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柳 日期:2014-06-27 11:41:33
这是一本把青春写得很真实的小说。
此去经年,摸爬滚打,向生活投降,柴米油盐,满面尘霜。
有没有一个瞬间,让你忽然心生悲凉?
耗尽我们所有的爱与孤独,温柔和心碎,用一本书,来怀念和收藏我们最好的时光。
字里行间,似曾相识,某个瞬间,你可以看到曾经的自己,某些久违的兄弟,和某个念念不忘的爱人。那些共同经历的美好岁月,或笑或哭,历历在目。
作者简介:
刘柳,综艺制作人,喜剧编剧。曾出版获金马奖电影《刀见笑》小说版,主创情景喜剧百余集。
个人新浪微博:蒲菜饺子刘柳。
目录:
引子
卷一前度青春
卷二那什么,爱过
卷三你是我的一滴汗
这是一本把青春写得很真实的小说,那么美,又那么痛。
我很早就看过这本书的原稿。刚开始看的时候,老子都快笑疯了,再到后来,我抽了好多烟,心情差得要死。
——张嘉佳序
张嘉佳
我身边有很多奇葩朋友,柳公子就是其中一个。
他在酒后说过自己的两件事。
首先是他在幼儿园的一节活动课上,柳公子冷冷地看着院子里愉快玩耍的小朋友,心中想着:“他们将来终究是要死掉的。”于是,哭了。
还有就是他在初中,柳公子带姑娘去滑旱冰,突然他就厌倦了,又是冷冷地望着那些穿旱冰鞋绕圈的人群,觉得他们都是傻X,从此再也没滑过旱冰。
柳公子的骨子里就带着极度的悲观和理智,所以他可以近乎残酷地审视自己周遭的一切,包括人生,包括青春,包括他自己。
但跟他不熟的人是看不出来的。生活中的他和和气气欢欢喜喜,对所有的一切充满热情,除了做综艺节目的制片人,他还玩乐队,搞话剧,写小说,会烹饪,爱旅游,老虎机还打得不错。如果他再帅点,几乎就快赶上我了。
矛盾吗?
不矛盾。
柳公子是抱着极大的热情去经历人生一切的可能,他活着的目的就是体验尽可能多的遭遇。
然后,再把自己抽离出去,冷冷地审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再把这一切写成自己的文字,给你们看。
我很早就看过这本书的原稿,那时候它还叫《你是我的一滴汗》,刚开始看的时候,老子都快笑疯了,再到后来,我抽了好多烟,心情差得要死。
我觉得这是一本把青春写得很真实的小说,那么美,又那么痛。
如果你刚刚开始翻开这本书,我觉得你也应该点一支烟,或者倒上一杯酒放在边上,因为你一定可以看到自己过去的影子,而因为刘柳,你这次真的看懂了。
引子
2008年年初,鲍哥也结婚了,我和老二飞到了鲍哥的老家,远在东北最东北的那个村子,住了一个礼拜。
小马和魏星都走不开,许宁来了一趟,没赶上婚礼,就又飞回深圳了,据说是单位出了什么事,身为部门副主任的他必须得回去。所以原本计划中浩浩荡荡的伴郎团,就只剩下我和老二两个人。不过没关系,至少还有我,过完今年,我当伴郎的次数就要超过十次了,伴郎这件事对我来说,已经近乎于一个职业。
轻车熟路的副作用,就是几乎失去其中所有的乐趣,我总可以在新郎出场前最紧张激动的时刻,以绝对冷静的表情衬托出他在此时是多么傻X。通常我会抽出支喜烟往嘴角一丢,点着,抽上一大口,再悠悠地吐出来:“哎,多大事啊……”
能请我做伴郎的,都是我最好的兄弟。有高中时候认识的,有大学时候认识的,我曾经和他们一起疯狂和纯真,我几乎知道他们所有秘密,我几乎认识他们所有女朋友,虽然那些姑娘后来没有一个成为他们的老婆。不喜欢朋友的老婆已经成为我不能明说的习惯,我讨厌他们在我们已经因为毕业而逐渐疏远以后认识的女人。他们之间的故事都与我无关,而我却不得不因为和新郎一个人的友谊去祝福他们两口子。与其这样,我宁可去参加新郎的葬礼,至少那是新郎一个人的。
可是我的兄弟们依然纷纷结婚,依然把曾经的那些花儿逐一忘却,把那些故事藏进老婆找不到的抽屉里,或者丢掉。那些故事里有我,可能还有我的那些花儿,以及我熟悉的那个新郎自己。几乎所有新郎都会在结婚前夜或者后夜喝醉,有个别极品还会在洞房花烛夜醉成个鸟样,他们找机会和我独处,翻翻那些回忆,聊聊那些姑娘,好像是这辈子里的最后一次似的。
当然,我的想法是绝对病态的。生活总得继续,谁也不能只活在那几年里。更何况早在那几年里他们就已经被抛弃了,或者他们人生中有过很多花儿,无论如何也成全不了那么多人。而且说实话,他们现在的新娘也没有太多值得挑剔的地方,优秀甚至优异的大有人在,能答应嫁给我那些傻X兄弟们,也是他们的福气。但这个事实依然拯救不了我,我依然痛苦,也不知是想起了自己积攒的那些陈年破事儿,还是只是单纯地见不得别人好。
和我不一样,老二的人生总是在继往开来着。在大学里他就能和我们所有人的女朋友保持良好的关系,无论在我们分手前还是分手后。这一习惯他到现在还保持着,各路兄弟的现任女友们都会从全国各地以各种方式向他打探我们的曾经,各路兄弟的前任女友们也会从全国各地以各种方式向他抱怨我们当年如何不是东西。去年,老二组织所有在京的“兄弟们的前女友”吃了顿饭,K了次歌,成立了一个类似“前妻俱乐部”的非法组织。我被彻底惊到,和丫大吵一架,几乎绝交。
后来我们和好如初,原因是他把自己QQ的签名改成了:“我错了,虽然不知道哪儿错了。”这种大无畏的无知证明了其实他真的是个好人,只是傻点儿而已。我们每个人都是傻X,不过傻的领域不一样而已,有人傻在IQ,老二傻在EQ。
老二在情商方面的缺陷起源于他如白纸般纯洁的大学生活,而我悔之晚矣的道德反省也同样源于那乡土画一般花花绿绿的四年。你必须相信每段感情都会有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白眼狼一辈子也就算了,最是那弃了恶从了善的,报应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这是我在浪子回头之后的领悟,“啊,多么痛的领悟”,辛晓琪唱的。其实酒吧里任意一位男歌手的翻唱都比她好,因为他们一个个都是阅人无数的样子,我想在他们酒醒以后应该也会饱受煎熬。
魏星当年是比我还浪的浪子,却是我们这群人里第一个结婚的,我们一行七人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赶去兰州,男的全要给丫做伴郎。那时候我和老二都没什么做伴郎的经验,所以对婚礼上播放《男儿当自强》,所有服务员端着卤水拼盘喊口号的环节啧啧惊叹,后来曲风一转,港台爱情歌曲次第绽放,老二激动得花枝乱颤、泪雨横飞……后来魏星离婚了,我总怀疑这是老二带来的衰运,连傻X魏星都在台上没心没肺地咧嘴笑,你丫哭个什么劲啊!
魏星离婚之后没几个月,我的前女友柯依伊结婚摆喜酒,邀请所有老朋友齐聚京城,连我都收到了一张刺眼的血红喜帖。我本来并不想去,但是我和柯依伊的几乎所有大学好友都答应去了,这是毕业五年来我们这个小圈子聚得最全的一次,所以大家纷纷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心态放平和,前度再见亦是朋友,还是来一趟吧。于是我也订了机票,赶了过去。
在小伊结婚的前夜,我又一次见到了她,身形没变,着装和神态成熟了许多。我也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就只是客套地微笑着看她。晚餐席上一片欢腾,大家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我隔着老友们洒落的酒帘望着对面的她,相顾无言,只能把冰凉的燕京啤酒一杯一杯地往肚里灌。第二场集体去唱歌,我唱了《雪候鸟》,她唱了《催眠》,那都是我们在一起时最爱的歌曲。唱着唱着,我和小伊就坐到了一起,她把头悄悄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就像我们曾经最熟悉的那样。过了12点,老友们嚷嚷着找个酒吧进行第三场去,我和柯依伊趁乱溜了出来,席地坐在东三环边儿上说着醉话。她问我:“方鹏,你知道为什么你毕业的时候我追着火车跑那么远吗?因为我知道你这一走,我们就再也不可能了。”
把小伊送回家,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北锣鼓巷,几个兄弟横七竖八地挤在一个房间里诈金花,见到我回来了,他们各怀鬼胎地冲我笑了笑,然后继续赌博。我抽完一支烟,起身踩灭烟头对他们说:“哥儿几个,明儿跟我抢亲去吧。”大伙儿连忙按住我:“冷静,千万冷静!”许宁说:“你说你抢了亲干吗呢?结婚?”
小马从旅行箱里翻出一包芙蓉王和半瓶黑方。我们把烟抽光了,把黑方又放回原处。大伙儿昏昏欲睡,但都还硬挺着听我絮叨,听我说我当时怎么觉得不应该再和小伊继续了,听我说两个独生的孩子、两个不同的城市、两个不能远离的家庭……最后,老二实在忍无可忍地打断我,他在床上翻个身爬到我面前大声说:“方鹏,我说句话你别不爱听,你那时候已经不爱柯依伊了!”
是吗?我那时候已经不爱她了吗?
我怎么觉得,时至今日,我还那么爱她,爱到深入骨髓呢?
我们的记忆其实是很不靠谱的东西,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我们的回忆到底是不是和真实一样。我们都会不自觉地忘记一些不愿记得的东西,甚至去粉饰它、修改它。因为过去早已经失去,回忆也不过是属于眼前的一段情绪、一段幻影。怀念旧情和重新开始的爱,分辨起来,谈何容易。
第二天,大伙儿组团去参加柯依伊的婚礼,除了我和魏星,他刚刚受了离婚的伤,到那时还见不得“花田喜事”。中午,我俩待在南北锣鼓巷交界处的一家川菜馆里,等着婚礼现场的直播,老二一会儿给我们打一个电话,说:“哎,我们已经准备好一个小包子,里面塞的全是芥末,待会儿新郎过来,非呛死丫个孙子!”“哎,那新郎傻大高,眼镜男,长得跟你似的。”“哎,方鹏,连张倩都说,这新郎长得跟你有点儿像嘿,你现在是不是特得意?”
“滚蛋!”我说,“我就问你,你觉得这男的是过日子的人吗?”
“你想听实话吗?”
“废话。”
“是。”
“那就行……不聊了,安心吃饭,敬酒的时候给我发消息。”我挂断了电话。
差不多12点一刻的时候,老二的短信来了:“已经敬到上一桌,快到我们这儿了。”我给魏星倒了一整杯酒,给自己也斟满了,等了两分钟,算算柯依伊夫妇差不多该到老二他们这桌敬酒了,我端起酒杯冲着小伊婚宴的方向,“干杯!”我一饮而尽。
“傻X。”魏星骂了我一句,把自己的那杯酒也一口闷掉,“你就是个大傻X!”
我冲他一乐,没有还嘴,我不能骂他,因为那天,他就是我的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