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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纽约,夜未央


作者:陈之遥  日期:2015-01-23 16:03:21



那年夏天,拿到法律硕士文凭,离开波士顿,我把很多东西扔在脑后,像所有二十几岁的女孩子一样,我要去纽约,为寻找两件东西,物质和爱情。
  二十四岁的我不会想到,有一天还是会有人对我说,“因为你不在乎。”然后,放弃我。而我,仍旧没有勇气去解释,我其实很在乎的。
  或许这就是生活,至少是其中真实残酷的一面。而爱情,最美最炙热,如两颗无限接近的恒星,碰撞燃烧毁灭,最后剩下的只有无边无际的尘埃而已。★我想要你,但我知道,我得到了就会失去。★你巧舌如簧,会流利地说两种语言,写东西精练准确,但是面对某个人,某些时候,某些话,要说出来就像是灵魂出壳,如果那个人不以为然地转身走掉,你就彻底垮了。因为你太在乎,所以就怕了。★你曾经满怀虔诚地把最心爱的东西放进“时间胶囊”,许多年之后再打开,还是原来的东西,但你变了,你身边的一切都不同了,仿佛命中注定,它再也不可能成为你的心头之爱了。★悸动、心跳、试探、细微的眼神、短暂的笑容,那些早已过去的感觉又一次回来,却又跟从前的不同。没有难过,没有苦涩,没有患得患失,所有的不确定让我每分钟心跳120次,却依然迤逦而美丽。
  作者简介:
  陈之遥GIB
  GirlInBlack的首字缩写。
  1980年9月生于上海,法律专业毕业,现居美国,从事金融风险控制行业。
  2008年10月,在黑色T61电脑上写下人生中第一个既非作业又无关工作的句子:“事情的本质从来不是它看上去的那个样子。”
  所有的故事都从那个时刻开始。代表作品:《别让我一人孤独离场》《纽约,夜未央》《记忆之莲》
  目录:
  一
  格林黛尔花园
  二
  迷恋
  三
  胆小的爱人
  四
  祝我们快乐
  我要往西,他要往东,谁都不会让谁,可能就那样一东一西地走散了。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迁就他了。
  寻找春天的旅途
  “你回来了。”我说。或许因为睡梦里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比较温和的,或许是别的什么,他在床边跪下来,捧着我的脸在我嘴上吻了一下。
  六
  失望的荷尔蒙
  “你不再爱我了,是不是?”我问他。开头几个词说得很平静,然后颤抖,最后用不争气的眼泪结尾。
  七一
  格林黛尔花园我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株没有知觉的植物,他可能发觉了,回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近乎痛苦的失落感涌上来。
  二
  迷恋总是会有美丽聪明的女人把自己最明媚的年纪留给Lyle这样的男人。
  三
  胆小的爱人我不回答,直到哭痛快了,才终于说出来:“我想要他,但是我害怕得到了又会失去他,我真的害怕呀。”
  四
  祝我们快乐曾经我们是两个独立的人,可以说个性都很强吧。
  我要往西,他要往东,谁都不会让谁,可能就那样一东一西地走散了。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迁就他了。五
  寻找春天的旅途Lyle站在床边,正好把电视机关掉。
  “你回来了。”我说。或许因为睡梦里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比较温和的,或许是别的什么,他在床边跪下来,捧着我的脸在我嘴上吻了一下。
  六
  失望的荷尔蒙
  “你不再爱我了,是不是?”我问他。开头几个词说得很平静,然后颤抖,最后用不争气的眼泪结尾。
  七
  渐行渐远那个季节的东汉普敦,到处是派对,任何时候都可能有陌生的人在不可思议处相遇。
  但是,有些熟悉的人却在逐渐远离。八
  用我想要的方式爱我我终于让自己相信,他永远不会用我想要的方式爱我,用朴素但是温暖的方式牢牢地爱我。
  九
  一吻之间如果没有Caresse,我们可能真的就这样各奔东西了,
  从巴特利公园到港口归我,东32街以上归他。十
  错过
  他笑起来,我也忍不住翘起嘴角,也许曾经的爱人就是这样变成朋友的,有点儿惆怅却不沉重。
  十一
  腹肌还是爱情你可能不能原谅发生过的事情,但是,你可以原谅我,请原谅我,原谅我,你一定要原谅我……
  十二
  夜未央一切都像没有尽头似的,让人心里有一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像是轻松,又好像沉重。我转过身,用一个吻回应他的话。原来爱情总是伤感的,是因为女孩子总喜欢感伤吗?看这本书时,不似看别的书那样要用眼泪去增加它的感人程度。只是,看时觉得很佩服女主人公的勇气和她的绝然。但是,合上书,心中又会有很多的惆怅。
  ——超越
  ——很久以前
  爱情来过,也许会浓妆艳抹,也许清新淡雅。看了《纽约,夜未央》,欣赏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一个勇敢去爱的女孩,让人心疼,跟着她的悲喜而悲喜。
  生活只有一次,因为有了它的未知和我们对它怀着的美好而让我们充满期待的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子的成长,情感的成长。
  作者不娇柔,不做作。即使是奢华的让所有女孩都向往的生活,她都是很自然的描写出来。不像是显摆那样让人不喜欢,而是让读者带着些许羡慕,些许好奇的去看。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让我动容的书了,强力推荐给大家。
  ——隽飞原来爱情总是伤感的,是因为女孩子总喜欢感伤吗?看这本书时,不似看别的书那样要用眼泪去增加它的感人程度。只是,看时觉得很佩服女主人公的勇气和她的绝然。但是,合上书,心中又会有很多的惆怅。
  ——超越女人总是很理想,把很多事情都想得很美好,而当得到时又会患得患失。怕得到,也怕失去,。放逐还是继续追寻?是每个女性面临的难题
  ——很久以前
  爱情来过,也许会浓妆艳抹,也许清新淡雅。看了《纽约,夜未央》,欣赏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一个勇敢去爱的女孩,让人心疼,跟着她的悲喜而悲喜。
  生活只有一次,因为有了它的未知和我们对它怀着的美好而让我们充满期待的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子的成长,情感的成长。
  作者不娇柔,不做作。即使是奢华的让所有女孩都向往的生活,她都是很自然的描写出来。不像是显摆那样让人不喜欢,而是让读者带着些许羡慕,些许好奇的去看。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让我动容的书了,强力推荐给大家。
  ——隽飞6月,白天越来越长,黑夜越来越短,夏天来了。
  我拿到那张厚厚的印着精致花纹和水印的硕士文凭,在剑桥城初夏特有的金色温暖的阳光下面,把黑色方帽抛向天空,欢呼,和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合影。天黑下来,和陌生人在拥挤的小酒馆跳舞,在子夜来临的时候第一次喝醉。下一秒,对那个企图把我骗上一辆半旧的别克车的男人说抱歉,然后一路跑着回去,气喘吁吁,浑身充满深蓝色微醺的夜的气息。
  在从来没有过的宿醉之后,我开始整理东西,准备离开波士顿。许多东西,不合身的衣服,磨损的旧鞋,连同一打资质参差的追求者……我只想扔在身后,因为像所有二十几岁的女孩子那样,我就要去纽约,为寻找两件东西,物质和爱情。而且,我相信,对于我,它们肯定会是顶级的物质,和最好的爱情。
  不过,初到纽约的那个下午,当我走过第42街中央车站的月台和大厅时,普普通通的男人女人一个接一个地向我迎面走来,人流中偶尔也会有一张特别漂亮的面孔或一个吸引人的身影出现,从我身边经过,不带一丝笑容,不看我一眼,哪怕眼角的余光也没有。我不太记得那个时候的心境了,但那时的我一定没有期许过,我的爱情和物质会来得如此之快,和梦想中的一样,顶级的,最好的,同时又是那么的不同。
  我
  你可能认识我。或者说,总有和我差不多的女孩子,出现在你的身边,在你经历的任何一个片断里,如果你在中国任何一个大中型城市生活过的话。我很普通,我就是通常人们说的那种好孩子。
  我7个月大的时候,会讲话了;一岁半,我会组词、背儿歌;3岁的时候,坐在7尺长、光华可鉴的黑色钢琴前面,弹奏车尔尼①钢琴教程里的练习曲;幼儿园里,讲故事拿到第一个奖。然后,小学、中学,一个接一个的第一名。与此同时,我骄傲得要命。我最后一个朋友,在14岁的时候与我渐行渐远,只因为那一年,她开始喜欢偶像明星、流行歌曲和学校里帅气的男孩子。而我,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唯一的答案是:读书。
  我是父母的骄傲,老师眼睛里的最后一块净土,是彻头彻尾的教育制度的产物。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读过学校图书馆里每一本劳伦斯和奥斯汀的书,但是从来没有恋爱过。在我十几岁的记忆里,只有一些片断长久地留下来,在回忆里反复地出现:比如14岁的时候,一个英俊而品学兼优的男同学和我一起坐公交车回家,磕磕巴巴地要我提前一站下车,跟他一起走一段路。我想也没想就回绝了,为什么要少乘一站路的车?为什么要走回去?我懵懂无知。后来直到车子到站,我们分头朝自己家走去的时候,他在离我五步远的地方回头看我。又比如17岁的时候,一个读书不怎么好的男生看着我交到讲台上的高考志愿表发呆,他原本就坐在我身后,但很快我们就会相隔千里。这些片断,都曾经有片刻的工夫让我的心微微颤动。而这些颤动就是我在24岁以前,对于爱情最深的感动了。
  1998年9月,我离开我出生的城市去读大学。2002年9月,我离开我出生的国家去读graduateschool(研究所)。我不断地远行,不断地把旧的东西留在身后,不带感情,毫无眷恋。如果今天是3050年,我可能还会离开我出生的星球去仙女座读书。而2004年的6月,我离开的地方是波士顿的剑桥城,随行的不过是两个箱子。留在身后的是些学生气的装扮,几十本参考书半卖半送给别人,同时心里得意,因为我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复述出其中任何一本的内容。
  不管怎么说,在那个金色的年纪,我简单而独立,连续3年没有感冒,1小时可以看完3万个单词的英文资料。我信心满满地前往纽约,却浑然不知会有什么样的经历。
  RonaMorgan
  早在2月,我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S&S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跟的第一个直属经理是女的,三十几岁,长相中下但精于打扮。我工作努力,很快成为众多律师眼里最抢手的助理,但她始终对我不温不火。正式签合同之前,她留下另一个实习生,把我扔回人事部,说她不要我。一个鸡婆的男前辈偷偷对我说:你这样的姑娘是女上司的天敌。我胆子大,不想就这么不清不楚地走了,找她面谈了一次,礼貌地问她:什么地方需要改进?得到的答案是:我有种感觉,你不会在这里留得太久。
  什么意思?辞职?结婚?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还不到24岁,而且我爱这份工作。从几千个应征者手里抢来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不是哈佛就是耶鲁的毕业生,第一年的薪水就超过10万美元。即使不爱,任何脑筋正常的人都不会舍得放弃。但我也不能说她是性别歧视,因为那个得到正式合同的实习生也是女孩子。我开始检讨自己,究竟是哪里和女上司不合。还没有得出结论,Rona就像从街边捡一个弃儿一样,把我捡回去了。
  RonaMorgan,英国人,至少35岁的英国女人,S&S的seniorcounsel(首席律师),刻板保守的dressingcode(着装规范)永远的挑战者。今天她穿得像麦当娜,明天她又成了杰奎琳·肯尼迪。电梯里、走廊上她无数次吸引我的目光,她长得很美,说话声音温柔,轻轻慢慢地吐着一个又一个英国味儿的元音。同时,坊间流传的关于她的轶事也让我知道,她实际上绝对不像看上去那么好对付。有很长一段时间,Rona是我的偶像,我想如果我做得足够好的话,10年之后,我就会是她现在这个样子。
  2004年7月
  在Rona手下工作的第一个月,日子并不好过。任何偷懒或是投机取巧的企图都会被抓出来,没有咖啡休息时间,中饭必须15分钟内吃完,8小时忙忙碌碌过得飞快,经常要加班。而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就在7月底,虽然事务所可以报销上培训班考前复习课的费用,但我根本没有时间去上课,只能买了光盘在家里复习。无论是做饭吃饭,还是上厕所洗衣服,甚至躺在床上快睡着了,耳朵里都插着耳机。上班路上在地铁上看书,在早晨还未完全睡醒的人流里,一边走路,一边旁若无人地背书,身边的人都以为我是疯子。
  事务所所在的那条街尽头有一座花园,如果早上起得早,我出了地铁站,会故意绕一点路,去那里转一圈再去上班。这一圈步行大概15分钟,路上可以继续念念有词地背书。而且那里很美,繁茂的树叶从棕色石墙和黑色铸铁围栏当中舒展出来,更深的地方隐约看得见紫色和白色的花朵,尽管离得很远,但从那种清新的颜色上,就可以知道花瓣上还挂着黎明时凝结的露珠。不过,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因为那是个私人花园,门口挂着“私家园林”的铜牌,黑色铸铁大门紧闭。每年只有5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向公众开放,其他时间,它就像一个真正的神秘花园一样。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春天逐渐走远,花园深处的花似乎也开尽了。7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经过那里的时候,花园的铁门没有锁,虚掩着露着一条缝儿。我看了一眼手表,7点30分,然后便在一种探险般的心境下,推门进去。时间还很早,里面根本没有游人。沿着一条灰色的砾石路,一直走到花园中央的黑色大理石雕像那里。一种不知道名字的黑白相间的大鸟落在身边,发出极其轻微的扇动翅膀的声音。偶尔一只鸽子咕咕叫着一顿一顿地走过去。一切幽美而静谧。我深呼吸,空气里也带着些清晨潮湿清冽的气息。离雕像不远的地方,一株陌生的植物开着一树美丽的白花,叶子的形状像是冬青,但颜色更加青翠,同时透着一点早春的稚嫩,一串串小巧的白色花朵又有点儿像铃兰的样子。除了花坛里常年不败的草花,它是这里唯一在夏天开花的植物。
  “小姐,你有这里的钥匙吗?”我正出神地看着,一个穿藏青色制服的门卫走过来闷声闷气地问我,口气不太礼貌。
  我刚想说,门开着就进来了,马上就走。身后有人说话:
  “没事,艾尔,她是跟我来的。”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见一个男人从树丛后的一张长椅上站起来,慢慢地走出来。个子很高,浅浅的赭石色头发,穿一件黑色的无尾常礼服,白色衬衣的领口敞开着,解下来的黑色领结塞在上衣口袋里,礼服驳领的扣眼里插着一朵半枯萎的白色兰花。
  看到他,门卫手在帽檐上搭了一下,点头致意后就走了。男人走到我身边来,抬头看看那棵树,说了一个听不懂的词:“ElaeocarpusserratusL.①。”然后解释,“锡兰橄榄。”
  门卫走远了,我转过头看他,对他说谢谢。他点点头,不笑也不说话,伸手把胸前枯萎的兰花摘下来,揉成一团,扔进旁边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垃圾桶里。我有点儿尴尬,说:“那么,我就走了。”一路跑着出了花园。
  之后很长时间,我都记得他的眼睛:虹膜是深蓝色,瞳孔的颜色更深,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并不是酒后宿醉的样子。看打扮像是从某个黎明时才结束的舞会上走出来的,礼服外套通体熨帖,衬衣也纹丝不乱,却毫无逻辑地带着一丝浪荡的夜的味道。
  NickTse
  NickTse是个律师,或者说,也是个律师。因为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所以,我和他一样,也是律师了。而对我这样境况的女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华裔。换而言之,他是一个很值得下一番功夫的结婚对象。
  第一次跟他讲话是在一个工作会议上。他是那个案子的原告代理律师,而我跟的那个律师为被告辩护。他们开会,我打杂,在会议室里架好一个投影仪,却不知道怎么搜索电脑输入信号。一屋子人等着,有人发出不耐烦的咳嗽声。他从离我最近的位子上站起来,过来帮我调好了那台机器,很轻地说了一句“Takeiteasy”。我回了一个感激的笑脸,说“Thanks”。
  那个会持续了很长时间,椭圆形桌子上的咖啡换了两次。中间休息的时候,他给我一张他的名片,我进公司不久,名片还没有印好,便把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一张黄色报事贴上给他。之后,按照律师同业工会职业守则,他在那个案子结束当天的晚上打电话给我。然后又遵守纽约市“法定”约会原则,约了第二天一起吃午饭。一个半小时下来,确认两人均为适龄未婚,体健貌端,无不良嗜好之后,定下第二次约会:晚餐加9点半的电影。到那天晚上11点多,他把我送回布鲁克林展望公园附近我租住的公寓的时候,我已经大致知道他的履历:姓名:NickDGTse
  年龄:27岁
  出生地:中国香港
  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美国念小学,1996年宣誓入籍。20多年后的今天,中文程度几乎等于零。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J.S.D.①学位,知名律所工作,执业两年。爱好篮球、网球、壁球、赛车和科幻电影。身高6英尺(可能差一点儿),体重162磅……总而言之,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好青年。
  于是,我问他,如果电影里的变异怪兽来了,他会不会救我,他认真地点头,然后亲吻了我的脸颊与我道别,初步明确了继续交往的意向。
  那之后的周末,我去看他和一帮朋友打篮球。夏天炫目的阳光下面,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放暑假的时候。我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在一帮美国人的眼睛里就像十五六岁的少女,而他也显得爽朗而英俊。3对3的比赛结束之后,我们在附近散步,第一次牵着手走路。一切都显得简单而美好,直到他把装着篮球的背包移到背后,一只手揽过我的身体,把我拉近他,带着些许汗水的咸味的嘴唇贴上我的嘴唇,我却煞风景地忍不住大笑,触电一样跳到离他一尺远的地方。
  笑完了,他倒没有生气,我很真心地道歉,说:感觉不对,做朋友吧。他点头,笑得有点儿自嘲和无奈的样子。至此,我的第一次恋爱的尝试无疾而终。
  晚上,关灯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突然有些害怕,害怕永远找不到那个感觉对的人。我甩甩头,赶走这个念头。不管怎么说,NickTse是我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2004年9月
  整个8月,似乎是事务所工作的淡季,Rona度假去了。我没有出门,但过得很不错,每天10点上床,两分钟之内睡着,睡得踏踏实实。一个月下来脸色像秋天新收的苹果一样新鲜。
  9月,纽约的秋天姗姗来迟。尽管度假的人们都已经回城了,夏天还是像颧骨上阳光晒过留下的痕迹一样,不肯立刻褪去。那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早晨8点半,Rona准时出现在她的独立办公室里,整个上午处理假期中间积累下来的事情。透过她旋转座椅背后的落地窗,可以看到阳光下面列克星敦大街车流不息的街景。
  下午3点钟,是Rona跟我单独面谈的时间。每个新进这个部门的人都有这样的机会,算是自我介绍,也像是新人导入。很早就安排下了,因为工作、休假或是其他我不得而知的原因一拖再拖,让我再一次想起那句评语:你这样的姑娘是女上司的天敌。终于这一次,我没有在最后一分钟收到邮件说要改期。于是,2点58分,我站在她玻璃房子的门口,用食指和中指的第二关节轻轻地敲了两下本来就开着的门。她在办公桌后面抬起头,笑了一下,示意我进来,关门,并坐下。
  按公司惯例1小时的面谈,20分钟就结束了。Rona显然不是一个碍于形式而走过场的人。她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希望你的老板是什么样子的?
  “有能力,有效率,有性格,有原则。”我回答。
  她微笑了一下,说:“你好像在说你自己。”我顿时觉得自己没有抓住这个现成的拍马屁机会,不过这好歹算是个褒奖,我就权当它是个褒奖。
  走出那间办公室的时候,Rona又叫住我:“今天晚上公司在格林黛尔花园酒店的鸡尾酒会你会去吗?”
  我点头。很早就收到通知了,不过像我这样的新人一般都只拿它当是个开眼界混吃喝的机会。
  “一个了解‘boy’sclub’的好机会。”她说,然后给我那样一个微笑,不仅仅是事务性礼节性的,而是更加和善,像是在说我们是相似的,并且邀请我分享她的感想和经历。从那个时刻开始,我觉得有个女上司并不是什么坏事情。
  LyleUltan
  格林黛尔花园酒店就在那座神秘花园的旁边。神秘花园的全名就是格林黛尔。
  鸡尾酒会讲明了是Blacktieparty(正式晚宴),男生要穿Tux(晚礼服),不过女孩子会比较容易,一件稍稍低胸露肩的连衣裙足矣。所以,我没有特别准备衣服,就是早上出门的时候在西服外套里面穿了一件黑色无袖连衣裙,没有戴首饰,直发绑了个马尾。傍晚离开公司之前,在盥洗间补妆。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有两支口红,一支是“RoseDrop”,很淡的粉米色,另一支叫“Shocking”,很正的樱桃红。那天晚上用的是“Shocking”。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规格的派对,也可以说是第一次走进这样规格的GrandHotel(大饭店)。现场布置着白色鲜花:兰花、铃兰和西洋牡丹,细长的香槟酒杯,一串串细腻的气泡在清亮的浅金色液体中升起,一支弦乐队在角落里演奏,乐队成员穿着白色希腊式长袍,其中一个弹奏一架美得不太真实的竖琴。
  从最初的惊叹当中恢复过来,我很快就有点明白Rona说的“boy’sclub”是什么意思了。女孩子是受重视的,不过仅限于表面上,特别是长得还不错的女孩子。一个合伙人过来跟新进公司的初级雇员讲话,说起“超额301条款”①案,一个女孩子在说她的看法,一个很有几分风度的男孩子插上来,几乎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而女孩子再没有机会讲完自己刚开了个头的句子。当然,老Part并没有在这个小字辈儿的圈子里耽误太久,几分钟后就告辞跟陆续到场的客户打招呼做公关去了。
  而我在这个旧金色宴会厅的角落里四处看,直到看见远处一个男人颀长的身影——没有着礼服,只穿了一身日常的深色西服,白衬衣敞着领口,没有系领带,看上去和酒会上那些因为超重或是健身而显得虎背熊腰的男人们截然不同。其他人红光满面,微笑,谈话,而他完全没有那种职业的表情。我几乎立刻就认出来,他就是花园里那个人。他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侧着头跟一个美丽高挑的女人讲话。我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株没有知觉的植物,他可能发觉了,回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近乎痛苦的失落感涌上来。两分钟之后,我在盥洗室的镜子前面出声对自己说:他不记得我了。然后若无其事地出来,心情如常。
  刚刚回到宴会厅,那个人却从一个我没注意到的角落里走到我身边来,在我还没从惊讶当中恢复过来之前,问了几个似是而非的法律问题,然后跟我交换了名片。名片上的名字是LyleUltan,背面是一个Logo,下面的小字写着“格林黛尔花园酒店”。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第一次没能在两分钟之内睡着,我翻身看着反射着晦暗月光的天花板,在黑暗里出声地念他的名字“L-y-l-e”,不常见的名字,我这样非英语母语的外国人,一不当心就会念成lyre(竖琴),或者,liar(说谎者)。
  荷花
  第二天一早,我刚到公司即有鲜花送到,是几枝未开的荷花和鲜嫩小巧的荷叶,插在一个细长的透明花瓶里。随花附上信笺,邀我一起吃午饭。署名是LyleUltan。因为这种花一般是越南进口的,我想自己一定是被当成越南人了。在白种人的眼睛里,亚洲人都是一回事。不过我在心里为他辩护,说实话,我也分不太清拉丁裔和英国—爱尔兰裔的区别。
  整个上午过得忐忑不安——这在我身上是空前的。结果那个午餐约会却让我失望。1点钟,一辆酒店的黑色克莱斯勒轿车在办公楼下面等我。去的餐厅看上去有些冷落,地点是离公司较远的一个街区,而我们聊得根本说不上投机,两个人都有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他举止绅士,但不殷勤,告诉我他在格林黛尔花园酒店做管理工作,是个真正的旅行者。吃过饭,重新坐上那辆车身庞大的轿车的时候,我觉得我们没什么机会再见了。10分钟之后,在公司楼下说一句“Keepintouch”,可能就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句话了。
  但事情却没有朝我想象的那个方向发展。车子开到公司楼下,他没有道别的意思,那段路不可以久停,他示意司机绕那个街区再开一圈。我说我今天超级忙,不能待很久。他说,他也赶时间,下午就要去洛杉矶出差,要去一个月时间,但是有件事情他想在走之前做。我问,是什么,要不要我帮忙。他点点头,然后吻了我。
  我有一点颤抖,心跳到胸口疼痛,但没有一丁点犹豫。我愿







阅读提示:纽约,夜未央的作者是陈之遥,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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