更在都市间,在你的生活里。
每一个中国女人都应该拥有一件旗袍,和读一部关于旗袍的书。――中国旗袍会理事长汪泉毫无疑问,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一本有关旗袍的书。―――中国旗袍倾城网创始人木子李每天穿旗袍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我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号开始穿旗袍,到今天算算竟然也一年有余。日子总是流逝得如此迅猛,就像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杏仁,只顾机械性地咀嚼,恍然回过神儿来,却发现曾经满满的塑料罐子已经见底。
还记得第一天穿旗袍上街,想着终于要开始一个为期一年的旅程,兴奋得早上闹钟一响就触电一般从床上弹起来。那天我精挑细选了一件淡粉色的棉麻旗袍,纯色,款式也简单,一米三的长度恰好到小腿肚子的一半。我本来对自己的外貌相当自暴自弃,但那个早上却格外上心,出门之前在镜子前左照右照,头发编上又放了下来,耳环换了又换,总觉不够隆重,像是要上花轿一般。磨叽了半天终于迈出了大门,我一边按电梯一边脑补着头顶一束追光的设定,心想就算是一只土豆,粉墨登场后也必能成个角儿,群星璀璨万众瞩目。可惜在丰沃的理想面前,现实总是干瘦到令人发指。我一路踏着高跟鞋招摇到地铁站,不但无人注意,连斜眼瞥过来一眼的路人都没有。早上九点上班的人群是那样行色匆匆,黑压压的脑袋汇聚到一起,一拨碾着一拨人地往前走。没有人四下张望,更无人为你驻足。
当头一棒打来才知道,翩翩路人于我,说是萍水相逢都是夸张,就算回眸之间有一面之缘,也是未回过神的功夫就已钻进了人海茫茫之中。他们看到的只是一瞬间的你,没人知道更没有人关心你要穿一整年旗袍的雄伟计划――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一条稍微有些打眼的裙子而已。生活是自己的,不论幻想中的舞台还是马路对面并不存在的观众,都不过是自己陶醉自己。
“你真的每天穿旗袍啊?走在街上不会觉得很穿越吗?”几个月以来这两句话亲朋好友见面逢人必问,听得我是简直耳朵起茧,脑洞抽筋,真想语音录下来一个官方回答,有人问就掏出手机播放一遍。穿旗袍的日子,没有想象中的三天两头上演的戏剧,没有喋喋不休的讨伐。我过着和以前别无二致的生活,笔直僵硬地坚持着我所有习惯:旗袍配雨靴,配皮衣,配紫色的长筒袜,配尼泊尔跳伞时的冲锋衣,配布达拉宫前编得五颜六色的藏族辫子。
当我咀嚼日子,胃中风起云涌的是生活本身的酸甜苦辣,而旗袍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小枝柠檬草,锦上添花却支撑不起基调。为数不多的改变,可能也只是原本穿短袖牛仔裤的我也开始每天早上熨一下衣服;以前洗完会塞在衣柜里的裙子现在挂在了衣架上。
当然,有些本该匆匆掠过的日子也可能会因为一件旗袍而不那么平凡,比如那个软绵绵轻飘飘的下午。
北京六月的艳阳下,垂落的叶子绿得要从树上滴了下来,被树枝勉强一把拉住,摇摇晃晃悬在枝头。一阵风吹过来,是树叶唰啦啦枝叶摩擦的声音,又一阵风吹过去,把心拂得痒痒。方家胡同前有一条很长的林荫路,我打着一把小而轻的遮阳伞,颠颠地走在胡同中央,吸管吸着忘记名字的咖啡厅买来的加冰石榴茶。
黄色明晃晃的大花从高束的领口开遍了全身,白色的高跟鞋穿在脚上,白贝母嵌进白花花的银耳环里。那件旗袍没改过就很贴身,长到脚踝,细细窄窄的裙口,走起路来隐约能看到小腿的肌肤。
那个下午没有发生任何特别的事情,我只是在林荫路上走啊走,走啊走,漫无目的没有尽头地走了下去。如果我更识相一点的话一定会假装迷路,穿着旗袍迷失在北京这个大都市中,这本是一个多么富有隐喻和诗意的设定。
可我对北京实在太熟悉了,熟悉得不解风情,怎么走也走不丢。我大步流星地向前,不管不顾更毫不淑女,但旗袍却那样顺从,柔软的裙角荡着小波浪随风一起一伏地招摇。穿了一整月的旗袍,她习惯了我,我也习惯了她。潜意识中我甚至已经记不起自己身上的衣服有何特别之处,但是我腰挺得很直,笑得很开心。那件鹅黄色的旗袍有着很二十年代的印花图案,我就像是从老上海画报上剪下的一个纸片人,被一只大手抓起来,背后刷了胶水然后“啪”地贴到了一个新的世纪,不曾想却毫不费力地融到了那钢筋水泥的背景里去,甚至感觉如鱼得水收放自如。虽然先天条件不容许我风华绝代,但那一瞬间依旧恬不知耻地觉得自己很美。
那天晚上我和朋友去吃华夫饼,挑了个窗边能看到夜景的长桌子坐下,一抬头看到斜对面是另一个穿旗袍的女孩,红色的旗袍配绿色的皮夹克,烟熏妆,一对大小不一的金属耳环左右摇摆叮咚乱撞。她冲我笑了一下,跟我说我的旗袍好看。我也笑回去。我性格不算外向,说话笨拙且老显得爱答不理的,但这一来一回间却觉得这个对面的女孩格外亲切熟悉,原本像是寒暄的赞美也来得炽热。
后来她成了我的挚友。她会摄影,我们就一起涂着朋克的黑口红,穿着明黄色骷髅图案的旗袍去三里屯拍片子。每次跟她闲逛总会被眼尖的摄影师从人群中拎出来街拍,她有一种锋利的气场,能将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横竖切割开,然后让你一眼看到她。
她也爱旗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夕阳下她穿着一双白色乔丹高帮篮球鞋,一件奇短的黑色的旗袍下是更短的牛仔短裤,她逆着光影抱着一把吉他坐在马路牙子上弹唱自己写的歌。歌儿实在难听,连我这种乐痴都不屑一顾。但日落前金色的光却沿着她身体的边缘发散出来,和着音乐的节拍忽明忽暗,或柔情似水或光芒万丈。
她穿旗袍的样子和周围四溅的金色就这样浸入我的记忆里,用洗衣粉拼命揉搓也褪也不掉,她就顽固地赖在那,一直在那,她是我回美国后最想念的姑娘之一。
后来那么多个月过去,我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从中国途经迪拜把旗袍穿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所有绚烂的事物都像玫瑰花,总是过着过着就风干了,每天早上一打开衣柜看到飘然满满一排旗袍,高低错落地挂着,忘记了惊喜,忘记了感叹,只是每个阳光甚暖的清晨应和着天气取下一件衣服默默穿上,对着镜子按部就班地整好立领,扣好盘扣,理好发丝。与旗袍的邂逅是一个让人从平淡之中一飞冲天的烟花筒,在空中璀璨绚丽燃烧后却又落回平凡,但这有玫瑰装点的平凡却又与起先的平淡不同,是有滋味的平凡。
我更愿意相信旗袍是一个讲给自己和那些能听懂的人的故事。大多数时候,你尽可以将穿旗袍的日子当做一种欢愉的自我修养,与男朋友无关,与同事上司无关,与擦肩而过的路人更无关。生活有且只是自己的,这并不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而是如此真诚,不迷茫也不矫饰。而有时若有凭空而降的缘分,则会凭玫瑰相认,三五知己,谈笑风生。穿上旗袍踏风而去,生命中任何一个时刻的相遇都会变成最美丽优雅的邂逅。
人需要学会与旗袍相处。如果有机会,不如多穿穿旗袍。不是指一掷千金定做一件华服然后将其软禁在箱底,非等领奥斯卡的那天才肯穿到红毯上,而是置办几件低调却和你气质同一的旗袍,在某个再平凡不过的一天,踩着帆布鞋把它理直气壮地穿出去。往复几次你就会发现,旗袍的美不是一次性的火山爆发,而是在每次日子索然无味时,只要品上一口就会在唇齿间留下的清香。绵绵细语,余音绕梁。
那么,祝你过有旗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