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倩,马广 日期:2014-08-24 11:31:50
本书收入知名度较高的年轻作者有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说,题材多样,各具特色。新概念作文大赛首届一等奖得主杨倩新作《藏爱纪》、新概念作文大赛第九、十届两届一等奖得主杨雨辰新作《狮子》、新概念作文大赛第十届一等奖得主金子棋佳作《美好短裙物语》、知名青年作家鲍尔金娜佳作《爱情全在动物园》、《萌芽》重点作者徐璐佳作《嗨,你喜欢“五五”吗?》、《萌芽》重点作者四喜佳作《亲爱的小孩》《天人不寂寞》《半局棋》一一收录其中。
目录:
四喜
四喜作品
亲爱的小孩
天人不寂寞
半局棋
杨倩
藏爱纪
金昱冬
大饼对油条说
金子棋
美好短裙物语
徐璐
嗨,你喜欢“五五”吗?
朱婧
云上的孩子四喜
四喜作品
亲爱的小孩
天人不寂寞
半局棋
杨倩
藏爱纪
金昱冬
大饼对油条说
金子棋
美好短裙物语
徐璐
嗨,你喜欢“五五”吗?
朱婧
云上的孩子
鲍尔金娜
爱情全在动物园
杨雨辰
狮子
苏德
宿怨
马广
风之恋
陈瑜
尤尤
半瓶哥顿金
散伙饭知道一个人有多好而和他在一起的不算真爱,真爱是你明知道一个人多不好却还舍不得离开他。——杨倩《藏爱纪》我那么容易爱人,不过是因为想要让人爱而已,与贫穷、衰老、道德的负罪感种种相比,我最怕的不四喜作品
亲爱的小孩
森没有派来帖子,只说了一通电话给我。我没见过这么难缠的新郎官。
“森,”我说,一点都不给他面子,“你是知道的,我没有三厘米以上的高跟鞋,没有一色的套装,如果你要我抹口红来见你,我还得骑车到我表姐家去借一管来。请不要为难我。”
森并不多话,与我一起那么久,已经晓得我的脾气。他只说:“如果我要为难你,那么恐怕新娘子是你。”
“你是最后一个,”我端着电话开他玩笑,“把你塞进喜车,我从此就逍遥了。”
“七点半。”难得他有这么决断的时候,大概从此要坐牢的缘故。
放下电话的时候,抬头看到办公室里的花。真是好笑,这几天居然玫瑰巧克力多了起来,一不小心,会迷糊得以为天天是情人节。玫瑰是去昆明回来的同事顺手插进瓶子里的,花朵大得令人难以置信,开得歇斯底里,让人疑心是月季。巧克力塞满了抽屉,新人结婚留给旁人的甜蜜。新人、新人,我们这里的叫法,将要结婚的人叫新人,真是好,从此又是一番新天地,苦乐只有自知。
我相信我从计程车里出来的时候,森已经看到我了,我故意不去理会他皱起的眉头。我的头发乱蓬蓬,白色T恤,牛仔裤,脚踩黑色布鞋。看到了森,我把手伸过头顶朝他挥手,一下子就跳到他的面前。
森穿着黑色礼服,毕恭毕敬地站在酒店门口,对着进去的每一个吃喜酒的人微笑。他的新娘站在旁边,我没多看一眼。所有的新娘都是一色一样的,假睫毛,红嘴唇,鹅蛋脸,白色婚礼服。旁边的仪仗队吹得欢天喜地,让人难以招架。
结婚叫做喝喜酒,所以我十分配合,坐在席间只喝酒。当中一个人跑到酒店阳台上去吹风,手里端的是啤酒,再没情调也不管。反正我穿着布鞋,反正阳台下面没有罗密欧。如果有,我就拿啤酒杯子砸下去,质问他为什么来这么晚。
森不知不觉地站在我背后。他来敬酒,这是习俗,对每一位宾客敬酒,每喝一杯,得到一个祝福,所以烂醉的人是很幸福的。
“要你做伴娘,你还不愿意。那么多年了,还是学生打扮。今天有朋友在席间问我你是谁来着。你好好梳洗一下,把头发剪剪短,保管让人十分亲近。”
“真奇怪,伴娘向来是女方的单身女友,你要我女扮男妆充伴郎么?今天你结婚,你管教我做什么?”
“明珠,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嘴硬。我和你那么多年朋友了,今天我大喜,好歹给我点面子。”
我笑出声来:“我都老姑婆了,还充什么伴娘。告诉你那帮朋友去,就说那个穿布鞋的姐姐在等王子的水晶鞋。”
森也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明珠,你总是那么固执。只可惜,我不比你固执。”
席间有笑声传来,我和森都望过去。要开始闹酒席了。有人高高地站上椅子,指着新娘子道:“快说快说,爱人之间的叫法,究竟有多少种?”一旁众人起哄,人人抢着回答:丈夫、老公、妻子、老婆、爱人、亲爱的、死鬼、傻瓜……
“宝贝!”有人高叫,“宝贝!宝贝!”
我紧了紧嘴唇,拿手指敲敲酒杯,咕咚咕咚。
“不要这样,我以为你已经忘了。那么多年了,都没再提起,我以为你真的可以忘掉了。真的,明珠,我没想到你会固执到如此的地步。”
我没有顺着森的话茬,把酒杯交到他的手里:“森,你是我那么多的朋友中,最后一个结婚的,谢谢你一直陪我到现在。我以后还是要来敲门蹭饭的。”
我穿过人流不息的大厅,不声不响地走下楼梯,我的布鞋踏在地毯上毫无声息。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胳膊开始起红斑,那么多年了,过敏一直跟着我,一喝酒就起红斑。
那么多年了。
出了门我没有喊计程车,我想慢慢走回家。我的脸有点发烫,呼吸有点急促。我想我有那么点点醉,但愿我是有那么点点醉了。那么多年了,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还是在脑子里呢?
我一直走一直走,腰板直直地走。宝贝,宝贝。我开始心痛起来,人要缩成一团。我不能蹲下,一蹲下就会站不起来。我双手扶着膝盖,抬起头来。那么多年了,这个小孩,还是那么固执,固执得改不了爱哭的习惯。
“等我三十岁的时候,我要把我的头发变成卷发。我会穿上红色的曳地长裙,我的耳环只戴一个,在头发丛里闪啊闪。我要一个人住,房间一定要朝东。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阳光就会照进我的眼。这样,温暖就会从眼睛漏进心里,不盖被子都可以感觉得到的温暖。”
那时候我还青春,洗个脸,梳把头,就是青春嫩嫩的模样,可以把一件外套从十五岁穿到二十岁。说话像个小白痴,颠三倒四,吐不出象牙来也一点不觉羞耻,走路东倒西歪,磕磕碰碰,两腿的乌青迷彩,招摇过市。
那只是个夏天,我确定,仅仅是个夏天而已,38度,白热的阳光,嘴唇上出汗的绒毛和背脊后藏在衣服里的红色痱子。
电话响,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明珠,我在家门口的酒店里。我刚从中缅边境回来,有东西带给你。”
大力挂上电话,来不及梳头,散着头发,光着脚丫子踩上拖鞋,噔噔噔下楼,拖鞋啪嗒啪嗒,声音传出老远。小叔叔,我亲爱的小叔叔,我的游来荡去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小叔叔,那个有十八条白色西装裤的小叔叔。
穿过弄堂的两个拐弯,跑过斑马线,我一鼓作气地往酒店的电梯里冲。门口的保安看到我散发拖鞋的样子,急急地从后面追上来:“小姐,请快出去,快出去!”
飞快也闪进电梯,按到11楼,关!我从电梯门缝里对眷保安吐舌头。
我一刻不停歇,冲到房间门口,还没站稳,一个踉跄,甩出去一只拖鞋。拖鞋敲在门上,发出声响。真好,连敲门都省了。我跷着一只脚,拎着一只拖鞋,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外。
门开了,哪里来的黑炭?
“你找谁?”他说。他声音真好听,带卷的口音,还有点懒洋洋的调子。
“我找我小叔叔。”
他扬了一下眉毛:“那么,你是谁?”
“我是明珠。”
“哦。”他勾起一个嘴角笑起来。他的眼睛不比我的小,笑起来还能看到瞳仁。他一手扶着门:“明珠,明珠,这么说来,你是宝贝?”
明珠是宝贝,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我是宝贝。
我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拖鞋,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只呆呆地站在那里。我的小叔叔呢?这里为什么会有个黑炭?我想抬头看他,可是我知道他在看着我。我的一个没穿拖鞋的脚拼命往另一只脚的后面伸,多难看,被人看到光着脚丫子,况且娘总是说我的脚长得难看死了。我的头发一定乱成毛毛的。我刚起床,脸也没洗。我垂着头,只看到他笔直的牛仔裤裤管。他是除我小叔叔以外,我所见过的能让我记得住长相的人。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几乎不记人的长相,我一直都非常的迷糊。
他并不英俊,可是我就是记住了,手里拎着一只拖鞋记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