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莎拉•韦曼,周芳 日期:2015-11-04 17:37:29
*温暖的疗伤小说——总有一个上帝在爱你
2011年英国*畅销小说,感动整个欧洲
苦苦等待,只为守候化石般永恒的至亲挚友;
浮华褪尽,至少还有曾经的约定:我在这儿,但并不属于你……
本书简介:
一个电话,一封监狱来信,她儿时的玩伴消失二十年后终于重现;
一棵柠檬树,一场灾难,他最终接纳了怨恨多年的同性爱人。
从童年到成长,从埃塞克斯到康沃尔再到纽约的街道,平静的生活下潜伏着死亡、秘密、误解、谋杀、灾难、性与悲情。主人公埃莉和哥哥乔并肩走过四十年,詹妮和查理在命运的罗盘打转,那只叫上帝的兔子时隐时现……纯真褪尽,哀伤在疾走,但冲不垮“爱”的路标。
作者莎拉·韦曼用细腻、阴郁而幽默的笔触告诉你:上帝并非总是高高在上,它可能只是一只兔子,不时地提醒你给记忆留下些什么。没有什么会被遗忘太久,它仍在这儿,但并不属于你……当悲伤澎湃于胸间之际,温暖会适时到来,抚平你内心的伤痛。
作者简介:
莎拉·韦曼,英国新锐作家,从小在埃塞克斯长大,就读于德格拉斯戏剧艺术学校,后来从事戏剧和影视表演,出演过《霍尔比市》《事故》。《当上帝是只兔子》是她的第一部小说。该书一经出版,便跃居英美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各大报刊争相报道。
目录:
第一部分 1968
第一章上帝是只兔子
第二章死亡在迫近
第三章选择
第四章搬家
第五章失去
第二部分 1995
第六章我选中了你
第七章查理回来了
第八章回到康沃尔
第九章9·11第十章我在这儿,可并不属于你
第十一章找回“《当上帝是只兔子》是2011年全民必看的20本书之一。”
——ELLE杂志1月刊
“这是一本离奇的小说,生动的人物角色,独特的故事情节,后现代主义的叙述风格……书里涵盖很多主题,不经意就会触碰到敏感的内心。”
——英国《卫报》 “一个非传统的家庭,一部独特的成长史,一份兄妹间难以割舍的希望。莎拉?韦曼的《当上帝是只兔子》里装满了古怪的角色,演绎了一个爱与秘密的故事,叙述中有忧伤,也有幽默。”
——英国《泰晤士报》
“任何一篇内容梗概都无法全面概括这样一个睿智的故事。莎拉?韦曼以第一人称叙述,让本书读起来很有真实感。奇特的人物角色,一直吸引你读下去。”——英国《每日电讯报》
“莎拉·韦曼从她的帽子里变出很多兔子放在一个独特的故事里,给我们带来了不同的视角,很有创意。”
——美国《图书馆》杂志出生
母亲去伊尔福购物,一无所获地回来了。就在她下公交车时,我决定来到这个世界。当时她正要去伊尔福改裤子,而我在她肚子里挪动了位置,她慌张失措以致没法在打补丁的丁尼布裤子和天鹅绒喇叭裤之间作出选择。母亲担心我会在一家百货店门口出生,于是踉踉跄跄地往家里赶。在步行70码回家的途中,下起了倾盆大雨,就在那时,她的羊水破了。一路上,母亲的羊水混合着12月的雨水,打着旋儿,流到了排水沟里,直到母亲最终躺在卧室的床上,完成了整个孕育生命的周期。
卧室的床上铺着一条在抽彩中赢来的鸭绒被,一个刚下班的护士为母亲接的生。经过仅仅22分钟的阵痛后,我的头就露了出来。护士大喊“用力”,我的父亲也跟着呐喊,母亲使足了劲,而后我便毫不费力地滑进了那传奇的一年——那年巴黎发生了“五月革命”,那年越南发动了春季攻势,那年马丁?路德?金因为他的“一个梦”失去了生命。
好几个月,我生活在一个各种需求都得到满足的平静世界,备受珍视与宠爱。突然有一天,母亲的乳汁干涸了,悲伤的洪水吞没了她。原来,那天她得知自己在奥地利旅行的父母
遇难了。
所有的报纸都刊登了那次事故,27名游客丧生其中。还有一张模糊的照片:一辆支离破碎的长途汽车像吊床一样挂在两棵松树之间。
只有一个人幸免于难,就是那名德国导游。事故发生时,他刚好带着一顶崭新的滑雪用的防护头盔——显然正是那项头盔救了他。他躺在维也纳的病床上,护士给他注射了一剂吗啡。他看着摄像机,说道:“尽管那是个悲惨的事故,但庆幸的是,那些游客之前都吃饱喝足。”显然,因为坠落到石缝中而造成的创伤,抹去了他的记忆;抑或,他那被饺子和果馅儿卷饼填满的胃使这次重击变得柔和了些——这些只能是猜测,我们无从验证。摄像机的镜头在他布满淤伤的脸庞停留了一会儿,企图捕捉到哪怕是一刹那的清醒神情,以告慰他那极度悲伤的家人。然而事与愿违。
我出生后的第二年,整整一年的时间,我的母亲都沉浸在极度的悲伤里,这种悲伤甚至延续到了我出生后的第三个年头。
这其中,她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回忆的事情:没散过步,也没说过一句有趣的话——而这些却足以影响到一个孩子的成长。至少在我的记忆里,每一天都是模糊的,因为母亲甚至没有兴趣把一扇附着雾气的窗户擦干净,更别说对我施以多么专注而又完整的爱了。
就在那时,我的哥哥拉住了我的手,将我带进了他的世界。他比我大5岁,有着一头金黄卷曲的头发,对我们的家庭而言,这就像爸爸将来会买的一辆崭新的汽车一样陌生。
我的哥哥跟同龄的男孩子不同。他很诡异,总是会在晚上偷偷涂抹母亲的口红,然后在我的脸上留下脓包创口似的吻痕。
这是他对保守世界的发泄方式,是对讨厌的局外人不起眼的反叛。
时间更替,我渐渐长成一个好奇而能干的孩子。4岁就能读会写,谈论的也通常是只有8岁的孩子才会谈论的话题。这并不是因为我早熟或有天赋,而仅仅是因为受了哥哥的影响。那会儿,哥哥迷上了诺埃儿?科沃德的诗,还有坎德尔和艾伯的歌。这为我们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了丰富的选择。然而,即使是这样与众不同的哥哥,未来的某一天也突然变得正常。虽然对于这种变化,我起初有些不知所措,但后来我明白了,变化是一种常态,就像现在的我永远无法设想到将来,如此懂我的哥哥可能有一天会忘记我。那个时候,我每天都渴望哥哥能早点放学回家。要是没有他,我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完整。事实上,我永远也不会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