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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我的长生天


作者:罗尘  日期:2014-08-26 11:35:14



   这是一个关于一群南方少年,在一个夏天逃离狭小封闭的家乡,向着向往中的江湖开始进发的故事。它来自青春期,并不断游动,始终路上,遭遇、破坏、建立、成长,并最终时光流逝。《我的长生天》是河南文艺出版社在本届书博会上着力打造的“红人馆”书系中的一部青春小说。小说设定了7个15岁的南方少年,在一个夏天逃离狭小封闭的家乡,对向往中的“江湖”开始出发的故事,这就注定了它来自青春期,并不断游动,始终在路上遭遇、破坏、建立、成长,并最终时光流逝。这部小说将70年代出生的这批人的青春期进行文学梳理,地点限定在南方。南方独有的潮湿、阴郁、蓬勃的地域特色,以及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的时代特色纠葛在一起,形成了这部小说特有的味道。
  作者简介:
     本名罗勇。1979年生,湖南人。2001年来京。童年时期呆滞懵懵,少年时好勇斗狠,成年了娇情粉饰。2006年曾出版长篇小说《北京桂花酿》。目前从事纪录片导演工作。   我们的家乡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情感上,它都应该属于南方那一片坑坑洼洼的丘陵。那里春天总是下雨,夏天热得要死,秋天山上的叶子会变红,冬天房檐上则会挂满冰柱。我们的工厂——不知道是哪个丧心病狂的家伙规定的——被安置在广袤的农村,那里四周都是连绵的山丘和大小不一的水田。我们是那里的孩子。我们生活在那里,我们从小就生活在那里。我们的父母都是同事。他们年轻时来到那里。他们盖起了厂房、修好了马路。为了我们,他们又盖起了幼儿园、学校。你要知道,他们的后代黑压压有一两干人。当时,他们年轻得很,白天为国家造子弹,晚上为人类造后代,反正都是一些光宗耀祖的事。我们是他们的后代,从生下来起,我们就属于那里,属于那一片方圆五六平方公里的山坳坳里。我和我的同伴们就是在那里读完了自己的小学和中学。我们不喜欢读书。人要做蠢事,是阎王老子都挡不住的。我们没有任何读书的动力。我们的未来理所当然地在那所工厂里,像我们所有的父母一样。所以,我们大部分人中学毕业后都去了技校,那里是培养工人的地方,那里是我们这类人趋之若鹜的地方。而工人不需要很好的成绩。在我们的印象中,工人就是一身油腻腻的,抽烟骂娘,到了月底就往家里拿钱的人。我们早就迫不及待要过那样的生活了。那年,我大概十五六岁,在乡下一所下三烂的技工学校读书,我的专业是钳工,公鸡是电工,堂子是车工。总之,我的那一干好友大部分都是未来的工人阶级。周少爷和肝儿他们稍微好一些,上的是中专。也就是说,他们会是未来的干部。未来的工人和干部就出在我们这些人中。这一切都实现的话,这国家一定会完。清晰的回忆是从那年夏天开始的。在炎热散尽的傍晚,我们一伙人沿着工厂的水泥马路来来回回地走,一个来回需要四十分钟,我们往往要走上三四个。我们不想去田野,那里到处都是蚊子,夏天的蚊子是很厉害的。附近的丘陵我们也不去,深更半夜的谁去那里啊,只有农民才去那里呢。我们习惯轧马路。傍晚的时候,工厂里很多人都会出来轧马路,成群结队的,一伙一伙,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部队。轧马路其实轧的不是马路,而是寻找自己的部队,跟随自己的部队。人嘛,总是需要一个集体的。谁他妈的喜欢孤独啊。我们的部队成员多则十来个,少时也有七八个。成员主要是:我、公鸡、周少爷、肝儿、堂子、大熊、悟空这些人。我们是主力,随时都会有些替补加进来,或者,被淘汰掉。这些奇怪的名字,其实稍加解释你就会明白。“肝儿”大名叫林清水,他长得文质彬彬的,戴副眼镜书生模样,却鬼点子最多,人人都喜欢他,就叫他“心肝儿”,简称“肝儿”。“堂子”他妈是守澡堂子的,跟他去洗澡总不要钱,我们就简称他“堂子”。其他的懒得说了,自己慢慢看吧。对了,我外号叫“罗钳子”。知道我爸是干什么的了吧。我们部队的核心是周少爷。那可是个人才啊,聪明点二才好,书读得好,架也打得凶,人还长得有模有样。最关键的是,人家讲义气。知道什么是义气吗?义气就是宁肯自己少考几分,也要让兄弟们抄好抄饱。中学毕业会考后,我们大部分人去了附近乡下的技校,周少爷和肝儿他们去了另外几个城市的中专。不是周少爷没给我们抄,而是我们不想抄,读个中专有什么用呢?屁用没有。听说技校的姑娘比中专的好看得多。当然,班上还有几个女生考上了省城的师范,听说那里的姑娘更多更好。可哪个傻子会去读师范呢?师范出来是当老师的啊。可老师是人当的吗?我记得我们当中没有人读大学。大学是个愚蠢的地方,在这个工厂的后代里,只有极品傻子才去读大学。我记得在我们那前前后后数千名工厂后代中,读大学的人绝对没有超过两位数。那些四眼田鸡崽每次看见我们,都显得万分羞愧,仿佛自己刚对着路灯拉了泡屎就被我们发现了一样。他们也是不情愿的啊。必须承认我们对大学生的不良印象有一部分是来自杜工。杜工似乎是省外某个重点大学毕业分配来的,他戴着厚厚的眼镜,头发标准的中分,都快三十的人了,还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整天把头埋在书里,说个话都脸红。他和悟空住在一起。“悟空”的大名叫孙万年。就因为他姓孙,我们从小就叫他孙悟空,后来简称“悟空”。当时工厂为没有结婚的青年职工建了好几栋单身宿舍楼,大长走廊对排各一溜房,两人一问。由于悟空他爸是车间主任,所以他便利用职权将还在读书的悟空安排和杜工住在一问。当时我们老去悟空那里玩,那是我们的主要据点之一。我们每次去的时候都是哐哐哐地拿脚踹门,经常踹得整个走廊都翻了天。杜工第一次还支支吾吾地说踹坏了门板谁赔。大熊瞪着他,二话不说,冲着墙壁嗵嗵嗵地打了几拳后,杜工被吓坏了。从此,当我们每次拿脚踹门时,杜工看了看墙壁上的那个窟窿,便再不声张,老老实实低头做人。由此,我们得出了结论:大学生都是废物。说那年夏天吧。记忆中的那年夏天是前所未有的畅快。每天傍晚,我们一伙人从悟空那里出来,便浩浩荡荡地穿过学校,穿过家属区,穿过汽车库,再穿过电影院和灯光球场,最后,我们来到工厂附近的铁路旁,那里有一座山谷中的铁路轿,我们并排坐在那里,桥下的水坝发出轰隆隆的声音,风吹起那些潮湿的水汽,拍打在我们身上。我们坐在那里抽烟,唱歌,聊天。有时,一些夜班火车会呼哧呼哧地从我们身边驶过,每次驶过时,我们便冲着火车疯叫,悟空还会兴致勃勃地追赶一阵。追完以后,我们向着夜空,一遍又一遍地唱歌。任何一个人唱第一句,所有的人便立即跟上。我记得那时的开场曲一般都是: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上……有时,我们也会唱:耶丽亚,神秘耶丽亚,耶丽耶丽亚,耶丽亚,神秘耶丽亚,我一定要找到她……有时,我们还唱: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从来不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我们坐在夜空下,流萤飞舞,清风吹拂。我们大声地唱着,叫着,最后,整个富丽堂皇的星空都开始传递我们的声音,传递着我们的寂寞。我们没有未来。尽管我们知道,过完这个夏天,我们就要去附近的城市读书,可那会是一个新鲜的选择吗?我们会遇见一些陌生人,可我们仍然有朋友在身边,我们会彼此保护,也会彼此乏味。三年之后,我们会再回到这个山谷来,像我们的父亲一样,穿着油腻的工作服骑着二八的单车去工厂,周末去附近的山谷打鸟,或者钓鱼。没有更新鲜的事情,根本没有。P1-9







阅读提示:我的长生天的作者是罗尘,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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