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炜 日期:2014-08-26 10:17:27
《丑行或浪漫》初版于2003年。
粉白丰润的乡村少女刘蜜蜡,人见人喜。她却独爱念书写字。被乡霸强娶为妻,她不堪其辱,乘隙逃跑——不敢回娘家,从此成了流浪女。一路上,她专同情那些被归为“孬人孩儿”的青年光棍,与之相合,直到遇上孤独的“美少年”铜娃,一见倾心,暗许终身。后来又经历了多少磨难,被抓回又再次逃跑,犯下命案,跑得不敢止步。当她得知铜娃进了省城,便一路跑到了铜娃的城市,二十多年,没有停止过寻找铜娃……
一个五彩斑斓的美好故事,一个现代传奇。张炜这一次大量使用了登州方言,写得酣畅淋漓,读得欲罢不能。
作者简介:
张炜,1956年11月出生于山东省龙口市,原籍栖霞县。1975年发表诗,1980年发表小说。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专业作家。发表作品一千三百余万字,被译成英、日、法、韩、德等多种文字。在国内及海外出版《张炜文集》等单行本三百多部,获奖六十余次。
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古船》《九月寓言》《外省书》《柏慧》《能不忆蜀葵》《丑行或浪漫》《刺猬歌》及《你在高原》等;散文《融入野地》《夜思》《芳心似火》;文论《精神的背景》《当代文学的精神走向》《午夜来獾》等。
1999年《古船》分别被两岸三地评为“世界华语小说百年百强”和“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九月寓言》与作者分别被评为“九十年代最具影响力十作家十作品”。《声音》《一潭清水》《九月寓言》《外省书》《能不忆蜀葵》《鱼的故事》《丑行或浪漫》等作品分别在海内外获得全国优秀小说奖、庄重文文学奖、金石堂选票最受读者欢迎图书奖、畅销书奖等多种奖项。
《你在高原》获得华语传媒年度杰出作家奖、鄂尔多斯奖、出版人年度作者奖、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特等奖、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等十余奖项。
目录:
第一章南瓜饼
第二章金色睫毛
第三章食人番家事
第四章浪女
第五章河马传
第六章飞驴
第七章初识不夜城
第八章家有蜜蜡
附录:奔跑女神的由来第一章南瓜饼
一
暮气围拢的一刻,天空和大地变成了杏红色,到处都暖洋洋的。如果这会儿是在那条河边,如果再有一群肥羊儿咩咩一叫,那就好了,那就离怦怦心跳的幸福一拃远了。现在是市中心,刚刚下班,这么多人和车堵在城街十字路口,司机们开始胡按喇叭。每天的这段时间都有人流车流拥在那儿,等着又干又硬的黑夜把整座城市罩个严严实实。不过令他奇怪的是,这些天每次在路边等待绿灯、每到了这个时候,鼻孔里就会倏然掠过一股浓浓的糯香。这气味让双腿变得轻快起来。黄昏的天色就像剥了皮的南瓜,快熟透了,快吃进嘴里了。一股风拥紧了后腰那儿,一路推着他往前,像要一口气把人推到记忆的河边。已经好多天了,无论上班下班,脑海里时不时就要闪过年轻时的那一幕,触起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场景,让人心慌走神。最后他不得不在心里告饶:妈呀,老猪挂记着万年的糠,千万别动这样的念头,这可不是老实人该想的事情,快打住吧。
穿过烟熏火燎的烧烤摊,拐进南北巷子,一抬头就能看到四楼窗上那幅桔红色的帘子。“我的家啊,”心上热着往前赶,几步就跨到了楼梯口。到处弥漫着不言自明的香气,到处都是小家的气息。打开门,一层水汽飘在走廊里,厨娘合手站在那儿。他们打照面时谁也不说一句话。她取下他手中的皮包,手一挨近就觉得灼烫烤人:刚才那一会儿她还在灶上做饼,不用铲子,而是直接在油滋滋的平底锅上摊,伸手揪着那饼转动、拍打,再翻过来。他在一边看过。软软的一张饼被她哄得团团转,像个乖孩子一样。“主家,吃饭哩。”“唔,可别这么叫。”“是哩主家,”厨娘回头去了厨房,出来时一手托着金色大饼,一手举着蓝花钵。两人一声不吭吃饭了。
在她收拾餐桌的时候,他到北凉台上吸了一支烟。身后有脚步声,原来她站在那儿。“主家,她不让你吸哩。”“唔,不吸了,”他随手将烟揉灭,听着脚步声消失。“你听她的,那就跟她去吧。”又粗又闷的声音吓了自己一跳,好在对方听不到。回到卧室一片灰黑,他没有开灯,头枕双臂仰躺在沙发上。又是一个长夜开始了,一个人,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子。妻子一个月只回家三五次,每次只呆三五分钟。儿子在寄宿学校,见面要等到周末。保姆大概回自己的屋里去了,四周没有一点声息。可是南瓜饼的气味弄得满屋都是,从她来到这个家到现在一直如此。这个女人也像南瓜:真是丰硕,露在外面的部分红红的。大概她周身都是火红的肌肤。
现在家里是两个人了。像变戏法似的,如今夜晚有了两个人。尽管她在另一个屋里,他却再也不觉得孤单了。男人跨过了中年这条线最害怕的就是孤单,孤单让人百病皆生,早早老了死了算完。一个人的夜晚让他想得太多,最后所有的愁绪都落在妻子身上。看吧,有多少人在使用这同一个夜晚,用法却是千差万别:比如妻子,她有自己暧昧的夜晚。对此他坚信不疑。妻子这会儿一定与某个人在一起,那人虎背熊腰,脸庞黝黑,双眼溅着火星,厚厚的双唇往上翻着,手上戴了纽扣般的大戒指。可惜他从没见过这个人,完全是通过声音想像出来的。有一天半夜电话响了,那一端是一个粗声粗气的男人,又凶又躁,竟然一开口就说:“让金梨花接电话。”放下电话他对妻子怜惜了。他担心如此粗鲁的男人绝不会珍重女人,只会蹂躏。
他太熟悉自己的妻子了。十一年嘛,生了个儿子嘛。她娇细白嫩,腰如黄蜂,有一口世界上最洁净的牙齿;清香如薄荷的气味,黑宝石一样的眸子,还有一只翘翘的猫舌。当然了,美人胚子。不过人生育之后就变得尖利了,完全不是从前的温柔多情。她太多情了,关于这一点,他简直将整个下半生用来回想都不够。是啊,一个人只要可爱就会有一些绝招儿,说白了就是这后者让人不忍割舍。自己单位那个女副局长不止一次说他:你可真沉得住气!是的,这眷恋与不舍是由十一年的光阴积存而成的。事到如今,到这个夜晚,他对她仍有一种抱愧的心情。
不错,她的尖利逼人完全是生育的结果。生了个男孩,多么谦逊老实,安然沉默的性格甚至超过了父亲。可能做母亲的把全身贤淑都用来孕育腹中的孩子了,瓜熟蒂落之后,母体剩下的就全是怨怒刻薄了。她开始吹毛求疵,动不动就指鼻训斥,挑剔他窝窝囊囊的仕途、可怜巴巴的薪金,以及羞于提起的性能力。时代变了,衡量事物的标准和尺度也在变,如今许多人对大是大非问题不再细究,而对于区区性的要求倒是空前苛刻了。还是那个顶头女上司,常常转弯抹角探询他床上的事情,最后的率直总让他惊骇不已。妻子好像人届中年才发觉事事不如人,恨不得从一切方面都来个大跃进。比如她一个月内竟让丈夫跑五次家政服务中心,一年里先后领回十二个保姆,却又以各种借口全部辞退。最后那个本来近乎完美,只因有一段不停地打嗝,还是遭到了淘汰。他在心里呼叫:“老天,能在我们家做保姆的人大概还没有生出来。”回忆与一个个保姆相处的日子,有些心酸。她们或高或矮,或胖或瘦,或是新来这座城市的打工妹,或是辗转了几家的老手。她们对女主人都同样畏惧。她要求她们没有疾病,健康得无可挑剔,又能操持一手好伙食。人要绝对勤快,还要沉默,随便与主人搭讪是不行的。他记得有一个山区来的活泼姑娘,脸庞像多汁的水藕,一对虎牙;人也勤苦肯干,家里随处都擦得干干净净。她闲下来的时候就陪他喝茶,偶尔一笑很响。妻子让他辞退,他吸了一口凉气:“我相信咱家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姑娘了。”“是吗?那更得快走。”“为什么?”“因为她死盯着你看。”姑娘走了。后来的几个分别犯有不同的禁忌,不过他终于明白:最大的忌讳就是她们的年轻、成熟和漂亮。没法,他后来只能去找那些最不起眼的女人,结果惹得妻子大叫:“你想把我腌臜死呀!”半年过去,他没有领回一个保姆,她不得不亲自办理,结果还是大同小异。在失望和厌烦的日子里,他真的想念她们了。偶尔去几次家政服务中心,只不过是例行公事。妻子抱怨和发火的次数越来越多,同时开始处心积虑地打扮,半夜不归。也就是这段时间,他接到了那个男人的电话。妻子借口出差,有时长达半月没有音讯。像是出于一种惯性,他照例要留意保姆的事情:有一天下班路过一条白杨路,见路边站了一些求职打工的人,个个身前有一块纸牌,写了自己的特长等等。姑娘和中年妇女都是寻求做保姆厨娘的。他在一个围蓝色头巾的女人跟前站住了:走到她跟前,抬了两次脚都没能挪开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