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输然 日期:2014-08-26 21:28:45
全景式深度再现神秘、恐怖、毒品与战火肆虐的缅北原始丛林!
1952年,冬。刚刚逃离野人山的中国远征军士兵江远辰等五人决定到缅甸北部山区的喀伦部落去寻找传说中南明永历帝流亡缅甸时带去的国宝。江远辰不幸身中鲁班诅咒,不能娶妻生子,却偏偏又遇到了来自仰光的女子丹意。六人寻访南明宝藏的过程中,遇到了潜伏金三角,企图反攻大陆的国民军。他们得到了师长李国辉的帮助,终于成功查明藏宝地点,并得知了破除鲁班诅咒的方法。
但是丹意原来是缅甸政府军间谍,她率领缅军发动“热带风暴”,意欲剪除国土上的全部国军。江远辰为报答李国辉知遇之恩,率军奋勇抵抗。在密林深处的藏宝地阿瓦迦巴寺时,投机者张奇夫枪杀了江远辰五人,夺走了全部国宝,他利用这批宝藏发迹,成为金三角最大的毒枭。他就是坤沙。丹意为替江远辰报仇雪恨,领着政府军跟坤沙打了几十年,终于将他关进了监牢。
目录:
引子
第一章喀伦部落
第二章尸墓秘笺
第三章龙阳谷地
第四章挺进清迈府
第五章指骨巫师
第六章养尸温泉
第七章孟萨风云
第八章阿瓦古城
第九章天书台祭
第十章黄泉秘道
第十一章阴塘寒气
第十二章咒水之难
第十三章夏季风暴
第十四章阿瓦迦巴寺引子
第一章喀伦部落
第二章尸墓秘笺
第三章龙阳谷地
第四章挺进清迈府
第五章指骨巫师
第六章养尸温泉
第七章孟萨风云
第八章阿瓦古城
第九章天书台祭
第十章黄泉秘道
第十一章阴塘寒气
第十二章咒水之难
第十三章夏季风暴
第十四章阿瓦迦巴寺
第十五章百鸟朝凤
第十六章尾声 第一章 喀伦部落
一、乾坤圈
一九五二年冬天,云南腾冲解放军某团,三个年青士兵正在中缅边境巡逻。他们斜挎着步枪,军服穿得松松垮垮,摇头摆脑,没精打彩地走在路上,没有半点军人的样子。这要是让团长看到,非得关他们的禁闭。不过腾冲边境地广人稀,除了偶尔有败退金三角的国民党间谍出没外,很难看到人影,团长自然是不会来的。
走在中间的士兵名叫江远辰,二十三岁左右,长得颇有几分英气,一米七八的个子。他参军时间不长,但机会很好,曾被选派去苏联参加联合阅兵。那三十多天里,他几乎都在车上度过,火车好不容易抵达莫斯科,就被赶上一辆密闭的卡车,送进莫斯科郊外一座隐密的军营,苦等了一周,还没有参加阅兵式,就又被送回了国。他自始至终,都没能看到莫斯科红场长什么样子。在前往火车站的路上,军用卡车的帆布出现了一条小缝,全车士兵都争先恐后地挤在缝隙前偷看。江远辰费了吃奶的劲,好不容易挤过去,看了没五秒钟就被人拽开了。但就是这一眼,竟然令他念念不忘,耿耿于怀。时至今日,他还常对人说:“想当年,我出国去到莫斯科,它真是太繁华了,到处是几十层高的楼房,老外都穿着毛绒大衣,开着小车,‘嘟嘟嘟’在街上横冲直撞,啧啧……”
走在他左边的士兵名叫余高咏,与江远辰年龄相仿。他个子较矮,偏瘦,头发略发黄,眼珠子整天在骨辘辘地转。他将步枪提在手中,走一步,用刺刀戮死一只地上的蚂蚁,不住抱怨说:“天天打仗,解放了还不消停,打鬼子我决不含糊,但打同胞兄弟,我可不干!”解放后的这几年,败退到缅甸的国民党残部经常组织兵力反扑大陆,与缅甸毗邻的腾冲,几乎天天晚上拉警报,月月有仗打,让人不堪其扰,也难怪余高咏抱怨了。
走在江远辰右边的士兵名叫吴天长,将近三十岁,他头发较长,戴一副黑边眼镜,整天病恹恹的,毫无生气。他出生于风水世家,当兵前是云南临沧县一个很有名的风水先生。解放后,国家破除一切封建迷信,禁了他的活计,吴天长不谙稼穑,被迫出来当兵,混口饭吃。不过,他虽然不干风水这一行了,还是喜欢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这不,他一路上都在如痴如醉地翻看一本残破不堪的线装书。他听到余高咏的抱怨声,终于放下了书,将遮住眼镜的头发甩开,神秘兮兮地说:“干脆,咱们搞一笔钱,逃到国外去享受人生?”
“国外?”江远辰神为之一振,大声说,“想当年,我出国……”
余高咏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说:“得了!得了!这件事,我听得耳根子都生茧了!还有老吴啊,你天天在做什么迷梦呢?钱!中国一穷二白,上哪儿搞钱去?就算搞得到,人民币在国外也用不了。”
“我有门路,就看你们敢不敢做!”吴天长大声说。
江远辰、余高咏被他的话吸引住了,急忙拉着他钻进了路旁的树林子,蹲在地上,眼巴巴地望着他。
吴天长说:“知道缅甸北部山区的喀伦族么?”
两人摇摇头。
“这个族里的女人以长颈为美,女孩在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在脖子上套铜环,开始时套三五个,然后每隔一年增加一个,一直加到十多个铜环。这些铜环一旦套上去,终生不得取下来,环环叠加,高达一尺,将她们的脖子拉得非常长,所以他们又叫长颈族。”
“原来就是长颈族啊!这个我有听说。”余高咏说,“你想偷她们的铜环?”
吴天长嘿嘿诡笑,说:“不错!”
“铜能值几个钱?你想钱想疯啦!”江远辰喊出声来,跟余高咏一道哈哈大笑。
吴天长不高兴地问:“知道她们为什么要戴铜环么?”
江远辰边笑边说:“缅甸山区的少数民族有猎人头的习俗,每年冬天祭山神前,男人们就会外出猎杀其他部落的人头。由于女人娇弱,常常成为猎杀对象,于是,喀伦族便想到了套铜环保护脖子的办法,久而久之,就形成为习俗了。”
“不对!”吴天长摇摇头说,“喀伦族是一个明朝末年才神秘出现在缅甸北部原始丛林的小部落,自从第一个喀伦人出现,就随身带了二十五个铜环。”
江远辰又有了兴趣,停下笑,问:“莫非这些铜环有什么古怪?”
吴天长点点头,余高咏双眼放光,连声说:“快!快说下去!”
正在这时,有人憋着嗓子在林外大声喝斥:“你们在干什么?”
三人大吃一惊,慌忙站起身,装作搜查敌人的模样。不一会,两个女兵钻进了林子。她们都长得非常高挑漂亮,走在左边的名叫凌苍苍,她鼻子圆润,嘴巴小巧,瓜子脸,长得娇美动人;一头长发盘不进军帽,便任凭它瀑布般散在肩后;长长的眼睫毛挡在清澈的大眼睛前,微微颤动,用余高咏的话说,像极了一把上海牌毛刷。另一位名叫史知非,身高一米七三,身材极好,人也长得漂亮,只是面容冷峻,不苟言笑,是一个冰美人,她曾在特种部队当兵,近两年才转到普通兵团。她们与江远辰三人都是军营中最铁的铁哥们。
三人见是她俩,拍拍胸口,大声抗议:“吓死了!还以为是团长查岗呢!”
凌苍苍呵呵直笑,说:“你们背着我们搞密谋,太不够义气了,吓死你们也是活该!”
她说话时,红润的嘴唇轻轻翕动,诱人至极,把余高咏看得直咽口水。他讨好地说:“苍苍,你又漂亮了!”
凌苍苍噗哧一笑,将他推开,在他的位置上蹲了下来。余高咏涎着脸,蹲在她身旁,不住往她身上蹭。
大家重新围坐在一起,吴天长说:“我们在谈一件大事,你俩既然来了,就让你们也听听,但切记要保密,否则——咔嚓”他将手掌放在脖子上一抹,作割喉状。
凌苍苍又是咯咯大笑,说:“咱们当哥们这么久,还信不过我们么?快讲!快讲!”
吴天长深情地注视着凌苍苍,说:“在喀伦族流传着一个故事,在清朝初年,也就是缅甸东吁王朝时期,一个中国道士突然来到缅甸北部原始丛林。他知书达理,长得也是英俊儒雅,当地土著女人都争相嫁给他,但可怕地是,所有嫁给她的女人都活不长。道士接连娶了三任妻子都离奇暴毙,没有给他添下任何子嗣。在他四十岁时,又娶了第四任妻子,这次他拼命往妻子脖子上戴铜环,说也奇怪,这个女人套了五个铜环,就活了五年才死去,并终于为他生养了两儿一女,可生下来的儿子全部夭折了,女儿也瘦弱多病。道士为保住女儿的性命,自小就在她脖子上套铜环,据说只有套满二十五个,她才能活到老。”
“她做到没有?”凌苍苍焦急地问。
“人类的脖子长度是有极限的,没有任何人能戴满二十五个铜环。”吴天长说。
凌苍苍大失所望,问:“道士的女儿后来怎么样了?”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她脖子上的铜环数也不断增加,但戴到第二十个时,再也戴不进去了。道士很无奈,为了延续自己的血脉,便在女儿十五岁时给她找了一个丈夫。这个女孩子在二十岁时死去,不过又给道士生下了一个孙女。她的后代渐渐形成了现在以女人为主体的喀伦族部落,而女人戴铜环的习俗也延续至今。”
“现在,喀伦族女人还是活不长么?”凌苍苍问。
吴天长摇摇头,说:“由于不断与外族人通婚,道士的血统被逐渐稀释,可怕的事情慢慢就不再发生了。后来,随着部落女人的增多,铜环便不够用了,他们这时才学会铸铜术,打造新的铜环,从那时起,铜环便不再重复使用,每个女人佩戴的全部铜环都会随她走进坟墓。”
凌苍苍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爷爷的爷爷,曾误入缅甸丛林,并在喀伦部落住了几个月,了解了关于他们的一切,后来他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这本书。”吴天长边说边扬手中的那本破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