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永远不变的法则。当安逸的生活环境被打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动物,又将如何应对呢?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主人公巴克同时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两种血统,是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狼犬。但随着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而这样的遭遇,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巴克亲眼看着身边同伴们的不幸遭遇,同时在被其他犬类挑衅和欺负的过程中,学会了残忍,学到了“只有生存下来是最重要的”。它天性中的野性也一步步被唤醒和激发出来。于是它一次次回归到森林中,在路途上认识了一条狼。
真正让巴克下定决心回归森林的是桑顿的死亡。桑顿是巴克最后一个主人家中的狗,被当地土著人杀害。这件事让巴克仅存的一丝文明荡然无存,这之后它走入狼群,当上了狼王。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狼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释放了野性,成了狼王。作者用巴克的故事阐述了这样一个事实:不论是动物界还是人类社会,适者生存都同样适用,而且永远适用。巴克在不断的磨难中成长,开始是为了生存,最后则是为了尊严。那我们呢?更应该经受住风雨的考验,在这个社会中用自己的实力生存下去。
02
今天的社会更多元、更包容了,但是人们对于一些事物的刻板印象好像并没有改变,小到对一种动物的刻板印象,大到对一类人的偏见。只是我们给这种现象起了一个更好听的名字——贴标签。
人们对于狼就是这样,说起它总是离不开“残暴、冷血、狡猾”这样的字眼。可其实狼的团结、坚忍、忠心远远超过其他动物,甚至人类。
《导盲狼》
作者:北董
一匹叫布拉风的狼,因为一场人类引起的山火被迫“背井离乡”,在城市中又遭遇车祸,被好心的兽医救治并培养为一只导盲狼。然而,城市中的人们因其狼的身份并不接受它,有人甚至想要杀掉它——目的只是为了那身狼皮。布拉风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在流浪的过程中,它来到了一座被称为“盲城”的城市,城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盲人,布拉风的到来对盲人来说如同福音,但是,城中导盲公司的老板却对布拉风恨之入骨,屡次想致它于死地。
这本书本质上是一个童话故事,一头狼尽管成为了导盲狼,可以帮助残疾人,却还是因为它是只狼遭到追杀。
如果有一天,导盲狼出现了,你会接受么?
03
先来说说作者。
李微漪,生长在川西,是个画家,从小最怕写作文,却写出了一部四十万字的长篇。关于这本书她说她只是一个记录者。
再来说说这本书。不管你信不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中,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
可能你觉得把狼崽带回都市里这件事简直是天方夜谭,又或者你根本觉得遇见狼崽这件事就很不靠谱。但它确实是发生了。
豆瓣网友对这本书的一个评价我觉得很好:虽然文笔一般,但整个过程,这种勇气,这种精神,这种努力,确实太不寻常了。完成这件事就值5星了。
狼和人的关系总是很微妙、很复杂,今天推荐的前两本书中的狼都是因为人的原因或生存遭受威胁、或回归最原始的野性以谋求生存。而《重返狼群》里的小狼崽又是在人的帮助下得以存活,最后回到自然。
狼有狼性,但也并非总是冷血;人有人性,可对待其他物种,却并不总能理智正确对待。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说出来很容易,可真要做到,我们恐怕还是要努力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